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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的秘密(近代现代)——兔子发夹

时间:2020-08-09 10:19:21  作者:兔子发夹
  之后男同学的抽屉里就被塞满了各种各样的泥巴和小昆虫,被逮到是林慕所为后,男同学骂了一声,“神经病吧???”
  一句话引发了血案。
  两个孩子,一个打掉了一颗牙,一个摔断了一条腿,林慕还是先动手的那个。
  站在大人和理智的角度,两个小孩子当然都是有错的。
  韩晋事后回家教育了林慕一顿,印象里,并未说太重的话。
  然而小家伙坐在餐桌上吃饭,嘴巴瘪的都要掉到碗里去了,粉嘟嘟的脸蛋也垂下去,大颗大颗的泪珠子掉下来,“……你是觉得我做错了吗?”
  韩晋那时还年轻,是个特别容易心软的人,本来话说的就不重,小家伙一哭,口头上的教训就更软了。
  “……我只是怕你受伤,你还小,有些问题自己不一定能处理好,若是真受了委屈,可以让家长和老师替自己做主。”
  小林慕:“我和老师说了……老师说毛毛放我身上的橡胶老鼠只是愚人节的玩笑,不是恶意的。老师觉得我不该塞小虫子报复,更不该打毛毛,可他说我是神经病……我不是神经病!”
  “老师不站在我这边,我也没有家长,不会有人站在我这边,呜呜呜……”
  小林慕塞了不少吃的在嘴里,这一哭,噎着了。
  韩晋吓一跳,赶紧去哄,“别哭了,别哭了,我站在你这边。”
  后来这事儿就被记下了,灰灰数落他,说他曾经受了同学的欺负,结果回家换来一通教训。
  那次是韩晋第一次见识到灰灰,可爱小团子突然变身成小恶魔,脚踩在油门上,把车子开的飞起,韩晋一时没反应过来,很迟钝的才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原来是在翻上面这件“旧账”。
  这居然是件旧“账”……
  还有一次,是小林慕腿伤养好了之后,韩晋安排人手送林慕去上学。
  小家伙差点没哭晕过去,先生都不知道他在哭什么。
  当晚小家伙拱进了他的被子,一脸害怕的表情,“先生,可以不去学校吗?我怕……万一又有同学欺负我,先生不在我身边……”
  于是韩晋给小家伙买了一部手机。
  小林慕对着这部手机,当晚做了一晚上的噩梦,梦见先生不要他了……
  后来这事儿也被灰灰记下了,数落他一点都不懂小孩子的心事,强行把小孩子从他喜欢的人身边赶走,让小家伙伤心了多久,该死!
  灰灰一脚油门下去,车开的又快了一些。
  韩晋当时就呆了。
  他以为自己是在小团子该有的年纪,替他安排了最应该做的事情——学习,没想到居然是拒绝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孩子?
  真的年纪太小了。
  韩晋是个遵纪守法的好人,小团子拱进他被子里,说那番话时,他一点想法都没有……
  再后来,小家伙在新学校受了无数次欺负,小家伙完全不能适应外界的生活,他需要人把他养在金丝笼里,小心翼翼的呵护起来,才能安稳的成长。
  于是韩晋只能把小家伙接回家辅导,安排了老师。
  谁能想到这也在灰灰的记账本里,说他是个守财奴,成天飞这里飞那里,忙生意,丢下小家伙在家里不管。
  小家伙在家里呆的一点都不开心!因为有的仆人太大胆了,居然对韩晋有小心思,每天打扫韩晋的房间,往韩晋的枕头底下塞香囊,往韩晋的衣柜里塞情书,小家伙发现后又震惊又吃醋,偷偷把香囊和情书都烧掉了,结果被仆人逮到,说他偷先生的东西,烧先生的信件。
  韩晋记得这事,因为那次出差回来,家里气氛挺不对的,仆人们像是成立了阵营,一致对小家伙有点敌意。
  韩晋问林慕是偷了他什么东西,烧了他什么信件,林慕又不说,噙着一汪眼泪趴在那儿哭。
  韩晋发觉自己并没有掉什么重要物品,就没往心里去。
  没过几天,又出差去了。
  灰灰翻这本账时,车窗外的风嗖嗖的刮进来,吹着他脸上的阴气。
  “你知道那一次你问林慕的时候,他为什么不说出真相吗?因为被仆人逮到时,他说了,他说自己没有偷东西,也没有烧信件,是烧的香囊和情书,然而所有的仆人都觉得他有病……在大人看来,这不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该管的。”
  灰灰:“他不知道自己有病,他不喜欢被人说有病,他害怕被人说有病。然而为什么每次他受欺负时,你都不在?”
  灰灰:“连十八岁的成人礼,他把身子给了你,向你告白了,你都没有多留两晚上,而你的仆人在家里安了监控,把他爬你床的视频拍下来,在你走后,拿他面前羞辱他!”
  灰灰:“你知道为什么我会跑出来了么?因为阮阮他活不下去了!我再不出来,他就会干傻事情。而该死的……明明是你才对!”
  瓷白.精致的脸蛋上,阮阮的人格退居幕后之后,林慕彻底表现出来灰灰的狠毒。
  他把车加速撞上了路边的路墩,这就是林慕18岁车祸的真相。
  两个人差一点都要死了,是灰灰突然踩了刹车,扑过来,一把抱住韩晋,使得两人幸存下来,没有出现严重的意外伤亡事故。
  韩晋一直拿不准,那时踩住刹车、抱住自己的,是灰灰,还是阮阮。
  过了这么多年,这个问题,或许要有答案了。
  ---------------
 
 
第25章 
  告白之夜过后,两人的旅行婚礼就开始了。
  韩晋亲自规划的行程,拿着新西兰的地图,几乎圈掉大半个北岛,线路从奥克兰中央公园到天空塔,从怀托摩萤火虫洞到地热公园,最后抵达皇后镇。
  都是小家伙想去的地方。
  以前呆在别墅里,后来忙于学习和工作,林慕的眼界一直很小,韩晋这回,够霸道,够总裁,一次性的,让他撒野个够。
  金丝雀的笼子被打开了,金丝雀却已经不再飞了。
  林慕肉眼可见的乖巧、娇软下来,他甚至能感觉到身体里有个乖巧、娇软的小人儿拼命的冒头,让他亲近韩晋一些,再亲近韩晋一些。
  他的心也是这么告诉他的。
  而之前逞凶斗狠的小恶魔,自己念念不忘要复仇的那一面,似乎被忽来的爱情逼退了。
  跟拍摄影是旅行婚礼的常规项目,Noah是一位有着二十多年婚礼拍摄经验的摄影师,在他的从业经验里,拍摄过无数对新人,而林慕和韩晋在镜头前所表现出来的,是Noah为数不多觉得完美的。
  有无数个恩爱的镜头。
  比如天空塔上的那一张,构图采用的无人机航拍,镜头从天空塔的塔顶投下去,把林慕依偎韩晋怀里、仰脸儿、手指向上的动作正好抓拍到。
  那是两人在旋转餐厅的观景台,林慕趁着四下无人,偷吻了韩晋,结果被无人机抓拍到了,小家伙当时就红了脸,躲男人怀里,仰脸儿,指着无人机跺脚。
  红扑扑的脸蛋是这张照片里最美丽的景色,胜过奥克兰灯火灿烂的夜市,韩晋当时的目光,凝视在这道最美丽的风景上,做了最温柔的陪衬。
  还有在怀托摩萤火虫洞里,头顶上是荧光闪亮的“星河”,身下是在河内静静划行的泛舟。
  这是两张连拍,林慕坐在船头,攀着韩晋的肩膀,前一张照片里,微笑抬着脸儿,眼睛里倒映着“星星”和男人的影子,后一张眼睛温柔地闭上了,等着男人的亲吻。
  “You must love your husband very much and have been in love for many years.”(你们一定非常相爱,而且相爱了很多年)
  Noah抱着手里的相机,非常赞叹自己拍摄的作品,同时对着林慕,赞美了一句两人之间的绝美爱情。
  林慕跟Noah一起在欣赏底片,听闻这话,觉得不可思议。
  Noah却很笃定的样子,拍着胸脯,露出来八颗大白牙,“Believe me, I see a lot of newly-wed~”
  (相信我,我看过很多对新人)
  言下之意是不会看走眼。
  “Yes.”韩晋接了Noah一句,接的很自然,之后递给林慕一根冰淇淋雪糕,是根粉红色的,造型是小兔子。
  林慕双手接过来咬了一口,还舔舔,甜丝丝的,挺好吃。
  Noah又冲他们拍了一张,如获至宝。
  林慕是真的觉得不可思议,盯着手中的粉红色兔子冰激凌雪糕,“我明明之前很讨厌粉红色,也不喜欢可可爱爱的小兔子,觉得这是阮阮的专属,可这会儿却觉得这根冰激凌甜甜的,很好吃……韩晋,你说我是不是有病?”
  就像明明之前那么讨厌你,现在居然有种离开你不行的感觉。
  是他的演技已经精湛到不仅骗过了镜头,还骗过了自己吗?
  被Noah一暗示,林慕甚至真的觉得自己喜欢了韩晋好多年。
  ……他是不是真的有病?
  这个想法让林慕微微有些紧张,但韩晋的亲吻,赶跑了他的紧张感。
  “没有人是一成不变的,人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情感下,有不同的认知,不同的行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我不喜欢吃香菜,闻到就要呕吐,但如果是你喂到我嘴里的,就没有那么难吃,这不叫我有病,叫我爱你。同理,不叫你有病,叫你爱我。”
  “……我以前不爱你。”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也许Noah说的是对的,我们相爱好久了,只是你没有意识到。”
  “……这怎么可能呢,你不是一直喜欢阮阮的吗?”
  “我喜欢你。”
  林慕有点乱,垂下头去,声音小小的,“……莫绍寒也说过喜欢我,还说会娶我,但他是个骗子。”
  “可我真的要娶你了,明天就是我们的仪式,需要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婚礼的场地吗?”
  “……”林慕怔怔然抬起头,对上男人温软的眼神,瞬间红了眼眶,像小兔子似的,点点头。
  于是旅行婚礼的最后一站,被安排在皇后镇的圣彼得教堂。
  这就是他们明天婚礼的场地。
  很朴素的一间小教堂,没有那么大的排场,也没有特别的布置,管风琴和彩色玻璃,还有雪松制成的一面雕刻讲台,就是教堂里全部的风景。
  这是韩晋挑的仪式场地,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教堂的神圣和安静。
  得知他们要来教堂,Noah干脆也跟着一起来了,采景。
  采景时,Noah别出心裁,让林慕戴上了Daisy的那件头纱。
  是韩晋亲手戴上去的。
  林慕透过白纱看眼前的教堂,不大,缓缓几十步,就和韩晋一起,走到了仪式区。
  确实是很安静的一个地方。
  能让人静下心来,直接和自己的心灵对话。
  明天,他就会和韩晋在这里,许下一生的誓约了。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从此,他会多一个丈夫,做一位妻子,从此不离不弃,上帝会听到他们的宣誓。
  林慕甚至可以想象婚后的生活,韩晋应该会继续带着他旅行吧?直到走遍世界,然后挑选一个最适宜的地方,定居下来。
  不用担心缺钱,男人的财富几辈子也消耗不完,等国内他们的风声过了,或许也还能回国,回到自己最熟悉的地方,过平凡人的日子。
  韩晋不是一个特别有野心的男人,林慕看的出来。
  没有野心家,会为了一个玩物,放弃自己的集团和身份,私奔到国外。
  他是在认认真真养一只金丝雀,希望这只金丝雀永远陪在他身边。
  就像男人带他私奔时,冲他说的:
  希望他能丢开一些东西,和他一起去远方,在远方找到安乐的家园,栖息下来。
  ……从此,雀鸟将与它的主人为伴,住最好的笼子,吃最贵的鸟食,天天得主人的宠爱,给主人唱婉转动听的歌曲。
  曾经他向往过自由。
  这一刻,林慕竟然希望他的笼子上再加一把锁。
  他的男人永远也不要把这把锁打开。
  他甚至希望他的翅膀上有链条,有镣铐,把他永远与男人捆.绑在一起,这样,男人就永远也不可能离开他。
  会永远与他在一起。
  “老公,我们洞房吧。”
  当天晚上,婚礼前夜,两人盖着Daisy的头纱一起睡觉。
  头纱很大,能铺满整张床,甚至垂落到地板上。
  这是林慕的创意。
  创意很唯美,尤其当两人在珍珠与钻石下翻滚时,简直像一场梦幻那么美丽。
  林慕甚至第一次尝试着掌握了主动权,他害羞的坐起来,顶住头纱,在男人身上艰难的掌握平衡,每动一下,韩晋都能亲眼看到头纱在林慕嫣红的脸蛋前,抖动出优美的波浪。
  林慕不时的仰头,频繁滚动的喉结频繁带起韩晋身上的热度。
  受不住垂头时,通红的脸蛋,和失魂的眼神,也能让身下的男人心头砰砰砰剧烈跳动。
  韩晋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的心上人,他觉得林慕头顶着头纱,是身披了他的嫁衣。
  迟了这么多年,终于要嫁给他了。
  忍不住抱住了林慕的腰,帮忙他往下深入。
  林慕皱眉闷哼,俯下身子颤抖着抱住韩晋的头,闭上眼,热情的吻男人的额头,脸颊和唇。
  男人回吻了他。
  结束后,林慕温顺的扑在男人胸膛,不再动作了。
  “累了?”男人甘当枕头和床垫,拥着他问。
  林慕呜呜的点头。
  男人的大掌一下一下摸上他头发,和他道了晚安,“那就睡吧,老婆。”
  “……”被男人的称呼勾的心头颤动,林慕糯糯软软应了一声“老公”,之后满脸通红的趴在男人身上,睡去了。
  林慕睡的很沉,很沉。
  不知是不是梦里,耳边突然响起来一个人的声音。
  “丢脸!”
  这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像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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