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群忙着左勾右搭的黑乌鸦突然飞起,叼着那个耳饰向上冲去,没入云中。眨眼就不见了。
“不要说出去。”奚白声音沙哑“小精灵,乖一点。”
第109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4)
“别这么冷漠,刺客先生。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为你提供协助。只要你愿意与我同行。”莺笑着说“我没猜错的话,您的目标是布兰伯爵吧。他可不像表面那么简单。”
“我只知道你现在很危险。”兜帽下,奚白漆黑的眼睛凝视着莺。他并不想伤害对方,但精灵总是在他面前晃悠,偏偏又有着难以忽视的强烈存在感。只要对方一出现奚白就难以控制自己的视线落到对方身上。
本能想要占有这个漂亮的宠物,但理智告诉他,如果不想摧毁只能远离。
“你是暗夜里杀戮游走的影子,我愿做你刀尖的玫瑰,用血为你写就史诗。你是月下挂满尸骨的荆棘,我就是为你歌唱的夜莺,把心脏穿在你孤傲的枝头。”莺深情地说“广场上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确信,我可以为你而死。”
这么炉火纯青的爱语,究竟是和多少人说过才会如此熟练自然?无名妒火烧上奚白的心脏“我不喜欢和别人听一样的情话,如果你对其他人说过,他们会死。”
“我赞美过一些美人的容颜如鲜花晨露。只有你,盖过了这大陆所有美景。比人鱼海的明珠耀眼,比深渊更深邃,比神秘的黑夜更迷人。你诠了我的万种心动,你是我愿意用一辈子来歌唱的诗歌。看见你,我安静如幼时在母树的果实中睡眠,喜悦如生命第一次睁开眼。我生长所见的高山大海,走过的每条路,唱的歌,拨动的音符都是为了此刻与你遇见。你是我的风雨雷电,春花冬雪。你是我的奇迹,我的日升日落,爱的光辉照亮我心灵的海。”
奚白头一次听到如此热烈的告白,在漫长的时间里他习惯一人独行。在黑夜沾取一点冰冷的露水,抹上刀锋。然后割断人的喉咙,带走他的生命。
但却突然有一个大胆的精灵要沾染这个杀戮者的厄运。也因为他对厄运的可怕一无所知所以才敢靠近。
奚白站着不动,他在思考怎么拒绝,既是在拒绝精灵也是在拒绝那个心底不断诱惑着自己答应的,恶魔。
始作俑者,莺并没察觉到对面人的纠结和那沉默拒绝下隐藏着危险。他热烈又迷恋地注视着奚白。
广场前方突然传来喧闹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寂静。
“布兰伯爵来了!他在镇教堂门口!”有人高声喊,镇民们纷纷拿起采好的鲜花和做好的蛋糕熏肉出门,往教堂赶。广场里的鸽子也跟着拿着食物的镇民们飞走。
奚白拉了拉斗篷,转身也走向镇教堂的方向。目标人物来了,两千金币走来。做完这一单可以让他暂时脱离贫穷。
“等等。”莺跟上他。
叮。一排寒光飞出,钉在莺跟前的地砖上。细窄的刀整整齐齐扎在坚硬的砖里。闪烁着寒光,每一把上都密密麻麻刻着魔导纹,华美,且贵…高收入的刺客先生贫穷的部分原因就是这些昂贵的魔导武器。
“不要靠近。”奚白冷漠地说,靠近会死。
“美人有高傲的权利,这是美丽给予他们的特权。谁让我已经是你的俘虏,即使你更残忍地对待我,我也不会有丝毫怨言,亲爱的。”游吟诗人说起甜言蜜语不要钱一样往外洒,可以让任何一个怀春少男少女溺死。
“闭嘴。”奚白沙哑的声音从斗篷下传来。其实他原本想说的话是——你欠草?但终究克制住了。
镇教堂门口聚集了一大批镇民,布兰伯爵站在高台上讲话。
“感谢镇上的镇民们共同做出的努力。明年的税会进一步减少,王国已经提议从明年开始不再向教廷上供。我们可以攒下更多的钱,一切都会变好!”布兰伯爵激情地讲着。
台下人群欢呼。神父混在人群里,叹息“凡不信我主者,必受惩。人要为贪婪,傲慢,不敬畏付出代价。诚实,勤劳,温驯才是美德。”
“伯爵先生!”一个农夫的孩子捧着鲜花跑上高台,举着画送到伯爵面前。山羊胡的和蔼男人弯腰准备抱起这个孩子,下一秒,他的身体停住了。
孩子清澈的大眼睛中映出一彭炸开的血花。
一枚魔导箭矢刺穿了布兰伯爵的额头,布兰身上连续闪烁起数种颜色不同的能量罩,但都被这箭矢瞬间刺破。来不及反应,那箭穿透而过,带起一蓬血花,深深钉在教堂后面的大门上。
失去生命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溅起一片灰尘。
人群中,再次飞出一枚箭矢。哆。一张纸被钉在布兰倒下的尸体旁。迅速被血染透成血红色。上面写着一个数字,九。
一份悬赏令会同时被发给几个刺客,各对应各的编号,刺杀完成后在现场留下对应号码的纸条。确认后便可以领取赏金。
当然,更困难一点的任务都只会由雇主花大价钱找一位传奇刺客完成。无名普通刺客才集体做单。
镇民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傻了,他们惊慌地叫着,四处逃散。布兰伯爵的护卫们立刻将教堂包围。他们第一时间控制住了神父。
“刺客在哪?有人看见了吗?”侍卫长大声问“最近有什么可疑的外乡人来到镇上吗?”
“有!先生,昨天有一个穿黑袍子的怪人来到镇上,他像个巫师!从来不露脸。还有,他还喂死了我们镇上一半鸽子!”
镇民们立刻想起奚白,他们七嘴八舌地报告。他们有多敬爱布兰伯爵就越痛恨那个刺客。
“居然谋杀伯爵这样的大好人,真是该死!”
“伯爵大人刚刚答应的减税还有效吗?”
混乱吵嚷中,被侍卫押住的神父握起胸口的神像,神情虔诚宁静“愿我主庇护善良的人回归天国。”
很快,将小镇翻个地朝天的侍卫们回来了“没有找到那个黑袍人。刺客可能已经逃走了。”
侍卫长脸色难看“立即报告给大公!”
“跟着我干什么?”奚白一击必杀后直接离开现场,然后多了个尾巴。游吟诗人拿着全部家当——竖琴,跟着刺客一起离开小镇。
“你是刺客,我是游吟诗人。我们都要四处流浪,看,这就是天生一对。夜莺终生追逐自己的荆棘丛,当它找到就夜夜徘徊,为它唱歌。假如被拒绝,也许就会在不知名的地方死掉。”精灵热情真挚地表白,他丝毫不为爱羞耻,他光明正大,坦坦荡荡。他的爱像烈火一样灼热,从来不在背地里默默照亮,一定要把人焚烧殆尽。
这是被爱者的特权。
“我是刺客,很穷,养不起你。我还要赶单子,别跟着我了。”奚白拒绝。精灵只有一个,养死了就没了。
“我养你啊。”精灵上前几步,亲热地揽住奚白的肩膀“我很有钱。”
奚白往旁边让开,确认自己和精灵隔着两米的安全距离。
刚刚被精灵碰过的地方现在还灼热着,对方吸引着他。让他产生冲动,但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放任那个精灵不知后果地随意撩拨。
“不信?”莺摸摸下巴,游吟诗人在大陆上名声不好,是一群出了名的穷光蛋。因为嘴甜,一般长的颇为俊美,走到哪就到哪骗吃骗喝,留下一堆风流债。
哗啦啦——
奚白顿住,他面前下起了金币雨,一枚枚金币从天而降,迅速堆成小堆,土丘,越堆越高看不出变慢停止的迹象。噼里啪啦,是金币的美妙声响。
莺笑容志在必得“这些够了吗,刺客先生?这些钱可以换你为我效劳吗?”
奚白问“你要杀谁?”
莺思索一阵后,说“魔王。”
魔王,地狱恶魔族的王者。在人类王国和教廷的双重保护下抓走了王国公主。他的实力自然是强大的可怕。而他麾下的恶魔军团也经常深渊边缘掀起战争。
奚白斗篷下神色平淡,刺杀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魔王于他而言似乎并不是困难的任务。
“为了监督刺客先生有好好地完成任务,我这个雇主承担起监督责任。这不过分吧。还有,这些钱买条巨龙都够了,在任务期间还请刺客先生暂时担任我的保护者。毕竟我的仇家还是挺多的。”莺乘胜追击。
“谁是你的仇家?”奚白长袍内的手握住匕首。
“很多,精灵,暗精灵…”莺把大陆上六大种族数了个遍“我是精灵和人类的混血,他们认为我是罪恶不洁的结晶,所以经常会派人刺杀我。”
“保护我吧,刺客先生。你手下沾满亡灵的鲜血,我为你唱歌。”莺热烈期盼地看着奚白。他有感觉,对面的人不会拒绝。
“成交。”奚白说。
是你自己找上我的。
要刺杀魔王首先要去地狱,地狱和大陆是隔绝的,要从陆地上打开通道需要七个种族的信物。公主被抓走后,王国王子已经出发拜访各大种族收集信物,他也是教廷钦定的勇者。
但各种族的信物都是种族生存的立身之本,绝不可能轻易交给一个人类。
“先去精灵族吧。那里我熟悉。”莺说,决定第一个对自己的族群下手。
第110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5)
精灵族是一群天性纯洁热爱自然的种族,他们由母树孕育,从果实中降生,生命漫长。天生就是优秀的弓箭手,对自然元素有极高亲和力。
一次深渊之力污染将母树分成两半,一半母树仍孕育自然精灵,另一半孕育出来的精灵都变成黑色皮肤,喜欢夜晚,性情暴戾。
他们互看不惯彼此,对外却是一致的骄傲。
“精灵族的信物是母树之心,被母树根系包裹着,要拿到需要先杀死母树。”作为精灵的莺无比坦然地说出杀死母树的话。
人类的信仰是光明神,那精灵的信仰无疑就是母树。他们从母树中降生,死后回归母树。母树是他们生命的根本,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奚白并不认为一个精灵要挖断自家墙角有什么问题,他三观从根子上就歪了。
“杀死母树你不会受伤?”他装作不经意地问,分明很在意却偏偏要强装成不在意的样子。
“我早就是那棵树的弃子,和它没有一个硬币的关系。”莺浑不在意地笑着说“刺客先生见过精灵当游吟诗人的吗?假如我继续在精灵族那就无法遇见你,所以这都是命运的礼物。”
“命运喜欢开玩笑。”奚白说,然后他吹起口哨,长而尖锐的哨声响彻云霄,惊飞树林中的鸟。它们扑棱着翅膀成群飞起又被另一个庞大的黑影冲散,惊慌失措的鸣叫响成一片。
那是一只巨大的乌鸦,漆黑不详的外表,锋利的喙和爪子。它大大地张开翅膀俯冲下来,掀起强烈的气流。
莺下意识摆出防备的姿态,却看见那乌鸦怪叫一声,奚白跳上它的脊背。
强气流吹起奚白的黑袍。衣摆鼓动飘扬,兜帽向后掀起,露出他雪白的脸。黑发游蛇一样在狂风中舞动,他像踩着鸦背降临的黑暗神袛,失序混乱,黑暗不详。那飞扬席卷的黑袍,就是他的夜幕。他漆黑的眼睛可以一眼望到深渊尽头。
奚白侧头看向小镇方向,那边骑着马的骑兵正朝这边赶来。乌鸦俯冲到最低,逼近大地,然后向上腾空,气流折断周围的绿草。高高飞起。
莺站在原地,他从背后摘下弓,搭上箭。箭尾羽上系着一根细绳绑在他的手腕上。
他将箭尖瞄准奚白身侧,拉弓的手放开。绷,弓弦发出悦耳的清鸣。飞出的弓箭上附着风元素,直接带着他腾空而起。
奚白一手放在乌鸦头顶,做出半跪的姿势,另一只手伸出。闪电般握住极速飞来的箭柄。精灵借力轻盈地跃起,落在乌鸦背上。
奚白握着箭柄,箭羽上延伸的线系在精灵手腕上。看起来像是他牵着束缚精灵的绳索,他心底陡然灼烫起来。微不可查的细节就轻易勾起他的旖旎幻想。
莺一无所觉,他碧绿色的眼睛迷恋地看着奚白,手穿过宽大的袍角往前伸,想握住奚白的手。
奚白把箭柄塞进按在莺伸来的手中,挡开他。他回过头正面前方,狂风吹拂中他神情冷漠地看向下方的骑兵。
乌鸦越升越高,下面的骑兵逐渐化为一个个黑色小点。其中一人举起长剑,魔导波动在剑尖迅速凝聚。这是个魔导师,或者有高阶魔导武器。
奚白抽出身上贴身存放的匕首,卡在指缝尖,微微用力。叮,寒芒乍破。
骑士队伍中的魔导师拖着沉重的铠甲轰然倒地。战马嘶鸣声中溅起一片飞尘。他身边的人立刻下马查看,只见他额头被一柄匕首深深穿透,心脏处也被一只长箭穿过厚重的盔甲。而那只箭,箭羽还在轻轻颤动。
再抬头看,巨型乌鸦的影子已经不见了。
高空之上,乌鸦巨大的双翼铺展,拨开云海。
奚白回头,莺正还保持着把箭射出的动作。他拉弓的姿势舒展漂亮,一身流畅的肌肉线条自然拉伸,既有让人脸红心跳的力量感,也有迷人的优雅美。他与奚白对视,笑“我的箭比你慢了一步。”
莺肯定地说“奚白一定是个厉害的刺客。这片大陆应当歌颂你名,把你放在传奇的荣耀与光辉上。让人知道你刀锋所过便是死神步伐将近,血腥之花埋葬死亡。”
“暗夜里独行的杀戮之影不需要荣耀与赞歌。”奚白看着莺。金色头发,好想摸!绿色眼睛好想亲一亲,舔一舔。为什么会有人完全长在他的兴奋点上!
黑袍下手掐住大腿,奚白面无表情,神情冷酷。不能给莺可能的幻想,如果对方继续撩自己,自己肯定控制不住。
想想那些被自己养死的宠物,奚白发热的头脑缓缓冷静下来。
“可以叫你白吗?”精灵背上弓,把竖琴抱在怀里。
“可以。”奚白决定转移注意力,假装背后那个无时无刻不在勾引他的精灵不存在。
乌鸦飞的很快,下方茂密的丛林飞速后移,王国边境本来就与精灵之森接近,以乌鸦的速度很快就能到达目的地。
奚白的一身黑袍风中猎猎作响,黑发吹到莺脸边,他耳根微红,这是刺客的气味。干净,夹杂着淡淡的腥甜。
虽然天性浪漫多情的游吟诗人没少撩动少男少女的心,但是如此热烈的告白确实第一次,他第一次感觉自己可以成为一只夜莺,心甘情愿为一个人歌唱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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