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的天空一眼望不到头,均匀的颜色如同水洗过一样,叶非卿看了一会儿,然后就地躺了下来。石子路上杂草不多,不至于挡住他的视线,看着看着,叶非卿闭上了眼睛,他太累了,被林夕困在实验室里的日子,他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如何离开那里,实验室有三层厚重的合金大门,层层包裹,只能进,不能出,没有任何的钥匙或门卡,想出去,只能靠别人在外面开门,再加上不断累积,一直束缚着四肢的铁锁,叶非卿想要出去,堪比登天,更别说他清醒的时间还一天比一天更短。
真正让他找到机会的契机,是录视频的那一天。
林夕在握住他手指的时候,或许是由于血液流出,修复机能被迫启动,叶非卿短暂的恢复了一下意识,但他当时不够清醒,明白那个时候并不是最好的时机,万幸,那一次不是唯一,林夕有了让他出来放风的打算,叶非卿也终于看到了曙光。他精确地计算着自己清醒的时间,避开实验室里的上百只眼睛,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机会。
控制丧尸的后遗症是瘢痕处会不受控制的出血,但这种出血同时也给叶非卿增加了清醒的时长。
终于出来了……
这半年,入眼的全部都是银白,入耳的只有仪器冰冷的声音,还有窃窃私语般的各种数据信息,如果不是玻璃墙外有一个巨大的数字时钟,叶非卿几乎要失去对时间流逝的概念。
阳光透过眼睑,留下一片温暖的红色,叶非卿呼吸渐轻,然后睡了这半年来唯一一次安稳的觉。
再次醒来后,太阳已经西斜,叶非卿不知道自己是睡的太久了,还是睡着之后又失去了意识。
好不容易睡的这么踏实,梦里就迫不及待的出现了沈念的影子,算是一场好梦么?叶非卿轻哧一声,眼里泄露出一片无尽的悲凉。
这半年里,无时无刻不在谨慎防备的叶非卿,连梦都是不敢做的。
他在实验室里的时候,虽然清醒的日子越来越少,但并不妨碍他知道自己的情况,依他现在的样子,想要恢复,除非沈念一次性放干净身上所有的血,全都喂给他。叶非卿心底好笑,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舍得要沈念全身的血?用自己不要命也想护着的人去换自己的命?真是,没有比这再好笑的笑话了。
沈念在找他,叶非卿是知道的,这半年里,每一次听到这个消息,叶非卿的心脏都会忍不住鼓胀着,绵绵密密地疼,又带着一点丝丝拉拉的甜,不管是什么感情,沈念这样对他,都足够了,叶非卿知足了,所以,就这样吧。
睡饱了,也休息够了,叶非卿站起身,寻找了一下方位,然后朝着B市的方向走了过去,即便自己回不去了,他也要找个人,把他知道的那些事情全部都告诉赵凡他们才行,还有,得让他们知道,自己活着,好好地,已经从林夕那里跑出来了,让沈念,别再执着了。
到达下一个城市之前,叶非卿又失去意识了一次,以至于踏进这个地方以后,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特别有缘分,叶非卿到的地方,竟然刚好就是之前和沈念一起联手解决掉章森的Z市。
半年没有再踏进城市里,叶非卿对现在的情况已经不怎么清楚了,还有幸存者么?又有多少丧尸?不过其实不管有没有,有多少,对现在的他来说,意义都不大了,依他现在的身体,哪怕不刻意隐藏,在丧尸眼中也形同空气,而其他人类,恐怕会直接把他当成一只丧尸吧,尽管他这只“丧尸”挑食的厉害。
叶非卿想到这里忍不住轻笑了一声,在夜晚空旷的城市里尤为明显。
他还真是,哪怕变成丧尸,都只要沈念,这究竟是什么孽缘?沈念这辈子被他碰上,也是挺倒霉的了。
叶非卿说不清自己是个什么心态,进入Z市后,他就下意识地朝着古镇的方向走了过去。在此之前,叶非卿的脚程一直很快,他想要趁着自己还有意识的时候多走一会儿,否则按他现在的状况,到达B市不知道还要多久,可是古镇的方向明明不是回B市的必经之路,叶非卿却还是走了过去。
第106章
古镇里的丧尸数量和想象中的一样多。
叶非卿从漆木仿古的牌楼下走进去,流水声由远及近,半年前还能照亮大半条河流的灯又灭掉了一大半,只有一两盏还固执地亮着,昏黄的颜色透着阴森的气息。
叶非卿看着河流对岸不自觉地出神,站在他周围的丧尸有的在缓慢的移动,有的则完全静止,身上挂着残破风化的衣服,表皮是发黑绛紫的组织和肌肉,再衬着惨白的月光,简直是绝佳的恐怖片拍摄现场。
不过才短短一年,这样的景象就已经攻占了整个地球,曾经有多么辉煌,现在就有多么凄凉,还真是,讽刺啊……
胃里不期然的涌起了一阵酸涩,叶非卿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自己应该是饿了,在实验室里他很少吃东西,为了限制他的体力,那些研究员每天只给他准备富含多种维生素的水和葡萄糖,因为浓度过高,味道尤其恶心,通常叶非卿都是撑不下去了才会喝一点,正常的食物,大概一个星期才有一到两次,这还是后来因为他经常会失去意识才获得的殊待。
想到吃的,嘴巴里也不由自主地涌出了一股酸液,视线重新聚焦,叶非卿环伺了一周,看到了一间门牌不大的商店,随手捡起了一瓶掉在地上的水,还未开封,看起来像是被人在匆忙中遗落的。
拧开之后喝了两口,虽然不顶饿,但至少润喉。
叶非卿坐在石阶门槛上,就着月色看向透明到一眼就可见底的河水,呐呐的有些发呆,这似乎变成了他这半年来的习惯,脑子里的东西太多,一想就容易入迷。
一瓶水下肚,胃酸的感觉消下去了一点,但饥饿感却开始越渐清晰。还是得找到点吃的东西才行。
逆着水流一路向上,叶非卿的眼睛一直在寻找商店,超市等字眼,时间过了这么久,普通的食物没有妥善的保存是不可能留存下来的,只能寄希望于包装类的食物。
旅游类城市在末世前已经终止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正常运作,并且留下来的人也不多,所以叶非卿的运气还不算太差,没一会儿就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了一间小商店。
膨化类食物只要没漏气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叶非卿此时非常渴望这种垃圾食品,盘腿坐在地上非常认真地吃了起来。
拆除包装和吃东西的声音在安静的环境下十分明显,周围有不少丧尸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但却又不会靠的太近,最后莫名地就有了种围观叶非卿吃饭的感觉。不过叶非卿倒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吃了好一会儿,都没觉出来饱,膨化食品含量少,一会儿就消化了好几包,叶非卿嘴里有了点正常的味道后开始转战真空包装类,一包一包的吃的正开心,拿东西的时候余光一瞥意外的看到了一个禁止明火字样的大纸箱。
嘴里叼着一根酱味儿鸡腿,叶非卿随手扯开箱子看了一眼。
是烟花。
扶着箱子的手动作一顿,叶非卿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了一连串画面。
烟花爆竹的禁燃令在国内已经推行了有一阵子了,但是叶非卿在刚进黑鹰的头两年,还没有正式的开始。
那一年是蓝锦麟带着他们四个第一次当教官,淘汰掉大批的新兵后,几个人的心情都有点不太好,为了让他们早日恢复心态,练就一颗比钢筋混凝土还冷硬的大心脏,雷队特意买了一大堆的烟花给蓝锦麟,让他带着去了训练场后山的空地,还美其名曰:庆祝归家的精英脱离狼窝的牵绊。
郊区的夜晚没有那么多灯光,烟花放起来格外的好看,虽然是一群大老爷们,但是心态放开以后,那天晚上每个人都开心的像个孩子,也是在那天晚上,在漫天烟花的掩饰下,叶非卿第一次肆无忌惮地看向了沈念的脸,明灭交错的烟花下,沈念微仰着头,神情放松恬淡,叶非卿的心脏却如同爆裂般疯狂地跳动了起来……
回忆的画面异常清晰,叶非卿脸上笑意温润,身影却落寞异常。
草草几口填饱了肚子,叶非卿在货架上随手抓过了一只打火机,然后抱起那箱烟花就走了出去。
穿过围的层层叠叠地丧尸,叶非卿脚步轻快地直奔河流的方向。
夏夜的河水并不很凉,叶非卿蹚水走到正中央,然后把箱子里的烟花拿出来一一摆放到了垫脚的石桥上。
这大约是末世后的第一场烟花,一簇簇火光在半空中炸裂的时候,五彩斑斓的颜色甚至掩盖了星空的耀眼。
叶非卿仰着头看的出神,瞳孔倒映出大团大团绚烂的色彩,连带着冰冷的身体好像也热了起来。
换做以往,这样普通的烟花并不会引起多大的反响,但现在是末世,在末世中燃放烟花,和自杀几乎没什么区别,光亮,声音,无一不是吸引丧尸的条件,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来做这样的事,他甚至有可能来不及欣赏完这场华丽的表演。
越是寂静的环境里,声音传播的就越是遥远。
Z市范围里,凡是看得到古镇方向的人全都不由自主地走到窗边或室外望着那一侧的方向,有些甚至根本就看不到烟花,只能看到夜空被晕染出的大片彩色的光。
按照末世前的时间计算,似乎,就快要到农历新年了吧,阖家团圆的日子,可活着的人,却连根蜡烛都不敢点……
叶非卿安安静静地站在水中看着烟花一簇簇的燃尽,然后等待着黑夜再次沉寂,轻嗅着空气中飘荡着的特别的烟火气。他并不只是单纯的想要看一场烟花,另一个目的,是想要看看自己现在究竟可以控制丧尸到哪种程度。
向前走了几步站到石桥上,叶非卿平静地放眼望去,面前是一片看不到尽头的尸海。这里大部分的丧尸,都是上次在解决掉章森那一伙人的时候意外放到古镇里来的,但当时的数量还远远达不到这个程度。
叶非卿缓缓闭上双眼,尝试着在脑海中去控制丧尸的行动。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
十只,二十只……
一百只,两百只……
被控制着僵硬下来丧尸数量迅速的叠加着,最后,大半条河内几百只丧尸同时抬起了双手,坚定的伸向自己的脑袋,硬生生的拧断了自己的脖子。
彻底失去行动力的丧尸像是突然断了线了木偶,稀里哗啦,横七竖八地倒在了河水中央。
再睁眼时叶非卿的右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猛地漫上了一大截瘢痕,瞳孔颜色红的发亮,血液再次浸透已经干涸的纱布,浓稠的血液顺着垂在身侧的手臂一滴一滴的掉进清澈的河水中,氲开后冲散。
这就是他的极限了。叶非卿放松下来,随后身体不受控制的猛然咳了起来,熟悉的血腥气味冲胸而起,叶非卿皱着眉咬牙硬撑了好一会儿,才总算是没有真的吐出来。
刚刚闹出来的动静不算小,叶非卿稳了稳身体的状况然后迅速迈步走向了岸边,他要尽快离开这里。
大约是刚刚那一下有些用力过猛,叶非卿的动作略微有些迟钝,脑袋里也传来了熟悉的针扎一样的疼痛。但即便如此,他的警觉性也从未降低,上岸后走了差不多一百米,叶非卿的脚步忽然一顿,眼神带着戾气猛然向一旁的房顶扫了过去。
一只黑鹰,叶非卿目光一滞,感觉心像是忽然被烫了一下。
这只黑鹰的体型并未有太多的变化,静止不动的站在房顶上很难被发觉,叶非卿的目光扫过去后他十分迅捷灵敏的飞了下来,擦身而过的瞬间,夜视能力已经堪比白天的叶非卿意外看到了它爪子上抓着的东西。
食物。这只黑鹰有主人。
鹰虽难遇,但是有人养也不是不可能,叶非卿顿了一下,然后顺着它飞行的路线看了过去,他没想到古镇里居然还会有人。
半年前他们来的时候,古镇就已经空了,意外被章森那伙人打通石壁后,少了阻绝丧尸的壁垒,这里就更不算是一个好的住处了。而且叶非卿刚一到这里,就发现了这里的丧尸数量明显比Z市的其他地方更多,尤其是水流浅短的河内,三三两两地站了不少残破的丧尸,如果不是这样,他刚才也不可能选择在河流中央做那个测试。
这个意外出现的人让叶非卿控制不住的皱紧了眉,且不论是敌是友,如果这个人刚刚看清了自己做的事,后面说不准就会惹来麻烦,□□有没有派人来追他是个未知数,但叶非卿却不得不提前防备。
夜色掩盖下的双眼微暗了暗,叶非卿只停顿了不到两秒就转过身朝着黑鹰刚才飞去的方向迈出了脚。
第107章
林朝藏身的地方与B市的距离居然只有不到三百公里,这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
沈念原本担心自己会被盯上,打算和陆斯宇齐飞分头行动,却被赵凡阻止了。
“以你和叶非卿现在的情况,最好是先问过林朝再决定接下来的行动,既然我们已经决定找他了,就没理由继续打没把握的仗,你的血有可能是我们的制胜点,不要轻举妄动。”赵凡看着沈念语重心长,在和雷虎讨论过之后,沈念没有浪费一点时间,在去医疗中心包扎伤口的同时,一口气往自己的身体里注射了十五枚微型定位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想要全部取出,几乎要把他整个身体捣烂。赵凡对着这样的沈念说不出重话,尽管之前他的迟钝让叶非卿兀自伤神了很久,但感情上的事情,从来都只有你情我愿,沈念不动情,怨不了任何人。
对于赵凡的提醒,沈念认真的点了点头,并不逞强,与叶非卿相关的事情,他有着比曾经多得多的耐心,头脑也异常清晰,林朝的方位距离很近,一天的时间他们就可以找到,在和他沟通之后再行动,不会浪费多久。
前后准备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沈念,陆斯宇和齐飞就驾着车上路了。
林朝的藏身地点是D市乡下的一处僻静的农场。
农场占地宽广且人烟稀少,末世后也鲜有人到访,林朝和迟暮在这个地方渡过了一整年平静祥和的生活。
沈念他们的车子停到门口的时候,迟暮正站在院子里的井口旁认真的打水。
浅棕色的长袖T恤,袖口平整的挽至手肘处,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包裹着紧实的肌肉,流畅的线条随着提水的动作轻轻鼓动着,证明着主人的力量。
迟暮是末世前家喻户晓的影帝,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全都无可挑剔,完全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哪怕时至今日,这一点也没有丝毫的改变。
外形明显与末世前大相径庭的车子才一靠近迟暮就已经发现了,但是他的脸上却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有一辆车,不会是他们担心的那个人,可即便不是那个人,换成其他人来打扰,迟暮也同样生不出什么高兴的感觉。
车子乍一停稳,沈念马上就从车上跳了下来,陆斯宇和齐飞紧随其后,进到院子里的时候,迟暮刚好把打上来的水提到了一边,头也不抬的问了一句:“黑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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