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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隐(近代现代)——佛爬墙爱爬墙

时间:2020-08-10 09:37:38  作者:佛爬墙爱爬墙
  他没有说话,只是泪如雨注,看着我拼命摇头。
  轰隆!轰隆!
  下雨了。乌云翻腾,雨注如筷。
  果然是一场暴雨。
  大风吹过,将树上的叶子吹得纷纷掉落。
  我们两个人站在雨里,任由雨水洗刷,还有几片树叶掉落在了我的衣服上。
  我抛下他回家了。我不想再跟他费口舌了,累得紧。
  所有人都可以不爱我,唯独程璟不可以。唯独他不可以,他是我的,不是别人的,没有人可以从我手里抢到他。
  我妈已经不要我了,她终于选择了另嫁,肚子里也怀了另一个孩子,很快就要有一个小婴儿作为她与新任丈夫的爱情结晶出生了。
  可他还是背叛我了。
  我不喜欢背叛,我厌恶背叛,我要杀掉那些背叛了我的人。
  于是我把尖刀抵向了他的胸膛。
  他没有反抗,只是眼神里透出了受伤的心情,但也只是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别的我看不太明白的情感给替代了。
  我死死掐着他的脖子问他为什么要背叛我。
  我想要他回答,却又不想听他亲口回答。
  花洒流下来的水浇湿了我们两个人的身体。
  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沸腾,并且冲到了头顶,我的心里只充斥着一个疯狂的念头:
  杀了他,杀了他,把他的心藏起来,这样你就可以永久地占有他了,他会永远是你的,再也没有人能够从你身边夺走他了。
  他的眼里映出了我的样子,病态,偏执,疯狂,扭曲,怒目欲裂,煞血沸腾。霎时间我有些愣神,我觉得这样的我有点陌生,但最终还是被重新涌起来的怒火给占据了。
  “哥哥……我……我没有……”
  没有什么!你到现在还在狡辩!
  尽管他的呼吸十分困难,也没有想要推开我和我的刀。相反,他的手握住了我手里的刀,调整了一下位置,从左边扳回到正中位置,对准自己的胸膛,“哥哥……这里,这个位置……一刀下去,我就可以……死了,你以后就不会再见到我……”他的眼睛里布满血丝,薄薄的嘴唇被他咬出了血来,他摁着刀往下刺,手上青筋暴突。
  一刀下去,鲜血就流出来了,然后又被流水冲走。他还在往下刺,眼看着就要刺到心脏了。
  我觉得我的血液瞬间冷了下来,脊背僵硬且冰寒,全身都在发颤。
  最后是我夺过刀刺了下去。
  心脏停止了跳动。
  他的身体软倒在地,背靠在墙上,头低低地垂着,脸色苍白,唇瓣失去了所有的光泽。
  他死了。
  可我还活着。
  无耻且没用地活在这个对我来说失去了任何意义的世界上。
  故事结束了。
  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选自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第28章 程璟视角
  在夜晚,每每夜不能寐时,我就会看他的照片——事实上,我有许多他的照片,都是平时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拍的,有的清晰有的模糊,有的能看到脸有的只能看到手。我当然知道在这种寂寞的时刻做些什么能让自己快乐——只要是男生都懂的事:但我一次也没做过,因为我觉得那样是在亵渎他。
  谯疏是我的神明,我不能这么干。
  但我在梦里却时常能够想到他,一大早醒来发现自己的床单湿了一大片。
  做梦我真控制不了,除非我从没见过他。
  然而心中一跳出这个假设,我就接受不了,心痛得简直没法呼吸。
  我常觉得活着没有意思,这个世界多么了无生趣啊,如果不是他的出现让我的世界多了一抹夏天的亮绿色,我可能会毫无眷恋地从这个灰色的世间悄悄消失——我甚至还在脑海中模拟过三十四种死亡方式,每一种都不一样。
  许多人从我眼前经过,见证了我的生活,但他们最后都变成了过客。有的人说他的心很大,他要去看世界;有的人说他的心很小,只装得进一个人。我不懂我的心究竟是大还是小,说大吧,我又只疯狂地这么喜欢一个人,说小呢,我的心又记着这么多的过客。
 
 
第29章 程璟视角
  。
  我哥又从疗养院逃走了。
  我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
  疗养院的负责人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作为助理医师协助主治医生做完一台大型手术,刚从手术台上下来,消毒服上还沾着没有处理干净的血。
  尽管知道他去了哪儿,我还是不免有些着急。我哥还没有恢复神智,他现在是分不清现实与幻想的状态,时常陷在过去的沉痛回忆中出不来。
  沉痛回忆源于三年前发生的一件事。
  三年前我哥在我胸口捅了一刀,实际上没有伤到我的要害,如果他真的想要我的命我是不会拒绝他的,我什么都依他,真的,我什么都愿意给他。但在最后一刻他的刀口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歪到了一边,我并没有如他的愿死成。后来我因为失血过多在医院里昏睡了三天三夜,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林舒白跟我说他去警察局自首了,说自己杀了人并且分尸投河。
  那并不是我所想的,我是自愿的,我哥没有杀人,是我自己捅了自己,刀上只有我自己的指纹。于是我不管自己的伤势怎样,穿着病服就去了警局。
  在去警察局的路上林舒白跟我说了我哥最近的状况,说他的精神好像有点恍惚,有点不似常人。我听他这么说我更加担心了。
  我一路横冲直撞进了警察局,在看守室外看见了曹毅,他正是把谯疏带到这里的警察。
  “你凭什么抓他?”
  “是他自首我才抓他的。”
  “好,”我忍着心口泛起来的甜腥,努力心平气和,“他说他有罪你们就可以把他抓来吗?你们连最起码的辨别能力都没有吗?我哥犯了什么罪?!”最后一句我几乎是吼出来的。我往后踉跄了一步,跟在我身后的林舒白马上上前来扶住我摇晃的身形让我不要着急,先弄明白情况再说。
  “是他在路上自己拦住了我们的警车,说他有罪,我们不抓他的话他就拦在警车面前,我们总不能把他打晕了丢在路边吧?”说着曹毅给我递了杯茶,“我知道你的伤是拜他所赐。如果不是你非要保他我一定会将他绳之于法。”
  绳之于法,好一个“绳之于法”。
  “我来这里就是要带他走,我有必要再跟你说一次,我的伤完全是我自己造成的,跟我哥没有关系。曹毅,这么多年了,难道你就不懂我心里在想什么吗?”
  曹毅愣了一下,重重地点头,吩咐其他警员去帮我们办理手续去了。“好……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有什么办法?你跟我去见见他吧,看他愿不愿意跟你走。”
  看守室。
  门开了,空气中的微尘在阳光下起舞。谯疏垂着头坐在椅子上,我跑过去,单膝跪着,扑到他的身上,“哥哥,我来了,我来接你回去了。我们回家好不好?”我说完就拉着他的手起来,没想到他却甩开了我的手,还反问我,“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我完全被他眼中的疏离给吓到了。
  我哥他不认得我了。不仅不认得我,曹毅、林舒白他都认不出来了。可最让我难过的还是他不认得我了。我好不容易跟他表了白,他也终于开始接受我了,可是现在他却不认得我了。
  我承认自己受不了这个打击,因为实在是太难受了。心在流血,像伤口被撒了盐那样疼。
  我哥说他要带我们去找程璟,我跟他说程璟就在这里他却分毫不为所动。既如此,我便由他去。
  “好,我们一起去找程璟。”
  在警察局门口我看到了一辆保姆车,见我们一行人出来之后那车门被人大力拉开,从上面下来了一个人。
  是文胥,是我曾经的好朋友。之所以说是“曾经”,是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了,如果不是他,我哥也不会变成这样,我这辈子以及下辈子,不,我永远永远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他看着我和我哥,扯下了自己的墨镜,接着他的经纪人在一旁开始瞎叫唤:“哎哟喂我的文胥大明星,你知道这是什么场合吗?万一被狗仔拍到了……”他没有管经纪人说的话,径直朝我们走过来,走到我面前,很诚恳地鞠了个九十度的躬,片刻后又直起了腰杆,“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的世界了,谢谢。”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他,与他擦肩而过,坐上了车。我认为我已经足够克制了,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友情上。
  最后我们回了家。林舒白在送我们回到家之后就离开了。
  听着卧室窗前的那个垂着蓝色羽毛的青色风铃发出的如鸣佩环的叮叮响声,我哥终于从躁动不安的状态中安静了下来。
  看着他熟睡的模样,我的心疼着实得厉害。不知道被谁给揪住了又大力地揉搓拍扁然后丢下深不见底的渊洞里,破碎,没有温度,冰冷无比。
  我记得很清楚,我第一次见到谯疏,是在七岁的时候。
  我的爸爸妈妈是为人民牺牲的战士,爸妈不在之后我被交给外公抚养,一开始外公凭着捡破烂还能勉强供我上幼儿园,后来幼儿园收费越来越贵,我还总是生病,隔三岔五地就得上医院,年过耄耋之年白发满头的外公终于不堪重负,喝农药自杀,抛下我撒手人寰。于是我小小年纪就被街道办的工作人员送到了孤儿院里,我甚至连外公的葬礼都没能够参加。
  我是个先天性聋人,得靠着助听器才能听到外界的声音。那时候孤儿院很穷,没有钱给我买助听器,之前外公给我买的助听器也坏了,所以我听不到周围的孩子们在说什么,每当看到他们在我面前放肆地大笑的时候我都觉得十分惊恐,总觉得他们是不是在密谋着什么想要捉弄我的计划——弱势群体被捉弄的情况在孤儿院中真的太常见了。
  在孤儿院里,我因为不会“找靠山”而经常被一些孩子王欺负。我的妈妈和谯疏的妈妈年少时是好朋友,因此谯疏的妈妈听说我有此遭遇便派人把我从孤儿院里领养了出来。
  对了,谯疏的妈妈让我管她叫清姨。
  把我从孤儿院接出来的清姨让我管这位比我大一岁的孩子叫哥哥。
  那时候时间太仓促了,我没来得及告诉清姨我不是一个女孩儿,虽然我身上穿着的的确是裙子无疑,但那只是我在孤儿院里自保的手段罢了,在孤儿院里女孩子不容易被人欺负,反而还很容易转变为被保护的对象。
  我见到他时。他正坐在一楼大厅高级阶梯上的一座巨大的白色钢琴前,正低头沉思,没有察觉到我的到来。
  轻巧的修长手指搭在黑白琴键上,不一会儿,从他的手指下传出了精灵一般的乐曲,清澈急促又流畅。在钢琴的面前,有一道小门突然被一双动物的小爪子掀开了一道门缝,接着走出来了一只摇头晃脑的穿山甲。它只用两只后脚支撑着走路,两只前爪像只可爱的小仓鼠那样缩在胸前。
  我不知道有没有一种可能,乐器的音乐会因为一个人而变得更加好听起来呢?总之,即便是在现如今,在我听过了那么多场音乐会之后,我依旧觉得我哥那天弹的《卡农》是天底下最好听的钢琴曲了。
  柔和的夏日阳光从半圆形的窗口悄悄地爬进来,地上出现了两道被拉长的身影,一道长一道矮。正是这清晰的影子使得它发现了我们的存在。穿山甲是胆小而谨慎的动物,见到生人,察觉到情况不对之后便将自己蜷成了一团,躺缩在地上一动不动。
  流畅的音乐声停止了,弹钢琴的男孩从被磨得光滑的琴键上收回手,走下了台阶,抱起了那只穿山甲。小小穿山甲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慢慢地放松了僵硬的身体,专心地做一个手部挂件。
  两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从那个小门里飞了出来,一只落在穿山甲的鳞片上,一只停在男孩子的手腕上。
  好美。
  这幕温馨的场景我在心里记了好久。
  少年如玉,见之不忘。
  那时候我就觉得我哥就像是绣娘手里正在织的锦花,值得用一针一线来精雕细捣,多一朵少一叶都不成。
  大概就是这个时候,我喜欢上了我哥。现在想想,没想到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呢。
  一画、两画、三画……
  青色、橙色、蓝色、紫色……
  其实暗恋就像是在一张白纸上作画,时间愈长,纸上的图画就会愈发艳丽。
  各个笔画各种色彩交织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
  暗恋不过就是知道你吹着口哨从门口经过,我手上的笔转得更快了,就连什么时候掉到地上都不知道。
  暗恋不过就是埋头苦写作业的空当抬头不经意地往窗外看了一眼,正好看到你穿着衬着你奶白皮肤的衬衫,在绿茵场上笑得张扬肆意。接着你的周围传来伙伴们的欢呼声,是你踢的球进了。我有点遗憾,遗憾自己没能看到你带球过人把球稳稳当当地踢进球门的那一瞬间,那一瞬间肯定比此刻正在庆祝的你更帅吧。
  暗恋不过就是知道你过得开心我就会在走路的时候不自觉地上扬起嘴角。
  有时候我也在想,我怎么可以这么喜欢他啊。但最后我发现,这个问题是无解的,爱情这个东西只有切身体会才能知道个中奥妙。
  我是一个理科生,具有大多数工科男的通病——嘴笨,不太会表达,有时候说出来的跟想要表达的不是一个意思——虽然我曾经获得过最佳辩手的奖项,但那也不能代表我巧舌如簧舌灿如花。再者,关于我们的故事我哥已经说了很多,不管是幻想还是回忆,在这里我都不想再补充更多。
  我只知道,不管我哥要做什么,我都陪他。
  我最近在办离职手续,我只是一个助理医师,离职手续并不难办,估计明天就可以正式离职了。离职之后我要带我哥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我相信他一定可以很快好起来的。我是医学生,在这方面有自己的预计与判断,再有就是我也咨询了我的老师,我这样的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爱谯疏,永远。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不管岁月如何侵蚀,光阴如何更改。
 
 
第30章 传者后记
  。
  《该隐》出版四十年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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