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点也不难过,他一点也不心疼,他一点想哭的冲动也没有。
糟糕。
人果然是骗不了自己的呀。
林秋收拾了一夜的行李,第二天白天才勉强睡了四五个小时,起床后沈嘉明已经外出了,倒是避免了两人相处的尴尬。
昨晚沈嘉明那话几乎是断绝朋友关系的意思,但林秋还是想至少当面感谢一下对方,现在只好给对方留了封短短的感谢信,用沈嘉明常用的玻璃杯压在餐桌上,这样他就能发现了。
程煦接他的时候发现他眼睛红肿还挂着黑眼圈,问他怎么回事,林秋装着没事,嘴角却连一个笑容都挂不住,“收拾行李有点累,比我想得多了不少。”
程煦看他无精打采的样子也没有多问,陪他去物业办了手续,送他回家后自己就回了学校。
整顿好新家的一切已经晚上八点过,不知道沈嘉明回去没有,看到他的信没有,可刚想到对方,又立马摇摇头,告诉自己别再想了,新的生活总得开始,
以往遇到大事总会失眠,但入职新公司前一晚,却因为极度疲劳而睡得极好,也是因祸得福了。
新工作的第一个星期林秋适应起来有些费力,多亏部门的同事帮他不少,隔壁坐的比他早入职半年的女生个性外向又开朗,只要林秋有不懂的便立马探头过去告诉他该怎么做。
人一忙起来倒是无暇东想西想,林秋也只有一次,在出地铁站的时候看到一辆眼熟的跑车经过的时候,想了两秒,不知道沈嘉明现在在做什么。
周五中午林秋趁着饭后的午休时间,下楼去咖啡厅外带几杯咖啡,他只注意到写字楼楼下有咖啡厅,此刻才发现竟然就是上次自己想去做兼职的那家连锁咖啡厅的一家分店。
但是此刻他再闯入,却也见不到那个熟悉的背影,转过身问他为什么在这里了。
晚上部门组织聚餐,为了欢迎林秋的加入,选在了一家气氛颇热闹的韩式烤肉店,既然是吃烤肉,那就免不了喝酒,在朋友面前尚可用不胜酒力直接拒绝,在同事面前却只能得到更强烈的起哄声。
作为迎新会的主角,不到十分钟林秋便被灌醉,原味烧酒入嘴只有酒精的涩味,林秋苦着脸一杯接一杯,肉也没吃几口,早早招架不住趴在饭桌上呼呼大睡。
大家随便抱怨了几句他差得让人发笑的酒量后,聚餐还是照常进行,两个小时后林秋还没醒来,同事赶着回家,只好拿出手机给他朋友打电话。
但是找谁呢?
最后随便选了一个近期通话次数较多的人,响了很久对方才接起,这边说了情况,那边说很快就过来。
女同事们怕晚回家有危险,经理着急回家陪孩子过周末,已婚男士也经不起家里电话连环call,便留了部门里的唯一一个单身男士陪着林秋。
一行人出了店,看见马路边突然停下一辆炫酷的跑车,“哇,那辆车起码这个数,而且这款车国内还限量,买不到只能从国外订。”
平时对车颇有研究的男同事比了一个夸张的数字,女生们对车没那么热情,只是习惯性地附和道,“哇塞,这么贵啊?”
然后看见车上下来的人,声音陡然拔高,“天啊,那个人也太帅了吧!你们快看你们快看!”
“哇,真的诶,正宗的高富帅!今天终于见到了!”
一行人都不着急赶路了,站在马路边受着风,也要知道那人是要赶去哪里。
然后便看着那人着急地跑向他们刚出来的烤肉店。
“不会吧?他不会是来接林秋的吧?”
“怎么可能,他和林秋看起来根本就不同世界的人啊。”
但正是这种反差才值得八卦!
大家默契对视一眼,周一晨会后得抓着林秋好好审问一番了!
迷迷糊糊中林秋感觉有人把他半搭在肩膀上,带着往前走,对方力气很大,他有了支撑,跟着对方脚步倒是走的还算顺利。
然后他又没意识了,恍恍惚惚继续睡大头觉,被狗叫声吵醒,迟钝地反应了半天,这好像是新家楼下那只话多的哈士奇的嚎叫声,所以他回家了?
有人送他回家,那能知道他新家位置的,只有程煦了。
“程煦……是你吗?”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林秋根本没听清,也没力气继续问,反正回家了,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好好睡一觉。
头疼欲裂!
宿醉的后果太恐怖了!
林秋下床想去喝水,触地的时候双腿却突然没力,差点摔倒,喝下大半杯温水,终于抑制了一点头疼,他至少能思考了。
林秋开始回忆昨晚的情况,他被同事灌醉了,然后有人送他回家,那个人应该是程煦吧,他回房间拿出手机,最近一次通话的对象果然是,程煦。
怎么会找他来接自己呢?
这样也太麻烦对方了,林秋在通讯里把吴让的名字前加上了弟弟两字,这样别人看通讯录应该直接找吴让来。
至于程煦,明天要去看他比赛,再当面致谢吧,昨晚那么麻烦他,林秋想了想要送对方什么谢礼才好。
时下流行什么林秋是一概不知,每次要他送礼都是自己折磨自己,想到程煦是打篮球的,那就从对方兴趣入手,那送一对运动护腕应该不错。
洗过澡,煮了一碗简单的挂面做午饭,林秋便出了门,直奔商场里大牌运动品牌的专卖店,买了一对纯黑护腕。
林秋从电扶梯下到一楼,突然被人叫住,王闯和沈嘉明从负一楼停完车上来,突然打了照面。
林秋只是在转身的瞬间,瞥了沈嘉明一眼,对方看起来有些没精神的样子,但他不敢多看,只对着王闯说话,对方瞥了眼他手里的护腕。
“怎么?你手腕伤着了?”
“不是,是要送人的。”
“啊,我知道了,是送你弟吧,我记得嘉明说过,你弟弟就在湳北读大学。”
“嗯……差不多吧。”林秋感觉到自己说完这句话,沈嘉明也看了过来,他想尽快脱身,“你们慢慢逛,我先走了。”
“等等!”王闯拉着林秋的手臂,“下周我给时仲过生,地点我还没定,周六晚上,你要来吧?”
要是其他事林秋真不想去,但是是梁时仲的生日,他不想拒绝,“我去,到时候你把地址发给我。”
“发给你干啥啊,直接让嘉明接你一起呗。”
“不用了,不方便。”
“我知道你搬出去了,但是你新家不是就在他家附近吗?他知道路……”
王闯知道林秋自己没车,不让沈嘉明接他才不方便,他锲而不舍地想说服林秋,没想到沈嘉明突然开口。
“说了不方便,你是没听见吗?”
“好好好,你干嘛发火啊?”王闯吓了一跳。“你俩今天怎么这么奇怪啊?”
“我有事先走了,再见。”
林秋不给对方再留住他的时间,快步地跑出了商场。
沈嘉明则是快步地走向上楼的电梯。
只剩王闯一个人莫名其妙。
“这两人怎么回事啊,林秋昨晚也没休息好吗?脾气这么怪的?”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今天这一章更新了6000+字~算是小小补偿了周一没更新的部分喔!希望大家看文愉快,能收藏就非常感谢啦!比心!
第19章 ch.19
周日早上一上车就有空位的地铁,比起工作日早高峰拥挤的落不下脚的地铁来讲,简直是天堂。
林秋不到中午就到了吴让的学校,早就说好由吴让带他去吃一家他发现的宝藏烧菜馆,鲜红透亮麻辣鲜香的水煮鱼那是一绝,程煦这次没跟着两人一起,篮球赛前还有很多准备工作。
饭后吴让又带着林秋逛了逛校园,直到看到时间差不多了,两人才往体育馆那边走。
到门口,林秋刚拉开体育馆的门,露出一条缝隙,人并未进去,就被场馆里热闹喧腾的氛围震惊到,转身看向吴让,“你们学校篮球赛,都是这么多人来看比赛吗?”
吴让耸耸肩膀,这么大阵仗他也是第一次见,进去走不了两步全是人,只好掏出手机给程煦打电话,问他留的座位在哪。
但馆内实在太吵了,吴让对着手机喂喂喂了半天,双方都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林秋让他挂断电话发信息吧,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程煦拿着手机出现在他身边,对方穿着纯白的球衣,露出结实修长的小腿,“跟我来吧。”
林秋和吴让跟着他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到最里面,不少同系的男生女生看到程煦突然兴奋地大叫,“医学院加油啊,一定要赢啊!”
有人起哄,就有人附和,越多越多的人靠了过来,林秋几乎被挤到无法动弹,突然有一只手稳稳地拉住了他的手臂,将他从人堆里拉了出去。
程煦留给他们位置当然是最好的,林秋就在别人羡慕的目光下坐在了正中间的第一排,热火朝天的气氛下,篮球赛还没开始,他就已经被挤到出汗,细密的汗珠凝在他的额头,低头从包里翻找纸巾,却翻出准备给程煦的礼物。
竟然把这事忘了,林秋把护腕递了过去,“这个,送你。”
“这什么?”程煦接过一看,是一对黑色护腕,直接拆开包装换上,“谢谢你,我很喜欢。”
“那就好。”程煦的喜悦看得出是真心的,挑选的礼物被收礼的人喜欢,林秋也跟着高兴起来。“周五的时候,谢谢你过来接我……”
“周五?”场馆里喧闹声音太响,程煦没听清林秋后面的话,只听见前半段,以为对方是问周五他打电话的事,于是凑到林秋耳边讲,“周五晚上我给你打电话,是想问你周末会不会加班,结果你好像喝醉了。”
原来如此。
那晚同事们会找到程煦原来是这个原因,对方给自己打电话,结果自己醉了后就睡了过去,同事便接过来说了情况,让程煦过来接他。
“程煦,快过去集合了!”一个高个男生跑过来拉了拉程煦的手臂,程煦冲林秋晃了晃手腕,“我会赢的。”
“加油!”林秋冲他做出打气的姿势,刚坐下,吴让就狠狠地在他耳边哼了一声,“哥,你怎么送程煦护腕都不送我啊?”
“送你做什么?你又不上场。”
“我不上场又如何,我是你弟弟,我才是你弟弟!”
“嘶——”林秋故意拧着眉一脸嫌弃地看着吴让,“你不会吃醋了吧?”
“本来就是,哥你又送他东西,又带他逛湳北,我都没享受这些!”
“那不是怪你!”说道这个,林秋轻轻敲了一下吴让的头。
“你让程煦跑到机场那么远接我,我当然得还这个人情了!再说,我送他护腕是因为前天晚上又麻烦他送我回去,我实在过意不去。”
“前天、周五?他为什么送你回去?”吴让不解,“就算你租了他家的房子,也没雇他当私人司机吧?”
林秋便把公司聚餐然后自己被程煦好心送回家的事全部告诉了吴让。
“周五晚上我找他出去唱歌,他说篮球队要训练,结果哥你那边有事,这小子倒是跑的快,哼,我这林秋独宠的弟弟的位置,岌岌可危啊。”
“不用岌岌可危,是本来就子虚乌有。”
“哥!我恨你!”
无论球在谁的手里,程煦总是全场最吸睛的那一人,前期靠着程煦积极的进攻和队友默契的配合,上半场结束时已经大比分领先,刚开始观众还为了医学院而欢呼,最后已经变成了程煦的个人秀,场馆内不断响起程煦的名字。
不安的荷尔蒙在涌动,不知今天过去,程煦又得进入多少位少女的梦中,拿起男主角剧本,尽职尽责扮演一位完美情人,上演若即若离爱情戏份。
林秋也有些动容,为了少年在场上挥洒的汗水与不懈拼搏的决心,在比赛结束那一刻他甚至激动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他和在场其他人一起,目光聚在程煦身上,看着对方和队友抱在一起欢呼大叫,享受胜利的喜悦。
观众开始退场,因为这次人实在太多了,林秋和吴让只好先出了场馆,在外面等了十几分钟,程煦才出来。
他穿着黑色宽松套头毛衣,底下是林秋第一次见他时穿的那身格子衬衣,比赛的球衣已经装进了背后那个黑色的双肩包里,他刚一出来就有女生冲他跑了过去,递上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彩色丝带下还压着一封苦写了三天修改了无数次的情书。
和对方那包装精美的礼物相比,自己用塑料袋装的护腕就寒碜太多了,看来下次再送人礼物,包装这一块得多花点心思,外形好的礼物让人自然而言充满期待,是一项加分点。
但程煦却冷漠地拒绝了礼物和女生的表白,径直朝着林秋那边走去。
刚刚在场上再帅气再耀眼又如何,对待女生还是迟钝愚笨,林秋摇了摇头,看向吴让,“你作为室友也别光顾着自己谈恋爱,也教教程煦啊。”
“我还教他?”凭着程煦的外表身高,吴让知道自己这么做的结果,只能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他性格就那样,教不会,我不教。”
“你们在说什么呢?我走过来好像听见提到我了。”
程煦一脸笑意地看向林秋,吴让感觉自己被冷落了,伸手揽着他哥的肩膀,“夸你帅,行了吧,是不是已经听腻了?所以以后都可以省了。”
“听不够。”
“哇塞,程煦我今天发现你脸皮有点厚诶!”吴让拉着林秋往校外走,“我们离这种人远一点,走,哥,换你请我吃饭去。”
林秋笑着回头看了一眼程煦,“程煦?不走吗。”
吃饭途中吴让接到女友电话,火急火燎赶着去接下午在附近小区做家教的女友,走之前还不忘让程煦送林秋回去。
林秋推脱都来不及,程煦就一口应下,林秋皱着眉,“我弟又这样,总是冒冒失失的,你不用管他,你今天比赛太累了,我坐地铁回去就行了。”
“一点也不累,再说现在开车过去,也用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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