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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近代现代)——靡宝

时间:2020-10-27 09:17:25  作者:靡宝
  南区的居民都对这种酷似警笛的声音特别敏感,走到奈何桥头的人都能被这声音给拉回来。
  盛朗最初以为有人犯了事,可紧接着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盛朗,盛朗,出来赔钱!打碎奶瓶,出来赔钱!”
  盛朗探头朝下望,就见一个陌生的小孩儿正拿着喇叭在大喊。
  “盛朗,你打碎奶瓶,别想赖账,有种就出来赔钱!”
  盛朗骂了一声,拖鞋也不穿,噔噔地跑下楼,抬着脚丫子就朝那小孩儿脸上踹去。
  林知夏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地往后连退三步。
  盛朗眼底看到一片碎光,硬生生刹住了。
  定睛一看。好家伙!地上铺了一片碎玻璃渣,每一片都闪着锋利的光!
  盛朗要不是反应灵敏,脚板心已经被扎成血筛子了。
  “我日!”盛朗怒骂,“你特么找死呀!”
  “不找死。”林知夏平静道,“就是找你要钱。你砸了我半车的奶,连瓶子一起,一共四百块。我这里有奶站开的单子。”
  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纸条。
  盛朗只想过去把这小孩踹飞出去,无奈对方站在一片碎玻璃中,自己又没穿鞋。
  他在玻璃渣前打着转儿,两个鼻孔直喷气,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知夏,好像他是一只差一步就能咬到的兔子。
  林知夏这也才好好打量盛朗。
  盛朗那个不知名的洋人爹给了他一副好相貌。
  十三岁的少年,比同龄人高出将近一个头,骨架粗大,手脚极长。盛朗皮肤很白,头发乌黑浓密,天生有点卷,因缺乏打理而盘根错节,耷在额前,半遮着眼睛。
  那双眼睛,是盛朗血统最直白的证据。
  光线下呈现翡翠似的绿,贼亮,在暗处又像山涧里的幽潭,深深的,望不见底。
  这样的眼睛,必然得有一张好面孔来配。
  盛朗的脸真是无可挑剔地俊美。
  立体分明的五官,精心推敲过的比例,高高的鼻梁下,一双棱角分明的唇。
  十三岁,正是男孩儿最漂亮的年纪。还没发育出浓密的毛发和坚硬的棱角,整张脸明丽浓烈,几乎可以用“昳丽”两个字来形容。
  可盛朗没有丝毫脂粉气。他粗野、不羁、原始,凶悍的神情充满了野兽一般的戾气。
  “别转悠了。”林知夏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把钱赔给我,这个事就过去了。”
  “赔你妈的逼。”盛朗骂。
  他发育比较早,已开始进入变声期,嗓音一大,就有些尖细的破音,听着有点滑稽。所以盛朗越来越寡言,凡事更喜欢动手,显得自己特别冷酷有范儿。
  今天被这小孩给气着了,一时没忍住破口大骂,嗓子就开始漏气。
  一漏气,这威力就打了个二折。林知夏噗哧一声笑了。
  他这一笑,简直点燃了盛朗的火药库。
  他抄起了墙角一把拖把,抡了一个圆,朝站在玻璃渣中的林知夏打过来。
  林知夏穿着球鞋,在玻璃渣里蹦蹦跳跳,左闪右躲,又把喇叭给打开了,先前录好的顺口溜响彻了整条巷子。
  “盛朗砸奶瓶,耍赖不赔钱。管砸不管埋,永安好少年。”
  街坊都被吵醒了,纷纷开窗张望。那些才睡下没几个小时的小姐们倚着窗口骂骂咧咧。
  “搞了半天,原来是阿朗砸的奶瓶哟!”对面楼的大妈嚷嚷,“阿朗,你太不像话啦。不要欺负人家年纪比你小,快把钱赔了!”
  邻居们纷纷附和。
  盛朗呼哧喘着气,一张脸充了血,眼睛里那绿光像鬼火一样在跳。
  他将拖把狠狠地抡圆了,准备向林知夏砸去。
  盛广全刚从屋里跑出来,就被便宜儿子一拖把拍在脸上,跌了个四脚朝天。
  巷子里响起一阵爆笑声。
  盛广全气急败坏地爬起来,一脚把盛朗踢开,掏出几张票子朝林知夏丢去。
  “去去,拿着就滚!”
  林知夏只捡了四张钞票。
  “谢谢叔叔。不过盛朗只欠了我四百块,多的我不能要。叔叔再见。”
  林知夏礼貌地鞠了一躬,驾着三轮车风一般地溜走了,只留下满地玻璃渣,扎得盛家父子眼睛直疼。
  “进去!”盛广全朝盛朗喝道。
  盛朗抬起头,阴阴地看了养父一眼,丢下拖把大步走进了屋里。
  盛广全关上了门,随即暴起一脚,将盛朗踢飞。
  轰——盛朗滚进墙角叠着的椅子里。
  盛广全疯了一样,扑上去对着少年拳打脚踢。
  “小贱种,野狗崽子!好的不学,尽给老子找麻烦!”
  盛广全并不比十三岁的盛朗高多少,光头横脸,一身蜡黄的肥肉抖出层层肉波。
  “丢老子的脸,害老子破财!真是表子生的杂种……”
  盛朗既不抵抗,也不求饶,只瞪着的绿油油的眼睛,像足了一头倔强而带着野性的狼崽子。
  盛广全看着就更来气,抄起墙角一支扫帚,朝着盛朗劈头盖脸地抽。
  扫帚杆子狠狠抽在盛朗的小腿上。盛朗的鼻子里忍不住发出吃痛的哼声,蜷起身子抱住了腿。
  “别打啦,老盛。”一个染着紫红头发的女人从二楼探出头来,露着白花花的皮肉,“到时候那死老太婆又上门来找你拼命。”
  盛广全气喘吁吁地丢了拖把,又踹了盛朗一脚。
  “滚!”
  他咚咚上楼。
  “怎么每次都闹那么大?”女人小声嘀咕着,“这儿子还有用,打跑了不划算……”
  “跑不了的。”盛广全哼笑,“小杂种还等着我给他那个老太婆掏医药费呢。”
  盛朗坐在一地狼藉中,揉着红肿的腿,又抹了一把流到眼角的血。
  雪白的脸,赤红的血,碧绿的眼珠,没有表情。
  少年爬了起来,一拐一拐地上楼去了。
  -
  “你真特么太牛了!胆子太大了!”
  孙明珠浑身哆嗦,手舞足蹈,像在跳大神。
  “你居然一个人就去找盛朗要钱?还居然给你要到了!我听说盛朗被他爸狠狠地打了一顿,头都打破了。完了完了,盛朗一定会报复的!他肯定会找机会打死你的。”
  “暂时不会。”林知夏做着卷子,头也不抬,“他上次打架的时候,打伤了柴哥的人。柴哥他们最近一直到处堵他。他躲都来不及呢,没功夫管我。”
  “你消息还挺灵通的嘛。”
  送奶需要走街串巷,林知夏每天都不知道要和多少阿婆大妈搭讪聊天。他又有一张最讨女性喜欢的乖巧脸,搜集到的情报可丰富着呢。
  林知夏说:“等他有空了,我也开学了。”
  “可是他也要读九中的。到了学校,他一样可以找你麻烦。”
  林知夏抬头看了孙明珠一眼,清秀的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笑。
  “放心,在学校里,没人能找得了我的麻烦。”
 
 
第5章 
  果真如林知夏所预料,之后一连好几天都过得风平浪静。
  柴哥的人满大街堵盛朗,狗撵耗子似的,盛朗只有躲在自己家里才最安全。
  盛朗这便宜儿子对盛广全来说,倒是个好用的长工。
  盛朗年纪不大,但是个头不小。小旅馆里的大部分活儿,从换洗被单,打扫卫生,到跑堂送菜,他都能包下来。
  每天日落时分,夜色掩盖住了所有的混乱和不堪。南区的霓虹灯牌次第点亮,将这片牛皮癣似的社区装点成一个五光十色的小都会。
  盛家旅馆一楼是个饭馆,盛广全是掌勺的大厨,倒是做得一手不错的家常菜。
  饱暖思淫欲,酒足饭饱的客人们携手各自的红颜知己,上楼奔赴销魂乡。
  盛朗已练就了单手托着一盘四五个菜而能在大堂里穿梭自如的本事。
  “哟,这小哥儿是个绿眼珠呀!”有客人发现了盛朗的与众不同,“来来,小伙子,让我们看看。”
  盛朗面无表情地收拾着隔壁桌的盘子。
  盛广全在厨房里重重地咳了一声。
  盛朗这才丢下手里的活儿,走了过去。
  二号桌的客人都已经喝得满面红光,一个男人一把拽着盛朗的衣领,逼着他弯下腰。
  “还真是绿的,像玻璃珠子!”一桌人都哈哈大笑。
  “你妈是老外,还是你爸是呀?”客人问,“多大年纪了?”
  盛朗不吭声。
  “听不懂中文?”那人反而逗弄得更加起劲儿,“别只会说英文吧?说一句来听听?”
  盛朗的眼珠一转,在阴影下呈现阴恻恻的暗绿。
  客人醉得两眼昏花,浑然不觉,掏出了一张五十块的钞票。
  “来来,小杂种,说一句英文给哥们儿几个听,这个就给你。”
  同桌的客人纷纷拍着桌子起哄。
  看到钞票,盛朗的表情忽而一转,扯着嘴角笑了起来。
  “Hello.”他说,“You son of a bitch.”(你个狗娘养的。)
  客人们笑得东倒西歪。这话是盛朗从国外电影里学来的,客人们显然听不懂。
  “他说了!他居然真的只懂英文!我说老板,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洋跑堂呀?”
  盛广全在厨房里没吭声。
  客人把那五十块钱塞进了盛朗的手里,拍了拍他的脸,“拿着,小朋友,好好念书。”
  盛朗进了厨房,盛广全拿勺子指了指一碗汤:“给二号桌端过去。老实干活,别给老子摆脸色。”
  盛朗走到拐角没人的地方,朝汤里吐了一口浓痰,然后一脸漠然地端着汤钵朝那桌客人走去。
  -
  夜深了,客人们从饭馆转移到了楼上。
  盛朗打扫完了卫生,一身油腻地坐在大堂楼梯口。
  阵阵不雅的声音从楼上传下来,盛朗置若罔闻,往身上的淤青处抹着红花油。
  药油气味辛辣,冲得少年两眼湿漉漉的。
  “哟,这是怎么啦?”
  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白色短袖衬衫,黑色西裤,无框眼镜,刘海油腻腻地耷在额前。
  盛朗抬起头,眼睛戒备地眯了一下。
  “小朗,又被你爸打了?”男人一脸关怀地坐在了盛朗身边,“哎哟,你爸下手怎么总这么狠?你还得参加游泳队集训的,打伤了就不好下水了。怎么,还哭了?”
  男人伸手朝盛朗的脸摸去。
  盛朗猛地朝后一仰,躲开了男人的手,双眼如冷冰冰的翡翠珠子,戒备地盯着男人。
  “哎。”男人讪笑,“你这孩子,真是倔。叔叔是真的关心你。对了——”
  男人从包里取出一个盒子,“叔叔从上海出差回来,给你买了礼物。耐克的游泳镜,名牌。看看喜欢不?”
  盛朗迟疑着,接过了盒子,打开翻看。
  昏黄的灯光下,少年的侧面俊秀得就像油画里的美少年,鼻梁和下巴的弧度优美流畅,深深的眼窝,睫毛浓长卷翘,随着眼皮眨动,像蝴蝶扇动的翅膀。
  还有那双唇,怎么那么红润饱满,哪怕嘴角有淤青,看着也诱人去亲吻。
  十三岁,才刚开始发育,还没有长出胡须和明显的喉结,小男孩最漂亮,就是这个年纪了……
  男人下意识靠近,深深呼吸,在油烟和汗臭中搜寻着少年本身的清爽的气息。
  盛朗唰地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注视着男人,高瘦的身躯已能遮挡不少灯光。
  “谢谢马叔。我去叫我爸下来。”
  礼物收了,人也头都不回地跑走了。
  男人坐在楼梯上,意犹未尽,脸上还带着恍惚的笑。
  盛广全下楼来,看到老马这张发春的脸,心里泛着恶心。
  永安南区这样的地方,人渣烂仔遍地跑,盛广全什么没见过。但是老马这样喜欢玩小男孩儿的,是连人渣都瞧不起的货色。
  “你怎么今天就来了?”盛广全没好气,“那笔钱说好了是下个月初才还的。”
  “我不是来催债的。”老马起身笑道,“你上次不是说想学人家抄烂尾房吗?我这次带了个朋友来,他是市规划局的,城市将来的规划建设他最清楚。”
  盛广全动了心,“人呢?”
  “在对面麻将馆里。”
  “又是麻将。”盛广全摆手,“你又想哄我去输钱。”
  “哟,谈生意哪有不上牌桌的?”老马板起了脸,“你不输人家点钱,人家凭什么把内部消息告诉你?反正我人是给你找到了,去不去,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罢扭头就朝外走。
  盛广全搓了搓手,一跺脚:“哎等等我,我先去换身干净衣服!”
  -
  时间眨眼就到了七月底,丰市进入盛夏。
  林家位于顶楼的房间被晒得犹如蒸笼,白日里实在不大适合人类长时间逗留。
  按摩店里有空调,林知夏送林安文去上工,带着卷子过去,学习之余顺便在店里免费帮忙。
  人们对勤学苦读的孩子总多一份怜爱之心,老板娘刘姐很慷慨地接纳了林知夏蹭空调的行为。
  按摩店隔壁是一家小网吧,林知夏又在那里接到了跑腿的生意,帮客人买烟买饭什么的,赚点小费。
  到了月底,林知夏拿到了他送奶的钱,整整五百块。加上跑腿的小费,足足有六百多块!
  这对十二岁的穷小孩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林知夏把大部分的钱都存了起来,花了三十块,从孙明珠的表哥那里买了一辆半新的二手单车。
  从那以后,林知夏无事的时候,就和孙明珠他们踩着单车,在永安蛛网般的街道上飞驰、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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