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宁一连串让狂草部落的兽人们建了十个厕所,其中还有两个是一排的,就是可以多人蹲坑的地方,这样就让人不至于等厕所等不到了,说起来他小时候上的小学还是旱厕呢,那可没有这么大这么多的厕所,全校一千多人不也用了?
原始人,这个条件就很好了,跟地球上的那些现代人就不要比优越舒适度了,要比也得给点时间。宝宁对于压榨这些原始人可以说是有着天然的理直气壮——他虽然不是魔鬼,但是要在原始世界里生活得好而不是简单的生存,每个人的劳动力都要被压榨,即使是老弱病残,所以他根本一丁点的感情都不带的!
他,宝宁,莫得感情。
虽莫得感情,但要去耕帐交换的东西却要有十足的精心,他要走的是精品路线!
首先,就是烧好的那些陶瓷,他按照自己对“艺术”的造诣,还是勉勉强强的捏出了一些比较好看的东西的,当然是放到这个原始世界里算好看,放到地球上也就是普普通通能卖个十几二十块的玩意罢了。
但不管这么说,这也叫手工定制啊!
所以宝宁按照自己的需求,捏了个“飞龙在天”,里面是拿着木头棍子做的骨架,旁边还捏了一点“云朵”,假装是云朵其实是支撑物,不然他可没法马上就这么计算出来应该在什么地方来个支撑点,他没足够的测量工具来保证自己的计算,还是笨方法好些。不过为了保证能烧出来,他还是多做了几个的。
之后又捏了几个美人像——虽然说是美人,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跟这个原始世界的人比起来是非常好看的美人像了,但真要拿到地球上的二十一世纪去卖,估计二十块钱都悬。
还有些瓶瓶罐罐的,也都烧成陶瓷。
用矿盐做釉,至于最后出来的颜色如何,光滑度,他也是真的控制不好,但现在基本都是普通的陶器,还是挺难看的颜色,所以……带着亮色的瓷器肯定更有市场,这点毋庸置疑。
宝宁需要用这些东西换来更多的植物种子,当然,皮毛肉类也行,如果有奇奇怪怪的东西,能用上的都换回来也好……最重要的是,之前他们部落一直没怎么参加过夏季的耕帐集市,偶尔的几次,都会在集市上见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外表看起来像是雌性,但是雌性总是有个部落去依附的,可那些人没有,那些人对雌性也不感兴趣,他们每个人都好像是只对吃感兴趣……所以,宝宁有一个大胆的猜测,他们可能是来自于石爪山的另一边。
毕竟,耕帐是与石爪山另一边有交流的,而那一边的世界,到底是个文明世界还是个不那么文明的世界,原主并没有给宝宁留下记忆。
因此,这次的耕帐集市,宝宁争取要加快脚步。
他隐约觉得自己没能回到斩仙台,大约就是跟石爪山另一边的世界有关。至于说枭狂还有阿鬣这两个人,大概只是原主前进路上的一块石头,最一开始他们俩就不算是个事儿的,如果没有这俩人中间出现的拐点,也许原主最后的事业线会跨越石爪山。
但目前这就只是宝宁自己的猜测,毕竟,从“鬼巫”的名号出现开始,原主的记忆就不见了,除非是这段记忆被原主给隐藏了起来,又或者是这个世界的天道不让他看。而如果是后面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最后的记忆就定格在了原主眺望石爪山的那个点上……大概原主也要挣脱天道一试了。
这时候宝宁就觉得这个斩仙台的任务也是有趣得很了,它竟然不是平板线性的任务,而是需要他自己去探索的任务,原主虽然被人侵害,但他们的生命里本来就不以侵害他们的那个人为重要节点,这就令他很开心了。
宝宁之前也是演过这样脑洞的网剧的,但是网剧里的主角们就是一直以斗极品为主,可是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极品呢,大都数的人不是天然的极品,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才做出了极品的事儿,如果极品犯罪的就灭了他好了,其余的根本不用斗不斗的,一力降十会,直接给原主找个更好的位置去发展,这也就算是差不多了,如果真的是斗极品婆婆之类的任务,说起来只要直接掌握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再能收拾住男人,那婆婆自然就没有了倚仗,不至于天天跟她折腾,没得意思。
所以,宝宁演网剧的时候是这样想的,现在他也是这样做的。
就像是这个原始兽人世界里,他其实一开始没想要用武力值赢到狂草部落,而是想要悄咪咪发展血河部落,尤其是血河部落周边矿产丰富,真的非常适合他大力搞建设了,只要他把草原上的部族都团结起来,狂草部落就是翻也翻不出天去,迟早要完。
可谁知道,狂草部落——特指,阿鬣这个血河部落出去的兽人,他竟然就真的觉得自己没啥问题,满脑子只觉得自己被原主的手抚慰过肚子所以一定是得到了原主的青睐,原主跟他应该是你情我愿的,而当他被原主拒绝甚至赶走之后,那点子“爱慕”就变得微不足道了,取而代之的则是羞愤恨意,他在枭狂的耳边撺掇,说去打探消息的阿冲是血河部落来挑战的,于是,阿冲就倒了血霉了——这些是宝宁后来从枭狂的嘴里听到的,而再后来的事情就是宝宁去救阿冲,顺便把狂草部落挑战到手的事了。
所以说,很多事情就是真的巧合——不作不死,网络诚然不欺我。
很快,血河部落就组织好了去夏季集市的东西,除了闪亮亮的瓷器,还有一些熏好的肉类跟香肠,而宝宁去交换的则是一些粗布,还有他想要很多人手,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还会要一些适合织布的植物——他们演的羊根本就不适合抽羊毛,不是那种毛发茂盛的羊,而是羊毛短而扎手,偶然有几根长毛又跟马毛差不得的那种直愣愣的毛发,那玩意剃下来了也是什么也做不了,塞到两层皮子中间还不保暖,硬要拿长条毛编织成垫在地上的毯子都跟凉席似的,冬天是真的没法用,唯一的好处就是这种羊的肉质好,长得肥,而且膻味轻。
所以,他要去看看有没有能薅羊毛的羊。
没办法,之前大家虽然知道冷也能冻死人,但是大家还是觉得吃是最重要的,所以养的一两百头牛羊主要是以吃为主,自然是对别的不大在意,这些牛羊之前也是直接放到帐篷里养的,估计也不算驯化,大概是一个冬天吃完了,要等到春夏时候再去抓回来继续养到冬天。
真的是粗放经营模式。
宝宁倒也不敢说这样的做法好不好,毕竟到最后迟早会变成“畜牧业”。如果他不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还未必比这些原始兽人强呢!
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宝宁这回的车就比较有创意了,他这回可算是找到了车的正确制造方式,经过多次的尝试之后,第一批的几辆车现在已经变成彻底的部落内运输工具了,而这回做出来的新车不但更好看更豪华,甚至连轮子都让他用上了减震皮带轮,虽然只是皮子里包着稻草,但这在路上跑起来可就已经比原来的轮子省力多了。再加上锅碗瓢盆罐缸桶……这些东西堆在一起,简直就是无尽的财富啊!
第31章 兽人雌巫(18)
这一次的耕帐集市上血河部落的位置仍旧是最好,耕帐的帐主发现血河部落的车更坚固平稳,拿来叫唤的商品除了实用性之外又多了美观性,之后就是血河部落带来的那些新奇的能够保存很久的食物,这些绝对是草原上最需要的东西了,有了这些,大家都能好好的过个冬天了,难道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
最重要的,是血河部落拿出来的香料。
虽然这是个原始社会,但是香料却是每个人都喜欢的。
没有人不爱香料。
即使缺乏香料,但是,只要有一丁点儿能够完善食品味道的香料,那这就是顶级的美食啦!
即使是草原上的大户人家,耕帐也对香料十分沉迷。
没有人对香料不沉迷的。
所以宝宁选择在这个烈日炎炎的夏季,在集市上为在座的各位准备丰盛的美食——橡子凉粉跟橡子粉皮还有橡子冷面,以此来抚慰大家被太阳晒到的受伤的……管他什么呢!当然,可以养粮食跟肉类来叫唤——这个没有货币的年代,以一换十也是好的,好的啊!
这也是为什么耕帐会给血河部落的河谷部落群又一次最好的位置的缘故——耕帐的人们先体验了这美妙的食物,上一次的材料只有盐就足够好吃,主要是老人小崽容易下口,而这一次添加了各种各样的材料之后,那就已经不是下口容易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更何况,宝宁还会发豆芽了,这粉皮加豆芽,再搭配点肉卤,那简直就是上天啊。
没有人不想要感受着香料在舌尖跳舞的味道!
帐主吃了一碗又一碗,接连吃了五碗才放下碗,吃得眼泪汪汪,更显大眼闪耀,萌翻世界。
“你们血河部落务必要把这样的美味带到所有部落啊!草原上的生灵对你们致谢!”帐主被这一碗加了野葱野蒜还有野姜的粉皮真的是彻底的征服了,尤其是肉卤里还放了炸过花椒的油,那味道别提多美了。
如果有糖……就更好了。
宝宁心里对糖的期待已经到了至高点,但是他却知道糖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既没有发现甜菜,现在的地瓜秧子结出来的地瓜也不够甜,还是要慢慢加油培育才行啊……甘蔗倒是好,估计也不是这边能生产的,真是人生艰难。
不过最近种下的苜蓿开花了,紫色的一大片一大片的,极其好看,倒是该研究研究养蜜蜂了,而在开花之前他就带着一群雌性下地采摘了一波嫩芽嫩叶留着晒干了吃的,这回也带了不少,可以说拉了一大板车过来,这板车也是足够大,装的东西也多,这也才够宝宁拿来祸祸其他人的。
毕竟,甜水部落已经决定要搬到血河部落附近跟他们一起劳动了。
打猎自然能打到很多猎物,让人更加快速的取得食物,但是保存到冬天就难了,本来大家也是很亲近的表兄弟,就不至于在一起就要打起来,还能一起开荒种田,何乐不为?
至于说两个部落在一起争权夺利这事儿就更扯淡了。
大家都没啥正经的信仰,需要啥了就敬拜哪个神,这就规避了很多争夺的可能性,之后再说族长,虽然都是兽人,但是以前就有族长不干跑去别人部落当人家“儿婿”的,做族长代表的是更加辛苦的付出,唯一的比较有权威的是长老,可是长老都老了,是退下来的族长来做的,有的是部落里好几个长老,大家排排坐分果果的时候最有权利,别的就算了,只有大巫……部落里如果达到大巫能力的人有两个三个四五个,那这个部落都要开心死了,这就代表兽人的存活几率提升到近乎百分百啊!
再加上宝宁给画的大饼,真的是让甜水部落全员满意。
当然,他们不是狂草部落那种待遇。大家都是亲戚,待遇一样才是没毛病啊!
于是,宝宁就忽悠甜水部落的水巫跟他们一起来开美食摊子。水巫之前也学过怎样做橡子粉皮,宝宁又倾力传授,于是,水巫带来的两个雌性就更是学得十分起劲,不一会儿,就都学会该怎样制作一份能卖出去是粉皮了。
粉皮的味道香得很,再往里撒点水煮青菜,青青绿绿的往上面一放,这就美得很。而肉卤的味道香飘十里真不是瞎说,这一勺肉卤浇下去,所有人都吸鼻子——宝宁足够坏包,他没用瓷器陶器的餐具,反而是让人用木头挖出来那种比较平的勺子来舀肉卤,一勺子下去,卤汤跟肉都不多,但看起来就很多很多,足够唬人。
吃粉皮也给的是这种木头勺子——目前他不能强迫所有人都马上学会用筷子,所以筷子也只在血河部落内部推广了,不过显然是雌性们更容易学会使用这样灵巧的工具。
“啊——”一声嚎叫响起,嗖地这个人就出现在眼前,并迅速从宝宁手里抢过了陶碗开始往嘴里倒粉皮。
“喂!这是要在集市上卖的!”水巫瞪向那个人,一挥手,就叫甜水部落的人围住了他。
那个人是十分与众不同的。
他竟然不是腰间裹着兽皮,身上挂着骨片石头的造型,反而是穿着一身类似于布料的……还是布料!
宝宁不懂布料,但是这个人身上穿的绝对是一种布料,虽然他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布料而且这些布料也不是那么多,但这毕竟是布料啊!
宝宁瞬间换上笑脸,对着这个人说:“要不要再来一碗呀?”
那个身上有布料的人马上就点头,把手里的陶碗递了过来,宝宁也不介意,又给他来了一碗,还撒了一小戳加了黄豆粉的芥末,让他好好拌一拌再吃。
果然,这未曾改良的芥末更是足够刺激,把这个人吃得一边吸气一边疯狂吸入,整个人都红了起来。
就是字面上的那种“整个人都红了起来”。
这还有意外收获咋的?!
宝宁递了一杯水过去,那人接过水就开始灌,那一身的红色也才慢慢退了下去。
宝宁看他颜色渐退,心里有个猜测,但不敢确定,只把目标定在布料上,说:“这粉皮好吃吧?”
“嗯嗯!”那人疯狂点头,又喝了一口水。
“这可不是随便吃的,这是我们两个部落合作的食物,是在市集上售卖的,”宝宁继续说,“大概这样一碗吧,我们要换一张兽皮,”毕竟原始人还不需要太要脸,说什么都遮遮掩掩的,“你也看到了,我们穿得淡薄,现在这样就算了,很快秋天就来了,孩子们还是需要很多保暖的衣料的。”
那人就动作开始慢了。
宝宁继续说:“那么请问,你有衣料吗?我们非常需要衣料?又或者……有什么可以做衣料的原料吗?我们……”
“你个浓眉大眼的,说话这么不客气呀!”那人大叫了起来,“不过是两碗食物,这么一丁点,怎么能换来一张兽皮,还是什么衣料衣服呢?你想得可真美!”
“哦,”宝宁才不在意他说什么,“我们的食物好吃,很好吃,在草原上就没有比这更好吃的食物啦!你承认吗?”他才不在意这个人叫唤呢,这样的人也绝对不可能是负责人,估计是被人带过来的,所以只要闹到负责人来就好——也许他们很厉害,但那又怎么样呢,宝宁不在乎!
果然,他们争执了一会儿,帐主就带着几个穿着更加光鲜亮丽的人过来了。
“米尔斯,你在干嘛?”其中一个长得一点儿也不兄贵,看起来竟然像是兽人中的雌性的男人开口了,他脸色不大好,但身上穿得可真好,至少是该遮上的都遮上了,腰间还系了皮带,上面挂了个口袋,看起来就该是随身包,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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