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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哑巴今天说话了吗(近代现代)——老鹿乱撞

时间:2020-12-05 10:13:30  作者:老鹿乱撞
  他也会害怕,怕韩凛一不小心划破手暴露。
  哪怕暴露后预防,朝歌也不敢想那二十多天,自己会是怎么样一种心情去度过。
  就像刚刚的小学弟所说,阻断药副作用大,连着要吃二十八天,那韩凛就得难受整整一个月。
  朝歌深吸一口气。
  这些事不能深想,越想越害怕。
  朝歌坐在驾驶座,掏出手机给韩凛发消息。
  好好吃饭:[探头.jpg]
  好好吃饭:在做手术吗?
  天天开心:没,刚结束一台。
  天天开心:我们遇到了一位愿意捐赠遗体的捐献者,心脏录入后,系统分配到了我的一位病人,刚刚做了心脏移植手术。
  天天开心:大成功!
  朝歌糟糕的心情,在看到这几个字后,奇异地开心起来。
  从韩凛的字里行间都能看出对方的欢欣,他是真的在为那位“重获新生”的病人开心。
  韩凛是opo的移植外科医生,对他来说,最激动的事情之一,就是有捐献者愿意让自己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延续下去,把生命的种子埋进另一个人心里。
  而他和韩凛也早在多年前,就签订了自愿捐赠遗体的捐献书。
  好好吃饭:太好了,感谢那位好心人!
  好好吃饭:世界上果然还是好人多于坏人!
  天天开心:怎么,碰到坏人了?
  韩凛太熟悉朝歌,一下就看出了朝歌的不快乐。
  好好吃饭:不是我碰到了。
  好好吃饭:刚刚知道一个艾滋携带者,隐瞒病情骗.炮,害得人暴露。
  好好吃饭:[气鼓鼓.jpg]
  天天开心:怪不得,李医生刚刚给我发消息,说在疾控中心看到你和方适了,我正想问你呢。
  好好吃饭:啊?哪个李医生啊。
  天天开心:CDC防艾科副主任。
  好好吃饭:他怎么认识我啊……
  天天开心:李主任是我大一时候的室友,平时虽然联系不多,但是我们关系还算不错。
  天天开心:挺厉害一小子,改天带你去认认。
  韩凛读书的时候,曾经去国外当交换生,回来后老寝室被占,学校安排他和不同学院的大一新生一起,合住新寝室。
  韩凛也是那时候认识的方适。
  朝歌酸溜溜地回复:你朋友真多,七年了我都没认全。
  天天开心:这不是太忙了吗,我有空他们不一定有空,他们有空,我又没时间,医生想碰头见面太难了。
  天天开心:再说,我一下班就回家,哪儿有时间和那群单身狗玩。
  天天开心:我不得巴巴地回去找我家小宝贝啊。
  朝歌看到这话,终于笑开颜。
  好好吃饭:算你识相。
  好好吃饭:[小兔叽亲亲.jpg]
  天天开心:么么哒。
  天天开心:干活去了,回家聊。
  好好吃饭:OKKK,爱你。
 
 
第29章 天天开心
  “我来了404快四年时间。”几天后, 林典跑来朝歌家大大吐槽,“从来没有见过那位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人,这次终于见到了。”
  朝歌好奇:[其实我也没见过, 人怎么样?]
  林典少男怀春, 红着脸说:“好他mua帅啊。”
  朝歌笑了。
  林典转头看朝歌,一把握住他的手:“歌儿,我好像恋爱了。”
  朝歌笑得更开心了,挣来林典的手,比划问:[这到底得多帅啊,让我家点点一见钟情了, 好奇!]
  “也不是一见钟情, 我最开始就觉得他长得特精英, 特有那股子,昂怎么说来着, 就是那股子那股子……哎呀!”林典一拍大腿,“反正就是帅得腿软!”
  朝歌一双眼里全是笑意:[当时到底怎么的,快说给我听。]
  当时陆警官带林典他们去警局报案, 到地方的时候,那位404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先生,已经在门口候着了。
  林典过去时, 只觉得对方长得特好看, 特合自己眼缘, 完全没想到这个人是来帮他们的。
  等林典看方适和对方交涉时, 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是谁。
  因为那个渣男做的事情, 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在陆警官收集完证据后,直接查监控, 在学校附近的网吧把那个垃圾抓捕归案。
  “小歌,你是不知道,当时他冷冰冰地站在臭垃圾面前,巴拉巴拉念了一段什么,艾滋防治条例第多少条,刑法第几条,又是什么什么罪,要判多少年。”林典捧着心陶醉道,“卧槽真的,太帅了太酷了太牛逼了,他看那个渣男的眼神真就是在看垃圾,王霸之气外露。”
  [所以他要判多久啊?]朝歌问。
  “还没判呢,律师哥哥说,臭垃圾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已经既遂,所以构成传播性.病罪。”林典昂着头回忆,“他还说艾滋携带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播病毒,刑法规定说他这个最高能判五年,还有罚款那些。”
  [才五年啊。]朝歌说。
  “能判到五年都不错了,这还是最高五年,不一定是五年。”林典说,“但我们学校肯定不会再要他了,凡凡在他导师那儿打听到,说要开除。”
  [
  活该。]朝歌翻了个大白眼,[这个结果勉勉强强,小学弟现在没事儿吧?]
  “白天去学校上课,晚上回404休息,一天两次药都有人盯着他吃。”林典说,“挺惨的,这个药副作用大,人眼见着都瘦了几圈,这才刚刚开始呢。”
  朝歌叹气,但又无能为力。
  林典趴到桌上:“小歌,我想恋爱了。”
  朝歌比划:[他叫什么?]
  林典摇头:“我不知道,他太神秘了,这么多年都没出现过,我想问方适哥,但是我一问,他就肯定知道我在想什么了。”
  [啊这……如果你真的喜欢,可以打探打探,方适又不会怎么样你,他本来话就不多。]朝歌比划。
  林典还在踌躇:“万一他是直男呢?”
  [万一不是呢,问问又不亏。]朝歌比划,[万一他不是,你又没问,那不就错过了吗。]
  “这话倒是没错。”林典说,“那我就,问一下?”
  朝歌点头:[问一下。]
  林典说是问一下,实际上还是怂,磨磨蹭蹭就是不肯给方适发消息。
  “再等等,晚上我去找哥面谈。”林典说。
  朝歌眯眼看他。
  “我发誓,我绝对会问,真真的!”林典说。
  朝歌仰头:[点点,主动是挺好一词,很多时候你主动了,故事就发生了。]
  林典:“你说得我都懂,但是……万一他不喜欢呢。”
  [不喜欢就算了呗,你那么好,什么样的猛1找不到,这个不行就下个。]朝歌比划,[像凡凡,多主动一人啊,认识方适第一天就告白,你瞧瞧人家。]
  杨羽凡当初对方适一见钟情,当天就告白,之后连续被拒绝好几次。
  因为杨羽凡比方适小十多岁,方适一直不愿意接受他,但杨羽凡不放弃,越挫越勇,最终打动方适,抱得美人归。
  林典仔细想了想,好像是那么回事。
  [不光光是凡凡,就我和韩凛,也是我主动的。]朝歌得意地比划,[当初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对他上心了,主动才会有故事,喜欢就去追,不然现在我和韩凛应该还是陌生人。]
  “啊?我一直都以为是韩凛追的你。”林典说,“你看起来那么乖乖巧巧的,一点都不像回去追求韩凛那种人。”
  [所以以貌取人要不得,我是个很有追求的人,自己喜欢的东西,怎么都会靠努力得到,坐在家里是等不来的。]朝歌比划。
  林典想想朝歌会的那一大堆技能,突然有些理解了朝歌的想法。
  “你太正能量了,和你比起来,我就是个怂逼。”林典说。
  朝歌拍拍林典肩膀,笑着比划:[不用和我比你也是个怂逼。]
  “滚!”林典炸毛。
  -
  林典下午有课,吃完饭就离开了。
  等他走后,朝歌开始打扫厨房。
  朝歌喜欢买锅碗瓢盆,偶尔还会自己做烤瓷餐具,家里堆了许多各式各样的餐具。
  因为种类太多,最后真正能用上实际上很少。
  闲置的那些餐具放到橱柜里,渐渐就会落灰凝腻。
  朝歌打算把所有餐具都拿下来,准备大干一场,把碗筷全洗干净。
  他搬了个巨大的盆子,这个是朝歌小时候洗澡用的,后来被朝歌拿来做泡菜、葡萄酒或者豆瓣酱,现在临时拿来当洗碗盆。
  朝歌接了一整盆泡泡水,坐在软凳上,拿着海绵开始刷碗。
  朝歌特别爱刷碗,把一个个脏碗刷干净,无脑轻松,超级解压。
  小垃圾软绵绵地趴在朝歌脚上,小爪子勾住朝歌裤脚,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朝歌食指勾起一汪泡泡,擦到小垃圾头顶,像是给他戴了一顶尖尖帽。
  小垃圾动都不动,由着朝歌在他身上“作画”。
  小垃圾太乖了,有时候朝歌都觉得他乖得不像一只猫,随便人揉随便人捏,实在难受了就躲开,从不会生气亮爪子,大部分时间都像个毛绒玩具一样,黏在他们身边。
  朝歌太喜欢小垃圾了。
  洗到一半,朝歌脑子里突然出现个画面。
  是前几天他和韩凛在客厅看电视,小垃圾趴在他身边,尾巴勾住韩凛手的模样。
  好美。
  朝歌有些心动,干脆洗干净手,抱着猫去书房拿画具画画。
  之前说要画一张全家福挂墙上,到现在都还没画呢。
  朝歌这次又画的是油画,因为油画色彩鲜艳,比起水彩要醒目许多,更加适合挂在客厅里。
  不,挂在进门正对着的第一面墙上,这样只要家里来客人,进门第一眼就能看到他们仨。
  朝歌美美得计划好位置,开始构图。
  朝歌这一画有点入迷,直到听见关门声,才从画面中惊醒。
  他扭头望去,看到下班回家的韩凛。
  “在画画?”韩凛问,“啊,画得是我们啊。”
  朝歌点点头,放下画笔走到韩凛身边。
  “都九点过了,怎么不开灯。”韩凛把客厅灯打开,“这么黑,在客厅画画眼睛会受不了。”
  朝歌惊讶地看向时钟,竟然真的九点了。
  这一秒钟朝歌才感觉到一丝丝饥饿。
  他居然画了那么久,连晚餐都没有吃。
  “怎么?”韩凛看朝歌表情不对,“你该不会从下午就一直画画,画到现在还没吃饭吧。”
  朝歌:……
  韩凛就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朝歌经常这样想。
  因为韩凛总是能够轻易看出,或者猜出他心里的想法,甚至是状态。
  仿佛,韩凛能听见他说话一样。
  当年在日本,他们初遇后的第二天,朝歌就再次遇到了韩凛。
  朝歌每次回想,都会觉得这是最最奇妙的缘分。
  朝歌去日本是为了游学,自然会花时间到日本的图书馆。
  去之前,朝歌思考了很久是找家漫画店看漫画,还是去图书馆看更多内容。
  最后还是选择了离他更近的图书馆。
  那时候朝歌还没意识到日本地铁站的恐怖,他一路向下迷迷糊糊地坐上一班地铁,到站下车后,在庞大的底下迷宫彻底失去方向。
  朝歌那天是真的有点慌了,甚至怀疑自己中了鬼打墙,不然怎么绕来绕去总是回到原点。
  加上朝歌不能说话,又看不懂日语,在下面绕了一个多小时后,朝歌累趴在地铁站的座椅上。
  他歪歪扭扭地靠着一根柱子,看着来来往往的日本人,在心里拉二泉映月。
  一腔热血的朝歌,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折在地铁站。
  坐了一会儿后,朝歌有点坐不住了。
  地铁站人流量大,观察往来人群让朝歌吃到点乐趣。
  他干脆拿出自己的速写本,做在椅子上速写。
  吃了拉面店老板的亏,朝歌这次哪怕画得再好,他也没上前把自己的画送给对方。
  这一画,眨眼就到了饭点。
  朝歌饿着肚子,更悲伤了,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又冷又饿,惨惨惨!
  这时候如果有谁能够救——
  啊!
  朝歌5.1的明亮双眼,犀利地发现了从新一班地铁里出来的“好心大哥”。
  朝歌登时肚子也不饿了,身体也不累了,满脑子都是啊啊啊啊啊。
  眼看韩凛就要顺着人流消失不见,朝歌慌了,飞快背上包追上去。韩凛不光光是帮过他的人,也是他现在能顺利离开这个地铁站的希望,他绝对不能像上次那样,眼睁睁地放对方离开。
  东京地铁站里人实在太多,朝歌艰难地追了韩凛三层楼梯,才终于在一个长廊抓住对方的手。
  彼时朝歌已经累到气喘吁吁。
  “是你?”朝歌听见韩凛这样问。
  朝歌抬头看他,擦了擦自己头上的汗,用力点头。
  “有什么事情吗?”韩凛问。
  朝歌摸出手机打字:[你好,实在不好意思又麻烦你,我在这里面迷路了,不知道怎么出去。]
  “没事,你打算去哪儿?”韩凛问。
  朝歌回答:[东京图书馆。]
  韩凛啊了声:“真巧,我也要去那里,一起吧。”
  朝歌眼睛顿时凉了:[真的吗!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不过以后你要坐地铁的话,建议你下一个谷歌地图。”韩凛说。
  朝歌受教地点头。
  人流量还是很大,韩凛个子高,走在前面有意无意地护着身后的朝歌,他们缓速往上走。
  朝歌只感觉韩凛带他拐了几个弯,上下几个楼梯后,就回到了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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