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杰回答道:“某种程度上,可以这么说。”
孙远均又问道:“所以他七年前离开我是因为离开我这个病就能治好吗?因为远离了我这个压力源。”
沈杰摇摇头说道:“不,他离开你是因为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配不上你会被你嫌弃。我说了,他面对你的时候总是有深深的自卑感。”
孙远均一直萦绕心头这么多年的心结没想到竟然在今天豁然解开。原来他们的分开,没有背叛和怀疑,但是宋昱对他这份沉甸甸的爱让他又心痛又后悔。
他听见沈杰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必须向你坦白一件事,我今天站在朋友的立场上,我会劝宋昱和你分手。当然如果站在心理医生的立场上,我也同样希望你们能够分手。”
孙远均诧异道:“为什么?你凭什么这么做?”
“为什么?你还问我为什么?”沈杰掏出公文包里保留的那份来自飞机上的报纸,扔到他的面前。
孙远均从地上捡起了那份把他和陆少灵“接吻”的照片放在头条的报纸,忽然觉得脸在发烧。
“做人的过分也是有个限度的,我现在非常后悔几个月前宋昱在犹豫要不要和你复合的时候,我劝他要更进一步,要勇敢点。”为朋友出头的气愤让沈杰说话的语气不再像一个心理医生那么客观了,甚至听起来带着义愤填膺的情绪。
孙远均像是一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乖乖听着沈杰的训斥,一句反驳的话也不准备说。
此时的他头发凌乱,眼睛里有着通宵熬夜的红血丝,眼下还有颜色青灰的浓重黑眼圈,让他与那个聚光灯下看起来光鲜亮丽又酷又帅的顶流明星形象相去甚远。
沈杰继续数落道:“我真的没想到,你舍得给一个那么爱你的人第二次伤害。我从医很多年了,从来没见过那么开朗那么配合治疗的病人,他提到你时候眼睛都是发着光的。可是你却亲手一步步把他推向深渊。”
等他的数落告一段落,孙远均心虚地询问道:“他这次重新犯病不是因为我们养的狗死了吗?”
沈杰:“导|火索而已,就像多年前他母亲的死一样,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大明星,如果你只是想玩玩而已,早点分手吧,宋昱不是那种玩得起的人,至少他那脆弱的神经玩不起。”
“谁特么告诉你我只是想玩玩而已?”孙远均突然厉声问道,甚至爆了粗口。积压许久的情绪终于还是爆发了,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生气的对象其实是他自己,所以立即为自己的失态说了对不起。
沈杰因为他突然提高的音量吓了一跳,片刻之后他回答道:“是宋昱的潜意识告诉我你就是想玩玩而已。他一直也在试图相信你,但是他最终骗不了自己。”
孙远均眼神中的凌厉和锋芒的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了许多之前从来不曾想过的一直习以为常的东西。
原来,一直一直以来,宋昱从不会质问他的外出,也从不会查他的手机。甚至从不过问他的任何绯闻,原来并不是因为他大度,也不是因为他不在意自己,更不是因为他粗心。
他只是单纯的不敢而已,他怕失去自己,所以心甘情愿接受了这一切,接受了并不完美的甚至可以说有很多致命缺点的自己。
沈杰继续说道:“你不是总问我为什么他总是出现小时候的状态吗?因为他在逃避现实,他潜意识里想回到小时候,也许他认为那时候的你能够带给他足够的安全感。”
片刻的沉默之后,孙远均认真地问道:“我知道我一直以来都对他不够好,可是除了分手之外就真的没有别的补救的方法了吗?”
沈杰挑眉重新打量了一番孙远均,似乎在考察他眼中的诚意有几分。
“我是认真的,我没有在演戏。”孙远均解释道。
沈杰开口道:“我只是个心理医生,既不会算命,也不能未卜先知。我只能告诉你,他真的不能再承受任何新的刺激了,现在幻听和幻视的情况已经很严重了,再发展下去就是精神分裂了。”
听到“精神分裂”这个词的时候,孙远均的眼神为之一滞,心也随之痛到了极点。
临走的时候,沈杰拿到了应该拿到的钱,再三嘱咐孙远均要监督好宋昱按时吃药。
孙远均在外面一个人漫无目地游荡了一个小时,关于宋昱关于未来他想了很多,等到鼓起勇气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进门的时候,就听到沙发上有人说话的声音。冬天的晚上黑的早,可是家里一盏灯都没开,房间里漆黑一片。
黑暗中宋昱说:“我们分手吧。”
孙远均的心里咯噔一声,难道说是沈杰说的话奏效了?
不一会儿,宋昱又说:“我早就得精神病了,一直都不敢告诉你。我配不上你,从小到大都配不上你。”
孙远均正准备说点什么,宋昱又自顾自地和臆想中的孙远均说着话。
宋昱:“我只是装得很天真可爱而已,其实我也会嫉妒。小的时候我嫉妒那些能问你作业的女生,长大后我嫉妒和你演感情戏的女演员,现在我嫉妒陆少灵,趁我现在还清醒,我们分手吧。”
片刻之后,宋昱感觉到有一张湿漉漉的脸在吻他的眼睛,然后吻他的脖子,他觉得自己又出现了幻象,但是还是下意识地想要去拥抱这让他温暖的所在。
宋昱蹭蹭孙远均的胸口,说道:“哥,我很想你。”片刻后,又问道:“哥,你怎么哭了?”
孙远均趴在宋昱的肩头,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他已经有很多年没这样放声大哭过了。
他一遍一遍地问宋昱:“宋昱,我要怎么办?我应该拿你怎么办?”
宋昱一边用袖子不停地帮他擦眼泪,一边问:“哥,你为什么哭?谁欺负你了吗?”
孙远均:“没有。”
宋昱点头:“对呀,你在学校里那么厉害,谁敢欺负你?”
孙远均愣了一下,问道:“学校?”
宋昱:“对呀。大家都说你不仅是一中的校霸还是校草。”
孙远均知道他接下来肯定会说,他前两天在下雨天捡到了一只特别可爱的狗狗。
这只狗狗最终被取名叫浪仔。
它特别喜欢在宋昱写作业的时候趴在他的大腿上,经常趴着趴着就睡着了。
这只狗很聪明,它永远分得清宋昱的哪一只手里藏着球,能找出所有藏在家里隐蔽位置的零食。
这只狗又特别的笨,笨到每次遇到玻璃门都会撞到头,笨到一生只认一个主人,主人不在的时候它永远都在等待……
孙远均用手擦了一把脸,精疲力竭地从地上爬起来,提醒道:“宋昱,你的维生素还没吃。”
宋昱吃完沈杰开的药,有点犯困,就爬上了床。
躺在床上的时候,宋昱忽然没头没尾地问了句:“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我感觉我的浪仔已经死了?”
孙远均把他搂得紧紧的,亲了一口他的额头安慰道:“浪仔的病很快就好了,明天就从宠物医院把它接回来。”
之所以敢这么说,是因为明天早上宋昱十有八九又会忘记了今晚的事。
宋昱就这么一直时好时坏的,经常一个人自言自语的说话,但是也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好的时候就忽然要帮忙做家务,或者吵着要出去玩。坏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小孩子的样子,要抱抱,要亲亲,似乎就是个还在为吃零食撒娇生气的孩子。
孙远均看久了,也就习惯他这样自由转换,有时甚至会感觉也有种意外的萌感。
对于工作上的事,孙远均思来想后,和公司的合同不再续约了。
陆少灵打来的电话也不接了。刚开始第一次充满了内疚感。可是有了第一次,也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时候也就理直气壮了。
经纪人苏可打来电话骂了他几次。直白地告诉他这样半红不黑的又称不上鲜肉的偶像很快就会过气的。
孙远均觉得苏可说的是一点不错的,她只是说话太直。没有公司的力捧,没有营销号的炒作,没有自带话题的CP粉帮他炒热度,他甚至因为陆少灵得罪了圈内一票有头有脸的人物……
孙远均未来星途的惨淡,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然而,那又如何?孙远均心里早已准备好了过气的打算,就像你一直想着一件让你害怕的事会为它紧张,可是紧张太久了,真到了那一刻因为有了足够的心理预设反而能够比较平静就接受了。
最近娱乐圈有出现几个爆红的男团组合。因为年轻又有人气,未来拥有无限可能,许多半红不黑的老前辈费尽心机也得不到的东西,他们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成功来的太过容易,难免引起争议。
前几个月,孙远均在跑一个通告的时候,恰好和他们共乘一架飞机。就亲眼看到机场上一堆疯狂的女粉丝像一队嗜血的丧尸一样追逐着那两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却生活在传说中的少年,还把机场的玻璃给挤爆了。
孙远均上厕所的时候,正好碰上组合的队长也来放水。
他又瘦又高,黑色的口罩遮挡不住那张精致的巴掌脸,可是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的却是无尽的疲惫,此刻的他倒不像是舞台上万众瞩目的大明星,而看起来更像一只忧郁又孤单的小狗狗。
听到厕所外面传来了守候在厕所门口疯狂女粉丝的喧哗叫声,少年皱起了眉头。
孙远均在娱乐圈奋斗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像他这么红过,可能没有办法切身体会这位少年的烦恼。可是他却在那一刻确信他明白了一些东西。
就算现在身居高位,人气通天又怎么样,过气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他很想和那孩子说一声,再鲜的肉也不会永远不老,天天跑通告不学习是不行的。还有女粉丝绝对不能泡,前提当然是如果他喜欢女人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无原型哦,可能影射了娱乐圈一些现象,但只是基于作者比较肤浅的认知,如有不同意见,当然是你对了!
第34章
二月份的时候,沈杰又来过一次,又是给宋昱做了三个小时的心理疏导,然后告诉孙远均说病情控制得不错,接着又给他开了一个疗程的药。
孙远均像捧着圣旨一样拿着这张清单,小心翼翼地去市医院开药。如今他已经没有了经纪人和助理,凡事都要亲力亲为,当然口罩还是要带着的。虽然他迟早是会被忘记的,但是至少在现在,人们还没有这么快忘记他的可能。
在医院的走廊上等医生配药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李思。
李思比年少的时候胖了一些,此时他正扶着一个怀孕的女人做着产检。
他们四目相对时,彼此都有点尴尬,然后就都笑了——那是一种事隔多年释怀的笑容。
随即,李思跑过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属于男人的拥抱。
星巴克咖啡馆里,李思和她怀孕的妻子杜梅和孙远均聊起了近况。
孙远均笑着说道:“恭喜你,要做爸爸了哦!”
李思指指他老婆的肚子,开心地说道:“想不到吧,你别看她肚子不大,还是双胞胎呢!要不到时生下来,送一个给你吧。”
孙远均笑着回应道:“我倒是没啥问题,你老婆能同意吗?”
杜梅作势打了李思一下,然后对着孙远均花痴道:“每次在电视上看到你的时候,他都说自己是你同学,我每次都说他吹牛,真没想到竟然还是真的。”
李思脸上呈现出一种“我早说过吧”的表情,看起来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自信。
孙远均喝了一口咖啡,很给面子地肯定道:“不仅是同学,还是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的那种。”
李思看着孙远均,细细地观察着这些年来他外貌上的变化,也许是想起了过往,眼神复杂。
孙远均转头询问杜梅:“他现在还玩乐器吗?”
杜梅摇了摇头,问道:“胖子,我竟然不知道你还会玩乐器呢!你玩什么乐器的?”
孙远均回答道:“贝斯。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贝斯比他玩得更好的人。”
杜梅用一种好像不认识这个人的表情打量着李思,片刻后李思满不在乎地说道:“戒了。”
“戒了”两个字在孙远均听来,好像在说弹奏贝斯是件不太好的事情一样。
接着李思告诉孙远均在彼此没有联系的这些年里他干了些什么。
刚开始的时候,家里人非让他考公务员,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考了两次就进了笔试,家里人砸了大把钱找了些关系,把他弄进了市里的财政局,响当当的肥差。
结果他才工作一年半,实在适应不了体制内一成不变的生活,辞了职,他爸被他气得差点吐血。
然后他去了南方,炒股赚了第一桶金,然后买了房,这几年房价暴涨,翻了几番,卖了房子回到T城连买别墅的钱都有了。
现在他的身份是个成功的商人,去年结婚的时候名下已经有几套房产,几家书店和咖啡馆了,就连他们现在喝咖啡的这家星巴克里也有他的投资。
孙远均听他说了很久,觉得他说了很多很多,却竟然没有说一句是有关他曾经最爱的音乐。
不得不承认,那一刻的孙远均是有点难过的。大家都在不知不觉间成了小时候最讨厌的那种人。可是,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改变了呢?
他觉得对不起那个曾经那么努力练吉他的自己。那记忆中散发着中二光芒的神采奕奕的青春岁月,曾经的锋芒毕露都被岁月无情打磨,还剩下了些什么?
他们都还不到三十岁,却成了那种凡事计较得失,张口闭口就是房子、钱的中年人。
面前的李思除了五官还有点神似以前的那个少年,再也找不到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身上一点点的影子了。
孙远均在心里和他说了对不起,很郑重其事地说了。
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如果他能穿越回过去,他还会抛下他们维持不下去的迷藏乐队,去演那些让他心生厌倦的偶像剧吗?
说到底,李思的改变终究应该怪的还是自己。他才是最先背离自己初衷的那个人。
杜梅去洗手间的时候,李思突然问道:“宋昱呢?怎么没看见他?”
孙远均眉头一动,问道:“这些年你们还有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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