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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前男友成了顶流(近代现代)——蔷薇照雪

时间:2020-12-01 10:07:47  作者:蔷薇照雪
  他认真地看着宋昱试卷上被红笔打叉的部分,说道:“这道题解题的思路完全就错了,应该在这里加一条辅助线,你看,这样会做了吗?”
  咦,宋昱疑惑,怎么经过他的手这么一比,真的好像就简单了呢?
  孙远均继续翻看他试卷上的错题,鼻子皱了皱,问道:“怎么连语文的现代文阅读都能错这么多?你平时顶嘴的时候不是挺伶牙俐齿的吗?”
  宋昱这种学渣在学霸面前完全就是一副乖乖受训的小兔子模样。
  孙远均又启发道:“你怎么能想出这个答案呢?你没看他问题是怎么问的?”
  宋昱随着他的手指方向看过去,问题是什么,他明明每个字都看懂了啊。可是经过他这么一强调,他又似乎不明白了。
  孙远均:“不管是英语和语文都要揣摩一下出题者的意图知道吗?尤其是阅读理解和作文。”
  宋昱眨了眨大大的杏眼,很显然是不太明白的。
  “……”孙远均对着那像紫葡萄一样清澈的双眸,忽然一个闪神,竟然忘了下句要说什么了。
  过了片刻,他终于回过神,清了清嗓子,继续一本正经地问道:“恩,那你告诉我这题出题者的意图是什么?”
  宋昱还是不明所以地摇了摇头。
  “没关系,就是这个出题的老师想要我们什么样的答案,他在问题里是有提示的。”孙远均继续苦口婆心地提示道,连他都疑惑自己什么时候怎么变得这么有耐心了。
  宋昱心里苦得很,腹诽道,老天,我怎么知道啊。你们学霸的世界我怎么明白啊。
  “试一下嘛,这道题的出题意图是——”
  “想要考倒我。”
  ……
  安静了一分钟后,孙远均爆笑到不能自理,看似很用力实则落手很轻地拍了拍宋昱的后脑勺,“你这脑袋瓜子究竟装了些啥啊。”
  宋昱也笑了,心想到,我虽然读书不好,但是我会卖萌啊,你不是就喜欢我卖萌吗?
  其实宋昱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傻,但是宋昱发现他只要表现的幼稚天真,不喑世事,孙远均就会露出一种和他平常很不一样的神情。
  他一方面会因为宋昱的行为觉得有点羞耻,但是又还会特别发自内心的开心,笑得脸皱成一团,甚至有点傻。
  平常的孙远均太严肃了,就像个小大人,是大人眼中的完美小孩。可是这个时候,他会摸着他的头,笑得又宠溺又灿烂,看着他这样的笑容,宋昱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融化掉了。
  就像这个时候,两个人笑累了,宋昱就干脆把头倒在孙远均的腿上,软软糯糯地说道:“哥哥,我饿了,家里有东西吃吗?”
  孙远均虽然嘴里嘟囔道:“你这才学了几道题啊?就饿了”,可是还是带着一脸不情愿地去厨房煮面去了。
  才五点半,去打麻将的爷爷还没有回来。平常很少做家务的孙远均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上。
  虽然鸡蛋煎糊了一点,面条的盐也放得太多,也没有自己很喜欢的葱花和香菜,但是宋昱还是一个劲儿很买账地说好吃好吃,还很给力地吃了好几碗。
  只因为这是小哥哥给他煮的第一碗面。
  初中两年,在孙远均的强势补习下,宋昱终于能考进年级一百名左右。虽然和孙远均的成绩是没法比的,但是总算是摆脱了学渣的称呼。按照这个进度发展下去,他考本校的高中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第9章 
  宋昱在认识孙远均之前,生活无非就是上学,放学,写作业,然后玩。其中前三项是每天循规蹈矩,但是并不太用心的,其中投注他最多兴趣的当然是玩了。
  其中玩也基本无非就是和小伙伴一起打打小霸王游戏机啊,或者一群人约好去骑单车啊,再不然就是暑假放假看看还珠格格的重播。
  宋昱还记得当时还有个很有名的电视剧叫《小李飞刀》,当时风靡一时,班里的男生都喜欢学着李寻欢的姿势,在班上用各种东西当成飞刀扔来扔去。
  当年许多简直乐此不疲的游戏,现在想想简直傻叉到不行。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自己的粉丝滤镜过于浓厚的原因,印象中,孙远均似乎就从来没做过这种傻事。
  有一天放学,孙远均并没有带宋昱回家补习,而是挺神秘地和他说要带他去一个地方看看。
  那个地方有点远,貌似已经有点远离主城区了,在一所房龄很高的居民楼下面,他带他走进了一个阴暗又潮湿的地下车库里,不知是不是年久失修的原因,这个地方已经被废弃了。
  灯光也异常的灰暗,阴森森的让人觉得害怕。孙远均拉了拉他的手,说:“别怕。”通过孙远均有温度的手好像传来了勇气和力量,结果宋昱就真的不怕了。
  这时,传来了一阵贝斯低沉的演奏声,原来李思这时已经在这里练了很久了。
  孙远均也拿起了一把吉他,宋昱看得很仔细,这不是之前摔坏的那把,这是一把新的。他惊呼道:“哇,哥,你什么时候换了新吉他了?你哪来那么多钱?”
  孙远均不以为意地笑笑,转头轻轻拨弄着琴弦,他最近个子冒得特别快,快要一米七八了,长手长脚的他背着一把吉他,特别得帅。
  宋昱看得目不转睛的,一双眼跟着孙远均的每一个动作滴溜溜地转。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个状态应该和那些犯花痴的女生没啥区别。
  孙远均挑了挑琴弦,然后在贝斯低沉的声音伴奏下,轻轻吟唱起一首歌,宋昱听出来了,那首歌叫《追梦人》。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
  那时孙远均的声音已经有些变声了,尴尬年纪的变声期让他声音有点像传说中的公鸭嗓,说低沉也不够低沉,略带沙哑,可是在宋昱听来依然如同天籁。
  唱完之后,宋昱傻乎乎地拼命鼓掌。他看见孙远均偷偷地笑了,但就在那么刹那间转瞬即逝。
  然后孙远均赶紧整理好自己的表情,一本正经地问道:“这首歌你会唱吗?”
  “会一点点。”
  “能合唱吗?”孙远均递给他早已准备好的歌词。
  宋昱是第一次在孙远均面前唱歌,有一点紧张,可是他本身音色清亮,又经过合唱团大半年的培训,再加上这本来就是他很喜欢的一首歌。
  总之,他唱得很好。
  李思在演奏贝斯的过程中都惊呆了,他觉得两个人完全不像第一次合作,默契度简直高到爆棚。而且两个人的音色好合啊,一个略沙哑低沉,一个清亮甜美,就好像是什么呢。
  两个本来就不错的声音合到一起就起了化学反应一样,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就好像是原本看起来很朴实的璞玉一下子通过打磨就成了晶莹闪亮的玉石。
  李思之前还一直很奇怪,孙远均为啥和看起来不太起眼的宋昱走得那么近。毕竟和孙远均关系好的一般都是特别牛的一些人,要么成绩特别的好,要么音乐方面很有才华,要么就是人际关系特别的好,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不得不佩服孙远均的眼力,他果然眼睛很毒,会选人。很不起眼的宋昱竟然在开口唱歌的一刹那,自信和光芒全都绽放出来了,整个人都觉得耀眼起来了。
  可是那孙远均看向宋昱的眼神,让李思忽然有一瞬间的恍惚。这眼神怎么像是在欣赏一幅世界名画的表情啊。
  他看着他笑,他回头发现他在看他,也笑。特么的,这也太暧昧了。
  李思手抖了一下,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
  后来他们又练了几首曲子,李思找了个理由先走了,他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些信息。当然他宁愿相信自己是眼神不好,看错了。
  那一天,孙远均十五岁,宋昱十四岁。
  孙远均那天似乎没再把宋昱当成一个孩子,跟他进行了很多深度的交流。
  他和他讲他喜欢的乐队,从披头士,枪与玫瑰,涅槃,一直讲到香港的Beyond……
  宋昱那时候对音乐所有的概念还停留于每年过年要看的春晚歌曲,他之前在课堂上唱的那首歌就是那时学会的,他对于流行音乐最大的想象力充其量不过是来源于班上女生都喜欢的周杰伦。
  小学五年级时候,那个眼睛小小的,不大爱说话,喜欢带个鸭舌帽的大男孩出道了,脸上带着青涩,他总是哼唱着人们永远也听不清楚歌词的歌曲。宋昱也会觉得好听,可是也只限于觉得好听而已。
  可是他听孙远均讲的那些,他说那些音乐不仅仅是音乐,也不仅仅是讲爱情,而是有关愤怒,自由,爱和信仰。
  讲到激动的时候,孙远均弹了一首枪花的《civil war》,歌词和吉他都练得不是特别的熟,但是孙远均唱的时候,就好像突然黑化的暗夜天神,激情满满,完全不再是平常那副乖学生的刻板面孔,对什么都打不起精神的样子。
  宋昱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他喜欢上了能让孙远均热情燃烧的音乐。
  “宋昱,你有什么理想吗?”孙远均认真地问道。
  “理想?不就是上大学吗。”宋昱不假思索地说道。
  孙远均摇头,说道:“不对,这只是愿望,这不是理想。”
  “那哥哥的理想是什么?”
  “我想组建一个乐队,唱自己喜欢的歌,站在很大很大的舞台上,让每个人都为我疯狂。”
  宋昱傻呆呆地看着孙远均,他从来不知道孙远均的理想或者是野心这么大。可是眼前的孙远均那闪亮的双眸,那脸部越来越坚毅的线条却又如此的真实。
  要是这些话从别人的嘴里讲出来,宋昱一定会笑话他别犯傻了。
  可是眼前的男生根本不把同龄人的上个好大学的理想称之为理想,也许,这对于他来说确实太简单了,简直不屑一顾。想到这里,宋昱笑了,他拍了拍孙远均的肩膀。
  “哥,你一定会实现的”,可是,宋昱还是不太明白,又继续问道:“为什么你一定要那么成功呢?”
  孙远均想了想,回答道:“因为你如果不想主动去选择的话,就会让别人来选择你。”
  宋昱摇摇头,如实说道:“哥,我还是不太懂。”
  孙远均:“比如说在动物世界里吧,跑得不够快的羚羊就会被猎豹吃掉。”
  宋昱:“可是这是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人类不会这么残忍的。”
  孙远均淡然一笑,继续解释道:“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啊,比如说你想考大学吧,如果你成绩一般,就只能上一般本科,或专科职校。但是如果你成绩像我一样,什么学校都可以选择。”
  宋昱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就是他怎么可以讲得这么直白,但是也就在那一刹那突然明白了他对自己的良苦用心。大概孙远均说的也是没有错的。
  不得不说其实当时宋昱对于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懵懵懂懂的,但是他却无缘无故就相信孙远均说的一切。
  后来他们俩和李思在一起组建了一支叫“迷藏”的乐队,在学校的元旦晚会表演了他们练了整整一个月的《追梦人》之后,一时风光无俩。
  其实孙远均当时想唱首更high的英文歌的,但是负责审核节目的音乐老师觉得不适合。
  据后来李思回忆,晚会过后,孙远均的课桌里常常因为情书太多,弄得他连自己的书都没地方放了。虽然是有夸张的成分了,但是受女生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
  在经过去别的学校的几次演出之后,每到周末放学的时候,都有好多外校女生穿着清一色的超短裙来一中门口看他,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宋昱都看到过好多次了,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他一方面为哥哥受到欢迎而开心,另一方面他也会莫名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因为他潜意识里觉得,孙远均会被那群穿着超短裙中的一个给抢走。
 
 
第10章 
  孙远均十五岁就上了高一,可是十四岁的宋昱还在读初二。
  因为永远差着两个年级,又因为宋昱永远保持在年级中上但又不会更好的学习成绩,所以孙远均永远在念叨着他要好好学习,于是宋昱便永远有着做不完的数学题,永远有着背不完的英语单词。
  孙远均还要监督他把每次试卷上的错题全部都抄到一个本子上。每次大考之前,孙远均甚至会帮他整理一份厚厚的笔记给他看。
  可是对于他自己呢,宋昱从来没见过他记过什么笔记。
  孙远均他说他上课的时候最多听十五分钟,剩下的时间,自己在课堂上看书做题比听课效率更高。
  即使上了高中之后,各科的难度明显加大,孙远均依然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打篮球和练他最爱的吉他,还有每周两次的跆拳道。可是,也没见他的成绩有所下降。
  发挥好的时候会是年级前三名,如果某次考差了掉到了年级十名之外,他的班主任和级长就会紧张地叫他到办公室喝茶了。
  宋昱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天生聪明,智商超群的人。孙远均以前告诉他每天回家之后都要做题做到十二点,宋昱一直不太相信,觉得他在骗自己。
  直到有一天宋昱他们班的数学老师在他们班上课闲聊的时候,随口说道,孙远均班上的数学老师每次看到他来了就会绕道走。
  为什么呢?因为他数学已经一百四了,他不会的都是些什么问题呢?都是些老师也不会的问题。而且又多又难,没有一两个小时根本走不了。
  然后他又接着问,你们不知道吧?孙远均谁不怕啊,整个高一年级的数学老师都怕他,但是又喜欢得不得了,你们要有他一半用功,就不会考这么烂了。
  原来,这个世界可怕的不是别人比你用功,而是有一种人比你聪明还比你用功。
  大家听完老师的话,简直都把孙远均视为一个不可超越的传奇和偶像。
  宋昱一方面因为孙远均成了整个学校师生的偶像而觉得骄傲,另一方面又忍不住在想,这样一个长得又好看,又会唱歌,又会学习,还那么努力的人存在,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
  然而宋昱不知道的是,这样一个校园偶像剧里的完美人设,最近也有自己的烦恼。
  孙远均虽然平常话不多,但是并不是一个在班上不合群的人。他懂得在大多数人的场合适当地收敛起自己的锋芒,所以不会让别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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