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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活都活过来了,老天爷都没说什么,你一个冥王在这里充什么大尾巴狼啊!
不过这样的话,他打死也不敢说出来。
“还是那样的伶牙俐齿,也不知道姜望月那样风光月霁的人物怎么会喜欢上你这样的泼皮。”对于沈枫的强辩,冥王也没有生气,像是习惯了的。
“我长得这么好看,我们家满满怎么会不喜欢我呢?”沈枫摸着脸自恋道。
冥王:“……如果是你前世那张脸,倒是还能看,你现在的这张脸……你出生的时候是脸先着地的吗?”
沈枫:“……”要不是打不过这家伙,他非得让他尝尝他老拳的滋味。
“不过话说回来,你为什么执意要进行转世?”冥王有些不解。
“既然你的命魂已经重塑,那你和九婴之间的共生灵魂契约就自动解除。你前世的身体、天地魂和其他七魄也都在,如果重新融合其他二魂七魄、回到你原来的身体里面,会容易很多,何必如此大费周章进行转世轮回呢?”白白在地府蹉跎了那么长时间。
“那个回到前世的身体,我是没什么意见。现在前世身体已经和我现在的身体融为一体了,但是魂魄……”沈枫指了指身体里面的魄晶,不由地发出一声叹息。
“它们和九婴的元神纠缠的时间太长了,即便灵魂契约解除,也沾染了彼此的气息,没有办法完全割裂。既然如此,我只能舍弃它们,灵魂全部重塑。”沈枫说这话时,语气平淡,但是眼神中有说不出来的狠绝和冷漠。
“真不愧是敢燃烧命魂、分裂灵魂的人,你的可真比一般人还要狠绝。”冥王的眼中闪过一丝赞叹。
“好了,你召唤我出来到底什么事,我不能在人间界停留太久,你有什么快说。”
沈枫也不矫情,他指着趴在桌上昏睡的秦云、开门见山道:“我现在必须拿回我留在他体内的英魄之晶,所以我需要借你们冥界的生魂珠来帮他生出新的魂魄。”
冥王:“……”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冥王冷笑一声:“你还真敢借啊,怎么,你是借上瘾了不是?”
人有三魂七魄,除开命魂是自己所有,天地二魂乃是天地赋予,七魄则由肉身生出。作为一个完整正常的人,三魂七魄缺一不可。
但是民间常有魂魄走丢的情况,这种情况,把丢失的魂魄找回来即可。但是如果魂魄湮灭了,那要么傻、要么死,想要恢复正常的话,就只能找替代品代替他们原本的魂魄来维持生命的运转了。
但是这个替代品的要求特别高,极难找到,而且还有一定的副作用。就好比沈枫现在用他的魄晶来代替秦云的魂魄让他活了下来,现在看着是没有什么异状,但是时间久了,秦云本人极有可能会被沈枫的魄晶所影响,变得思维混乱,情绪失控。
这其实和夺舍是有一定相像的,只不过夺舍是消灭他人的命魂,自己来占据这个身体;而这不过是为了让人活下去而不得已为之,他自己,还是他自己。
不过生魂珠却没有以上缺点。
生魂珠,顾名思义,就是能让失去魂魄的命魂生出新的魂魄来,功能逆天,据说乃是神魔还在这界时,神主赐给上届冥王的,乃是冥界的至宝。
他能重新转生,就是利用的生魂珠。
沈枫舔着脸笑道:“一回生,二回熟嘛!反正这东西对你们冥界来说没什么大用,还不如用它来发挥一下余热。再说了,咱们俩谁跟谁啊! ”说着还撞了一下冥王大人的胳膊,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沈枫深深觉得,这生魂珠放在掌控着转世轮回的冥界,简直是暴殄天物。
作为一个鬼,都已经是死人一个了,直接投胎就能有新的魂魄了,还要这玩意干嘛?
“一回生?”想起这人死皮赖脸霸占了这生魂珠八百多年,冥王就气不打一出来。
冥王重重地冷哼一声:“你还敢说一回生?当年你入冥界,使计从我这里骗取了生魂珠,而且还是一用就是八百年,我还找你算账呢,你还敢来找我借?”
“怎么能说骗呢?”这下沈枫不乐意了,一本正经地反驳道:“这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公平赌注。我赢了,我就有生魂珠的一次使用权;你赢了,我就当年作马为你们冥界服务永生永世。结果就是我赢了,那这生魂珠就归我使用了。”
“那就赌注?那明明就是脑筋急转弯!”不提还好,一提,冥王更加生气了,“你居然拿小孩子的把戏来糊弄我!”
面对几乎气急败坏的冥王,沈枫忍不住想对他翻了白眼。
小孩子的把戏都看不穿,还说我糊弄你?我怕我认真起来,你恐怕连整个冥界都得输掉!
只不过现在有求于人,他只能赔笑脸道:“当时不是情况特殊嘛,生魂珠对我实在是太重要了,只能出此下策了,还望冥王大人海涵。”
他的情况实在是太特殊了。即便他当时已经重塑命魂,除非回到自己原本的身体里面,否则即使是再次轮回转世,也是没有办法生出新的魂魄的。自己慢慢凝聚的话……他光是命魂重塑就花了两千多年,要在重新凝聚新的二魂七魄的话,还不知道要花上等久,他等不了了!
每天从冥界看他们父子的的日子,那真是既甜蜜又煎熬,尤其是看到他们父子如此生疏至此,他是心痛地无以复加,恨不得能即刻回到他们身边。
但是即使他使计获取了生魂珠,他也花了八百多年,才重新凝聚了新的魂魄。
想起那两个人,沈枫突然没心思在这里多纠缠了,神色也变得不耐烦起来。
“阎冥,你说个痛快话吧,这生魂珠你是借还是不借!”沈枫一副豪横的态度。
阎冥,就是冥王的的本名。
第144章 过度
冥王:“……”这就是求人的态度吗?
他真的想喷他一脸, 让他蓝星周长又多远,他就滚多远。
只是话刚到嘴边,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笑了起来:“我把生魂珠借你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其实沈枫刚才话出口的时候, 就感觉不妙, 已经做好被怼的准备了, 但是没想到冥王突然好说话起来,让他觉得莫名其妙的同时,又心生警惕。
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主,该不会在肚子里又憋什么坏水吧!
沈枫一脸防贼似的看着他,谨慎道:“你该不会又让我回冥界为你打工吧, 我可告诉你,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我好不容易转世成人,是绝不可能在回去的。”
“那是我当时的想法, 现在我改主意了。”冥王上上下下打量凉了沈枫一番,语气有些莫名, “你的身份, 的确不适合在冥界当一个打工仔。”
冥王的脸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沈枫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以两人八百多年的交情,沈枫用脚指头都能想象到他说这话时的神态。
他立刻紧紧地用双手抱胸、一脸的惊恐, 失声叫道:“你不会是看上了我、想要我当你的冥后吧!也是, 像我这么的优秀的人可谓是举世无双,我,沈枫, 玉树临风、英俊潇洒、才高八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神见了都要都忍不住心生怜爱。但是,如此忠贞不移的我对我们家满满的爱,是比宇宙还宽广、比时间还要漫长。即便你是冥王,我也不会多看你半分,我劝你还是死了这个心吧,我是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沈枫说的是掷地有声,头颅高高地抬起、眼神坚定、表情肃穆,以示他那坚定不移的决心。
“……”
冥王现在无比庆幸自己不是“人”,否则他肯定会被这个人给梗死!
虽然早就知道这个人又自恋又奇葩,还特别不要脸,但是他没想到他居然会自恋到那个程度!
那些自我夸赞的溢美之词,他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但即便没有被噎死,他还是觉得有一股莫名的气梗在心中,下不去,上不来,异常地难受。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就算蓝星的人死光了,我也绝不会看上你的!你放心好了!”他每说一个字都咬一下牙齿,就像是在咀嚼某人的肉一般,异常用力。
一般人听到别人这么说,不说会羞愧,但起码也会尴尬一下,但是沈枫不一样,他的脑回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他看着冥王、一脸的怜悯之色:“我这么完美的人你都看不上,看来你永生只有打光棍的命了。”说着还叹了两口气,似乎在为他可惜。
冥王:“……”真想杀人啊!
但是想到接下来的计划,他却平静了下来,诡异地笑了笑,毫不犹豫地把生魂珠扔了过去。
“生魂珠给你,就当是我的赔礼道歉吧。人间界对我的压制太强了,我得回冥界了。”
还没等沈枫反应过来,冥王已经退回了黑洞之内,然后消失地无影无踪。
冥王一离开,黑暗即刻消退,恢复了之前的光明,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沈枫捏着生魂珠,有些发愣。
什么情况,这家伙怎么这么干脆就把生魂珠给他了?他还以为有得磨呢!还有他说的什么“赔礼道歉”……
……那家伙有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吗?不会有什么猫腻吧!
沈枫看着这生魂珠有些迟疑。
算了,既然到手了,那就先用了着吧。秦云只是一个普通人,虽然缺的魂魄有点多,但是也用不了两三年、新的魂魄就能重新凝聚。到时候就算那家伙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自己也能给他打个折。
这样想着,沈枫就心安理得起来。
取出自己的前世的英魄之晶之后,沈枫就把生魂珠放入了秦云的体内。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他若无其事地唤醒了秦云,随意糊弄了一两句、又闲聊了一会,就离开了。
阳光下,沈枫感受着体内自己曾经的七魄,犹豫了一下,然后把这两天得到的那三枚魄晶隐藏在精神识海之中。
虽然七魄里面拥有的巨大魂力,可以让沈枫瞬间突破天阶、甚至达到更高的程度,但是他却没有打算这么做。
这些魂魄……另有用处,不过现在嘛,还是先得把地魂找到才行。
想到他的地魂,沈枫不禁皱起眉来。
他记得他的天魂被他保存在一个很隐秘的地方,但是地魂……他似乎记得他当年也标记了一下地魂的,可怎么现在一点感应都没有呢?
而且他看九婴,好像也没有找到被地魂镇压的那分元神。
稀了个奇了,他的地魂还能飞出蓝星不成?
沈枫不由地挠了挠头。
算了,慢慢找吧,反正只剩下最后一个,早晚能找到的。
这样想着,沈枫就哼着歌、大摇大摆地回去了。
还没走进分局的大门,就看到姜望月像望夫石一样站在院中等着,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但是眼神中的落寞了孤寂,却让沈枫心揪了起来。
沈枫不由地加快了步伐,大声喊道:“姜望月,我回来了。”满满,我回来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正在走神的姜望月不由地身形一震,猛然抬起头来看着前面,然后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在他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姜望月就瞬间出现在了沈枫的面前,开心的笑容怎么压也压不住,最后只能强行板着脸道:“不是去巡视的吗,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害,和严境那个白痴在一起实在是太痛苦了,我就先回来了。”沈枫扯了扯他的的袖子,一脸的讨好,“姜望月,我饿了,你做饭给我吃吧。”
姜望月觉得他应该拒绝的。
但是看到他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并没有),姜望月不由地抿了抿嘴,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好”。
沈枫的表情顿时为之一变,本来挺大的一双眼睛、一下子幸福地眯成一条缝来,拉着姜望月就往家的方向走。
“……”听到动静刚从里面出来的雷林,看着这对“夫夫双双把家还”的小恋人,顿时无语了。
两位大哥,你们是不是忘了现在还是上班时间啊!
沈枫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姜离殇回来。
“小枫哥,我好想你。”一进家门,姜离殇抱着沈枫使劲蹭了蹭。
一回家就能看见阿父,真好。
“我也想你。”我的孩子。
沈枫眼都舍不得眨一下地看着面前的姜离殇,就像是在看什么心肝宝贝。
当年他燃烧最后一丝命魂保全他时,他还只是一个还没有成型的胚胎。等他命魂初凝聚的时候,为了规避天道的惩罚、避免天劫加身的,他只能去冥界,没有在这个孩子身边呆过一天。
在冥界的这八百多年,他只能通过忘川镜来看他的孩子……等等,沈枫突然想起一件事。
他记得,他每次看这个孩子,他都是一个人孤零零的,而他的另一个父亲,不仅对小可爱极为冷落,甚至还利用他的心头血来招魂……
一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狠狠地瞪着正在厨房里忙里忙外的姜望月,对他的爱意瞬间化成了怒火,恨不得把那小兔崽子吊起来打一顿。
气死他了,气死他了!
苛待了他的小可爱八百多年,难怪不敢和他相认,是怕他找他秋后算账吧!
等着,等他把一切都解决了,看他怎么收拾他!
姜离殇看着沈枫的表情一会青一会白,一会高兴、一会生气的,诡异极了,不由地好奇地起来:“小枫哥,你怎么了,这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怎么会呢?我看到我们家小离可高兴了。”沈枫笑眯眯地说道。
这时,姜望月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着这抱在一起的两个人,见怪不怪地问道:“我买了牛肉,你想吃红烧牛肉还是酱牛肉?”
沈枫很想霸气地回一句“我不吃你做的饭”,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是“两个都要”,说的时候还不由自主地开始咽口水。
沈枫:“……”他真很自己不争气,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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