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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近代现代)——靡宝

时间:2020-10-27 09:17:25  作者:靡宝
  直到闭馆通知响起,林知夏才依依不舍地往出口走。
  手机震动,盛朗发来了消息:“还在卢浮宫吗?”
  林知夏:“正要出来。你完工了?”
  盛朗却没有回复。
  博物馆外,夜幕已降临,广场上亮起了金色的灯光。
  巨大的玻璃金字塔同周围古老的建筑交相呼应,呈现出了一副最经典、最华美的画面。
  仿佛有什么在牵引着视线,林知夏侧头朝一边望去,就见盛朗站在散场的人群之中,朝他挥了挥手。
  雪白的衬衫,深灰色的牛仔裤,略长的卷发蓬松地搭在额前,俊朗的脸上满是愉悦又温暖的笑。
  林知夏笑了。他走过去,将盛朗拥住。
  密集的人群之中,他们若无旁人地拥吻,就像一对法国本土的情侣。
  盛朗带来了三明治和可乐,两人坐在金字塔的水池边,享用着简单却可口的晚餐。
  “喜欢巴黎吗?”盛朗问。
  “这里是巴黎,谁会不喜欢?”林知夏感慨而笑,“我今天逛卢浮宫的时候还在想,一年前的时候,我才刚离开永安没多久。那个时候我怎么都没想过,只过了一年,我就能在巴黎游玩了。”
  “将来等我不用赶工了,咱们再来好好地回来玩一次。”盛朗说,“先游巴黎,然后再去南法。老杨总和我说,人这辈子一定要在春天去一次南法。我还没去过,先存着,等将来和你一起去!”
  林知夏和盛朗五指紧扣着,嗯了一声。
  “明天有什么安排?”盛朗又问,“打算去哪里玩?”
  “哪儿都不。”林知夏说,“明天跟着你,陪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可是我工作很枯燥的。”
  “还会比陪你游泳更枯燥?”林知夏满不在乎,“我总该了解一下我男人的工作是怎么样的。而且你身边要是有什么小妖精,我趁着在这儿,也正好把人给打发了。”
  “真有小妖精,还用得着等你出手?”盛朗把林知夏搂着,额头在他鬓角蹭了蹭,“你和我说老实话。我进这一行,你是不是担心我身边小妖精多?”
  林知夏斜睨他:“你会被他们勾走吗?”
  “当然不会!”盛朗忙道,“那种光长得好看,又没有大脑的人,我才看不上呢。”
  “那长得好看又有脑子的,你就会上钩咯?”
  “当然!”盛朗理直气壮,压低了嗓音,“我不是被你给勾得死死的吗?”
  林知夏一怔,笑骂:“巧言令色!”
  盛朗把林知夏搂紧了,低声说:“所以,你看我这么守妇道,你可不准被别的学霸帅哥给勾走了。你得对我负责!”
  林知夏嗔笑:“放心,我不会嫌弃你只有脸和钱。”
  “我才不止这两个优点!”盛朗不服气,抱着林知夏摇来晃去,“我性格好,三观正,只听你的话,别人牵都牵不走我。再想想,我还有什么优点?”
  “别晃了!”林知夏叫道,“蛋黄酱都蹭我衣服上了。”
  “哦哦,还有!”盛朗咬着林知夏的耳朵,“我的活儿还特别好!”
  一边脸颊率先烧起来,然后整个身子都跟着热了。
  “好个屁。”林知夏呸道,“弄得老子疼死了……”
  “我这不是太久没见你了,有点急嘛。”盛朗嬉皮笑脸,去咬林知夏的耳朵,“今天时间足够,我慢一点,好好伺候,保证不让你疼……嗯?”
  耳鬓厮磨的旖旎总是这么令人心旷神怡。
  广场上的金色灯光落在两个人的眼睛里,湖水和星空交相辉映,彼此都从对方的眼睛深处读懂了那一份渴望。
  林知夏在盛朗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然后牵着他的手,回了酒店。
  进了门,盛朗往灯的开关摸去。林知夏却把他的手抓住。
  没有开灯的房间,窗外就是闪闪发光的铁塔和巴黎的灯火。屋内,两双眼睛里都荡漾着岩浆般的热情。
  盛朗低头朝林知夏的唇咬去,林知夏却是躲开了,转手将他推倒在了沙发里。
  窗外微弱的灯火照着林知夏清俊秀雅的面孔,还有他带着玩味笑容的嘴角。
  盛朗喉结用力滑动,朝林知夏伸出了手。
  林知夏俯身,重重地将他吻住。
  (……)
  午夜,埃菲尔铁塔结束了它最后一次闪灯,在夜色中睡去。
  凌乱的被褥中,盛朗伏在林知夏的怀中,呼吸着他最熟悉,也是最喜欢的甜丝丝的奶香。
  真奇怪,明明都是成年男性了,可林知夏身上这一股味道淡了些,却始终不散。林知夏自己从来闻不出来,反而还觉得是盛朗的鼻子有问题。
  两人身上的热汗都还没有干,激情的电流还残留在四肢百骸之中。放纵后的松软带来如置云端的舒适。他们就这么相拥着,谁都不想动。
  林知夏轻轻捋着盛朗汗湿的卷发,指尖描绘着他的轮廓,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盛朗舒服地眯着眼,享受着这一份只属于自己的宠爱。
  他在林知夏怀里拱了拱,安然睡去。
  -
  在林知夏将要启程回国的前一天晚上,盛朗推掉了所有的应酬,带着他去了蒙马特高地。
  “我当初第一次来巴黎,从酒店望见这座教堂的时候,就想带你来这里看看。”
  夜风中,两人手牵着手,同游客擦肩而过,朝着高处那一座洁白的大教堂走去。
  盛朗是如此的高大俊美,一路引来游人的侧目,但是他的目光只落在身边的恋人身上。
  “真壮美!”林知夏望着灯光与夜幕中的圣心大教堂,被它的庄严与神圣震撼。
  他们在教堂前长长的台阶上坐着,沐浴着凉爽的晚风。夜巴黎就匍匐在他们脚下,灯光星罗棋布。
  林知夏不由得产生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一会儿知道他们正身处巴黎,一会儿又觉得他们还在永安小旅馆的楼顶,也总是这样望着万家灯火。
  短短一年,他们的命运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打算去进修。”盛朗忽然说。
  林知夏有些意外:“哦?进修什么?”
  “商贸。”盛朗说,“还有服装制造方面的专业。老杨给我在英国找了一所挺靠谱的商学院,走了点关系,可以把我塞进去。我也不求念个什么牛逼的文凭,只是想学习一下这些知识。”
  “那很好呀。”林知夏挺开心的,“这对你将来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的。”
  盛朗抬头朝林知夏望:“你想留学吗?”
  林知夏说:“其实,我听说我们系今年和美国的姐妹校在开展一个新的学术交流活动,很有可能会有交换生项目。如果真的有,我应该会去申请的。”
  “好!”盛朗很期待,“我经常去美国,到时候我们就在美国见。”
  林知夏笑:“真有种相会于世界各地的感觉。”
  “是啊。谁能想到,永安那破地方出来的两个小孩,这么快就能满世界跑了呢。”
  林知夏朝盛朗望去。盛朗低下头,吻向那双柔软的唇。
  “我很为我们俩骄傲。”
  -
  七年后。
  丰市,D大。
  六月早夏,一场骤雨带着它特有的急躁和狂暴袭击了这座南方的都市。
  位于湖畔的D大老校区每到这个季节就进入了内涝时期。校园内多处区域被淹成了沼泽,学生们不得不淌着积了没过脚踝的积水,奔波在宿舍和教学楼之间。
  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从积水的道路上疾驰而过,一道高高的水花被车轮碾起,扑向步行道上的行人。
  众人纷纷躲闪,却有一个年轻人大步上前,将两个女生拉向身后,自己反而被溅了半身水。
  “搞什么鬼,赶着投胎呀?”人们朝着远去的轿车好一阵骂。
  “同学,你没事吧?”女生们围着护花使者关切地询问,“哎呀,衣服裤子都湿了。那司机真过分!”
  “没事。”青年十分洒脱地摆了摆手,“没打湿多少,不碍事的。”
  他拍了拍公文包上的水渍,沿着人行道大步而去。
  “长得很帅呢!”两个女生兴奋地笑起来。
  “我也注意到了。头发乱了点,但是五官好标致!”
  “皮肤好白,嗓音也好好听……”
  女生们涉水穿过马路,走到了综合教学楼区。
  多媒体阶梯教室里大半已坐满,同过去一样,前三四排的位置人影稀疏。每个学生都一身潮气,地板也被踩得湿漉漉的。
  两个女生和同学们打着招呼,在后排角落找了两个位子坐下。
  “今天要讲期中考的卷子了吧?”
  “刘秃这一次不知道会怎么挖苦我们。这老头儿真不愧是生物系的名嘴。”
  “你说我怎么就一时糊涂,入了生物这个坑呢……”
  一个青年从侧门进了教室,快步走上了讲台,开始操作多媒体设备。
  学生们注意到了他,嗡嗡的交谈声忽而一降。
  一个女生猛地拽同伴的袖子,急得说不出话。
  “怎么啦?”
  “那个!”女生指向讲台,“不就是帮我们挡水的帅哥吗?”
  “哟!还真的是!”
  讲台上的青年不过二十来岁的模样,像个研究生学长。白衣黑裤,高挑笔挺,虽然头发有些蓬乱,可举止中有种鹤一般悠闲而又优雅的风度。
  青年有一张很英俊的脸。剑眉星目,鼻梁挺直,脸庞轮廓清秀。
  他一边调试着电脑,偶尔抬头朝台下望一眼。白净的面孔,唇角隐隐带笑,一副性格很好的模样。
  学生们也注意到了这个陌生的帅哥。没人再顾着聊天了,女生们纷纷抱着书本从后排往前排挪。
  原本空荡荡的前三排,转眼就被占了七七八八。手脚慢的女生抢不到中间的黄金C位,只得将就地坐在前排角落里。
  上课铃声响起,偌大的教室里,鸦雀无声。数十双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讲台上的青年,充满了期待。
  “大家好。”青年笔直地站在电脑台边,朝学生们微笑,“给你们上课的刘老师因为身体问题,需要暂时休息一段时间。从今天起到期末,你们这门课将由我来代讲。我叫林知夏,是生物学院讲师。我来D大不久,平时主要在研究生院那边,大家可能对我不熟。希望经过接下来两个月的相处,我们能增进对彼此了解,共同进步。好不好?”
  女生们齐声道:“好的,林老师——”
  说完了,又轰地一声笑了。
  林知夏也被学生们逗笑了。
  这一笑落在一群青春少女眼中,颇有“色若春晓”之姿。
  去了一个成天挖苦讽刺他们蠢笨的老头子,换了一个清俊温柔的小哥哥。别说女生们心花怒放,男生们也都松了一口气。
  林知夏抬手压了压,说:“现在给大家一点时间提问,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举手。”
  女生们的胳膊都伸得像天线。
  “私生活问题除外。”林知夏说。
  “唉……”胳膊又几乎全落了下来。
  有个胆大的女生哀求:“林老师,就回答一个嘛。”
  林知夏忍俊不禁,点头让步:“好吧。”
  那女孩儿充满期待地问:“你有女朋友了吗?”
  林知夏抿唇浅笑,目光一时十分温柔。
  “有对象了。”
  “唉……”底下又是一片唉声叹气。
  “好啦!”林知夏滑动鼠标,“课前师生互动就到这里。现在开始讲课。今天讲你们这次的期中考试的卷子……”
  ……
  下课铃声将校园唤醒,学生们从教室里涌出,匆匆奔赴下一个上课地点。
  林知夏提着公文包,大步走在学生们之中。
  如果不是为了上讲台而穿着西装,他看着同这些本科的学生差别并不大。
  暮春时节,校园里一片昂然蓬勃的绿意,学生们活力四射的青春和郁郁葱葱的草木相映生辉。
  林知夏非常喜欢这种朝气充沛的气氛。
  这也是他在博士毕业后,思考再三,婉拒了制药集团的高薪职位,回到丰市D大任教的原因。
  他觉得自己像一只在江海里游历多年的鱼,最后还是要回到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才有一种归属感。
  温暖湿润的南方,漫长炎热的夏天,烈日,暴雨……这些让北方人受不了的天气,却让林知夏觉得很踏实。
  回到了研究生院的办公室,林知夏把公文包往沙发上一丢,从小冰箱里掏出一瓶冰饮咕咚咕咚喝着。
  “夏神这么快就回来啦?大一的小学妹们居然没有缠着你提问?这一届学生不行呀。”
  “我说小夏,你怎么出门一趟,把裤子给弄湿了?”
  “什么人,居然让我们夏神湿了身?”
  林知夏把瓶盖丢了出去,正中那人的脑门。
  “路上碰到个缺德鬼,开着豪车碾水花。为了护着两个女生,只好自己挨了一下。”
  “真有骑士精神!”同事笑赞,“今年度的‘妇女之友’就归你莫属了。”
  “少贫了。”林知夏笑,“刘老师的手术做得怎么样了?”
  同事说:“已经出来了,挺顺利的,就得好好休养一阵子了。这两个月你就多担待一下。中途接手是有点麻烦,不过你人格魅力那么大,教学经验也足,相信你能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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