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媛媛求着他把房子钱给林霄,林国豪自然不愿意,但是又不好呵斥桂媛媛,只尴尬地说:“我听说林凌出资给林霄开公司了,林霄现在哪里差这点钱。”
桂媛媛一愣,随即就是大骂:“还不是因为你舍不得给孩子钱,霄霄才求到林凌那里去的吧,你倒好意思说这话呢。你说你对得住霄霄不,他上大学,还是靠宁秋这个外人资助的啊。现在他需要事业启动资金了,我卖我的房子给他钱,你居然都要贪。你还是人吗?你是人吗?你把钱给我,给霄霄啊……”
林国豪最后是落荒而逃,不敢再去看桂媛媛。
桂媛媛在林国豪的眼里,一向是非常虚荣和贵妇范的,还曾经说过“我宁愿美死,也不愿意苟活”这种精神病的话,就这么一个人,居然闹得像个疯婆子了,林国豪不得不想她的确是没钱了。
不然,林霄不至于去找林凌要钱,毕竟去找林凌要钱,那可是需要有很多心理建设的,总归没有找他妈要轻便。
林凌一分没有打折扣,给林霄投资了五千万。
林霄自己有一些钱,然后就是他自己就是公司最大的产品,所以他依然可以自己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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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到了农历年末,林霄这一段时间工作都很忙,包括公司团队的组建扩大,他自己参加不少节目,又有一些针对粉丝的回馈活动,还有公司之后的计划的制定,还招了另外的练习生,并和其他公司进行合作,对新练习生进行培训,和他进行组合……
大概因为公司是个小公司,公司员工都是年轻化的,而且大家理念相同,又有温姮这个经验丰富的总经理,所以开局还算不错。
虽然林霄没有大火,但仅仅几个月时间,他的知名度已经提高了不少。
这对他来说,算是迈出了很好的一步。
报给林凌那边的数据,也属于好看的,至少他拿着报表亲自去见林凌的时候,林凌看了算是比较满意,好像还有些吃惊于他居然做得很好。
更让林凌吃惊的是,林霄居然会亲自来做这件事,而且会亲自把报表拿给她看。
林凌问:“你回S城,要待几天?要回老家吗?”
林霄已经可以用合作者的姿态和林凌说话了,他说:“看吧,可能要回老家,可能不回,也不定在S城待几天。”
林凌道:“你在S城,还是住宁秋那里吗?”
林霄点头:“是的,我还没有自己在S城买房。”
他事业刚起步,也不肯把钱花在买房上。
“哦。”林凌说:“你最近和宁秋联系多吗?”
林霄道:“不算特别多,他那个工作,大多数时候手机都接不通,想联系也联系不上啊。”
真实情况是,不管工作多忙,他每个月至少会回S城两趟,有时候会回来四五趟,只是要和宁秋见面。远距离恋爱让他很没安全感,而且不能得到满足。
“哦。”林凌说着,“我也是,好几次给他打电话,都是电话没在服务区。”
她其实很想拉宁秋下海创业,但宁秋次次答应得好好的说会考虑,但实则并没有。
林凌知道这就是宁秋的拒绝了。
林凌想,宁秋大概就是“人生短短几十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业,才不枉此生”,自己的招揽,对宁秋来说,却是失礼了。
林霄道:“姐,你还要忙吧,那我先走了。”
两人虽是姐弟,但还是很疏离的,并没有要约饭的意思。
林凌点头应了。
林霄回了宁秋家,给宁秋发了信息,说了自己回来的事。
宁秋过了一会儿就回了,说:“我一会儿会按时下班,今天去吃汤锅吧。”
林霄如今在外面吃饭,都是会被人认出的那一类人了,不过林霄没有多想,回:“好。你想吃哪家,我先去订位。”
宁秋发了一张大众点评的截图给他,林霄说:“嗯,那我先过去等你。”
第三十四章
林霄早早去了宁秋要吃饭的那家汤锅店。
这家店在大众点评上并不火, 也几乎没几个人写评,位置还较偏僻,是在一处园林中。
林霄在S城上学那会儿, 有时候也会应邀四处吃吃玩玩, 但他以前也从没来过这里,而且完全不了解这里。
他开车在这片广阔的园林里转了几分钟才找到汤锅店, 汤锅店是中式建筑, 修得古色古香, 和整个园林融为一体。
林霄心说,他哥居然会选这种看着“很高档”的地方吃饭。
林霄也不是指宁秋没有选高档店的时候, 只是,宁秋好像对饮食不是很在意, 基本上总在家吃, 或者自己随便做点, 或者叫外卖, 他可能觉得出门吃饭就挺浪费时间,而且他基本上不社交,很少和家人之外、同事之外的人接触, 也就不常出门吃饭。
林霄想着他哥的事,就颇为高兴,虽然只是很小的一些小事。
林霄到的时候,店里没什么人。
接待的服务员是个小姑娘,看到他便愣了一下,随即目光不敢直视他地羞涩地问:“您几位?”
林霄道:“两位,这里有包厢吗?”
林霄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偶像,对别人看他的目光,他是较敏感的, 不过他觉得这个服务员并不是认出他是谁了,可能只是觉得他长得帅,女生都这样,很多人看到他容易害羞,只要不是跟踪狂或者偷拍他,他都不在意。
对方道:“有呢,只是包厢需要预定,今天的早就预定完了。”
林霄顿时有些失望,他比较喜欢和宁秋待在一个较私密的空间里,但没有包厢了也没办法,他只好说:“那给我们安排一个比较角落的位置吧。”
对方说:“好的,这边请。”
大厅里有很多木雕隔扇屏风,几乎将每一桌都做了空间分隔,林霄坐在靠后窗的位置,就更是隐蔽,他便满意起来,不再在意这里不是包厢里。
林霄拍了菜单问宁秋想吃什么,自己可以先点,宁秋说他还没从单位出发,大约还要至少四十分钟才到,让林霄先自己玩会儿,并说这个汤锅店是在药用植物博览园里,他可以四处走走看看。
林霄无奈回他哥:“哥,现在天都要黑了。”
宁秋窘迫地回他:“是我没考虑周到。”
又回:“那你在店周围逛逛吧,我以前看到里面有书画展、古籍展,值得一看。”
林霄回了“好”。
问起服务员这里的情况,有没有什么可以逛的地方,服务员看这时候没其他客人,面前的客人又高又帅气质脱俗,和一般人真是天上地下,她不由就舍不得离开,于是坐下来和林霄聊天。
根据服务员所说,这里的药用植物博览园虽是政府投资了部分,但大头是私人参股,属于一个林霄没有听过的公司,这个汤锅店所在的建筑,以前是一个会所,但因为某些原因,现在对外开放了,只是,是汤锅店对外开放,但基本上也只是服务熟客,原因是知道这里的人少,而周边的其他建筑和林霄问的“书画展”并不对外开放,是属于这里老板的个人收藏。
林霄心说他哥来这里吃个饭,对这里的情况啥也不清楚,也真是让他无话可说了。
不过林霄又有些怀疑起来,宁秋之前是和谁来这里吃饭的,还去看了私人收藏的书画古籍,还以为这家店是随便对外服务的,叫自己来这里吃。
是林凌吗?还是谁呢?
林凌现在做的一个投资方向,就是医药方向,和这个药用植物博览园有联系,也是很理所应当的。
服务员建议林霄先点上汤底,因为他们这里的汤底是现杀现做的。因为他们这里偏僻,可以现杀现做,所以东西新鲜好吃,在城里面的店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享受。
林霄点了一个适合宁秋吃的药膳汤底锅,就起身在这栋建筑及周围去逛逛了。
等到了七点,才渐渐有很多豪车开来,客人逐渐就坐满了整个店,林霄发现这里虽然偏僻,生意倒是不错。
大约林霄外形太出众,他又在挂了很多药用植物讲解的走廊里逛来逛去看来看去,倒是惹了很多人看他。
还有人专门找他搭讪,询问他展板上的药用植物的真假辨别之法。
林霄心说我哪里懂,要是以前,他多半给人一个白眼转身就走了,他如今工作了大半年,倒也学会了和任何人保持友好的交流姿态。
林霄说:“我也不懂,只是看看而已。”
对方是四十来岁的大叔,穿衣和配饰都不差,不过林霄也发现这里的所有客人都不是一般劳苦大众,这位搭讪的是有身价的也并不奇怪。
对方笑道:“这个展板好像经常会换,我上次来就不是这些。”
“哦。”林霄说:“我第一次来,所以不知道。”
对方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还在上学?”
林霄是年轻偶像,虽然如今上了二十岁的偶像都被认为“老”了,但林霄自己投资自己有钱自然就不一样。所以偶像也与年龄无关,还是与长相和钱更有关系。
林霄不太穿正式一类的衣服,穿衣风格更倾向于潮风、性冷淡风或者运动风。
他今天就穿了黑白系的性冷淡风,所以才让人觉得他气质超然,让人一见难忘,要是穿运动风,那还不一定特别惹人注意。
林霄说:“我在做文化传播方向的工作。”
对方很显然不是这个方向的圈子里的,完全没弄懂林霄的意指,但装作明白了的样子,点头说:“哦。是文化宣传部门的吗?”
林霄:“……”
林霄说:“不是,我是娱乐公司的。”
对方恍然大悟:“我就说你长相这么出众,看着也很像明星。”
林霄心说我也还没有那么出名,不过对对方的奉承也很高兴地接受了,他笑了笑,问:“你也是在等人吗?”
对方道:“是啊。有人约我来吃饭,他们还在忙,还要等一会。”
他又问起林霄的名字,问一些娱乐圈里的事。
林霄心说没想到这样的中年大叔也这么八卦啊,看对方一副儒雅姿态,也没太失礼,就说了自己的名字和一些娱乐圈的工作,倒也不愿意讲圈子里别人的私事,并说:“其实我们可能会有工作上的接触,但基本上也不会知道那些八卦,我们看八卦也是在网上看,所以我也不知道太多。”
对方又问:“那要投资像你们这种电视剧电影,要花多少钱呢?就是真实的要花多少钱,不是虚高的?”
林霄心说这人还想投资影视圈吗?
为着对方手上几百万的表,林霄便也和他讲了一些皮毛,对方听后说受益匪浅,还要和林霄加微信。
林霄也看在他的表的面子上加了。
对方又做了下自我介绍,是做一个林霄完全不懂的设备方向工作的老总。
两人又讲了一阵,算是相谈甚欢,而宁秋这时候总算到了。
宁秋从前廊走过来,看到林霄在和人聊天,就说:“林霄,你等久了吧,我本来都到车库开车了,又被叫回去审一个参数。不好意思,你很饿了吧。”
林霄很自然地伸手揽住他的肩膀,说:“我还好,不饿,已经点好锅底了,我听说这里的锅底都要等一个小时以上,现在吃正好。”
宁秋看向之前和林霄胡侃的男人,林霄就介绍了对方,对方姓彭,某某公司彭总。
宁秋和对方点头致意,和林霄先离开一步了。
彭总眼神颇有深意地看着林霄和宁秋离开的背影,又不敢催问叫自己来吃饭的领导还要多久,只好继续百无聊赖地看着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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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下开始吃饭后,林霄一面看着他哥,露出幸福的控制不住的微笑,一面问:“哥,你怎么想到在这里来吃?”
宁秋给林霄舀了汤底里的鸽肉排骨肉,把碗递给他,又慢慢为自己舀,说:“我上次来这里吃了一回,觉得好吃。他们的经理非常热情,非要加微信,逢着节日发信息,我想着就再来吃吧,不然岂不是让别人白做那么多推广?”
林霄:“……”
林霄无言以对,心说你直接把那经理删了不就行了。
他蘸着调料吃了肉,倒的确难得地非常好吃,他就说:“这家的确好吃。不过这里这么偏僻,你以前是怎么找来的?”
宁秋:“上次是个同学请客聚会,不然我哪里找得到这种地方。而且我看这里这么偏僻,环境也还可以,你现在不是公众人物吗,来这种偏僻的地方吃饭,可能好点。”
看来他哥也很懂嘛,林霄问:“哪位同学?高中的?大学的?研究生的?”
宁秋:“都是你不认识的。是高中的,有好几个。”
林霄心说宁秋高中同学也是林凌的同学啊。
林霄:“那姐没有来吗?”
宁秋:“他们本来也让我叫林凌,但林凌不是去A国出差了,没有在,她就没来。”
林霄:“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啊?”
宁秋正要回答,突然又停住了,说:“这有区别吗?都是孩子的爸爸妈妈们了。说起来,我们班的同学,好像就只有我和你姐没结婚了。”
林霄:“……但你有男朋友啊,也算结婚了。”
林霄盯着他哥,这话讲得非常认真。
宁秋一愣,随即也点头了,“嗯,对。”
林霄又笑了起来。
宁秋说:“我看了看我们的高中同学,好像就我比较穷。”
林霄:“……”他哥居然也意识到“穷”了。月薪就一万多,加上各种奖金,年薪就二十来万,怎么可能不穷。他现在对他哥的每一分钱都是了如指掌。
林霄对此毫不意外,他们高中,是私立中学,学费对一般人家来说,根本就交不起,除非是成绩特别好的,才会被减免学费,所以能和他们做同学的或者有良好家世加持,或者有聪明头脑优秀成绩加持,在这种情况下,能像宁秋这么穷,那是非常非常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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