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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替身文学里的替身后(穿越重生)——蝴蝶白

时间:2021-04-09 08:40:48  作者:蝴蝶白
  ……
  五个小时后
  梅千鹤实在乏累,昏昏欲睡之际,听到徐思奎呼唤他的声音,“鹤鹤,宝贝,别睡……”
  声音都在颤抖,听起来好像哭了。
  梅千鹤霎时清醒,忙睁开眼睛,安慰他道:“我醒着呢,没睡……”
  大约是又想起了梅千鹤被世界意识送走之后的场景,那时候的梅千鹤看起来沉静安详,真的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可徐思当时还在幸福满足的想,他们终于苦尽甘来得以相守一生了。可他没想到,从此以后,梅千鹤却再也没有醒过了。
  那一幕,成了徐思奎一辈子的噩梦。
  梅千鹤看徐思奎的眼神便知道他又陷入了魔怔的状态,凑上去吻了吻他。
  呼吸交融,唇齿相缠,终于唤回了徐思奎的神智。
  此时梅千鹤靠坐在徐思奎的怀里,亲吻之间,徐斯奎幽深暗的眸色再次加深。眼看某人再次蠢蠢欲动,梅千鹤忍不住暗道,“这才是真的猛兽啊。”
  见他一脸疲惫却仍然准备接受自己的样子,徐思奎所有的欲望都软成了一池春水,舍不得他的鹤鹤辛苦,最终只是温柔地亲了亲嘴角。
  亲了一下,又一下,蜻蜓点水过后,止不住又挑开了唇缝,极尽温柔眷念地厮磨啃咬。
  大概亲的久了,而身上的人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梅千鹤意外的睁开眼睛,入目便见徐思奎闭着眼虔诚亲吻的模样。冷峻的男人眉眼间褪去凌厉,即使闭着眼也能感受到他此刻心情无比满足。
  许久之后,徐思奎好不容易才舍得停下,见梅千鹤的瞳仁里全是他,于是眉间便笑意氤氲开来。他本就长的极为俊美,平日里冷着脸的时候,那份骇人的气势便抢了五官的风头,此刻笑起来,面容精致昳丽比之春日桃色更为勾人。
  徐思奎声音温软地唤他的名字,似在撒娇:“鹤鹤……”
  梅千鹤一直都知道他生的好看,冷峻,犹如高岭之花,却还从未见他这样笑过,初见时阴鸷冷漠的少年一点点改变软化,如今温软含笑地在他耳边撒娇。
  梅千鹤情不自禁的吻上眼前人的眉眼,声音沙哑缠绵,道:“再来。”
  烈火焚不烬的欲望哪里经得住这等撩拨?更何况徐思奎这种丧夫几十年连尸骨都不放过的男人。
  浮沉之际,深海里的梅千鹤不怎么真诚地感叹了一句:“美色误人。”
  ——
  窗外天色迟迟没有变化。身上的人也迟迟没有停下的意思。
  最后实在是不行了,梅千鹤只好哑着嗓子喊停。
  徐思奎略有些委屈地退了出来,脑袋埋在梅千鹤的颈窝里,亲昵地蹭来蹭去,以平息未尽的欲望。
  城中村的出租屋狭窄简陋,只有走廊尽头有一个公用的浴室,于是徐思奎将他抱去隔壁清洗。
  梅千鹤看着厨房里的荒唐场景,内心有些羞赫,见徐思奎赤,裸的抱着自己往门外走,羞耻感涌上来,抓着门警惕道:“徐思奎你干嘛?”
  徐思奎碰了碰他的额头,心情很好,“去洗澡。浴室在隔壁。”他理所当然的说,“别怕,没我的命令没人敢上来。”
  敢擅自来的人,都碎成肉块被扔去喂狗了。
  想到之前刀疤男对徐思奎毕恭毕敬的态度,梅千鹤似信非信的松开了拽着门把的手,任由他去了。
  惊险刺激的几秒过后,两人安全抵达隔壁。
  隔壁房间里也很眼熟,沙发电视流理台,玄关壁画花瓶以及瓶中娇艳的玫瑰花,全都是按照梅千鹤的喜好布置的,或者说,照搬了以前别墅里的设计格局,甚至很多东西都是直接从别墅搬过来的。
  梅千鹤有些无语道:“没看出来,你这人还挺念旧的。”
  徐思奎打开浴室门,顿了下回答,“嗯。”
  徐思奎一点也不否认,他喜欢和他生活在一起的后拥有的一切,甚至不计代价的想把一切原原本本的永远留住。
  自私也好,变态也罢,总之,绝不放手。
  浴室很宽敞,靠窗一侧有一个很大的浴缸。
  热水汩汩冒出,热气氤氲。
  徐思奎抱着梅千鹤一起坐进水中后,一刻也舍不得分开似的,身体又覆了进去,梅千鹤猝不及防,嘴里溢出一丝甜美的呻、吟,尽数落进某人的喉间。
  情到深处,体内似有火山喷发,梅千鹤没忍住,叫了一声。
  随即招惹来新一轮更凶的爆发。
  缠绵之间,两人的手不知不觉搅在一起。十指紧扣握,交颈相缠,远远望去,宛如一对交好的水上鸳鸯。
  这时,梅千鹤脑袋里不合时宜的响起了一道声音:“倒计时:六十分钟。”
  世界意识大概也知道这种时候出现很不厚道,所以播报的声音冰冷的宛如没有感情的机械。
  热气与情、欲的迷蒙里,梅千鹤漫无边际的想:哦,它本来就没有感情。
  然而短短一小时根本无法容他多想,梅千鹤垂下眸子,用商量的语气喊了声:“徐……思奎。”
  徐思奎动作未停,却亲昵地蹭了蹭他的脸,语气嘶哑低沉:“我在。”
  梅千鹤吻了吻他,尽管心里十分不舍,可他还是不得不把目前的情况告诉徐思奎。
  “接下来我……说的话,可能很匪夷所思,但……你要相信我,好不好?”
  徐思奎停下,回吻着他,说:“好。”
  “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一本小说,你和明翰是主角……而我则是从现实世界穿进书里来的……”梅千鹤三言两语将书里的内容和自己穿书一事说给徐思奎,而后又说了关于作者君的事。但他说了那么多,徐思奎却根本不关注什么穿书什么作者君,只委屈的小声反驳道,“我没有和明翰结婚……”
  他剖析自我似的娓娓道来:“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小时候他一直陪在我身边,慢慢的我也把他当成了最好的朋友,我没有暗恋过他,更没有给他写过情书……”
  那封情书,是徐斯睿请人仿照他的笔迹写了塞到他课桌里的,说他要在明翰生日时表白的话也是那帮人乱传的,不管他否认多少次,都没有一个人信他。
  所有人都觉得他喜欢明翰,可笑的是就连明翰本人也相信了。
  十六七岁的徐斯奎,其实是很孤独的,虽然很多时候他自己并不觉得,但是明翰多年的陪伴,的确在他心里占据了很大的地位。
  所以,当明翰让他到春城的时候,他没有多想便过来了,他不愿意失去明翰这个朋友,想和他解释那封情书的来源。
  可是当他到了春城与明翰约定的地方,没有看见明翰,却看见了徐夫人的儿子,也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兄长,徐斯睿。
  徐思睿从来便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他幼时经历的苦难中,一半拜生父所赐,另一半便是托了这位兄长的福。
  看见徐思睿,徐斯奎便明白自己又被耍了。
  几个保镖一见到他便上前将制住。
  徐思睿丑恶的嘴脸笑的十分张扬,一边揪着他的头发,将他往墙上狠狠撞上去,一边残忍的告诉他,明翰为了躲他这个肮脏恶心的同性恋,早就跑到国外去了。
  血是热的,从额头流过眼角,划过鼻梁,滴在地上,滴滴答答。
  徐思睿打累了,便吩咐手下人下手。他的保镖个个膀大腰圆,手脚力气极大,没一会儿,徐斯奎便奄奄一息了。
  昏暗的巷子里,徐斯奎一度以为自己就要死了。耳鸣声嗡嗡作响,眼前什么都看不见。他不甘心的想,还没有给妈妈报仇,徐家的人还没有死绝,他怎么能死呢?
  可他清晰的感觉到生命在极速流逝。
  直到,警笛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驱散了蒙昧黑夜和所有的谩骂欺辱。
  他睁开眼,看见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可是初遇时,他对这双眼睛剩下的唯有仇恨,而后来他在仇恨里几经挣扎,最后爱上了这双曾被他当做警钟摆在身边的人。以至于后来的许多年里,因为这个人,他甚至学会放下了与明翰之间的恩怨。
  倘若早知道明翰回国后会弄些不入流的手段对付他,当年他绝对会追出国去,先下手为强。
  当然,最后这句话他在心里转了一遍,没敢说出口。
  梅千鹤听完,叹了口气,果真如世界意识所说,早在徐思奎刚觉醒的时候,作者君就已经着手在纠正剧情了。
  听见他的叹息,徐思奎以为他不相信,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自己,只能依靠本能慌乱无助的吻他,声音里带着泣音:“我爱你。我只爱你啊……我的鹤鹤……你相信我好不好?……鹤鹤?”
  徐思奎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有两件,其一是初遇时并不纯粹的接近,其二便是从未对鹤鹤表白过心意。一开始是性格作怪,沉默寡言的他总觉得“我喜欢你”“我爱你”之类的话太过露骨,怎么想都觉得很矫情扭捏,可是等到了后来,他便是以死相博都说不出来一句。
  每次想起少年徐思奎做的傻事,徐思奎都恨不得穿到过去,亲手杀了自己。
  徐思奎想着想着,脸色又沉了下来,眼神越发凶狠。
  梅千鹤见他又陷入魔怔,忙哄道:“我知道,我都知道。我也爱你,最爱你了。听话啊,不要想一些有的没的。”
  垂下的视线看见徐思奎身上错综凌乱的伤痕,他颤着指尖抚摸着。他自然知道这些伤是怎么来的,毕竟曾经不止一次亲眼看见徐思奎不要命的伤害自己。
  那么狠厉,熟练,就像早已练习过无数次一样。
  可自己怎么那么笨呢?明明徐思奎的状态都那么明显的不对了,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阻止他呢?
  眼睫泛着湿意,心里止不住的揪疼。
  梅千鹤俯身在疤痕一一吻过,盖戳儿似的,吻一下顿一下,道:“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你所有的一切,包括徐斯奎这个人的所有,全部都是我的。”
  他强势道:“以后,不许让任何人再伤害我的徐思奎,徐思奎本人更是绝对禁止。”
  徐思奎复又笑开,吻了吻他的脸颊,十分愉悦道:“好。不过——”他温柔又好心的提醒道:“我自律性很差,你得看着我,一辈子都看着我,最好寸步不离的看着,直到我们一起躺进棺材那一刻为止。”
  听起来倒更像是温柔又好心的威胁。
  “梅先生,时间到了。”
  世界意识刚说完,梅千鹤便感觉一种失重感袭来,身体逐渐疲软。他无奈的笑了笑,最终在徐思奎额上轻轻吻了下。
  “等我,下一次见面,我们将永不分开。”
 
 
第54章 
  怀里的人猝然消失,徐思奎笑容僵在脸上。他保持着拥抱的动作,许久不动。
  水温渐渐冷却,寒冷从毛孔钻进四肢百骸。突然,他的手指在空气里颤了下。
  徐思奎眼睫颤了下,恍然如梦初醒。
  他机械地扭转脖子,看了眼窗外永远一成不变的天色,然后面无表情的从水中起身。水声一阵淅沥之后,在瓷实的地板上留下一连串洇湿的脚印,穿过走廊,回到出租屋的卧室。
  床上的尸骨依旧冰冷无言。
  徐思奎俯身吻了下,掀开被子躺进去,抱着尸骨继续温存。他吻着干枯的皮囊,一寸一寸,连脚趾都不放过。
  出租屋的床并不牢固,小幅度的摇晃起来,伴随着粗哑的喘息声,将空寂的屋子填的满满当当。
  “鹤鹤,宝贝,你再等等,我很快就来见你了。”便是跌入地狱,磨碎了骨头,爬也会爬去见你。
  喃喃耳语如同泣血誓言。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床上的动作终于停了下来。
  徐思奎穿上衣服,重新回到厨房。
  锅里的鸡蛋番茄汤被冷置太久,面上漂了一层冷白的油渍,令人毫无食欲。徐思奎毫不怜惜地全部倒入垃圾桶,将锅洗刷干净后重做了一份。
  冰箱里的五花肉被冻的很紧实,放到锅里煮了十分钟,他一边准备姜葱蒜等调料,等时间差不多了再把肉捞出来,耐心细致的切成方方正正的小块。倒油入锅大火煸炒,另一个锅里在炒糖色,白糖在锅里融化,发出甜腻的香味,再把煸好的五花肉倒进去,小火煲,大火收。
  红烧肉是梅千鹤很喜欢的一道菜,高中的时候经济条件虽然不太好,但他还是坚持每个周要吃两顿肉。徐斯奎这一手便是跟着他学的。
  两个菜似乎有点少,于是徐斯奎又炒了个青菜。
  等到饭菜上桌,时针已经越过凌晨十二点。
  徐思奎洗掉手上的油渍,擦干,双手撑在床上,俯身在那尸骨耳边,语气低柔宠溺:“小懒猪鹤鹤,起来吃饭啦,今天饿坏了吧。”
  说完也不等回应,径自掀开被子,将人抱到厨房的椅子上坐好。桌上是两人份的碗筷。徐思奎坐在旁边,大口大口的吃饭,他吃了几口,抬头看见另一碗满满当当的米饭,疑惑问:“鹤鹤,你怎么不吃菜啊?不好吃吗?”
  这句话他每天吃饭都会问上几次,从来也没有得到过回应,然而他却浑然不觉有什么问题。
  他的行为十足疯狂,偏执的认为他的鹤鹤还活着。但他看起来又很清醒,知道自己得不到回应,索性就不骐骥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在清醒里疯魔。
  大概是今天的行为实在过于出格,徐思奎问这话的时候,尸骨的头颅突然在椅背上滑了下,骨骼相接处发出轻微的咔嚓一声,悬悬欲坠地挂在脖子上。
  徐思奎惊慌失措的推开桌子,立刻熟练的从柜子里取了绷带,颤颤巍巍地将头颅扶正,绷带缠了足有五层,才勉强将头颅归位,不过看起来像脖子处得了肿瘤似的,看起来很不美观。
  徐思奎倒不觉得难看,只觉得无比后悔。早知他身体不好,怎么还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胡来?!
  他小心翼翼地抱着人下楼,往后面的研究院走去。
  研究院在这栋楼的后面,步行大概需要十五分钟的时间。徐思奎等不了那么久,直接踩下油门三分钟便漂移到了研究院门口。
  研究员各自忙着自己手上的活,其实说忙也不恰当,主要是他们的行动之间总给人一种“慢”的感觉。走路慢,拿东西慢,洗杯子慢,做什么都慢,所有的行为时间都被可以拉长,却又慢的不离谱,就像临下班五分钟前怕被领导看到自己无所事事,于是就故意放慢手上的动作以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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