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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三千岁的狼崽子被我讹上了(玄幻灵异)——长庚启元

时间:2020-10-30 10:25:13  作者:长庚启元
  李正气也意识到刚刚说错话了,抿着嘴不说话了,神情中带着不安和愧疚。
  沈枫:“???”
  这都怎么了,不就是说了一段千年前的历史吗?一个个都奇奇怪怪的,沈枫真的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不过……
  “这维和总部的那群人是不没脑子啊!九婴的尸身还在大骊山下面呢,他们也不怕那天九婴复活,把他们给一锅端了?”沈枫在心里腹诽道。
  虽然传言这九婴在三千年前就已经死了,但他总觉得,这样的大妖,不是那么容易死的,总有一天,他会带着满腔的仇恨回归这片大地,给这个世间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
  沈枫:“……”
  他脑子瓦特了?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九婴已死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怎么可能再复活?况且现在的蓝星已经不是三千年前的蓝星,大能者辈出,它就算活了过来,在这些高手的围攻下,它的结局也不过是再死一边罢了。
  沈枫锤了锤自己的脑袋,自来到骊市后,他整个人都有些不对劲,脑子里总是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不会撞邪吧!
  想到这里,他浑身一紧,但转而一想,他现在都已经是异能者了,还怕个屁的幽魂,幽魂怕他还差不多!可自己的反常怎么解释呢?
  ……算了,他回去还是去庙里拜拜吧!求个心安也是好的。
  *
  下了飞机,他们就直接来到抓捕方国志的那个分局,他们说明了来意,并把装有五人幽魂的养魂瓶交给了那里的负责人,让他们务必在消除他们戾气之后再让人进行超度、送他们一家进轮回。
  “虽然方国志是成功抓获了,不过那其余四个盗墓贼还没有抓住,想要了解此事,恐怕还得费点时间,咱们也不能在这里久留,只能交给他们处理了。”
  出了分局的大门,姜离殇说道。
  “都交给他们了,我们也不用操心那么多了,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去逛逛了?”
  雷林早就按奈不住了,本来来骊市的真实目的就不是办公事的。
  “逛什么逛!”姜离殇义正言辞地说道:“我们可是来出公差的,又不是来玩的,你说是不是,小沈?”
  这群没脑子的,就算真的想要玩,也等离了这里再说啊,在别的局门口明目张胆地说要去摸鱼,这不是在打他这个当局长的脸吗?
  沈枫郑重地点点头,很是认可,“嗯,局长说的对,我们可不是玩来着。不过局长,我刚才看了一下购票系统,现在回宁城的机票已经没有了,下一班只能等明天的了。不过在这里干等着也不是事,局长,我听说骊市的灵街有不少修炼的材料是咱们宁城没有的。要不,我们去采买一番,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姜离殇立刻向沈枫投去了一个赞许地目光,咳了一声,一本正经地说道:“小沈说的不错,不能因为没有办法立刻回去就摸鱼,这段时间,也属于上班时间,我们现在就去采买材料去!”
  雷林和李正气听了沈枫的这番言辞之后,简直是惊呆了!
  他们还没有想到,这个新来的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练得如此炉火纯青,居然能把去逛街硬说成去上班,这简直了!
  而且在短短的几天内,他就摸清小离的脾性,给足了小离台阶,比那个跟了小离几百年,还傻的要死蠢狼强多了。
  还真是……人才(骨灰级狗腿)啊!
  两人的震惊之情,直到到了灵街、看到那琳琅满目的稀奇东西后,才渐渐缓过来。
  看着那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沈枫的眼睛都快装不下了。
  可惜,那么多好东西,他只能过个眼瘾而已。
  没办法,穷啊!
  他们刚才进了一间兵器店,他随意扫了一眼,最便宜的一把匕首都在万元以上,吓得他连忙把眼睛转开来,生怕稍微慢一步,就有人上来给他推销东西了。
  他原以为这兵器店买的都是武器,所以才这么贵,其他的东西应该会便宜一点。但是很快,他就知道他错了。
  从街头逛到街尾,从兵器店,到草药店,再到玉石铺,里面的东西没有一件低于五位数的,感情他再开始看到的那件匕首还是最便宜的!
  “我记得,宁城灵街的东西没有这么贵啊!”
  逛了半天,居然发现自己还真是个穷逼,什么都买不起。沈枫都快抑郁了。
  早知道还不如劝小可爱早点回去呢!省得看得见买不起,都快酸成柠檬精了!
  “你也不看看这里是哪里,这里可是骊市,物价本来就高。再说了,这些东西的品质可是宁城的那些货色能比的?看看这颜色,多漂亮!”
  李正气正一脸痴迷地看着刚买的符笔,连个眼神都没有给他。
  沈枫:“……”
  他是没看出来这符笔有什么漂亮的,通体漆黑,明明和他已经有的那十几只一模一样。
  不过可能是因为李正气为了买了花了二十万蓝星币,这支符笔总给他一种金光闪闪的错觉。
  也许正是因为它身上闪着金钱的光芒,才如此漂亮吧!
  “局长,你怎么什么都没买?”
  看着手上空空如也的小可爱,沈枫有些好奇,他不买是因为穷,姜离殇是因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买?”姜离殇咬了一口糖葫芦一脸疑惑地问道。
  “这些东西对我们天狼族又没用,再说了,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买回去占地方吗?”
  沈枫:“……”他恨富二代!
  作者有话要说:  沈枫蹲在墙角画圈圈:他为什么要来这种只能彰显他穷的地方?招不自在吗?
 
 
第19章 再见1
  “好了,你们买的也差不多了,是不是该吃饭了。”沈枫咬着牙问道。
  眼不见为净,再这么逛下去,他怕自己会心里失衡干出什么不要脸的事来,还是去吃饭、转移一下注意力吧。
  再说了,都逛了一下午了,他们不饿,他还饿呢!
  “是该吃饭了。”姜离殇点点头,“吃了一下午的糖葫芦,我都快吃吐了,走,去找吃的。”说着又咬下了一颗山楂。
  众人:“……”
  吃吐了还吃?而且他们要是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他的第十六串糖葫芦了吧!
  这孩子是糖精吗?也不怕得糖尿病!
  三人心中吐槽道。
  不过因为李正气还要去一家符店买符纸,雷林要去买百花露,所以最后去吃饭的也只有沈枫和姜离殇两人,两人人选了半天,终于选了一家酒楼,上了二楼坐下后,就开始点餐。
  姜离殇拿着菜单,开始选择自己爱吃的菜。
  “清炖羊肉是这家的招牌菜,选了、烤羊排不错,也选了,羊蝎子看上去也挺好的……嗯,十个菜,也够吃了。”
  “别点了别点了。”姜离殇刚点了几个,沈枫就慌忙打断了他,指着对面茶楼的的窗户,结结巴巴地说道:“小离,你看看对面的人,是不是有点熟悉啊!”
  姜离殇疑惑地抬起头,顿时惊住了,在愣了三秒之后,一下子就站了起来,“父亲?”
  “原来不是我眼花啊!”沈枫喃喃道、神情有些恍惚。
  随即他就兴奋起来了,他和大美人还真是有缘,居然在这个陌生的骊市也能碰面。可惜大美人已经有伴侣了,否则这还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啊!
  每每想到这里,沈枫就觉得可惜。
  哎,这么好一颗白菜,居然早早就被人给拱下来了,实在是太痛心了!
  不过大美人好像有约了,此时正在和一陌生男子在对面喝茶。
  男子一身青衣,黑色的长发没有扎起,随意地散落在肩上。
  他的长相极为出色,不同于大美人的清冷,有着一种与众不同魅惑之感,就像是古文中的妖精,一举一动都魅惑着人心,尤其是他拿那双狭长的狐狸眼看人的时候,更是让所有人都忍不住怦然心动。
  除了沈枫。
  看着这有说有笑(并没有)的两人,沈枫的后槽牙都要咬断了。
  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难看死了!
  此时的沈枫就像是暗中捉女干的妻子一样,看到自己丈夫和他人有说有笑地,都快气到爆炸了。
  虽然他和大美人只见过一次面,在他的直觉里,大美人应该不是一个喜欢和别人交往的人。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看着这两人相处的模式,两人关系应该极为熟稔,那人甚至还用胳膊肘拐了拐大美人,他都没有反应。
  沈枫觉得一口气堵在胸口,硬是出不来,就像是自己的东西被人动了一样,转过头冲着姜离殇问道,“那人是谁啊,看上去和你爸爸好像很熟似的。”
  人家都已经有家室了,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如此的“勾引”之举,真是不知廉耻!
  沈枫没发现他现在的语气有多酸。
  不过姜离殇天生神经有些大条,丝毫没有发现沈枫口气的不对劲,他依然直勾勾地看着对面的窗户。
  “是胡叔叔啊,没想到胡叔叔也会出现在这里?”表情似乎有些欣喜。
  沈枫眯了眯眼:“怎么,你和这人很熟吗?”
  这胡叔叔是谁啊?
  姜离殇:“嗯,胡叔叔是天狐族,和我们天狼族一向交好,加上他和父亲是青梅竹马,今年到我家来玩,自然熟。”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真是打小的情分啊!
  听姜离殇这么说,沈枫不仅没有释怀,反而更酸了。
  这小可爱的妈还真是心大,放任着这么一个有威胁的情敌都不管,也不怕自己的老公被外面的狐狸精给拐跑了。
  沈枫依然死死地看着那个“胡叔叔”,却意外地发现姜离殇又重新开始点菜了,不禁有些奇怪。
  “怎么?小离,你不打算去和你爸打个招呼吗?”
  之前他就觉得这父子两之间相处有些怪怪的。
  父亲对儿子很冷漠,而儿子对父亲仰慕,却一副不敢靠近的样子。这次偶遇,做儿子的也不和老子打个招呼,有点怪
  “不了,父亲又不喜欢我。”姜离殇勉强笑了笑,“看到我,父亲又会想起阿父的死了,未免父亲伤心,我还是不去见……”
  “等等。”沈枫一脸严肃地打断了他,“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还是不去为好。”姜离殇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不是,上一句。”
  沈枫觉得自己刚才好像幻听了,小可爱还是再说一遍为好。
  姜离殇:“我说‘父亲又不喜欢我’。”
  小沈年纪不大,记性好像不大好,他刚说的话,他都能忘。
  “不是,这一句下面。”他刚才听到的不是这个。
  姜离殇:“……我说‘看到我,父亲又会想起阿父的死了’,怎么,我有说错什么吗?。”他努力回想他刚才说的话,好像没说错啊!
  错?怎么可能会错呢?简直是没有比这再对的事了。
  沈枫激动地心都在抖,费了好大的劲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一脸严肃地问道:“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你阿父已经去世了,而且他的去世在你出生的时候?”
  “离殇”这个名字,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之前他虽然觉得这个名字奇怪,但一直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现在总算是明白了。
  “我的出身,你难道不知道吗?”姜离殇愣住了。
  他的身份特殊,一般被安排到在他身边工作,自然会被告知他的真实身份,小沈难道不知道吗?
  现在的沈枫已经听不进去其他的了。
  他现在只觉得有数万束烟花在自己心中炸开,美妙极了。
  虽然他不应该因为知道小可爱阿父早就死了这般高兴,但是他实在是控制不了自己啊!
  如果他刚才没有幻听的话,那么他就可以理解是:大美人丧偶=单身=他有机会?
  而且,小可爱刚才说的是阿父,就说明大美人原来的配偶和他一样都是白子,那希望就更大了。
  至于大美人可能会拒绝他,在沈枫看来,完全不是事。
  不就是追老婆吗?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关键是要脸皮厚,他沈枫的字典里可没有认输两个字。
  在这一刻起,他已经在脑海中制定了一系列的“追妻”计划。
  不过现在他显然是有情敌了。
  对面那个狐狸精明显是不怀好意,他要赶紧过去,保护大美人不被其他人“荼毒”,只是现在他和大美人又不熟,这么冒冒然过去,人家说不得还会把他丢出来。看来,得要曲线救国了。
  看着面前的姜离殇,沈枫是越看越满意。
  难怪他第一次见到他就觉得亲切,他们果然有注定的父子缘分啊!
  沈枫厚颜无耻地想道。
  姜离殇不知为何,沈枫看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很奇怪,似乎很……慈爱?
  错觉吧!小沈才二十出头,怎么会用慈爱的眼光看他呢?一定是错觉。
  “那个……小沈,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看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那眼神太怪了,看得他是浑身不自在,让他有一拳揍过去的冲动。
  “咳咳。我只是刚才在想事情而已。”
  沈枫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亢奋过头了,连忙收起自己意淫的表情,免得吓坏小孩子。
  “小离啊,这我就要好好说说你了。”沈枫为了自己的追妻大计,开始一本正经的忽悠,“你对你爸爸实在是太有偏见了。”
  姜离殇有些懵:“偏见?” 他什么时候对父亲有偏见?
  “对,就是偏见。”沈枫认真地点了点头,“你怎么会认为你爸不喜欢你呢,这世界上市没有一个父亲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可父亲就是不喜欢我啊!”想到这里,姜离殇难过极了。
  “父亲对我一直很冷漠,我一年都见不到他一回,还给我取名离殇,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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