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霸达刚刚一嗓子,已经把苏河一颗期待雀跃之心吼掉了一多半,此时的苏河,已经不甚有勇气拿出自己寒酸的礼物了。
而季霸达却猛然起身,抓着小少年就把人按在床上挠痒痒,一方面他是想这个小人儿了,另一方面他总觉得苏河鬼鬼祟祟的,不知是不是在动什么不该动的心思。
苏河怕痒,却不敢肆意出声,这是在少爷的卧房里,若是他出了大动静是会给少爷惹麻烦的,他赶忙两手捂着嘴,眼角笑得泪花璀璨。
季霸达呼吸一紧,止不住放缓了动作,脸渐渐凑近了小少年的眼角,就在这时,他倏然发现苏河的掌心里露出几缕墨绿色丝线。他一手擒住苏河的手腕,渐渐拉到自己眼前,抠取出了那枚小玉葫芦。
小玉葫芦被苏河放在清水里洗了大半天,再用小软毛刷一点点地刷洗抛光,最后还上了一层油脂,让那块底子算不得出众的碧玉,此时莹润亮泽。
“哪儿来的?”季霸达立刻皱起眉头。
这小玩意儿值不了几个钱,却是苏河绝对买不起的。季霸达心想,他有时候会给苏河一些碎钱,但那些钱苏河都没动过,放在个旧铁盒里,埋在他房间的茉莉花花盆里。那还是苏河刚来四院没多久的时候,季霸达问过苏河攒着那些碎钱做什么,小孩儿怯怯地道:“给少爷买糖。”
就是那时起,季霸达对苏河越来越沉陷——这小孩儿和旁的人都不一样。他对甜食可有可无,只要是贵的他都爱吃。但许是年龄小,又或是从小打到没见过什么好东西,能吃一块糖对苏河而言,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情。
那是苏河的认知里,最宝贵最好的东西了,所以他攒着钱给季霸达买糖。那也是头一回,季霸达没有对一个人说来可笑的心意尖酸刻薄。
但这些年来苏河没少买糖给他!有些糖被他直接喂给了苏河,有些他分给了其他下人杂役。那孩子执着得很,经常偷摸往他衣服口袋里塞上两颗,好几次他摸到一手黏糊糊的东西,随手就扔了,回来还骂了苏河,问他是不是皮痒欠收拾。也不知是不是他始终只是说说,并没有真对苏河动手,那孩子胆子又大了起来,记吃不记打地依然往他衣兜里塞糖。
彼时,‘袁大头’刚发行,一枚银元等同一两银子,这时还没有通货膨胀,一枚银元够普通老板姓一大家子生活一个月,但季霸达随意拉开一个匣子,里头的银元都能摞成玲珑塔似的。就算是这样,季霸达也不曾给苏河一枚银元——苏河拿着银元出去花只会被人抓起来打一顿,再被人扭送到警局来一个“偷窃罪”。
加之,这些年他不少苏河吃穿,也想不起来去哪儿搞一些铜钱,所以苏河的“存款”应该没有这么多!
那苏河的玉葫芦从何而来?难不成真是他爹赏的?为了监视他的行踪?!季霸达心里越来越凉。
“送……送给少爷的,”苏河有些难为情地低着头,“兰志斋的玉葫芦,不打眼,但寓意好。”
“兰志斋?”季霸达掂了掂玉葫芦,不禁想:莫不是我爹给的不是东西,而是给了这小子现钱?
季霸达灵机一动,装出一副喜欢的模样,“听好看的啊,你还……有么?”
他倒要看看这个苏河还能不能拿出其他的宝贝来。若是他爹给了赏钱,那绝非是半个银元都不值的东西,季德的做派是挣的多,花的更多,罚人从不手软,赏人绝不含糊。如果苏河拿了季德的钱,那他身上肯定还有!
苏河笑容一顿,他没想到季霸达会这么看中这个小玉葫芦,他是高兴的,但他真的再也拿不出来了。可少爷都开口了,手指还一直摩挲着玉石呢!于是他咬咬牙,看着季霸达道:“……还有!”
苏河回答得很响亮,他想好了,大不了多去抗几个沙包,今天还看着剧院在招伙计,他时间不自由就去兼个差事,大不了工钱少要一些,多做些活儿就能攒出来了。但……
“但少爷,能宽限几天吗?我得……好好找找。”苏河绞着手指紧张道。
“没问题啊。”季霸达笑着回答,可他的脸色在苏河洲看不见的地方,已经完全变了。他压根儿不稀罕这些半根指头大的,长得跟石头似的破玉,他要的就是苏河一句话,只要他还能拿出东西来,就证明苏河他……变了!
他早说怎么最近他爹盯他盯的格外严,原来,是有人吃里扒外了啊。
七夕是个热闹日子,尤其对于青年男女而言。这天苏河被季霸达指派去了花园,清理景观湖里的水草,说是要给那几只鸳鸯也过过节,让它们住的舒服些。而季霸达自己则带着亲娘、姐妹,上街一掷千金去了。
苏河心里苦甜参半,少爷的心思他从来都懂,哪怕季霸达的态度让他再一次意识到,少爷对他只是玩玩儿而已,但他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心了——每一次他最难的时候,都是少爷出手相救,季霸达于他而言,就是他方寸天地里的灯塔与篝火。生活的磋磨让苏河早早懂事,也早早看清自己所处的“地位”,也许他不甚明了什么是情与爱,他只知道自己能有的一切,都想给他的少爷。
季路言站在湖心亭,站在苏河身后。院墙外的大街上人声鼎沸,通明的灯火照亮了半边夜色,却怎么也照不进院墙里的湖边。苏河单薄的身影几乎要消失在夜色里,他一个人,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在湖心亭上捞着湖水里的水草。竹竿很长,小少年每动作一下,身形都要趔蹶一下,他身上还有抗沙包磨破的水泡,还有苏大打的伤。
七夕过后,苏河虽然还跟在季霸达身边伺候着,但任谁都看出来,季霸达对苏河的态度大变,十分冷漠疏离,甚至好几次苏河叫他他都当做没有听见,而且季霸达又开始跑出去玩儿了,只要季德不在家,季霸达也几乎不在家。
苏河抿了抿唇角,拍了拍自己的脸,告诉自己要多挣钱去,少爷还挺喜欢那个小玉葫芦的,这一回他得买个更好的。
殊不知就在七夕之后一天,季霸达在去赴狐朋狗友之约的时候,一个乞丐忽然冲到他跟前,一声不响地就拿出一块帕巾,趴在地上给他擦皮鞋上的灰尘讨赏。他本是极其厌烦的,但那乞儿也是个半大的少年,季霸达忍着要踹出去的脚,将衣兜里还没揣热乎的玉坠儿扔给了那个小乞丐,作为“酬劳”。
作者有话要说: 鱼缸儿还专门去扒拉了梅老板的资料,但愿能增加点年代感吧。估计到这里,都能看出海城的原型是哪里了,勿深究勿深究。
☆、人鬼情未了13
季家的家丁是不可以去外头做工的,但苏河是个例外。其父苏大是季家的老人,而苏河不过是他偷摸养在季家的闲人,用旁人的话来说,苏大就是季家的米虫,大米虫带着一老一小两只米虫。扔了老母要遭报应,还要受人指指点点,苏大只能想法设法地赶走苏河。但没成想,苏河那小子走运,让季家大少爷瞧见了,没几日就差人把骨瘦嶙峋的小苏河从伙房领回了新院正院,季霸达自己的住处。
从那以后,磕磕碰碰的,苏河渐渐成了季霸达走哪儿带哪儿的小厮,其他院子的人也许不知,但这第四院的人都知道,每日季家大少午休的时候都要苏河近身伺候。只是那个时候大家都没有往别处想,一来没人敢嚼季霸达舌根,二来苏河保密工作做的很好,从不会因为得了少爷的另眼相看而沾沾自喜,反之,他对院儿里的每一个人都很有礼貌——自己得了赏,除了一些特别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像是季霸达教他写了自己名字的纸,或是季霸达给他买的一条红绳……其余的,像是得来的珍珠丸子、八宝鸭这类顶好的食物,他都会和院儿里的人分分,也会把蜜饯、画册拿出来共享。
苏河人小,人缘还不错。
把门儿的人自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苏河经常会帮季家大少爷跑腿采买些什么,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是以,苏河只要不夜半三更地出入大宅门,亦或耽误了伺候大少爷,把门儿的人得了蜜饯果子的好处,还是愿意做个顺水人情的。
苏河找到了剧院,这是家新开的剧院,据说梅老板亲自编排的首部歌舞剧《天女散花》将在这个剧院开演。一时之间,看客趋之若鹜,剧院名震四海,是以急需招工。这么有排场的地方,招的小工自然也是条件严苛,首要的就是样貌端正,心思灵巧,动作麻利。
这三样,苏河全有。
再加上苏河自报家门,他是季家待过的,季家在海城乃至全国是什么地位谁人不知?能进季家的,自然也能进这个剧院。
苏河成了剧院老板钦点的小伙计,工资待遇也很优渥,但苏河拒绝了——哪怕剧院每日只营业下午晚上,他也不能做全,他还得按着时间回季霸达的院儿,候着整个白天。
苏河和旁人说话的时候,要比面对季霸达时有底气的多,他看着老板,提出每日他只能做两个钟头的小工,老板当即不想录用他。
但苏河再三保证,两个小时内他保准连口水也不喝,而且工钱他只要三分之一。
老板犹豫后还是应了,毕竟苏河那张脸十分水灵,眨巴眨巴眼睛让人心生怜惜,是很讨喜的长相。
苏河本是想做两份工,但时间实在安排不过来,想着剧院里即使只有三分之一的工钱,也比码头扛沙包挣的要多上几枚铜板,于是苏河开始了每日两点一线的挣钱之旅。
季路言每日都陪着苏河上下班,看他因为日结的铜板洋洋得意的样子,季路言就自我安慰着,“抱”起苏河举起来抛一抛,若是这个地方有人能看见他,估计会拿他当个傻子,因为他一抱苏河,苏河就穿过了他的手,尽管如此,季路言还是很想这么做。
朝气满满的苏河很可爱,季路言想起他第一次见到的苏河洲,亦是如此。
生活的不幸与艰难没有让“他们”身上染上少年老成的沧桑,“他们”的心依旧澄澈无暇。
这日,《天女散花》首演定于七点开场,冲着梅老板名号而来的人络绎不绝,其中不乏一些大人物,也不缺一些挤破头都想求一张票的小百姓。
大人物是来陶冶自己的,顺带和同类以戏会友;有能力进来的小百姓,是来巴结权贵的,顺道看看十里洋场的繁盛,仿佛和权贵们看了一样的景儿,大家就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内在联系,像是同类了。
这是真正的雅俗共赏。
就连剧院外的小贩和乞丐都比平日里多,小贩拿出了自己最体面的衣服,没有油膏抹头,啐两口唾沫也要把发丝压得服帖;乞儿的腰却比平日里还要佝偻,原本的跛子不知怎的,能凭空造出一条空裤管来。在季路言看来,这些乞丐真是五花八门,缺东少西的什么样的都有——“独臂杨过”、“独眼海盗”、“瞎子阿炳”、“六指琴魔”……
浮世绘一样的场面,有人摆阔,有人卖惨,有人打肿脸充胖子,有人亦步亦趋垂首赶路,带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却又殊途同归地一致——生存,换句扎心的大白话来说,亦叫苟且。
这个剧院在法租界里,顶着高高低低身份的国人,在面对外来的大胡子军官的时候,都要行一个脱帽礼,有人叫这“点头哈腰”,有人叫这“绅士礼节。”
但所有人往座位上一座,都是一般高的,于是又各自找到了一种平衡。
季路言跟着苏河到了后台,只见苏河已经驾轻就熟地拿过一个笔记本大小的木头匣子,用绳子挂在脖子上,匣子里是香烟和干果——这是苏河这几日辛勤工作换来的“奖励”,卖些零碎儿,说不准还能得个时髦的小费。
苏河的腰杆总是挺得笔直,细看下,他的下巴还微微扬着,季路言揉了揉那小子的头,无奈道:“嘚瑟个什么,跟只芦花鸡似的,自己赚钱了就这么乐呵?”
回应他的只有苏河“噌噌”上楼的脚步。苏河很有自己的想法,他从二楼的贵宾区开始贩售,一来东西满档齐整,那些花了高价买上等座的人,自然喜欢凡事“优先”,无论大小事;二来,他从二楼卖到一楼,末了把东西往后台一还,换了工作服就可以直接回季宅了,不折腾。
忽然,季路言看到个熟悉的身影,不,不是一个,是一群!季路言向前两步,发现竟是季家的女眷,以及季霸达!季霸达来了,那么苏河在这儿偷摸打工的事不就败露了?
季路言赶紧回头找苏河,却发现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他着急地一处处去寻,正在这时,剧院一暗,幕布拉起,霎时五彩电光变幻多姿,慢长锣鼓“叮咚”有力,胡琴在锣鼓点内拉起西皮慢板。主角天女亮相,手拿风带婀娜一抖,头梳海棠髻随之露出,往下是平滑的珠翠头面,中间是一只粉红色的绒球,随着天女动作跳跃。五色珠子串成的云肩和小腰裙、胸前的五色璎珞随着娉婷步伐如云霞流水。
好戏,开场了。
这是这个时代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戏剧,但季路言欣赏不来,也无暇欣赏。他在满耳的锣鼓胡琴声中,满眼的花花绿绿里,只一门心思找小苏河。
季路言进了不知第几间“包间”,赫然入目的是季家女眷,却独独不见了季霸达!他看了一眼满眼五光十色,笑容慈爱的路雨,想念了片刻他亲妈路露,继而快速出了房间。没过两间,他找到了季霸达。
此时,季霸达和一众狐朋狗友正在屋里喝酒戏弄姑娘,全然不顾下方舞台的卖力演出,季路言骂了一句,才看清……季霸达应该是一屋子男男女女里年岁最小的,但看的出来,人人都捧着他。
这种捧,目的太过明显——回头关上门就会骂一句“季家少爷就是个傻逼”,而后一阵哄堂大笑与附和。季路言的后槽牙磨的“咯咯”响,旁观者清,他在现实生活里近30年当中,也没少做和季霸达同样的事情,当冤大头。
可他……
算了,总归两世自己都不是个什么省油的灯,不是个好鸟儿还在这儿里咋呼什么?
季路言冲着季霸达屁股上踹了一脚,没心情再多看一会儿那丧眼东西。他继续找下去,可就在隔间,他听见了异样的声音。
季路言迅速进了房间,果然,苏河在这里,在和季霸达一墙之隔的房间里,这他妈就是孽缘!
但那个娘里娘气的东西是什么人?季路言走上前去细瞧那人。
涂脂抹粉的男人,装扮颇为盛大。在季路言看来,那就是顶着一张刷得卡白的脸,描着锅底灰一样的眉,两只眼睛涂的好比挨了谁家一顿胖揍一般,五光十色又乌七八糟;那兰花指是塑料兰花,廉价焦臭;那掐出的杨柳腰身段儿,更是歪脖儿柳,几里拐弯的,肠子都能拧巴打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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