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从不是会多说的人,而且不得不承认,叶隋琛毫无架子的道歉,让他觉得自己没理由再冷着脸对他。
叶隋琛见方嫌雪神情稍霁,把他往自己身边拉了拉:“别站路中间,当心着车。”
手臂出传来叶隋琛手心的温热,方嫌雪毫无防备地被他一拉,差点撞到他身上,两人呼吸相闻,对视一眼之后,方嫌雪往后退了一步,叶隋琛也只好跟着站开。
方嫌雪觉得两个人傻站着也不是个事,主动道:“回去吧。”
这意思是松了口,答应上他的车回家了?
叶隋琛笑着拿出车钥匙:“行,载你回家。”
上了车,方嫌雪没坐副驾驶座而是坐到了离叶隋琛比较远的后面,侧目看着窗外。
气氛宁静,叶隋琛也不开口,只是眼睛不时瞟瞟后视镜里后座上的男人。他的侧颜弧度秀致,丹凤眼狭长,显得瞳仁越发漆黑。
“你在这儿是打工?”叶隋琛开口,听上去并没有半分责备他不告诉自己的意思,纯粹是关心。
“嗯。”方嫌雪的声音在密闭的车里听上去很有磁性。
“你缺钱的话,跟哥说,不用出来累死累活的。”
“我缺钱,为什么找你要?”方嫌雪反问,语气里带着严肃。
叶隋琛一时之间被问住了,他也觉得自己这话不太应当,好像在和自己以前养的菟丝花们说话一样。
不过,他对方嫌雪,也不是没打这种主意。
但方嫌雪显然不是能用这种套路收买的人,他的家庭教育不会允许他无功受禄,这一层他怎么忘了?
叶隋琛自知冒进了,改变策略道:“不是给你,是借你,等你毕业了出来,有了赚钱的能力,再还我。”
“我不读了。”
“你这是什么话,什么叫不读了?”叶隋琛拔高了语调,带着年长的人的威严。
车内一时间静默下来,谁都没有再开口。
叶隋琛知道对话进行不下去了,心里正犯嘀咕,想着要不要换个话题把这事揭过去,容后再谈,便听到方嫌雪道:
“要不然在这里停车吧。”
叶隋琛没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下意识照做,踩了刹车把车停稳后才回头瞪他:“你要下车?”
“我走回去吧。”方嫌雪打开车门,出去。
这小子破事怎么这么多?觉得和他话不投机所以干脆远离他?叶隋琛气笑了,也开门下车。
他走到方嫌雪面前,抑制不住怒火,再也没法维持表面的体面:“方嫌雪,我就没见过你这么难伺候的人!叫你回去上学难道是害你吗?为什么不情不愿的?”
方嫌雪只淡淡道:“你给学校捐了款。”
叶隋琛一时有些语塞:“南秘书告诉你的?”
方嫌雪默认。
叶隋琛心里虚了一截,语气生硬:“捐了款又怎么了?我只是让学校的人多多关照你,你以为我在贿赂?”
“难道不是吗?”方嫌雪轻飘飘地扫着他。
“你的学籍本来就保留在学校,这都是符合规定的,谁都说不了闲话——退一万步说,就算我真的做了什么,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叶隋琛觉得气闷,他为什么要在大晚上的马路上和一个社会经验为零的毛头小子说这么多,说了他也不会理解。
方嫌雪别过脸,好像很不耐烦听他说话。叶隋琛觉得自己在他眼中就是个满身铜臭的商蠹,没有半点值得他留恋的东西。
他解开颗扣子,喘口气高声道:“要不是你哥哥把你托付给我,你以为我愿意管着你吗?”
话一说出口他就后悔了,方嫌雪清高又自傲,听到他这样的话肯定以后没有好脸色给他看了。可他向来也是不服输的性格,谁敢让他不痛快,他非得要让那人也不痛快!
听了叶隋琛的话,方嫌雪果然咬了下唇,寒声道:“那以后,你不用管我了。”
“操!”叶隋琛难得爆了句粗口,每当他和方嫌雪在一起,体内的暴躁因子就会被激发。他头也不回地上车,踩了油门就走,把方嫌雪丢在原地。
好啊,不让我管你,那你有种别上我的车!
后视镜里的方嫌雪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见,叶隋琛甩了甩头,企图把他从脑海里甩出去。
没开多远,叶隋琛便开始想,这大晚上的,夜露深凉,万一给人冻感冒了怎么办?
而且,他嘴角的淤青还没消散,今天手上恐怕也添了新伤,要是发炎了......
想着想着,他又骂了自己一句,转动方向盘,掉头回去找他。
到了原来的位置,方嫌雪却已经不见了。
叶隋琛四处找了好一圈都没半点人影,只好把车停在路边,自己下来吹风。
他在夜风中点了支烟,一口接一口地抽了起来,思绪随着白烟,飘到了记忆的深处。
第7章 他很耀眼
“把你的手给我,你我都是录在厄运的黑册上的人。”
......
“这是一个灯塔,因为朱丽叶沉睡在这里,她的美貌把这座墓窟变成了光明的欢宴的华堂。”
少年深棕色的瞳孔流转着琥珀般的光泽,在这样的春日寒气中,一身中世纪礼服不冷不暖正合适,他轻轻说着念白,俯身向躺着紧闭双眼的金发女孩借位吻去。
“卖药的人果然没有骗我,我会在这一吻中死去。”说完最后一句台词,他躺到女孩的身边,阖上双眼。
舞台灯光渐暗,大幕缓缓拉上,观众席爆发雷鸣般的掌声,尖叫不绝于耳。
“Edward!Edward!”
“Edward,睁眼!”幕布一关紧,“死”在“朱丽叶”身旁的“帕里斯”就腾地一下站起来,跑过去摇“罗密欧”的身子。
感受到被人摇晃,叶隋琛马上睁开眼从台子上坐起来,向那黑发男生伸出手:“Alex,拉我一把。”
艾励笑呵呵地把他拉起来,又望着金发的女孩道:“Jeanine,你演得真不错!”
珍妮花也站起来,扯扯自己的大蓬裙,露出八颗整齐的白牙。她对艾励说了声谢谢,然后一双眼睛一直黏在叶隋琛的身上。
叶隋琛虽然是亚洲人,但是长相宜中宜西,有东方的典雅和韵味,又兼具西方的时尚和绅士,所以在学校特别受欢迎。
他刚刚,差点真的亲到她。
想到这里,珍妮花的脸颊微微发烫。
话剧表演完回到宿舍,艾励攀着叶隋琛的肩膀,好奇地问:“Edward,你收到了多少情书?”
叶隋琛瞟了眼桌上堆成一座小山的信封:“喏,都在那边,我没数。”
“里面有珍妮花的吗?”
“有吧。”叶隋琛这时候正在公共厨房专心煮面,没空搭理他。
“噢......”艾励沮丧地撑脑袋,“为什么咱俩总是看上同一个女孩?这难道就是兄弟吗?”
叶隋琛无奈耸肩:“我没看上啊,是你看上的女孩总喜欢我。”
“切。好气人。你要没那个意思,就和人家解释清楚。”
“我难道一封信一封信地回吗?”叶隋琛把捞起来放凉的面又重新放进去,加上几根青菜,又煮了一会儿才真的出锅。
艾励拿了自己的筷子急不可耐地坐在桌前等,催道:“你每次做面都这么麻烦,要不是在这边吃不到国内的东西,我才不等。”
“Rachel教我的,说这样做面筋道。”叶隋琛给自己盛了一碗之后给艾励也分了一碗。
艾励知道,叶隋琛和他母亲的关系就像朋友一样,互相之间直呼其名,和他家不同。
不过他此刻满心满眼都是那碗热腾腾的面条。大家都说叶隋琛长相好、家世好,但只有他知道,那些东西和叶隋琛的厨艺比都微不足道。
正吃着,另一个室友回来了,给叶隋琛带了封信:“又是你的Rachel!”他们不知道那是叶隋琛的母亲,还以为是他国内的女朋友。
叶隋琛接过信,拿手帕擦擦手,拆开看。
除了他的名字全是中文,他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写的什么。
【Edward,妈妈亲爱的小琛,下次你再用英文给我写信,我就不回了。另外,复活节假期回来吗?爸爸妈妈和璐璐都很想你。】
其实他有手机,虽然要国际漫游,发短信也不算特别麻烦。但他母亲一副文人做派,非要像写家书一样每个月写信给他,告知他家里的事情,还要求他写回信。如果光发短信,她也是不看的。
每每他抗议,母亲就会说:“Edward,我怕你忘记汉字怎么写了。”
叶隋琛轻轻把信重新叠好,望着艾励道:“假期我就不陪你去旅游了,我回去看看家里人。”
“好吧,你这人真恋家。”艾励有些失落,他原本是想约叶隋琛和珍妮花一起去东南亚的海岛玩的。
三月下旬,叶隋琛英国的高中放复活节的假,他有两周的时间可以回家休息。
一下飞机,隔老远就看到叶父叶母带着璐路在出口处等他,叶父朝他挥手:“小琛!”
叶隋琛加快脚步,一出去便被叶隋璐扑了个满怀:“哥哥!想我了没!”
“每天都想一千遍,璐路又长高了。”他疼惜地摸妹妹的小脑袋。
“别摸,我以后想长到一米六八呢!”
“爸爸,妈妈。”叶隋琛高兴地喊道,跑过去和爸妈拥抱。好久不见,一家人却能很自然地亲近起来。
“哎,走,家里准备了你喜欢的饭菜。”叶父叶母替他拿过行李,一脸喜气。
夜明珠路81号别墅,叶宅,原址是一座教堂。它被从东南亚经商归来的叶老先生所购,由他留洋的二儿子亲自主持设计,成了无神论者的私宅。
在这里,金钱取代了门第,成为了上帝。
叶隋琛的爷爷前几年过了世,大伯成天打牌喝酒,公司的担子全落在了他爸爸身上。叶父一个学建筑的经起商来当然吃力,经常忙得不着家。叶母心疼丈夫,也要跟着去帮忙。
妹妹叶隋璐的私立初中依然要上学,因为国内和国外放假时间不同步。
所以,除了刚回国那天一起吃了顿饭当作接风洗尘,后面都没什么人陪他。
叶隋琛期待的和家人共度的温馨假期落了空,成日躺在院子里打发时间。
绿树蓊郁,藤蔓攀着白色围栏爬了满墙。白玉兰、栀子花、棕榈绕宅而生,整个庭院冷香萦绕,满是阴凉。
这天,几声鸟鸣扰了叶隋琛的清梦,他闲闲地眯眼,看到管家领着个穿校服的少年走进来。
少年个子很高,眉毛淡淡的,嘴唇很薄,一双丹凤眼是整张脸唯一锋利的所在。
感受到目光注视,少年也很快看向了叶隋琛的方向,眼里有种神经质的灵气。
叶隋琛一瞬间就想到neurotic。类似敏感、脆弱、忧郁,欧美文学里形容有贵族血统的人物常用的一个词。
管家远远地向他问好,他懒洋洋地起身走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少年。他上衣靠近领口的几颗扣子没扣,衣领半敞,惹得少年快速别过头去。
“他是谁?”叶隋琛的语气好奇之余带着不客气,想进他家门的外人很多,但真正成功的没几个。他想知道,这个清秀得像个女孩子的少年,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这是方家的小公子,到家里来借书的。”
方家。叶隋琛倒是经常在母亲写给他的信里看见这两个字眼。
方爷爷是他爷爷暮年参加古董展览的时候结识的朋友,方伯伯和父亲也一拍即合。但他常年不在家,从来没有见过方家人。
这个少年是第一个。
一来就找他家借东西,还是他母亲最爱惜的书籍,叶隋琛对他印象说不上好。
少年望着他神色怔怔,他淡瞟一眼,趾高气昂:“什么书?我带你去。”
叶隋琛并不是热心,他只是怕家里的书被翻坏了。
“《浮士德》。”
叶隋琛原以为这种初中生,会说刘墉一类,听到书名诧异了一秒,神色很快恢复:“这本你家没有吗?”
“我家只有郭版译本。”少年神情沉静,独自到别人的家里面对陌生的人也很泰然。
“郭版的确没有钱版好。”叶隋琛喜欢他这种不卑不亢的态度,而且他很久没有遇到除了他母亲以外在读书方面和他口味一致的人了。他领着少年走进大厅,顺着旋转楼梯上楼进了书房。
叶家的书房和图书馆的摆放密度差不多,一排排木架子分门别类,房屋构造是叶父专门设计过的,普通住房的承重达不到要求。
叶隋琛熟练地找到那本书,递给他:“书不许折页、不许做笔记、不许卷着看,封面和扉页也不许有折痕。”
“嗯,谢谢。”
少年接过,从中间轻轻打开侧着头看,长睫微颤,自说自话:“可惜我不会德文。”
“不会可以学,而且Rachel的批注不是摆设。”叶隋琛丢了一句,出了房门。
叶隋琛从始至终没有问过少年的名字,少年跟在他身后出来,抬头对他道:“我叫方嫌雪。‘方求白时嫌雪黑’的方嫌雪。”
叶隋琛一听,是苏轼的《书墨》。他不着痕迹地笑了,这名儿,有意思是有意思,只是女里女气的。
“叶隋琛。”他自我介绍。
方嫌雪眸子一闪,原来面前的人真的是叶隋琛。
父亲称赞“山眉海目,金玉满堂”的叶家公子,叶隋琛。
他刚进宅子的时候,就看到远远的一个人卧在庭院里的石头上,还在想那是谁。这个时间,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男性,出现在叶宅,只能是叶隋琛。
即使躺着看不清楚,叶隋琛的五官依旧英气漂亮,起身走近他的时候,方嫌雪的整个身子都有点僵。
十几年来读过的书融到一起,才能勉强形容叶隋琛给他带来的感觉:那是瓦格纳的疏狂,布恩迪亚的孤独,于连的野心,维特的自我,是无数本书主角杂糅成的一个人,身上有无法忽视的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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