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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近代现代)——靡宝

时间:2020-10-27 09:17:25  作者:靡宝
  “真不看?”盛朗热情得很,“看一眼吧。你不看会后悔的……”
  然后他的耳朵就被一只枯瘦的手用力地揪住了。
  “我看你才要后悔!”外婆阴恻恻地说。
  -
  杂货铺里,盛朗跪在地上,被外婆用鸡毛掸子劈头盖脸地抽了一顿。
  这小子皮糙肉厚,其实也无所谓,不过还是作出一副深切忏悔的模样来。
  至于林知夏,他乖巧地站在旁边,还装模作样地向外婆道歉:“阿婆,我也不对。我应该拦住小朗的。”
  瞧瞧人家的孩子多懂事,自己的外孙怎么就是这么个混球?
  外婆气得又补了盛朗十来下。
  打完了,老人家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孩子一天天长大,很快就能懂人事了。成天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耳濡目染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外婆第二天就找林安文商量,能否让盛朗在林家过夜。
  “我那儿环境实在不适合孩子长住。小朗和小夏既然玩得好,两人睡一块儿也没什么问题。他跟着小夏,还能看书做功课,总比在我那儿和那些野鸡胡混的好。再过一阵子,游泳队就要开始训练了,这孩子也不会打搅你们太久……”
  林安文其实早就不大乐意儿子整天往南区跑了。盛朗这孩子本性不坏,能换个环境,有些改变,也是好事。
  于是两个家长一拍即合。外婆硬塞给了林安文一点钱,盛朗当天就拎着个小包走进了林家的门。
  林知夏翘着脚坐在折叠沙发上,一副大当家接见新来拜山头的小弟的架势。
  “我先把规矩说在前面。床就这么大,你睡里面,我睡外面。你半夜要撒尿,从床尾下去,不许吵醒我。你要是尿床上了……”
  “我不尿床!”盛朗怒。
  林知夏点了点头,又说:“我家晚上十点准时熄灯,早饭、午饭自己解决,晚饭我来做。你负责洗菜,拖地,洗碗,洗衣服……”
  林安文在卧室里咳了两声。
  “好吧,至少要负责洗碗和拖地。”林知夏稍微退让,“我做啥你就吃啥。在我家,不接受点菜。”
  盛朗瓮声瓮气道:“我不吃芹菜,过敏。”
  “娇气。”林知夏吐槽,但是记下了。
  不过等熄灯后躺在床上,两个男孩又觉得好玩极了。
  他们俩都没有过在朋友家借宿的经历,能和朋友躺在床上一直聊到睡觉,实在是又新奇又好玩。
  月凉如水,电风扇的转动带着沙沙的噪音。
  两个小孩也不怕热,挤挤挨挨地躺在一起,压低声音说话。
  “你以前经常去看客人们办事吗?”林知夏问。
  “我又不是变态。”盛朗说,“在那里住了那么多年,想不看到都难。我爸还有好多碟子,里面也全是那些东西,他喝了酒就在屋里放……”
  少年枕着双手,一副阅尽千帆的口气,“其实那事就那样,我都看腻了。游泳队的教练教训师兄们,就说如果要做出好成绩,就不能和女朋友做那个事,都憋着,把力气都用在训练上。就和古时候那个什么武功一样。”
  林知夏噗哧笑:“那个叫葵花宝典。而且人家得自宫,就是把小叽叽切掉。”
  盛朗皱着脸,下意思把腿一夹:“那还是算了吧。我还得给老盛家传宗接代……”
  话音戛然而止。
  盛朗想起,其实他并不姓盛。只有他那个不知在何处的老妈才知道他到底应该姓什么。
  林知夏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便朝盛朗挨得更近了点,给予一点无言的安慰。
  夜风穿堂而过,盛朗闻到了林知夏身上那一股清甜的奶香。
  一个男孩子,身上怎么会带这么一股味道?这小子每天借着职务之便到底偷喝了多少奶呀?
  可这股味道太好闻了。盛朗下意识地把脑袋凑了过去,在林知夏的颈窝边嗅着。
  “干吗?”林知夏笑着推他,“你怎么跟狗一样?”
  盛朗依旧用力抽着鼻子,“你怎么一身都是奶味?还真是个奶瓶。”
  “哪里有什么奶味?”林知夏抬胳膊闻了闻,“你鼻子有问题……哎,你怎么还舔人?”
  盛朗砸吧着舌头。
  咸的。
  这是盛朗的一个坏习惯,喜欢用嘴去探索感兴趣的东西。越有兴趣的,越是喜欢的,越爱用嘴去表示亲热。
  自打认识了林知夏后,盛朗这个毛病一般只对着林知夏发作。
  林知夏最初很烦他这样,觉得他真是条狗精。
  后来林知夏念了书,知道盛朗这是“口欲期固结”的后遗症,说明盛朗在小婴儿时期并没有得到过足够的爱和呵护。
  打那后,盛朗再把脑袋凑过来,林知夏便不会把他推开了。
 
 
第11章 
  次日一早,孙明珠在一股浓郁的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她一边刷牙,一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一个半人半狗的生物正蹲在对门的门口,掀着一口獠牙在啃着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的,一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孙明珠定睛一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一声把牙膏泡沫吞下了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盛朗挑起一对碧绿的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么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的思路已经一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了。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么了?你你……你把他吃了?”
  盛朗:“……”
  他看了看手里的棒子骨,又看了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的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我家。”林知夏把盛朗的脑袋拨开,以大活人的姿态走了出来。
  孙明珠松了一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的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了事,被他外婆赶出来了?”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的,但是他惹的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的女孩子说了。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我能看点书。反正就一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了。”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的人把你和盛朗划做一堆吗?万一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的麻烦怎么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了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了垃圾池里,砸起一团嗡嗡的苍蝇。
  “我早就和他划做一堆了。”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的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一起了。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的垃圾,一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了。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我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的。”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的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一副白细文弱、怎么看怎么不耐揍的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的手里,那就不是折一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的。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的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的小孩。除了最初被盛朗砸了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的,还真没吃过什么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的,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么都懂。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的话,已经成了林知夏的小跟班。
  “来我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了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下来,蹲在楼梯口,像一头守着主人的狗。
  林知夏拍了一下盛朗的肩,上楼去了。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一伸,把她给拦住了。
  孙明珠快要吓死了。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了的嗓音说:“小夏有我罩着。我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的。”
  “哎?”孙明珠一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的。
  “你少管我和小夏的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了。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的拳头下一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
  近距离接触了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一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的一条野狗。
  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了。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的好主人。
  很神奇的,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的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的话。
  每次盛朗脾气上来了,正准备咆哮的时候,林知夏只需要唤一声“小朗”,濒临爆发边缘的怒火总会收回去。
  “你别那么冲动行不行?”林知夏数落着盛朗,“人家就随口问一下你爸,又不是笑话你什么。你嚷得这么凶,不是更让人知道自己的弱点了?”
  然后又对王高才说:“你也长点心吧。别人哪儿疼你往哪儿戳,换谁都想揍你。”
  孙明珠是女孩子,心思细腻,还好些。王高才傻不拉唧一半大小子,说话向来遮前不顾后的,最开始的时候可把盛朗惹得直磨牙。
  后来林知夏请孙明珠和王高才吃了一顿冰淇淋,替盛朗道歉,又划下了一道警戒线。
  “那家伙人不坏,就是自尊心特别强,只要不碰到他家那一团乱七八糟的事,他挺好相处的。”
  为了证明,林知夏特别指挥着盛朗帮孙明珠的奶奶把家里坏了的灯泡全换了。
  孙奶奶很是把盛朗夸奖了一番,还特意做了一大笼肉包子送过来。
  盛朗活了十三年,斥骂听了满满一车斗,却还没怎么挨过夸奖。他红着耳朵,蹲在林家门口啃着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包子。
  林知夏路过,顺手薅了薅盛朗的脑袋。盛朗的耳朵抽了抽。
  在林知夏的约束下,盛朗有生之年第一次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
  林知夏给盛朗念咒语似的下了很多约束,让这个少年学会许多为人处世的基本道理。没有什么科学的教条,全都是林家父子从坎坷的生活里学来的经验。
  许多话,盛朗也从外婆或者老师口中听过,却是在两个耳朵之间穿隧道似的过去了。唯独林知夏的话,钻进了他的脑子里,在里面扎了根。
  “我知道有些事你很计较。提这些事的人呢,有些是真缺心眼,比如王高才那傻鸟,有的是故意刺激你。其实你越有反应,刺激你的人就越快活,你一开头就让他们赢了。”
  “那不就该揍回去吗?”盛朗粗声问。
  “揍人不是只能用拳头呀。”林知夏耐着性子,心想我就当是在训练狗上厕所吧。
  “那么麻烦。”盛朗一脸不屑。
  “那是你没有尝过用脑子报复的爽。”林知夏说。
 
 
第12章 
  孩子们的友谊其实是很好建立的。
  帮助这四个孩子建立牢固友谊的,是一台游戏机。
  王高才的老爸从外地来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游戏机。
  游戏机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王高才他妈刘姐拎着从窗户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写作业,就知道打游戏!你再嚷嚷我连着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后理论。
  他溜出家门,从楼下草丛里把游戏机扒拉出来,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孙明珠家里。
  “要不打开试试,看有没有摔坏?”林知夏随口提议。
  游戏机一打开,就好像开启了什么神秘的魔咒,四个小少年齐齐地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林知夏还好些。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写完功课之余会去玩两盘,不玩也不想得慌。
  孙明珠则因为技术太烂,队友总被她拖累惨死,大伙儿都不乐意和她组队玩。
  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旁边看得面面相觑。
  林知夏后来问盛朗为什么不发火。
  盛朗说:“王高才打游戏有他的一手,他骂得对,我就服气。游戏里的规矩是不同的。谁玩得好谁就是老大。”
  “你居然会认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诉王高才……”
  盛朗一个狼扑,从身后把林知夏压在沙发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说的是游戏里!游戏里!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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