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人有些疑惑,这个词他以前没听过,但他最近才发现,成羊经常说些他没听过的词。
“好奇就是觉得奇怪,大家都不会编篮子,就我一人会,难道你不觉得很怪吗?”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头人的眼睛,双手不自觉地攒成拳头。
他其实很紧张,但又想真正懂得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他们是怎么看自己的?
前世,程扬是个高智商的人,但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明白,过于聪明,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
不管是班上的同学爱是老师,甚至是家里的父母和哥哥,都没有对他的早慧表示出一丁点儿的高兴。
他们猜忌他,甚至是厌恶他,认为他是不合理的存在,是个怪胎。
甚至哥哥为了家族中的企业,将他视为为谢。
与众不同成为了他的一种负担,让他没有办法像正常人一样,过着普通而又快活的生活。
这才是程扬迷恋旅行的真正原因。
行走在陌生街头,或是置身于大自然中,那样他才与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而眼前的部落族人,为什么可以毫无保留地信任他、亲近他?
“这有什么怪的?”
舒朗的笑声响起,头人开怀笑道,“这是上天对你的恩赐,有什么好奇怪。”
“就像勇士一样,英勇是神赐给他们的,而上天赋予你的是智。”
“无论是勇士,还是智者,都是神创造的,他们会为部落里带来神迹。”
“你能创造出新事物,便是神迹,这是一件值得高兴地事,为什么要觉得怪?”
“就是啊,成羊,巫师大人都说了,你是天人。”
“天人?”程扬问道,“什么事天人?”
“咦,你不知道吗?”
“天人是天神从天上派下来的人,上回你病重,巫师大人说,若你病好,则是天神对我们部落的恩赐,要不然就是回归天上去。”
“成羊,你阿爹阿娘就是回归天上去了。”
程扬脸上露出笑来,像是清泉般,干净清澈。
原来所谓的天人,不过是巫师的祝福。
他早该想到,这个时代,连医生都没有,巫师的巫术又怎么可能真的有用?
但巫师却将最好的祝福都送给了族人。
部落中,所有人都像巫师一样,他们对族人是毫无保留地信任,哪怕是将他当做天人,也坚信着他的所作所为是神迹。
这并非是他们愚昧无知,而是他们从不以坏的角度来揣测族人。
他们对族人,永远是支持信任。
竟然是这般。
程扬心中微微荡漾,层层涟漪泛起,神色愈发柔和。
那就让他成为他们的神迹,让朔风重现昔日的辉煌。
他将是他们的最强后盾。
第10章
作者有话要说:
有小可爱来评论吗?
密林中遍地都是高大的林木,便是外围边缘处,也是格外的荫凉。
为了能挖到更多盐巴,朔风部落的头人将族人全都号召起来,动员大家为挖矿做准备。
首先要解决的是工具,主要是用来装盐巴的容器,毕竟部落距离盐矿还是有一段不小的路程,光靠兽皮口袋的话,效率实在是太低。
而且还要途径有熊部落,太容易被人家发现。
经过深思熟虑,头人决定要赶制一批藤篮和石刀,为此,甚至连部落里的大计,日常进行的狩猎都暂时搁浅。
“山雀,你带上几个小子,去丛林中砍伐藤条,记住,要越多越好……”
“黎伯,你和风雷来负责摸石刀,要越锋利越好,至于蝅姑,你带几个女人,和成羊学编篮子。”
头人脸色凝重,部落中的族人闻言,立即按照他的命令执行起来。
不过片刻功夫,成羊面前便多了一大捆送过来的藤条,都是刚刚砍伐过来的,上面还有不少青翠的绿叶。
程扬拿出石刀,先将藤条上的倒刺都刮去,身边的女人们见此,也纷纷跟着学了起来。
或许女人天生就在手工上很有天赋,只不过瞧见程扬示意了几下,叫做蝅姑的女人,就能自己像模像样的编织起来,她的手指十分灵巧,上下翻转几下,便将藤条勒得紧紧实实,这样的话,藤篮才会更加结实。
程扬看着她快速翻动的手指,眼里闪过惊艳,和其他几个女人相比,这蝅姑简直是太厉害了,都快赶上他的水平了。
毕竟作为一个男人,程扬也是很少编织这种手工品,不是前世在野外旅行时,跟着驴友们随手学的。
相比之下,蝅姑就很了不得,周旁之人纷纷发出惊叹之声。
“蝅姑,你怎么编得这般快?”
“就是,你这编得也太好了!”
“我瞧着,感觉编得比成羊要好……”
不像后世,大家说话时都很随心,听到他人赞蝅姑的手艺比自己好,程扬也浑然不在意,他坦荡地道,“蝅姑的确是编得比我要好!”
他是真心赞叹,丝毫没有师傅被弟子比下去的不忿。
程扬看向蝅姑手指熟稔翻动的样子,忍不住问道:“你之前是不是编织过类似的东西?”
不是他多疑,这蝅姑编织起来,除了一开始时有些生疏,到了后来,是越来越快,真不像是生手。
蝅姑脸上带着几分不好意思,她羞赧地说道,“我曾经看过一种白虫,在宽大的树叶上吐出很多丝来,我以为那丝能吃,便当野果储存起来,没想到那些丝过了很久都没有坏,我便想着留到冬日再吃……”
程扬眼皮子一跳,心里有了很大的揣测,而耳边蝅姑的声音仍在继续。
“……我储藏了好多,没想到那些白丝吃下去后,肚子总感觉不太舒服,而且根本不抵饿……”
蝅姑讲到这儿脸上带着一些难过,当时她对那些白丝是抱着很大的期待的,花了不少功夫才屯了很多,没想到都是白花时间了。
她一边讲着这段经历,手中的编织也在同时进行,身边的几个女人都竖起耳朵听,面上都流露出对蝅姑的同情,真惨,她们还记的蝅姑当时知道那些团成团的白丝不能吃是有多么难过。
“知道它们不能吃,我心里也是很难过,可让我扔了我有舍不得,我为了收集它们,花了不少时间……”
“我就想了法子,将那些细丝都抽出来,冬日漫长,大家都待在帐篷里,不能出来……”
冬日里既不能狩猎,也没有野果采集,她在那段日子里就想尽法子折腾那些白丝,倒也是折腾出了些新花样。
将白丝编起来,就成了一块一块的,和兽皮有些像,可是却比不上兽皮结实,也不能御寒,没什么大用。
听到这儿,程扬心里基本可以确定,蝅姑说得那些白丝就是蚕丝,他脑海中突然一闪,脱口问道,“你名字该不会和这些白丝有关吧?”
蝅姑原本失落地脸更是拉耷下来,周边女人纷纷发出笑声。
“成羊,她原先可不叫这名,那吐白丝的虫叫蝅,自那以后啊,大家都喊她蝅姑!”
蝅姑在一片嬉笑声中,蝅姑的脸红成一片,为自己以前做的蠢事情感到羞恼。
程扬眼睛发光,这蝅姑可能是这世界第一个织布的人呢。
他早就对身上穿的兽皮不满意了,想要点亮这个世界的科技树,先将布这种生活必需品搞出来,可他一个大男人是真的不会织布啊。
而且后世的生活中也接触不到这些,毕竟,人类自从进入工业化时代后,就用机械织布,别说是男人了,就算是女人,怕也是没几个敢说自己会原始的织布方法。
可现在,他的部落里已经有人误打误撞地织出蚕丝,只要学会这个技术,织布根本不成问题啊。
和织布相比,编织篮子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毕竟布还可以造口袋,像后世超市不就常用蛇皮袋装大米吗,布袋比蛇皮袋可是要强多了。
程扬越想越激动,他抬眼问蝅姑道,“你还记得是怎么将白丝织成一片的吗?”
“记是记得……”她眼里有些疑惑,“难道你想学?”
“嗯!”
程扬激动得点头,“你织的那个是蚕布,我们可以通过那个办法织布,可以做成衣服,穿在什么!”
蝅姑等人却不感兴趣,那白片样的蝅布她们都见识过,根本就比不上身上的兽皮保暖。
她们还是觉得穿着兽皮更舒服。
“成羊,那些白丝可不好处理,我是花了一个冬日才将它们抽出的……”
蝅姑提醒道,不提成羊口中的布穿起来暖不暖,光是那抽蚕丝的过程,就要要兽皮麻烦得多。
闻言,程扬那发热的脑子终于冷却下来。
是的,织布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事情,他记得好像还有缫丝纺纱的过程,而这些都是要相关的工具,要是没有工具的话,可能难度会加大很多。
所以这件事还是急不得,不过他心里还是高兴,至少现在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总比一头懵要好得多。
慢慢来,他总是能将那些工具给造出来。
忙碌一天后,程扬和几个女人总算是赶制出了一大批的藤篮,至少目前部落里的每个人都能分到一个篮子。
“阿月,你说以后咱们要是能用这篮子去采野果,该多好啊!”
说话的是一名年轻不大的年轻女孩,她皮肤黝黑,但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一口白牙简直晃眼。
她爱不释手地摆弄着手中的藤篮,想着要是能采集时背上它,那真是美得冒泡。
这篮子里得装下多少的果子呀,当然,最重要的不是装果子,光想想身上背着它,就很开心。
“哼,你们想得美!”不知何时走过来的娅,呛声道:“这篮子可不是给你们的,我阿爹说了,这是用来装盐的,你们别弄坏了!”
她瞪着眼前的两个女孩,表情凶悍,让二人都不自觉地默默后缩一下。
“怎么了,干嘛僵持在这儿?”
程扬背着一篮子草回来,这是他给两只羊羔准备的吃食,走到自己的帐篷附近,便见着三个女孩堵在这里,开口问道。
娅看到突然冒出的程扬,脸上微微发虚,眼神飘忽,强自镇定下来,结结巴巴的说,“你、你怎么过来了?”
程扬奇怪地看着她, “这是我的帐篷,我怎么不能过来?”
娅这才反应过来,此时自己是在何地,想起上次她被程扬训斥,她看看眼前站着的两个女孩子,眼神发飘,她刚刚不算是欺负族人吧?
她只是让她们不要乱碰篮子而已。
程扬没将过多的精力放在这三人身上,在他看来,这些女孩子差不多是前世初中生的样子,他一个心理成熟的人,和这些少女萝莉实在是没什么共同话题。
将篮子放下,先进屋里去看看两只雏鸟,瞧着像是比之前长大了些,但他也不确定,毕竟抓回来还没几天,长势应该没这般快。
两只雏鸟此刻都是毛绒绒的模样,身上的翎羽还未长全,尚且不能飞。
见着程扬走进来,立刻发出叽叽的声音,待他走近,便看到两只雏鸟的嘴张大得大大的,就等着他来投喂呢。
程扬发出低笑,这倒是和他前世见的八哥很像。
八哥是种浑身漆黑的鸟,又名鸲鹆,是种浑身漆黑的鸟,长得并不好看,但是经过训练后,能像鹦鹉一样,会说话,而且面对人们的投喂很热情,总是将尖喙张得大大的。
程扬给两只雏鸟准备的吃食是虫子,这是在丛林里找到的。
掀开大树下的枯枝烂叶,总是能看到许多虫子,所以给雏鸟找食不难,难的是他每天都要忍着巨大的心里阴影面积来抓各种奇形怪状的虫。
时间久了,程扬觉得以后自己都可以练出超强的心里素质。
要什么是比密集的虫子可怕的吗?
没有,哪怕他是个大男人,也总是对那些密密麻麻的虫子感到恶寒。
但想想几个月后的小鸡炖蘑菇,就是虫子他也敢抓!
将恶心的虫子投喂完后,程扬才能放松心情去喂羊。
“成羊!快看兔子!”
猛领着一只活兔子,冲他使劲地摇摇,开心的不行。
程扬看着他猛烈的动作,一阵揪心,真担心猛一时没抓住 ,让这兔子跑了。
小鸡炖蘑菇暂时吃不到,但是可以先吃吃煎兔排。
第11章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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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猛一只手抓着兔子耳朵,将它拎起,为了给程扬看,他还特地将兔子举得高高的。
浑身灰白色的兔子,长势非常好,肥硕的身体在空中不停地扭动挣扎。
看着激烈抗争的兔子,程扬连忙走上去,想要接过它。
他真担心猛一时手松,就将它放跑了。
猛见程扬要抓自己手中的兔子,反而焦急,连忙出声阻止。
“哎,成羊,你这样抓不行……”
他转过身,避开程扬伸过来的手,将兔子拎得离程扬远些,他指着兔子露出的两颗大门牙。
“看见没,它的牙齿厉害着呢,像你这么抓,就要被它给咬个正着!”
听着猛的解释,程扬这才留意到,这兔子的门牙的确是格外锋利,寒光闪闪,要真被咬到,肯定不好受。
“那你也要抓牢些,它使劲地蹦跶,万一你没抓住……”
好久没吃过美食的程扬,对猛手中的兔子看得很紧,生怕他不小心给放跑了。
猛却浑然不在意,抓着兔耳朵的手来回甩动。
“嘿嘿,我多晃几下,它就要晕了。”
他脸上满是不怀好意的笑,而且还真将那兔子使劲甩动起来。
可怜的兔子没过一会儿,就无力挣扎了。
见此,程扬方才正色道,“你是怎么抓到这兔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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