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傻了。
我就知道他喜欢我!
明明是个男的,但是他喜欢我。
我有点不想放开他。
我还亲了他。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亲他。
可能因为他看起来就很想我亲他?
我亲他的时候,他全身都在颤抖。他在害怕。
因为我也是个男的吗?
因为他也想当我的女人。真是太好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啊!
他故作坦荡地跟我说那些荤话,但他不知道,我只是亲他一下,他就害怕得全身都在颤抖。
可就算这样,他还是愿意当我的女人。
真是太傻了。
他还什么都不跟我说。
方佑轩说他是他妈妈在路上捡来的,不知道自己亲生爸妈是谁。初二时,他妈妈死了,他爸爸打牌酗酒还打他,他就越来越孤僻了。
他跟一般人不一样,他是个男的,但是他愿意委屈给我当女人。我得陪他读完高中,有我陪着,也许他就不会害怕了。
他不害怕,可是他会痛。网上说,第一次做时会很疼,很疼很疼。尤其是我们还没有专业工具,也没有适合的时间和环境,我们还都不太会……真是麻烦。
难怪他一直想出去。如果可以,我也想跟他一起出去。他去哪儿,我就跟着他去哪儿,去一个他不会感到害怕的地方。
可我走不开。我不能和他一起出去。
我跟他不一样,我知道不一样。我本来喜欢女孩子,我只是现在喜欢他。等他走后,我还是会喜欢女孩子。
可是为什么会这么难过?
以后还会有人用那种亮晶晶的眼光看我吗?还会有人红着脸夸我可爱吗?
可能不会有了。
高考了,他要走了。他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他要走了。真希望他不要走得太远,如果他愿意等我,等小满小意读大学了,我就去找他。
但那时候,他应该也看不上我了吧。
可他居然愿意为我留下来,还说要嫁给我,真的给我当女人。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明明那么想读大学啊!
但他真的不读了,他躺在我怀里,喊着我的名字,浑身颤抖着。他疼得那么厉害,却还跟我说不疼,说很舒服,说还想要。
这么会有这样的人啊!我必须得好好珍惜这个人。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愿意委屈自己给我当女人,连男人也不当了。
如果可以,我想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堆到他面前,陪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可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一个超市。离开这里,我一无是处。
作者有话要说: 不太会写番外,但是觉得蔡景的内心想法,还是以番外自白的形式写出来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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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只有我俩
这几天下来,断断续续,零零碎碎,我们都敞开了自己。小景他连自己都骗,可对我却相当坦诚。等听完他对我的感情心路后,我起了深深的罪恶感。
我没有掰弯直男,但我有拐骗直男的嫌疑。
我想了想,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是心照不宣,从来没有跟他直接讨论过这个问题。
我问他:“小景,你知道同性恋吗?”
他一副我在问什么废话的表情,说:“知道,我们这样就是。”
我说:“那你知不知道,同性恋本来就是这样。我没有不当男人。我是男人,只是喜欢男人,不是因为要给你当女人。”
他笑了,说:“我知道啊,但不妨碍我那么想。我的路路这么爱我,为了当我的女人,连男人都不当了。”
我:“……”
难怪每次我说我是他的女人时,他都那么兴奋。
哎,失策!不应该告诉他的。
幸好我聪明伶俐反应机智知错就改。我往他怀里钻了钻,说:“是啊,你的路路这么爱你。别说当你的女人,他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从踏进水里那一刻,我就决定了,只要他没事,我不走了。就算一周只能见一次又怎样?过去三年,我们也过得很幸福。
比那些朝夕相对的夫妻都恩爱多了。
如果走了,我要到哪里才能再去找个这么会跟我谈恋爱的小景。
“真的吗?”他仿佛思考了一会儿,往枕头下滑了滑,滑到跟我面对面,抵着我的鼻尖小声问:“那他愿意不穿衣服地为我做饭吗?”
我:“……”
老子这只是一个床上的夸张的甜言蜜语!
可那甜言蜜语话音才刚落,回音都还在呢。
要不要这么快打脸?
他好像还很期待地盯着我,注视着我的眼睛闪闪发光,一点都没有觉得这是个多么过分的要求。
妈的,我觉得这种与世隔绝的环境是不是会释放人的某些动物属性?
或者是他缭绕在鼻尖的浅浅呼吸实在太过勾人?
我居然在想,这好像也的确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反正我全身上下哪里没被他看过。
我咬了咬牙,答应了他。
他的眼睛瞬间变得好亮,我都快被他闪瞎了,忍不住往后退了退。他又追过来问:“这几天一直不穿衣服呢?”
我瞪着他:“别得寸进尺!”
他还不服,说:“反正你也没衣服。”
的确,除了做饭吃饭,其他时候我们都腻在床上,有时候懒得做饭,吃饭也不下床了,直接吃他们超市的零食。如果做饭都不穿衣服,那跟一直不穿衣服也没什么区别了。
我忽然觉得,疯狂的环境,都会造就疯狂的人疯狂的想法和疯狂的行为。
妈的!我答应他了。
他好像没有预料到我会答应,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我有些难为情,说:“再这么看我,我反悔了。”
他紧紧地抱住我说:“路路,路路,你真好!”
抱得我都要喘不过气来了。
看他这么高兴,我又觉得,这些都无所谓了。
他又忽然放开了我,盯着我,目光十分热切。他说:“我饿了。”
我一时都没有分清楚他说的“我饿了”,到底是上面饿,还是下面饿。
还好他又提醒我说:“我想看你做饭。”
我:“……”
我心中天人交战。明明早已熟悉彼此的身体,但这样坦诚,却还是第一次。
我们太习惯隐藏在黑暗之中,或在私密的环境之中,如此光明正大地在他的家里,在朗朗乾坤之下,做如此坦诚放荡的事,真是身和心的同时考验。
过了这一关,我可能都可以成佛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阿弥陀佛。
我几乎是双腿打颤地走到了厨房,去找能做饭的食材。我就是不回头,也知道身后有一道热烈的视线追随着我,一直都在。我所有在他视线里的、暴露在阳光下的肌肤,都忍不住开始发烫起来。
我怀疑我还没把菜炒熟,就把自己炒熟了。
当我渐渐能忽视掉身后的视线,开始要泰然自若地炒菜时,身后贴上来了一具温热的身体。肌肤相亲的感觉,让我一愣。我几乎不敢回头,不敢看他现在的模样。
他没有上前,只是在后面吻着我,以不打扰我做饭的频率,时不时地和我交换一个亲吻。
当我最终避无可避地回头时,入眼帘的果然是一个身体,一个与我看起来一样却又完全不一样的身体。
他肤色更暗,肌肉更壮,骨架更高,也更有力量。
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回应着,几乎要端不住盛菜的盘子。他帮我接了过去,还紧紧盯着我问:“路路,喜欢吗?”
我无意识地点头,诚实地说:“喜欢。”
他就笑了,低头看了一眼盘子里的炒茄子,问我:“就这些吗?”
我说:“是。”
他不信,四周看了一下,说:“这不是还有吗?再做一盘吧。我还想看。”
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我哪还有心思做菜?我忍着羞耻往餐桌边一靠,赌气地说:“还有清蒸小黄鱼,吃不吃?”
他先是一愣,然后低低地笑了,倾身抱过来,说:“吃,当然吃。这是我的最爱。”
等他享用完了清蒸小黄鱼,我已经没脸看他了。我捂着脸问:“真的要一直这样吗?我怕我们会死的。”
他还意犹未尽,说:“若能这样死,那是死得其所。”
我从指缝里露出眼睛,无语地瞪着他。“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疯呢?”
他笑,把我的手拉开,又吻上了我,说:“我敢让一个男人当我的女人,你就该知道啊。路路,你以为的放荡,在我这里,远远不够呢。”
我:“……”
妈的!
老子上贼船了!
老子早该想到的,从他的名字就应该想到的!又疯又色的小景。
那之后,我们像回到了原始野人时代,在他家里又生活了三天。
其实跟前几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白天的时候,我们看书写字交流摸麻将,只是不穿衣服而已。我们在窗边,在阳台,甚至在顶楼,沐浴在阳光下,说着、笑着、玩着,乐着,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有趣。
晚上的时候,这里很美。四下里一片黑暗,一片静谧,只有天空一轮明月高悬。那么宽容,那么温柔,把它所有的光辉都赐给我俩。
只有我俩。
我们静静地依偎在阳台上,也不需要说话,看着天上一个月亮,水里一个月亮,四周黑水微漾,都是月光闪烁。
我们仿佛身在一座飘荡在海上的世外桃源。
“真美。”我说。
“是啊。”他说。
如果可以永远就好了。
上天真是厚待我们。我们虽然没有过蜜月,但是上天却给我们补了这么一段完美的蜜月生活。
尽管只有七天的时间。
但也足够了。一天就足够我用一辈子去回味,更何况是七天。
水开始往下褪的那天,他要给我穿衣服。
我耸肩把衣服抖了下去,说:“不想穿。怎么办?”
穿上衣服,我们就又要回到人间了。
我讨厌这个人间。
他把衣服捡起来,好像有些不在意地说:“不想穿,就留下来。我对外说你在水中失踪了。但其实你在我房里,为我做饭暖床。好不好?”
我觉得我也是疯了,居然在很认真地思考他这个建议。
我说:“好。这样我们可以继续当一对真正的夫妻。你在外面努力挣钱,我在家里为你洗衣烧饭。晚上我们一起睡觉,早晨一起醒来。”
他的身子轻轻颤了颤,深深地望向我。我没有退缩,也直直地望着他。
他如果想,我真的愿意。
我觉他也在想,我如果真的愿意,他也真的想。
我们的目光像陷入了死循环一样地胶着着,然后他张开了双臂,我偎进了他怀里。
宁愿被囚禁,也想和他在一起。
我觉得这样下去,我早晚会疯掉。
也许我们都会疯掉。
他说:“路路,等水退了,我把家里收拾好,我们就离开吧。去你想去的地方,一起赚钱养家,当真正的夫妻。”
这些天,虽然我们聊了很多,但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未来。那天在水里危急时候他给我的承诺,我并没有当真。
我没想到他会主动地再次提出来。
我问他:“你的超市呢?”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低身坐在了床头,把我圈在怀里。他说:“那天,我把一楼的东西都搬空了时,水到了我的胸膛。我站在水里动也没动。那时我只是想,为什么已经搬完了,如果还可以多搬两趟,水就可以没过我头顶了。如果路路听说了,他就会来了。”
我鼻子有点酸。尽管我早猜到可能是这样,但听他亲口说出来,又是另外一种感受。我在他怀里转过身来,和他面对面。我捧着他的脸,在他鼻子唇上,一下一下地啄着,安抚他。
他笑了笑,和我交换了一个吻,继续说:“当水真的要没到我头顶的时候,我又想,既然我连死都不怕了,为什么要怕出去?我的路路这么爱我,他一定不会嫌弃我。”
我愣住了。我知道他放不下家里,所以不愿意跟我出去。但我没想到,他会害怕出去。
他在我面前一向是无所不能的姿态。我想要男人,他给我男人。我缺钱,他给我当土豪。我不会做生意,他帮我出主意。我跟别人沟通有障碍,他也能教我。他把他的超市搞得有声有色,他随随便便就可以挣好多好多钱,他在麻将桌上一坐,我的微信就能收到好大的红包。
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害怕。
外面那么好,有什么好害怕的?他这么厉害,还怕什么?
他把我抱了起来,鼻尖抵着我的鼻尖,跟我说:“路路,我在外面可能不太好找工作,可能不能给你好的生活,有时候可能还会需要你养我……到时候,你可不要嫌弃我啊。”
我不在乎好生活,也不在乎要养他。
可我好像忽然有点明白他的害怕。
我的小景,他太习惯承担责任。当他答应我要出去时,他肯定就已经在准备出去了。当他了解得越多,他就越知道离乡背井重新开始并不好生存。他越在意要给我过好生活,就越容易畏手畏脚。何况,他还有家里人的负担拖累着。
我是太习惯要出去了。
离开这里,是从我记事起就根植于心的念头。再到后来我发现自己与常人的不同,离开这里,更是必须要做的事。
我家这地方太小太封闭太落后,容不下我们,所以我想出去,不惜任何代价也要出去。可我们出去了,成了普通的夫妻,到时候可能会承担不住外面的风吹浪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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