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临浩边按住挣扎的陈丰宝,边强颜欢笑,“月黑风高,我们来聊点儿开心的话题吧。”
安静了片刻,费澜竟然接话了,“比如......”
陈丰宝一张破嘴从高临浩手心底下逃脱出来,“比如你们喜欢什么样的人啊?”
高临浩本来觉得这个话题也算不上开心,但他忽然想到今天下午的时候叶令蔚也问了自己这个问题,正好趁这个机会得到答案了告诉叶令蔚。
李敬先回答了,“如果不能找到同我一般灵魂滚烫的女子,这辈子,独身也罢。”
“罢罢罢,你赶紧罢去吧,罢了去出书。”高临浩语速飞快,这种问题,让李敬回答,答案绝对稀奇古怪。,想都不用想的。
陈丰宝看向高临浩,“你呢?”
高临浩愣了一下,“我?我还没想过。”
“切。”
高临浩懒得搭理他,他眼巴巴的等着费澜的回答,“澜哥你喜欢什么样的?”
费澜没有立刻给他答复,他望向教室里边,坐在最后排那个好看扎眼的男生,趴在桌子上,伸手在勾玩着同桌笔盖上吊着的毛绒小球。
楚然烦死了,他恶狠狠的瞪着叶令蔚,后者抬眼无辜的看着他,他登时就跟被戳破了的气球,气一下子全都给泄没了。
“你不要玩了,”楚然故作老成,亲自帮叶令蔚打开书,“你该学习了。”
“漂亮的。”费澜说。
陈丰宝和高临浩很是赞成的点点头,漂亮嘛,人都喜欢漂亮的,这很正常,还有呢?
“有点脾气的。”费澜看着教室里的叶令蔚,淡淡道。
有点脾气?怎样算有点脾气?
高临浩跟陈丰宝对视了一眼,高临浩小声问,“澜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有脾气的啊?”
不都应该喜欢乖巧可爱的吗?
几秒钟过去,费澜笑了一声,眼里某种意味丛丛而生,“不容易哭,经弄。”
不容易哭?
经弄?
不容易哭?
经弄?
为什么哭?
弄什么?
很是迷茫了一会儿,陈丰宝最先反应过来,接着就是高临浩,两个人抱着嗷嗷叫,“澜哥吊,吊还是我们澜哥吊!”
李敬慢半拍的“哇哦”了一声。
“......”
-
快国庆了,道路两边的香樟树干和路灯灯杆上插了小国旗,晚上的风悄悄的被渗透进了凉意,申城入秋的标志是雨,连着下一个星期的雨,秋天就来了。
入冬也是同样的仪式。
叶令蔚住在学校旁边的南玻路,紧挨着一座玻璃建造的花屋,花屋每天营业到晚上十一点,叶令蔚回家经过时,花屋里边亮如白昼,半边天光都被照亮。
花店老板正在门口侍弄一盆绿萝,手里拿着白色喷壶,看见叶令蔚,微微愣了一下,看见对方身上的校服,礼貌的打了一个招呼,“刚下课?”
不认识也能打招呼,花店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叶令蔚点点头,说了声晚上好。
“你等等。”老板叫住他。
叶令蔚停下脚步,没等两分钟,老板就从里面出来了,怀里抱着一大束进口的宫灯百合,他递给这个漂亮到令满屋的花都黯然失色的少年。
“我们店每天打烊都会扔掉不少的花,遇见就是缘分,你拿回家吧,插上了还能管差不多一个星期。”
老板很热情。
叶令蔚垂眸看着这束鲜艳欲滴的百合,怎么看也不像马上就要扔掉的样子。
半晌,叶令蔚抬起头,嘴角带着淡淡的,语气骄矜,“别人扔掉的,我也不会要。”
老板愣住,他还没反应过来,少年转身就离开了。
他低头望着怀里没能送出去的宫灯百合,喃喃自语,怎么会是要扔掉的呢?
也是,老板想到刚才不小心瞥到少年书包上的手作玩偶挂件,小小的一个,是国外一个隐居在田园的手作大师亲手制作的,每年就作两个主题,一个主题十个不到,且每个都不一样,重金难求。
还有,他抬眼望向绿玻路里立着的几栋高楼,能住在这里边的人,怎么可能缺这一束花?
他很少到绿玻路的花屋,这里只是分店,今天是过来的第三次,他三次都碰见了这个少年,即使对方还身着高中生的校服,三中的校服,申城最优秀的高中学子聚集地,他仍旧一时冲动地冲了上去。
跟他想的一样,拥有这样一张脸的人,脾气不可能温柔谦良到哪里去,他不应该送对方宫灯百合,他应该送今天早上刚刚空运过来的白色野玫瑰。
仅此一束的白色野玫瑰,生长于深山里的悬崖上,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为稀少和名贵的野玫瑰品种之一。白如雪薄如蝉翼的花瓣,层层叠叠包裹着花蕊,花期只有一周,绽放的花瓣不能碰,一碰即落,非山泉水不能养活,但它花杆上的刺,却比任何玫瑰的都要尖利,被刺破的地方,会肿胀,奇痒难耐。
但因为它近纯似妖的美貌,每年依旧有源源不断的人以身涉险深入老林苦寻它。
这是他花高价竞拍得来的,他非常愿意将它赠与那个少年。
叶令蔚把这事儿抛在了脑后,打开客厅的灯,弯腰换了鞋,抬眼就看见茶几上的蛋糕。
蛋糕小小一个,用白色的纸盒转着,外边用银色的带子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带子上坠了星星点点的透明的水晶,在吊灯底下熠熠生辉。
是杏仁的蛋糕,杏仁是原身很喜欢的食物,但这类的干果原身都不能吃太多,没有东西是他可以没有止境的吃的。
旁边卡片上写了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
-叶娇娇收。
直觉告诉叶令蔚,蛋糕是叶岑送的。
原身深知他大哥的字迹,直觉绝对是正确的。
叶令蔚叹了口气,盘腿坐在了柔软的毛毯上,进口的羊毛地毯,十几万一张,不能碰水,只能用专业的洗涤剂手洗。
解开蝴蝶结,叶岑这是打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包装盒完全的舒展开在茶几上,三角的蛋糕显得无比精致华美,薄薄的杏仁片镶嵌在蛋糕的侧面上,在顶上做成花朵的形状,延伸下去,是用薄薄的芒果片卷成的云朵。芒果片薄得几乎能透光,明黄色的芒果与奶白碰撞在一起,异常刺眼。
叶令蔚愣了一下,随即缓缓笑了。
蛋糕十分“不小心”地掉落在了地毯上,昂贵的羊毛地毯上,蛋糕被随意的丢弃在上边,杏仁片,奶油,沾上奶油的水晶绑带,还有似乎是始作俑者的芒果,污染了一大块地毯。
叶令蔚手里把玩着蛋糕自带的叉子,叉子也好看,金色的,在指间很有质感。
他瞥了一眼地毯上的狼藉,波澜不惊,他不吃黄色的水果,原身也不吃,从小就不吃。
直到客厅里被奶油的香气填满,叶令蔚才从书包里找出手机,找了一个角度把地毯上的蛋糕拍下,点开叶岑的微信,漫不经心的发了两条微信过去。
[叶令蔚:图片]
[叶令蔚:大哥,地毯被我弄脏了怎么办?呜呜呜呜......]
第30章 锈春刀 好腰
叶岑很少看手机,有什么需要他处理的信息许敏自然会转告他,等他看见叶令蔚发过来的微信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昂贵华美的地毯上沾满了奶油,位于高级会所内的私人甜品师做出来的蛋糕,那样惨兮兮的面朝地毯,叶岑也不是白活这三十多年,他一眼就看出,落在地毯上的蛋糕不是意外,是人为。
罪魁祸首是谁,很明显。
而他那个现在目中无人的弟弟,压根不会在乎他看见消息之后是否怀疑和不解,他本来就是故意的。
对于给叶令蔚买蛋糕,连叶岑自己也说不出具体的缘由,可能是正好跟客户吃饭时撞见甜品师在做蛋糕,柔软蓬松的奶油在蛋糕师手底下任意变换着。
甜品师很少亲自出来做蛋糕,摆在橱窗里的蛋糕是他的作品不错,但大多数客户的蛋糕都是由他的徒弟制作。
叶岑花了高价请当时只是过来吃个饭露个面的老师傅做了一个杏仁蛋糕,许敏在一旁很艰难的在脑海中搜寻关于老板弟弟叶三的喜好,身为特助,她存在的意义就不仅仅只限于工作,在许敏的认知里,只要叶岑要求合法,她都的去做并且做得到。
叶三是挺喜欢杏仁的,让她找出来特别喜欢的食物还真没有,不喜欢的,叶三好像......没有不喜欢的。
还是她的记忆出现了遗漏?
不管是叶绚还是叶令蔚,她可以触碰到的信息,几乎都能记下来,叶绚的喜恶很好记,喜欢赛车,讨厌碰他赛车贬低赛车的人。而叶令蔚则难住她了......信息也不是只要存在许敏就能够知道,大多都是叶岑提供,一个人不可能没有讨厌的事物,所以原因只能是叶岑不清楚。
叶岑看着那张照片,过了会儿,他漠然的关掉了手机。
司机是家里的老人了,他们都叫他冉叔,冉叔看见叶岑疲惫的闭着眼睛靠在座椅上,问道,“累了?”
叶岑摇头,“还好,在想一些事情。”
叶令蔚学说话那段时期他没参与,后边幼儿园每天脑门上贴着老师的大红花回来,小朋友的喜气洋洋他也装作没看见。
但叶岑差不多还能记起那么一两件小事情,比如叶令蔚小时候就很会装乖卖巧,在家里闹腾着,阿姨端着碗在屁股后边追,他被追上了也不会大哭大闹,而是一本正经的竖起食指,跟阿姨讲起道理。
“阿姨,你这样强迫我是不对的,”叶令蔚小嘴叭叭,“你听我说......”
阿姨气得眼前发黑,“你今天不给我把这碗饭吃了,我是不会跟你讲道理的!”
闹得不可开交时,门开了,叶岑走进来,阿姨扭头喊了他一声,回过头来,就见叶令蔚小嘴一瘪,迈着两条小短腿噔噔噔的跑到叶岑面前,想扑过去抱又不敢的样子,眼泪不要钱一样往下掉。
“大哥,阿姨欺负我......”
阿姨,“...... ”
要不是阿姨后边趁只有叶岑在的时候,掰着手指头一列一列的细数叶令蔚的罪状,叶岑都快要信了那小兔崽子了。
被拎着坐到餐桌前的儿童椅上捆着的时候,叶令蔚是真的气哭了,“你不信我,阿姨这次是真的欺负我了!”
整个客厅,都能听见叶令蔚在哭。
叶岑在想,他当时是怎么说的来着,想起来了,他什么都没说,就是淡淡的看了叶令蔚一眼,去学校了,那都是叶令蔚性格大变之前的事情了。
冉叔偷偷的瞄了一眼后视镜,惊讶的发现叶岑竟然在笑,不禁好奇道,“什么事儿让你这么开心?”
“......”叶岑睁开眼睛,又变成了平时不近人情的冷漠,“没什么。”
冉叔,“......”
-
叶令蔚没管地毯上的蛋糕,因为他相信他明天再从学校回到家时,客厅一定会换上一张新的地毯。
卧室的落地窗没管,风肆意刮进来,床头柜上的纸页被翻得哗哗作响。
拉好窗户和窗帘,叶令蔚视线落在那本书上,他光着脚踩在地板上,拿着书盘腿坐在床边,书的内容又更新了,从一开始的惊到现在的波澜不惊,他以为这书的更新是有一定规律的,实际上,这书的更新内容就是随机的。
这次,多出来的内容是讲费澜的。
他也在浏览的过程中发现,本来不起眼的费澜,关于他的剧情,却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他的存在,从一出现,就是书绝对不容忽视的主线。
叶令蔚慢悠悠的一页一页的往后翻着。
费澜从小学起,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他的母亲温柔善良,有着自己的事业,却又不会为了事业忽略对费澜的教育,她嫁给费锵,就甚至费家人血液里流动着的自私偏执和冷漠,虽然她有意引导着费澜,但从小,费澜就表现出了跟其他孩子不一样的小习惯。
比如他喜欢的东西,不管是成绩,还是一朵花,一条鱼,喜欢的,不择手段也要得到手,从他眼睛始终黏着叶家那孩子,艾舒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安。
终于,艾舒亲眼听见了,也亲眼看见了。
两个人都还十岁不到,费澜却跟个小大人一样,他慢条斯理的剥了一颗糖塞进叶令蔚的嘴里,说道,“你叫我哥哥,以后就不许再叫别人了,知道吗?”
乍一听,这不就是小孩子才能说出来的幼稚的话吗?
其实不然,换做其他人这么说,艾舒都只会当小孩子闹着玩儿,但费澜不是,费澜不会说这样闹这样玩儿的话。
艾舒希望叶家那孩子别答应,别答应,费澜也不会说什么。
却只听见乖巧的小朋友,嘴里含着糖含糊的回答,“好。”
答应费澜的事,就必须要做到。
叶令蔚在这一页的时候,手指抖了一下,他仰着脸,看着卧室天花板的水晶吊灯,半晌,男孩子喃喃自语,“我叫了多少人哥哥来着?”
管他的。
叶令蔚继续往后看。
这里是艾舒的独白,叶令蔚猜其他人包括费澜应该都是不知道的,这时候的艾舒身体已经很差了,随便一点打击都能将她瞬间击垮。
她伏在桌子前写信。
“我对费锵有深深的愧疚,在他问我是否能够拒绝两家的联姻的时候,我说了不,我知道他深爱着谁,但我仍旧相信,他或许会为我改变,我从来不认为性别是爱情的阻碍。但事实上,费家的男人从一而终得令人可怕,是我固执的要嫁给他,我们各取所需,即使到了如今油尽灯枯的时刻,我也从未后悔过,再选一次,我仍然会这样做,令人悲哀又心酸的是,那个人至死都不知道费锵爱他。”
“费锵变了,他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男人了,那个人去世后,他接手了一切本该由那个人家里处理的一切事情,包括那个人的孩子,那个人的爱人,使我不可置信的是,利益至上的费锵,竟然会将已经签下的合同拱手让人,会无缘无故的对利益不相关的公司下手,我很奇怪,没过多久我终于明白,他在帮那个人的孩子铺路。”
叶令蔚看得有些头大,艾舒全篇都对费澜父亲另外的爱人用的“那个人”的称谓,但他不蠢,这段话,他看了一遍,然后思考了两分钟,很容易就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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