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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综同人)——白色的木

时间:2021-05-10 09:05:28  作者:白色的木
  长者赐,不可辞。“那就多谢院长了。”林稚水牵着马绳,拉着它走了两步,又利落地翻身上马,在院子里小跑两圈,眼里浮现出喜意:“的确是好马,让院长费心了。”
  寇院长大笑,胸腔里挤出震声,“林稚水,你这谢来谢去的,哪里像狂生了。”
  马上少年偏过头,眼里倒映的景色,有烈烈骄阳,也有绵绵白云。他卒尔一笑:“狂生狂的是外人,不屑的是冤仇,什么事情都要傲慢两句,那就不是狂生了。”
  寇院长好奇:“那是什么?”
  少年笑道:“那是没眼色,没教养,是‘恶’而非‘狂’。”
  寇院长拊掌:“不错,你心中既有一条线,对于去皇城,我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以复活凤凰图腾这项功劳,只要他自始自终占理,且不嚣张跋扈,皇帝便会一直站在他这边。
  林稚水牵着骊驹回家,运气好,没碰上人,便又去买了辆马车,把重剑带上,木牛流马系在马车头,和那辆骊驹一同拉车。去告别认识之人,便慢悠悠地上路了。
  雪满长道,车马在路,雪天浩浩一白间,少年的红衣艳若泉中红鲤。
  “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
  “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
  诗歌诗歌,诗便也能当歌唱,随着少年衣边飞扬,清朗的声线嬉闹霜雪,随风莫止。
  “神君何在?太一安有?”
  “天东有若木,下置衔烛龙。”
  马车车轮滚动,辙痕深重,在于山林。
  *
  山中红阑亭子内,是文人三四,烫着红泥小火炉,淡雾氲氤中,轻晃酒液,觥杯一撞,醉谈乐事。
  遥遥的,听得濯濯之音,荡人心魂。
  “何人吟唱?”第一人惊诧。
  第二人笑道:“如此雪天,能且行且歌,必是与吾等志趣相投之人,何不请他过来,喝两盅热酒?”
  第三人已急不可耐,三步并两步冲出亭子,投进风雪中。
  “他性子也忒急了。”第四人轻笑,捧起热酒吃了小半爵,唇角晶着一抹莹光。
  好一会儿,第三人携着一辆车马回来,与红衣少年并坐,手握一柄竹竿,风吱哑着钓线摇摇晃晃,底端捆着的玉米在骊驹眼前荡,勾着马儿往前走。
  那少年未说话,桃花眼就先带了三分笑意,待他说话时,便已是笑盈盈,眼中好似掬了一捧清水,“我姓林。”
  那四位文人也只报了姓,分别是周、吴、郑、王,自称金简五客。
  少年听完,面上微微露了诧异。
  领他过来的郑姓文人撇撇嘴,“不懂为什么五客只有四个?因为还有一个——死了!”
  周姓文人似乎是他们的领头人,眼神微变:“老四!”
  郑姓文人把唇一咬,不回他,拿起泥壶斟酒,往林稚水身前重重一放,“小兄弟,喝酒!”
  林稚水笑:“好!”
  少年面白如玉,却是一饮三觚,酒色晕在眼角,开出一枝灼灼桃花。
  “好!爽快!我就喜欢爽快的!”郑姓文人大笑,给自己也斟了一觚,和林稚水轻轻撞爵,一饮而尽,喝得有些急了,转头咳出数声。
  林稚水晃了一眼石桌,“怎么有酒无菜?”
  郑姓文人忙着咳嗽,王姓文人便眼角微弯,代他说话:“天寒地冻,不好带小菜,只怕到亭子时,冻成冰坨子了。”看似在笑,可笑意明显不达眼底,睑下那枚小痣亦是冷冷淡淡。
  林稚水也不管他到底是误会了,还是天性不和人亲热,只起身,撑着红栏往三尺外的地面跳去,“等着,我不白喝你们的酒!”
  双腿落地,“扑”地没入深雪中,他却从胸口拿出一张战文,于风中展开,“好伙计,送我一程!”
  一道身形如猴子般削瘦的黑影窜了出来,熟练地把少年一背,往山中钻去。
  郑姓文人咳完,往栏杆上一扒,指尖敲着硬邦邦的木头,“二哥,三哥,老五,快看!好俊俏的身手,往雪上过,居然毫无痕迹!”
  王姓文人端着酒盏,侧眼望去,浓重的黑睫往下一压,半阖瞳中清霜,“约莫就是踏雪无痕了。”
  郑姓文人“啊”了一声,“还是老五你记性好,我都忘了上一年有人送了一个形容到天道那儿,其余文人都能取用,正是这个踏雪无痕!”
  *
  虽说是出来找下酒菜,林稚水也没办法“斩龙足,嚼龙肉”,眼观八方,只想着打只兔子或者鹿什么的,回去热酒烫冷肉。
  倒真是运气好,让他发现了一头山羊,只观它灵活地在积雪山岩间跳跃,就能发觉这羊有多么健壮,肉质有多么紧实。
  就它了!
  林稚水借了郭大侠射雕那柄弓,朝着那头山中精灵引弦拉弓,利箭飞射。
  山羊应声倒地。
  林稚水拖着那头羊回去,流出指路的长壑,尚未到亭子,就见郑姓文人半卧在积雪中,似乎没了知觉,垂合着眼,胸部起伏艰难,脸上亦是死气沉沉。
  眺望远处亭子,亭顶似被什么东西撕成两半,坠了半边。周边树、石有不少划痕,似是什么动物的爪子所勾的痕迹。
  郑姓文人胸口处也有这样的抓痕,入肉三分,随着胸膛起伏,血自沟壑中浸出,将前襟染成炭火一般红。
  林稚水把山羊一扔,小跑过去,将人搬到平整的岩上,扫掉上边的雪,给他急救,“喂!你还好吗!快醒醒!”
  急救有些起色,郑姓文人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慢悠悠地转过脸,对着林稚水,几息之后,瞳孔猛地一缩,“妖!”他使出全部力气去推林稚水,“你快跑!”
  一个伤患所谓的全力,比吹棉花重不了多少,林稚水纹丝不动。“妖?”少年不由自主地按在了自己腰间长剑上,拇指挑开剑柄与剑鞘的距离,雪亮的光芒自他眼底飞掠而过,“这些该死的畜生,又来了?”
  这反应,令郑姓文人立挣半霎,“你……你不怕?”
  林稚水看出他的伤势也只是看似严重,最要紧的是找个地方坐着,喝点热水,将雪里埋的冰凉驱散。
  ——或许他能逃过妖族抓捕,也跟被埋进雪里有关,就是不知是他自己躲的,还是他兄弟硬把他藏进去的。
  林稚水扶他起来,慢慢地往亭子去。“不怕。”
  郑姓文人视线落到林稚水腰间剑上,并未认出那是青莲剑,仅是呼吸明显一滯,“你是不是李家人!”
  “不,我姓林。”
  郑姓文人眼中亮光便缓缓熄去。
  “但是我师父姓李。”
  好似陡然爆发的精气神,郑姓文人一把握住林稚水的手,双眼通红:“我知道,你们李家——哪怕你只是跟着李家学剑,也定然是五六岁起就习剑了,你……你有没有把握杀妖!如果有,能不能麻烦你把我几位哥哥弟弟救回来?求求你!我听到那些狼妖说,要把他们的心脏掏出来吃,还有,他们还说要借今天是放榜的日子,打人族一个不备——咳咳,我……咳,我可以给你付报酬!什么报酬都可以,给你当牛做马都行!”
  亭中酒炉子竟然还在烧着,狼妖的攻击十分凑巧,没伤到它。林稚水便用热酒烫干净了自己用过的那爵,自斟了一觚。
  “好,你别激动,我去救人,至于报酬……”
  少年起身,身姿挺拔若青松,腰间悬挂长剑,三尺青光随时可以荡平世上不平。
  仰头,将烈酒一饮而尽,纵身而去。
  “这四觚酒,就够买我这一身热血了。”
  酒爵被他往桌上一扔,骨碌碌滚到桌沿,两三息后,落地闷响,而此时,风雪中已不见了少年身形。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小天使们的安慰啦,让大家破费了Orz
  我就说那么一次,以后也不说这个了,毕竟大家是来看文的呀。
  不管怎么样,我会尽我所能把这篇文写好的!么么哒!
  *
  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
  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
  神君何在?太一安有?
  天东有若木,下置衔烛龙
  ——《苦昼短》
 
 
第76章 刃锋雪亮
  郑姓文人只觉得一眨眼, 那人便倏地飘到远方,空气中独余醇醇酒香。
  他眨了眨有些干涩的眼睛,陡恁捂了脸。
  “老大……你死哪去了……兄弟们被欺负了你知不知道……”
  “老大……他的性子好像你啊……”
  *
  林稚水动用了传国玉玺的精魄。
  几乎是刹那,整座山的全方位无死角高清立体图就印进了他脑海里。
  狼群在东北角!一处状如犀牛的小山, 牛眼处, 就是妖洞。
  始皇帝的声音幽幽传来:“你平时就是这么用玉玺的?”
  林稚水笑了笑,抬腿往妖洞去, “平时不怎么用, 关键时候才用,现在就是关键时候。”
  人命关天的关键。
  始皇帝便不再说话, 似乎方才的询问仅是随口一提。
  妖洞大门敞开着, 不少小妖出出入入, 提水,搬柴,在门口磨刀,一个个表情愉悦, 就差在洞口张灯结彩, 高唱‘今天是个好日子’了。
  “咱们洞主真是厉害,能拿到这么好的一块地。”抬着水桶走在担头的小妖闲不下嘴,絮絮叨叨, “听说这儿, 连同外面好大一块区域, 原先都是一头乌贼的, 那可真是土皇帝,想吃什么人就吃什么人,这种靠边境的地方,守卫最松懈, 也没什么大人物,现在,归咱们了。”
  林稚水微微敛眉,藏在雪中,屏息凝神,静静听他们聊天。
  走在担尾的小妖亦是眉开眼笑,走路时脚步又轻又快,直把水桶晃得水花飞扬,“可不是嘛。那乌贼洞主真是没用,听说是掳人时被发现,脑袋都没了,哪像我们洞主,一出手就是大的,我数了数,咱们洞中有三五十个人了,说不得我能分个胳膊呢。”
  走在前头的小妖耳朵一抖,神色自豪:“洞主可厉害了,想出每个县城隔三差五掳个一两人,这片区域所有县城加起来,人就多了,还不怕被他们发现不对,能长久发展呢。咱们狼妖的脑袋,就是好使,比乌贼脑袋空空好多了!”
  “唉,说到那乌贼洞主,他死在人族手里,咱们之前掳人的时候,是不是跑了一个,万一他去找了人族的官兵来……”
  “怕什么,这偏僻地方,你能找出什么厉害的大人物?来了,都是给我们送口粮的!”
  话是这么说,走在前头的狼妖还是悄悄摸了摸自己少了半截的尾巴,以及被烧糊了,如今走路都疼得厉害的双股。
  人族当然有厉害的人,比如说那个放火烧了溟海城的,他好运,在那场大火中活了下来,太子殿下替他找了洞主,要了个小职位,条件是必须把溟海城那事守口如瓶。
  指尖一个没注意,狠戳了一下坑坑洼洼的腿肉,狼妖整口牙龇了出来,牙根处,涎水莹亮。
  路过的另外一头狼妖笑他:“等不及啦?那也不能急,新抓回来的那几个人一身热气,得先用冷水泼他们胸口,这样取出来的心才会吃起来又脆又甜!”
  抬水的狼妖晃晃爪子:“我知道,还得等洞主回来!”
  暗处,林稚水气势一变。
  是时候了!
  狼爪反射日光,白芒一闪而逝,令狼妖眯起双眼,却有另外一束雪光仿佛承天而来,撕裂苍穹,清亮的剑鸣吟声未绝,那搭话的狼妖便觉颈处微凉。
  是清风吻了他的脖子吗?
  狼生中最后一个念头闪逝,竖着毛茸茸尖耳的头颅飞起,热血喷溅,洒了对面狼妖满头腥雨。
  四周翕然一哗。
  “人?怎么会有人族过来?”
  “小小人族,也敢猖狂!杀我洞中一狼,我要一片片割下你的肉!”
  “杀了他!撕碎他!”
  “好香!肉好嫩!谁也别跟我抢,他的肉是我的!”
  短暂惊异后,就是愤怒以及食材送上门来的欣喜。
  喧闹声令狼妖耳朵微抖,反射性折平,一头头妖物从他身旁窜过,尖牙利嘴要去吃了少年。
  可狼妖却是双股发软,喉咙堵着一团棉花,想要喊什么,血口大张,却害怕到一声也发不出来。
  血液流进了他双目,殷红模糊了视野,他看不清那少年脸上五官——纵使在溟海城那时,他也不知道惹事的人是谁,只隐隐绰绰瞥见阁楼上红袍似篝火翻亮,飔飔风声中,少年肆意的“谢,殿下相送——”,随着震世爆响,如同天罚。
  从那天死里逃生后,眼睛一闭,红衣就成了狼妖摆脱不掉的梦魇。
  直到那少年似乎斜瞥了他一眼。
  仿佛有烈火从肺腑冲向喉头,猛地一顶,夜夜积累的恐惧化为凄惨尖厉的声音——
  “快跑啊——”
  “红衣的人族——”
  “都是恶鬼杀神——”
  狼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说着逃跑,自己却被吓破了胆,四肢发软,根本爬起来了。只有一条粗蓬的尾巴,将身体卷起来。
  随后,剑光轮转,狼妖睁着双目,甚至没意识到自己被破防取命,眸光便厌的一暗,身体轰然倒塌。
  洞中。
  周、吴、王三位文人已被扯开了衣襟,袒露胸膛,旁边,一小妖磨着尖刀,时不时飘过去的眼神垂涎万分。
  周姓文人与吴姓文人看上去无甚大碍,王姓文人却是面颊滚烫,额生冷汗,滑落至睫尖,随着身体间或抽搐,水滴闪晃。
  两位兄长皆是忧心忡忡看着他,连自己处境危及,不比他好多少,都顾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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