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景曜盯着评论界面,看了许久,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点开回复敲起键盘。
温纵在这次和“1011976”互动后,又有一阵子没有登陆过绿江APP。
虽然一开始他设定好了小说的主线,但是关于旁支的案件都是临时设想的,所以不乏需要寻找素材的时候。
温家有不少藏书,不过很多都不是温纵所需要的,所以他还是决定去图书馆找找材料。
在离温家不远的地方正好是个大学城,那附近就是尚河市市立图书馆,里面的藏书丰富,是书籍爱好者们最爱的去处。
温纵下楼时,正巧看到张叔:“张叔,麻烦备车,我想去一下图书馆。”
张叔“哎”了一声,一边安排家里司机去开车,一边叮嘱温纵:“大少爷您要在图书馆待多久?午饭会不会耽误?我到时候让家里厨师做好了,再让司机给您送过去?”
“没关系,我应该能赶上午饭前回来。”温纵找到合适的书可以直接租回来看。
“好,那我让司机在图书馆附近等您,到时候您直接联系他去接您。”张叔把一切都安排周到,才放心让温纵出门。
温纵对张叔这副保护小孩一样的态度有些无奈,不过原身之前身体太差,张叔担心也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经过锻炼,他好不容易有了精气神,还能经常出去走动,对方自然会更加关切一些。
从温家到市立图书馆并用不了多长时间,温纵感觉只是发了个呆的功夫,车就已经停稳了。
市立图书馆很大,一共有六层楼高,占地面积大约有13万平方米,收录各种书籍总计六千多万册,是温纵见过的最大的规模了。想当初他读大学时,学校的图书馆在这市立图书馆的对比下,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温纵下了车后,在图书馆入口处领了一份供首次来这里的人参考的楼层指导手册,照着手册的指引直奔案件犯罪类书籍所在的楼层。
这里有个别书在温纵的书架上摆着,但更多的还是完全没看过的,他站着挑了许久,完全没注意到,谭景曜就坐在他附近不远的书桌边,手里还捧着一本法律相关的书籍。
谭景曜也很意外会在图书馆看到温纵,他一早去公司开完会后,就来了图书馆找书,因为过段时间公司要打个小官司。
本来这个官司不需要他插手的,因为策金集团有专门的法务部,但因为谭景曜受邀要去华耀大学做个演讲,所以他来图书馆找点能作为到时候演讲分享的素材,顺便还能结合这次的官司进行讲解。
盯着温纵的方向看了半晌,谭景曜把书合上,拿在手中走向他。
温纵对周围来了人非常敏感,扭过头就看到谭景曜,怔在原地好半晌,才惊讶地问:“谭先生,你也……来这里啊?”
“来找点材料。”谭景曜说着,把手里书的封面给温纵看了下。
“啊……我也是。”温纵没看过谭景曜手中的书籍,所以目光里有着显而易见的迟疑。
谭景曜很敏锐地察觉到了,心中略有疑虑,他没记错的话,温纵是被保送到华耀大学法律专业的,不可能不知道他手里的这本书。
“找写小说的素材吗?”谭景曜问。
“嗯。”温纵在对方的视线直视下,乖顺地回答,完全没想到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肯定是在找小说素材的。
“什么类型的?我可以帮你参考一下。”谭景曜说着,微微往后退了一步,以方便更清楚地看到书架上大部分的书籍名称。
温纵听到问题,这才意识到不对,略显慌张地摆手:“不、不用了,我自己找找就行。”
谭景曜没接话,片刻后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递给他:“这是我们学校的老教授编写的,感兴趣可以看看。”
温纵鬼使神差地接下:“我再去其他地方看看。”
“好,正好我也要走了。”谭景曜倒也不是真的要走,只是他能感觉到温纵的紧张,所以顺着对方给的台阶下了,免得让两人之间徒增不愉快。
说完,谭景曜真的拿着书走向了出口。
温纵不放心似的盯着出口,确定对方彻底离开了,才松了口气。
垂头翻了下谭景曜给他推荐的书,发现在作者介绍的界面印着的是老教授的照片和名字,下面还有一小段介绍。
“国际金融大学ATU法学系教授,曾获××奖……”
他没怎么上心,猜测可能是这个世界还算不错的大学和奖项。只是翻到书的内页,大概看了一些之后,就发现这一点都不简单。
粗粗看的这么一点足以见得作者的知识功底强大,而且逻辑清晰、有理有据,严谨到让人丝毫抓不到错处。举的几个案例还恰好是温纵此时正需要学习的,他顿时对谭景曜的母校感兴趣起来。
隐隐约约间,他觉得,谭景曜作为玛丽苏小说的男主,读的学校和拥有的学历绝对不简单。
拿出手机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果然发现了谭景曜的相关词条,在人物介绍里,“国际金融大学ATU经管、法学双硕士学位,经管博士在读”赫然在列。再点进相关联的“国际金融大学ATU”的词条,就发现这所学校竟然是全球位列第一的名校。
温纵忍不住感慨:是男主该有的排面了!
在谭景曜的推荐下,温纵发现了宝藏书籍,开心的去楼下借阅处登记,结果登记好一转身,就看到了原本说走了却还没走的谭景曜。
谭景曜脸色依旧冰冷,只是语气柔和了些:“好巧,我正好借完书。”
“……我也是。”
“要去吃个饭吗?正好十一点多了。”
“……好。”
第13章
这是在大学城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吃的。
温纵拿着借到的书从图书馆出来后,走到司机停车的地方,把书放到后座,叮嘱道:“我今天中午不回去吃了,你要不要去逛逛,晚点吃过午饭我联系你。”
原本坐在驾驶座的司机正打着盹,听到温纵的声音,一下子惊醒。慢慢消化了对方的话之后,赶紧点头:“好,那大少爷您到时候直接打电话给我。”
“嗯。”温纵转身走向停车场出口,谭景曜站在那儿,腰杆挺的笔直。
“走吧。”谭景曜等到人回来,把原本插在口袋的手抽了出来。
这附近对温纵来说是很陌生的,他不知道都有些什么吃的,只能跟着谭景曜走,希望对方能带自己去一家还算靠谱的餐厅。
跟着谭景曜路过一所艺术大学门口,又走过了一个路口后,小吃街上琳琅满目的店映入眼帘。
鼻尖是各种食物混合的香味,神奇的是,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反而勾起了温纵浓浓的食欲。
这几个月,他为了锻炼身体,吃的喝的都是经过精心计算的食物,卤味和油炸食品早就碰都不碰一下了。
好在他也不是特别爱吃这些,所以看到了也只是眼馋一下,没到一定要扑上去啃一口的程度。
“这里有一家很不错的本帮菜馆,比较清淡,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谭景曜提议。
温纵一边看着路边的小摊子,一边回答他的问题:“可以啊。”
“嗯,就在前面。”谭景曜话不多,意思到位就不再说了,沉默着在前面带路。
温纵走得慢,他的注意力被路边各异的小食勾去了,倒也不是说想吃,就是觉得挺新鲜。这些小摊位上的食物有些是跟他那个世界一样的,有些却是他见都没见过的,而且他穿书前忙着打工和学习,就没出去旅游过,所以看什么都好奇。
谭景曜走到一半发现身后的人落了一截,配合般慢下脚步。
在路过棉花糖摊位时,温纵脚步瞬间滞住,他想起自己的爷爷了。
小时候,他生了场大病,高烧了好几天都没退,好不容易病好了,睁开眼时就看到爷爷佝偻着背出去帮他买回来的云朵一般的棉花糖。
甜甜的,让那时刚刚大病一场、嘴里苦涩的不行的他开心不已。
谭景曜多看了一眼,站着耐心地等。
温纵回过神来后,看到谭景曜在等自己,顿时窘迫:“不、不好意思,继续走吧。”
“嗯。”谭景曜点头,皮鞋后跟在水泥地上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响。
本帮菜馆就在这条小吃街的后半条街上,店门口还站着一个招揽生意的服务员,穿着古时店小二模样的衣服。
温纵看到有不少学生模样的人结伴进了店里,看起来就是刚开学之后,一起开开心心来聚餐的模样。
“两位。”谭景曜走到“店小二”面前,报了个人头数。
“店小二”赶紧给他们带路:“两位里边请!”
店里的布置很有尚河市当地的风格特色,与温纵一开始想象的单纯的“小桥流水”不同,店里是高科技与小桥人家并存的风格,明明是风格迥异的两种画风,却莫名和谐地融在了一起。
一楼的两人座已经坐满了,“店小二”把两人带去了二楼。
一脚踩进去,温纵就感觉像进了科技馆,连自动上菜的机器人都有,桌子内部甚至嵌了专门用来点菜的触摸式屏幕。
“店小二”把点菜用的感应笔递给他们:“请在这边点单,点好之后,笔放在旁边的笔筒里就可以。”
“给他吧。”温纵对这家店又不熟悉,不知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还不如给有经验的人来点。
谭景曜也不推拒,接过笔:“你喜欢吃什么?”
“不吃茄子,其他都可以。”温纵一直都不爱吃茄子,总觉得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味道。
“好。”谭景曜很多年前读高中时,来这边吃过不少次饭,这家店的味道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变,所以他对每道菜都很熟悉,点的很快。
点完后,他示意温纵再看看:“你看看有没有要加的,我照着我的口味点了,都比较清淡。”
“我看看……”温纵垂头,看了一眼屏幕上的菜,再看到价格后连忙摇头,“没什么要加的了。”
两个人到底要吃多少,才能吃七百多?是不是太贵了点……
即使现在非常富有,温纵还是改不了以前的小习惯,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吃东西,都喜欢精打细算,选择性价比最高的。
谭景曜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们家菜很不错,味道也不重,比较适合你。”
“嗯。”温纵点头,为了不让桌上的气氛过于尴尬,他主动起了个话头,“您的外公,金老先生……最近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出院了吗?”
“下午出院,我正好吃过饭去接他。”谭景曜抿了口柠檬水,认真回答温纵的问题。
温纵感觉给自己挖了个大坑,之前他说再去探望金良策,到现在都没去。
“下午你有事吗?”
“啊……没有。”温纵此刻乖顺地不行,总觉得自己说了的没做到,还是在当事人面前,实在是有点丢人。
反倒是谭景曜,这段时间去拜访过自家爷爷好几次了。
“那……”
“我陪您一起去接金老先生吧,之前说去拜访他,一直没能去。”温纵打断谭景曜的话,不管对方同不同意自己一块儿去,起码样子是做出来了。
谭景曜“嗯”了一声,目的达到了。
这家店上菜速度不算慢,两个人没聊了几句,桌上就已经摆了四盘菜了。
温纵等着谭景曜先动了筷子,才跟着动筷子。
菜的味道比温纵想象中的要好很多,特别是鱼片,一点腥味也没有,刺被挑的干干净净,鱼肉入口即化。还有那道金灿灿的芝士焗南瓜,一勺子下去,芝士拉丝特别长,南瓜也很甜。
温纵吃到喜欢的东西就不爱说话了,正所谓“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教育绝对不能浪费粮食,吃饭的时候也一定要慢慢咀嚼,才有助于消化。
于是,接下来将近一个小时,谭景曜菜没吃很多,光顾着观察温纵了。
温纵吃饭时不会在嘴里塞很多,而是小口小口慢慢嚼着,然后再缓缓咽下去。几道菜绝对不会混着吃,骨碟盘上除了汤汁,没浪费一点。
到最后吃大骨汤时,砂锅里正好两块大骨,温纵小心翼翼地把其中一块夹到盘子里,先把外面的瘦肉扒开,等到温度合适了塞进口中,彻底咀嚼完才伸手拿旁边的吸管。
谭景曜看得认真,砂锅里另一块大骨他动也没动。
温纵一开始没注意到,直到他吸光了骨头中的骨髓,擦干净手,抬起头时才发现对方一直在盯着自己。
“怎、怎么了吗?沾到脸上了?”温纵摸了摸自己的脸,不太自在。
“没,看你吃的很有食欲。”谭景曜说着,把另一块大骨夹进盘子里,“我出来吃饭都是谈生意多,不会像你这样吃的这么精细。”
温纵能听出谭景曜是在夸自己,颇有些不好意思,料想应该是刚刚自己吃饭太认真了,怕不礼貌,赶紧为自己辩解:“也没那么夸张,我就是……觉得这家店很好吃,一不小心就入迷了。”
“嗯。”谭景曜很给面子,学着他的样子慢条斯理地把大骨中的骨髓吃干净。
温纵注意到,不知道为什么,脑中立刻蹦出一种违和的念头。
西装革履的谭景曜,华国首富谭景曜,竟然在用塑料吸管吸猪骨骨髓。
好稀奇,好有趣,也有点好笑。
两个人一顿饭吃完,温纵本想主动请客以还对方推荐书的这个人情,奈何店里的人根本没给他们这个机会。
他们走到结账处时,店老板匆匆迎上来:“谭先生,您来了怎么不跟我们说一声?这顿算是我请您二位的,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谭景曜对着已经打出来的金额,还是扫码把钱付了:“不用,只是跟朋友来吃个饭。”
“这……那下次,下次请一定让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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