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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小狼狗(玄幻灵异)——花不老/陈三年

时间:2020-07-25 09:44:39  作者:花不老/陈三年
  吴刚说:“兄弟,你睁眼看看。”
  “什么?”姜桐睁了眼,赫然见姜鹏正在他的面前,一双狭长的眼睛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姜桐赶忙把两双拿了可爱多的手背在身后,用开心掩盖心虚,说道:
  “你回来啦。”
 
 
第40章 聘礼
  姜鹏面带风霜地回来了。
  他的样貌还是一样的英俊好看,已经不作受伤的彭慕桐打扮,所以金色的卷发到耳畔,正是个帅气逼人的样子。
  只是肤色似乎更黑了。他本就是偏于健康的小麦色,这次回来有些更加健康,甚至健康得过分。
  吴刚不禁感慨:“兄弟,你这弟弟是去了趟非洲吧。”
  姜桐根本没时间理吴刚,只对着姜鹏心虚地笑,想着如何能掩盖自己吃两支可爱多的事实。
  身为长辈,吃冰淇淋竟然还要背着弟弟,真是太丢人了。
  姜桐想。
  吴刚呢,是个某方面雷.达异常灵敏的人,此刻深感自己再在这里待下去那便是大灯泡,还是不怎么亮的那种。
  自尊心极强的吴刚自是不能受得了这委屈,当即道:“我回宿舍补觉去了。”
  掉头欲走。
  “等等!”姜桐说道。
  吴刚想,哼,求我去你家吃饭我也不去!等你求第二声的时候我才去,我可是有尊严的!
  他刚一转身,姜桐就将一支可爱多塞到他的手上,拍拍他的肩膀,学着伟人的语调说道:“小同.志,你的可爱多。”
  “是你……”是你的可爱多!
  姜桐背对着姜鹏朝吴刚挤鼻子瞪眼睛,吴刚手里拿着可爱多,如同拿一个炸.弹,拿也不是,扔也不是。
  他是不想拿的,毕竟他是一个精致的糙汉子,怎么能吃可爱多这种幼稚的冰淇淋呢?但姜桐一个劲儿地对他使眼色,他怕如果不答应,以后就再也不能在姜桐家吃饭了。
  民以食为天,姜桐抓住了吴刚的七寸,一抓一个准。
  果然,吴刚仰天长叹一声,还是老老实实地接过可爱多,对姜桐狠狠地说道:“对!是我的可爱多。”
  姜桐目的达到,眼睛眯着,满是笑意,伸手拍了拍吴刚的肩膀:“这就对了嘛,快回去吧,一会儿可爱多融化了就没法吃了。”
  言辞殷殷,语重心长,倒真像一个关怀同学的优秀班长。
  吴刚拿着可爱多,心情抑郁地往宿舍走,手里的冰淇淋冷,心更冷。
  姜桐的姜鹏回来了,自己的墨小姐又在何方?
  正想着,忽然在林荫路上撞到了个人,抬头一看,不是墨小姐是谁?
  墨小姐也是个行色匆匆的样子,但吴刚还是发现她是精心打扮过的。
  她今天没穿裙子,做利落的黑衣黑裤打扮,头发高高束成马尾。一边耳朵上坠有一只黑色耳坠,长度几乎及肩;另一只耳朵上却只有一只黑水晶耳钉。
  “墨、墨小姐?”吴刚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嗯。”墨千秋冷冷一哼,看着他手上的东西,问,“这是什么?”
  吴刚看了一眼手里的可爱多,忙双手递了过去:“可爱多,你要吃吗?”
  墨千秋皱了皱眉,因为她的发色、眼瞳的颜色,以及衣服的颜色都是一贯的黑,所以显得皮肤特别白,而她又是个细眉毛、薄嘴唇,一皱眉显得格外清冷。
  吴刚讪讪地收回手。
  虽说和墨小姐几度巫山云雨,但他是很少见到穿着衣服的墨小姐。
  她们见面的场合地点,几乎都不需要穿衣服。
  上次去观看兰城电视节乃是为数不多的和墨小姐除了床上相处的时光,他对墨小姐的喜好还真不太了解。
  在吴刚收回手的同时,一双修长冰凉的手附上了他的手,从他胖乎乎的手中拿走了可爱多。
  墨千秋皱着眉端详了手中的可爱多一会儿,然后撕开包装,吃了起来。
  吴刚看着墨小姐殷红的嘴唇附上雪白的冰淇淋,不禁一阵心动。
  “我们去走走吧。”墨小姐说。
  吴刚自然一百个同意。
  兰城大学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两个人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体育场,秋高气爽,体育场里有体育系的学生在训练,也有在散步的情侣。
  吴刚跟在墨小姐身后,走到了西北角。这操场的西北角是一片长年见不到阳光的荒凉之处,少有人来。
  墨小姐在看台上望了一眼,似乎是要去坐。吴刚马上狗腿地拿出纸巾细细地为墨小姐擦出一片可以坐下的区域。
  墨小姐吃着可爱多坐下了,吴刚,由于身躯肥胖,站着比坐着舒服,所以并没有坐下。
  “你不奇怪吗?”墨小姐没头没尾地说一句。
  “奇怪什么?”
  墨小姐咬了一口冰淇淋,道:“我到底是什么东西,你不觉得奇怪吗?”
  吴刚愣住了,他奇怪,奇怪得不得了,但没想到墨小姐会这么直接的问他。
  “奇怪。”他咽了口唾沫,老老实实地回答。
  “很好,诚实。”墨小姐薄薄的唇抿起,露出了一点笑意。
  吴刚觉得自己应该是被表扬了,但怎么感觉有点摸不着头脑呢?正常女朋友听说男朋友奇怪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不暴跳如雷已经不错了,为什么还会夸人?
  “你猜我是什么?”墨小姐故作神秘地说。
  吴刚被这里的阴风刮得心里有点害怕,还是勉强说:“你该不会是鬼吧。”
  墨小姐的笑意更浓了:“你怎么那么傻。”
  “啊?”
  “我是妖,和姜桐的弟弟姜鹏一样。”墨小姐云淡风轻地说过这两句之后,伸出修长的手臂,把吴刚掉下来的下巴接上去。
  做完这个动作之后,她起身把剩下的可爱多扔到垃圾箱里,回来对吴刚说:“可爱多吗?很好吃。”
  “啊?嗯。”
  吴刚,并不能像姜桐一样很好地消化这句话的意思:“你是说,姜鹏,他是妖怪?”
  “是的。”墨小姐站在吴刚面前,看起来温温柔柔地说道。
  “并且,他,就是彭慕桐。”吴刚听到墨小姐的嘴巴在自己眼前一开一合,每一个字他都能听懂,但合在一起,怎么就那么荒谬呢?
  墨小姐,身为妖界公主,不厌其烦地像吴刚解释妖界太子姜鹏为何会来人间,兰城电视节奖项之争和妖王之争,自己为助姜鹏来人间。
  那天失踪是因为熊英俊在城北荒地闹事,他和姜鹏紧急赶过去处理。直到今天才处理完,赶了回来。
  “你说,你来我们学校跳舞,实际上是为了让姜桐怀疑姜鹏,为什么?”
  墨小姐伸出手摸了摸吴刚的头,吴刚虽是个胖子,但身高也颇为可观,墨小姐垫了脚才摸到,她说:“那你怎么不问问,我今天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呢?”
  墨小姐说话是个微笑的模样,他身材好看,脸蛋也是十分好看,但此时看在吴刚眼里,怎么看怎么吓人。
  “你、你、你不会是想……”
  墨小姐伸出一根细且长的手指,挑起吴刚的下巴,说道:“我想怎么?”
  “杀人灭口”这四个字在吴刚脑海里回荡,她要让我做个明白鬼……
  墨小姐收回手不看他了,转身自顾自地走:“放心吧,不杀你。只是不想让你这么傻。”
  她回头道:“你怎么这么傻啊?”
  “啊?”吴刚愣愣地说道。
  然后,墨千秋低下头去,面带笑意小声说:“我怎么就喜欢上你这个傻子。总不能让你什么都不知道吧,我可是要嫁给你的。”
  吴刚,18年的老脸红成了大红苹果,娇艳欲滴,眼神也满是春水。他还搞不清现在的情况,但那句“嫁给你”他是听到了的,并且非常能理解这其中的意思。
  “墨小姐……”吴刚道。
  墨小姐抬头,对他柔声说道:“叫我千秋。”
  “千秋……”吴刚有点不好意思。
  “嗯。我在。”
  吴刚被表白许嫁的巨大喜悦冲昏了头脑,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你们妖怪彩礼钱多少?”
  罗曼蒂克氛围一秒被破坏,墨千秋气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对吴刚怒目而视。
  吴刚自顾自地说道:“我、我还是个穷学生,怕是拿不出太多的……”
  对吴刚来说,结婚那就是一生一世地过日子,要热闹也要实际。他现在确实拿不出许多的钱,所以他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想和墨小姐说明实情。
  墨小姐呵呵笑了两声,冷笑:“彩礼吗?和人也是一样的,要房要车要首饰要钱。”
  吴刚听到这里的时候头已经大了,他什么都没有,没车没房没首饰,更没钱。
  墨小姐接着说下去:“房吗,自然不是一间房子,至少也要一栋别墅吧,我们妖可是很奢侈的;车呢,我个人必能不想要太好的,但不是宝马也得是奔驰吧;首饰……”
  墨小姐还没说完,吴刚就抬头长啸一声,倒地不起,几乎虚脱。
  墨小姐看他当真了,心里好笑,伸出两段长胳膊,拉他起来。
  吴刚并不起来,倒在地上装死。
  “好啦,骗你的。”墨小姐说。
  吴刚睁开了眼睛。
  “我觉得刚刚的可爱多蛮好吃的,你给我买一根,算作聘礼吧。”
  吴刚活了。
  他伸手攥住墨小姐的手,站起来,满是柔情地说道:“千秋……”
  墨小姐却登时翻脸:“你接着装!”
  飞起一脚,将吴刚踢翻在地,转身离去。
  吴刚屁股上挨了一脚,疼。
  心里却乐开了花,墨小姐,他的情人,今天对他说要嫁给他,怎么能不开心。
  吴刚一手揉着屁股,一边傻笑。
  墨小姐走出了一段距离,回头看他,也忍不住笑。
  想她墨千秋英明一世,拒绝多少世家勋贵的提亲,为了自由恋爱和灵魂契合,生生把自己熬到了250岁的尴尬年纪,最后栽在了一个毛头小子手里。
  嗯,他也是有优点的,那方面的活不错,墨千秋这样宽慰自己。
  其实她爱上的,不过是吴刚的坦诚。
  傻事傻了点,好歹真诚,外加活好这个加分项。妖界公主墨千秋想了想,站在原地没有走,等那吴刚一瘸一拐地追上来之后,带她去买可爱多。
  .
  那边厢姜鹏对着吃可爱多的姜桐无奈地摇了摇头:“你是不是想吃两支,嗯?姜桐?”
  姜桐想说我不是我没有,话到嘴边忽然发现,这小子竟然叫自己姜桐!?
  真是没大没小,不懂得尊老爱幼!
  作为长辈该有的尊重呢?不能因为我吃可爱多就变成姜桐了呀。
  作者有话要说:  姜桐:叫我哥哥QAQ!
  姜鹏:没把你当哥哥(微笑)。
 
 
第41章 白日宣.淫
  姜桐惊讶地问:“你叫我什么?”
  姜鹏坦荡且理直气壮地说:“姜桐。”
  他双目望着姜桐,让姜桐有一种错觉,这个姜鹏好像和原来哪里都一样,又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
  姜桐走到姜鹏面前,摸摸他的脸,嗯,原装的,没变;摸摸他的胳膊,是自己经常枕着的,熟悉的质感。
  “你在做什么?”
  “我……”姜桐一时说不出话来,“我……你为什么不叫我哥哥了?”
  姜鹏拉着自家哥哥往家属楼散步,站在姜桐身边,刚好高出一个头的距离,他微微侧头看姜桐,说道:“你在意?”
  姜桐到不觉得在意,他是个无所谓的人,但只要和姜鹏沾上关系,任何无所谓都变得有所谓了。
  怎么办,自己一手带大的弟弟,现在直呼自己的的性名,并且大言不惭地问自己在意?
  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姜桐被姜鹏问得哑口无言,如果说自己在意,是不是有点小心眼了。
  可若说不在意,那是不可能的,死孩崽子不认自己这个哥哥了,怎么办,打一顿能好吗?
  姜桐沉浸于自己的思考之中,并没有看到姜鹏的表情,那是一种混合了苦苦压抑和志在必得的神情。
  他喜欢姜桐,毋庸置疑。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也许是姜桐把他带回家的那一刻,也许是这五年相处的点点滴滴,但不管因为什么,总之情不知所起,但一往情深了。
  可想让姜桐这个榆木疙瘩开窍,还真是路漫漫兮,需要姜鹏上下求索。
  姜桐正在沉思,不妨姜鹏猛地低头,在他耳畔说道:“当然是没把你当哥哥啊。”
  他声音低沉,因为连日操劳还有些沙哑,姜桐听了,人还没怎么样呢,耳朵悄悄红了。
  这个姜鹏,真是太坏了。
  可自己为什么好像不讨厌他的坏呢?
  “你不要这样。”姜桐小声道。
  “我哪样了?”姜鹏挑起一边的眉毛,做了个怪脸,问道。
  姜桐看不了他的样子,也听不了他说话,他总觉得自己被姜鹏调戏了,但他又不能明说“你不要调戏我了”,那可就太没面子了。
  身为长辈的面子都丢尽喽。
  姜桐这么想着,就越走越快,他本来是个路痴,都找不到路的那种,但此时因为姜鹏在身边,所以就格外胆大,走路都带风。
  姜鹏跟在姜桐后面,脸上是个微笑的表情。
  姜鹏的脸色一向少有人看懂,他很少真心的笑,真心的发怒,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
  但在姜桐身边这五年,他似乎从来没掩饰过自己的情绪,姜桐让人轻松且放松。
  姜桐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回了家属楼楼下,看着眼前的楼,姜桐懵了,他竟然认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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