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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alpha元帅最宠的小白兔(近代现代)——没有良心

时间:2020-10-12 09:04:29  作者:没有良心
  但他爪子上又有蒜味,不好直接上手。
  沈成风忍俊不禁,先是用手指在兔子眼睛周围的毛划了一圈,又把他抱到水池边,拧开一点水流,帮他冲洗爪子。
  兔子把水流拧大。
  沈成风皱眉:“水这么大,你的爪子受得了吗?”
  “那么小的水,根本没用。”兔子也很有理由。
  蓬松的小白球一下子萎缩,湿漉漉地黏在一起。
  沈成风索性用手指先过滤一遍,不让水流直接打在兔爪上。
  兔子不太自在:“我自己能洗。”
  沈成风挤了点洗手液,帮他把肉垫缝里都搓了搓:“洗干净一点。别不好意思。”
  言听雪现在的体温非常异常。
  狼王刚刚先是用爪子摸他眼睛周围,蹭得他眼圈都发热了,又拱他的腿去洗手。
  言听雪本来就打算洗手。他没想到的是,狼王居然站起来,前肢的关节撑在洗手台边缘,两只爪子夹住他的手在清水里清理。
  狼站起来,和他差不多高,从他背后罩住他,温暖又柔软的腹部贴着他的背,温热的体温把后腰熨得一阵滚烫。
  狼王洗得很仔细,他的每根手指都搓得干干净净,还会用洗手液。
  言听雪的手指都要发皱了。
  这是第一次,有人这么亲密地帮他洗手。
  狼爪撑开相邻的手指,从指尖到指根,把手指间的狭窄缝隙都搓洗一遍。
  手指头有点发红。
  虽然是一只狼,但是狼王一直以来的言行,让他没办法单纯把对方当成一只狼。
  也不知道狼王为什么要帮他洗手 好像他是什么生活不能自理的小朋友。
  虽然他自理能力是差了一点……也不至于洗手都洗不好吧。
  除非……
  言听雪心跳停了一瞬。
  他洗得这么干净,不会是吃饭前在清理食物吧。狼王看起来很讲究。
  言听雪始终不安。
  狼王把十根手指都搓完,再用毛巾帮他擦干爪子,终于放手:“好了。”
  言听雪把手背到身后:“鸡……”
  “我马上做。”狼王切了几块姜,又回头问,“你要吃点什么?我顺便也给你准备了。”
  言听雪乖巧地说:“我和你一样。”
  “和我一样?”狼王诡异地看着他,“你是说,你也吃鸡吗?”
  “嗯。”
  狼王斟酌片刻,问:“你不是食草动物吗?”
  言听雪讶异说:“九色鹿说的那种……是指的性格类型吧,不是饮食习惯。”
  所谓食草动物,只是指他性格比较温吞,没有什么攻击性。
  他当然也吃肉。
  “是这么说,但是你吃鸡……”
  “鸡有什么特殊的吗?”
  “……没有。”狼王深吸一口气。
  他开火,倒油,开始下姜蒜爆香。
  言听雪站得远远地看着:“你要拿什么东西,跟我说。”
  狼王握着锅铲,翻炒着鸡肉,转头叫了几种调料。
  言听雪一一照做。
  他心知自己容易把事情搞砸,拿酱油瓶的时候异常小心,一手捏着瓶颈,一手托着瓶底,还把瓶子靠着胸口。
  狼王偶尔转头,看着这个造型,忽然笑出声。
  言听雪脸上有些过不去:“你笑什么?”
  狼王忽然离开灶台,叼起他的后衣领,爪子推他的屁股,让他坐在厨房的桌上,酱油瓶依旧塞在他怀里。
  言听雪双脚离地,条件反射地把酱油瓶抱得更紧。
  “怎么了?”他不安地问。
  狼王重新回到锅边,一边翻动鸡肉,一边温柔而迷乱地看着他的方向。
  “坐着,别乱动。”
  作者有话要说:  沈成风:紧紧抱着酱油瓶的小兔子,可爱。
 
 
第19章 
  沈成风的视线里,比酱油瓶还矮一点的小白兔,紧紧抱着酱油瓶,坐在桌子上,红眼睛惊慌地看着他。
  兔子的爪子很短,所以他必须用尽力气维持酱油瓶的平衡,颈部的毛被蹭得飞起来。
  沈成风能够回忆起兔毛的柔软和小巧但尖锐的指甲尖。
  他掌心有点痒,想在兔毛上狠狠rua一把。
  兔子嘴唇翕动,局促不安地问:“为什么我要坐在这里?”
  沈成风握住锅铲,一边欣赏兔子呆萌的神情,一边翻动鸡肉。
  看着兔子,心情就会好起来,连炒菜的动作都变得轻松。
  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兔子。
  兔子迟疑地问:“你是觉得这样鸡肉会更好吃吗?”
  “可以这么说。”沈成风在锅里加水,盖上盖子,微微俯身,凑到兔子面前,用食指拨了拨他的爪子。
  兔爪抱瓶子抱得更紧了。
  “你在旁边的时候,这些东西本来的味道就不重要了,什么都会更好吃。”
  可爱的事物使人心情愉悦,以至于忽略食物的瑕疵。看着小兔子卖萌,沈成风觉得白米饭都异常美味。
  兔子眼神更加躲闪,咽咽口水,巴巴地看着他:“你是说,把它们想象成我的肉吗?”
  沈成风哈哈大笑。
  “我不好吃。”兔子急急地说,“听说肉是酸的,还很老。”
  沈成风指指自己的围裙,又指指他的围裙:“狼,是吃兔子的。”
  小兔子不说话了,嘴巴抿紧,掐紧酱油瓶的瓶口。
  沈成风慢悠悠地拨开他的爪子,拿走酱油瓶。
  “我不吃你,不用拿酱油瓶对准我的脑袋。”
  小兔子爪子背在身后,仍旧警惕地看着他。
  “你知道啦啦队吗?”沈成风戳戳兔子的额头。
  兔子抬爪护住自己的额头:“知道。”
  沈成风斟酌着说:“啦啦队的加油,对于赛场上的人是很大的鼓舞。”
  “所以?”
  “你现在承担的就是啦啦队的工作。”沈成风说,“你在旁边加油,我做菜的时候,发挥就会好一点。”
  兔子紧绷的表情逐渐放松,半信半疑地说:“可是你只叫我坐着。”
  “你坐在这里,就能起到效果。”沈成风一本正经地说,“就像是啦啦队员通常都很漂亮,选手们看到她们的时候,也能得到鼓舞。”
  兔子垂下睫毛:“我不喜欢这个形容。”
  “那我换个比喻。像吉祥物。”
  兔子勉勉强强答应。
  他伸出一只爪子,左右挥了挥,面无表情地说:“加油。”
  沈成风感觉一根箭咻地刺入自己的心脏。
  虽然脸上没有表情,但是配上毛茸茸的兔脸,意外有一种害羞的感觉。
  兔子小声问:“我说得不对吗?”
  “说得很对,”沈成风捧起兔脸,拇指在上面揉了揉,“作用很大。”
  兔子捂着脸,眼圈红红地问:“水烧干了吗?”
  沈成风折回去,重新查看锅里的情况。
  言听雪松了口气,从桌子上跳下来。
  他的脸被狼王揉得有点疼。
  这给他一种,不是狼王是他的宠物,而是他是狼王的宠物的错觉。
  这和他撸狼时候的手法一模一样。
  他转念一想,从体型上来看,还真是他像宠物。
  所以狼王不是在养食物,是在养宠物?
  他被自己的猜测吓了一跳。
  狼居然会喜欢这种一点都不毛茸茸的宠物。
  狼王关火,拿了两个碗盛好:“这么多够吗?”
  一个大碗,一个小碗。
  大碗上画着狗脸,小碗上画着兔子脸。
  炖得软烂的鸡肉正发出阵阵香气。
  “够了。”言听雪接过自己的碗。
  狼王笑着问:“你为什么觉得这碗是你的?”
  不是他的还能是谁的,这只碗小,而且上面还画着兔子脸呢。
  在狼王的努力下,他已经开始觉得兔子是自己的象征了。
  “如果你觉得不够,可以吃大的这碗。”狼王说,“那些草你都没吃。”
  “你吃吧。你胃口大。”
  游戏里的进食对于言听雪来说没有任何作用,只是能模拟出一些食物的味道。
  狼王才是需要食物的人。
  即使言听雪觉得他大概率已经吃过饭了。
  狼王欣然接受。
  言听雪和狼王一人端着一只碗,走到餐厅。
  满地都是干草,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
  狼王沉默片刻,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往门外走:“干脆我们来野餐吧,在外面吃。这些草,我一会帮你收拾。”
  游戏里的夜晚永远晴朗。
  言听雪跟着狼王坐到门口的草坪上,摊开一张格子布,当作野餐布。
  为了避免只吃肉太过油腻,言听雪拿了几个果子。
  狼王瞥了一眼果子:“有点眼熟。我今天好像在哪见过。”
  言听雪不以为意:“这是九色鹿他们送的,应该在附近比较常见。”
  “不,是在其他地方,”狼王摇摇头,拿起一颗,试着咬了一口,“还挺甜的。”
  “还有很多,你可以多拿一点,给你的狼群。”
  “狼群?”
  狼王不知道为什么笑起来。
  言听雪后知后觉地想到,狼大概是不爱吃这种东西的。
  “不喜欢的话就算了,不要勉强。”
  “我是想带给他们,可惜他们吃不到。”
  “你的狼群,在很远的地方吗?”
  言听雪有些惊讶。
  狼王怎么可能远离自己的狼群。
  “不,白天的时候我都和他们在一起。但是,我不能带你去见他们。”
  可是我白天看口袋版的时候你明明在家里睡觉。
  这个游戏的设定怎么这么多bug。
  “所以你每天都要回去睡觉。”
  “是的。我不能离开我的狼群。”狼王前爪慵懒地搭在一起,“很可惜,我没办法把你带过去。”
  一群狼,难免有想吃他的。
  言听雪表示理解。
  “如果你能出现在那里就好了。”狼王温柔地抚过他的头。
  “当吉祥物吗?”
  “不是。”狼王摇摇爪子,“吉祥物是整个狼群的,我不想看到他们的脏爪子在你的毛上摸。待在我身边就好。”
  那不就是私人宠物吗?
  言听雪正色道:“你是把我当成宠物吗?”
  狼王爪子端正地摆在面前,严肃道:“不是。我们是朋友。你是不是觉得,我强迫你待在我身边,没有自由?我仔细想了想,你应该有喜欢做的事。”
  “嗯。”
  “那晚上陪陪我就好。”狼王懒懒地趴在草地上,“一天里能有这么两个小时就不错了。”
  言听雪把手放到狼爪上,按了按。
  狼王爪子抬起来,反把他的手扣在草地上,笑着说:“不能让我的小兔子不开心。”
  “菜凉了。”言听雪轻声说。
  “那快点吃。”狼王放开他的手。
  菜温乎乎的,正好适合吃。
  不知道是不是言听雪的错觉,他觉得狼王看他的时间多,吃肉的时间少。
  他吃饭地动作也慢下来,擦擦嘴角,怕是自己吃的样子不雅观。
  “不好吃?”
  “不是。”言听雪问,“你为什么老看我?”
  狼王说:“我第一次看到兔子吃鸡肉,有点好奇。”
  言听雪:……
  狼王:“你吃饭嚼这么多下?怪不得不长肉。”
  言听雪:不,我是怕你觉得我狼吞虎咽。
  狼王做的菜比不上大厨的精致,却有种很浓的家常感。
  比言听雪好多了。他根本不会做饭,平常不是吃食堂,就是在便利店随便买点东西。
  毕竟他切菜有很大概率把菜刀砸在脚上。
  “我没想到,你会做饭。”
  “是不是不像?”狼王说,“其实也是逼出来的。”
  言听雪端起小碗,听故事。
  “我们经常会到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所以必备一些生活技能。”狼王说,“其实我也不算会做菜,只是知道怎么让食物可以下口。”
  “已经很好了。”
  能吃就很厉害。
  “他们总说,我烧的菜只有我自己敢吃,看着就像下了毒。”狼王自嘲笑笑。
  “怎么会呢?”
  颜色很正常,光闻味就让人有食欲。
  “可能是说我脸色不好,拿什么都像要刑讯逼供。”
  言听雪看看眼角吊起的狼眼和两排利齿。
  是很吓人。
  “可是他们也是狼。”
  “狼与狼,也不完全一样。”
  “我还是觉得,狼王要有威严一点。”言听雪说,“狼王要让其他狼畏惧他,才能保证指令的实施。”
  “是这个道理。”狼王舒展四肢,“但我并不是有意恐吓他们。”
  他擦去嘴角的汁液,微微弓背,和言听雪平视:“你是第一个,说不怕我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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