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见他将林澍的人物形象画成古装人物,打趣道:“别说,穿上汉服,这位林先生气质更出众了,仙气飘飘的,哪能看出来他内里是个渣男。”
张绎笔下的林澍长发披散,目光冷静而淡漠,随意的一瞥,就像是在睥睨众生,仿佛生来就该站在金字塔顶端的。
第27章 别,我高攀不上
张绎下笔很快,边画边问沈峰:“你上回的事情办完了吗?我这边也没什么事了,你可以先走。”
“办完了,只是留在家里陪爸妈过了个生日,本来他们还打算给我介绍点人脉,不过我觉得吧,跟着绎哥比认识多少人都有用。”沈峰真心实意地说,连他舅舅也特意嘱咐过他,让他好好跟着张绎。
“没你说的那么夸张,我也在找经纪公司,不过也不急,等开学我们又得回去上课了,一时半会也不会再接戏。”
沈峰瞪大眼睛看他,摸了摸他的额头,“绎哥,你傻啦?你知道自己现在已经算是小红了吗?等这部戏杀青肯定就有人找上门的,就算顾着学业不好拍戏,接一些广告和综艺还是没问题的。”
张绎停下笔,诧异地问:“我红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沈峰掏出手机,打开微博和各大论坛,很轻易就能搜索到张绎的消息,“看,定妆照发出去后,一片书粉都叫你小师弟了,还有人摸到你微博下留言,你多久没登微博了?”
张绎平时没有刷微博的习惯,上次那件事情,他以为是王诗音的爆料取代了他的热度,所以没人关注他的新闻了,定妆照发出去时陈助理有让他转发,但他一直忘了。
给手机解锁,张绎从文件夹里点开微博图标,看到了胡奈儿代言的美妆广告,一双狐狸眼微微上挑,一个转身,倾城一笑,甚是勾魂。
“美还是胡奈儿美!最近怎么很少看到她?”沈峰这才想起来,女主角似乎突然低调起来了。
“大概是忙吧。”张绎不在意地说,他点开个人主页,发现关注他的人数居然破十万了,信箱里也有上千封私信。
“我给你拍个照吧,你这微博都荒的长草了!”沈峰打开美颜相机,各角度拍了几张,连带着桌上的草稿纸也一起入镜,然后挑了一张粗粗调一下色就发给张绎。
“快,发吧,随便说句话。”
张绎打开图片,是张侧面照,他两只手捧着手机搭在桌子上,手边还放着画了轮廓的美男图,看着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他上传图片,带了一句:“鬼月将近,近期夜晚少出门,路上遇到陌生人喊名莫回头。”他刚要点发送,一旁伸出一只手掌按住他,沈峰急忙夺过他的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全给删了。
“绎哥,求求你长点记性,上回的教训还不够惨烈吗?你这发出去网友们又该集体来教育你了。”
张绎无奈地说:“我没骗人,马上就到农历七月了,我就提醒一下大家注意安全。”
“得了吧,现在除了乡下地方,城里哪里还有什么鬼节?七月十五通宵蹦迪的人不知道多少,也没听说哪个鬼上身了。”
“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张绎见的多了,每年上山求他师父招魂的人家可不少。
沈峰自己噼里啪啦打了一行字,然后点发送,也不给张绎看,点了退出,把手机丢回给他,“听说你们道门会相面,你就看看我什么时候能红吧。”
张绎早把室友当试验品看过了,他只能看出余泽和面犯桃花,沈峰多子多福,前者情侣坎坷,后者风流成性,除了这些事业都不错。
既然不错,应该能红吧,张绎如此想,回答说:“快了,你再努力努力,肯定能红的。”
有了大师认证,沈峰瞬间信心百倍,“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试试,最不济将来混不下去了就去给你当助理!……不行不行,至少也该是经纪人才行。”
张绎刚发了微博,网友立即不淡定了,这算是张绎发的第一条与自己有关的微博了,还带照片,虽然是侧脸,但二十岁的大学生正介于成熟与幼稚之间,既有青年独有的魅力,又有未被社会洗礼的纯净。
“啊啊啊啊……好干净的美少年啊,那柔软的头发,那白嫩的肌肤,那笔挺的鼻子,连睫毛都那么可爱,想亲!”
“妈妈问我为什么跪着玩手机……呜呜呜……”
“这是什么绝世阳光男孩啊,我们学校的校草瞬间被秒成渣了。”
“我可我可,这样的男孩纸给我来一打,每天轮着宠幸,感觉自己已经飞上天了。”
“妈妈,我找到你女婿了,快来看看满不满意。”
“为什么是侧脸,还只有一张,不能来个九宫格吗?这营业的也太敷衍了,小师弟快出来给姐姐们瞅瞅。”
“我是张绎女朋友,谢谢你们对我男朋友的肯定[脸红]。”
“只有我注意到了桌上的画稿吗?我男朋友不仅会算卦,会演戏,会耍太极拳,居然还会画画,真是多才多艺啊!”
“这年头,没点才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演员,不过画稿里的是什么神仙,满屏的仙气都要溢出来了。”
“目测应该是想像中的人物,现实中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美男子,张同学的审美在线,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这幅画会用在哪里了。”
“只有我一个人察觉到了基情吗?想想看,年轻帅气的男生半夜在画一个美男图,吼吼吼……”
“如果对方是这样的仙男,这样的基情也可以有,不过此男只应天上有,人间哪里装得下这样的盛世美颜?”
张绎画到最后总觉得不够完美,他是以自己第一次见林澍时的印象画的,可他画出了仙气,却忽略了妖气。
林澍最吸引人的地方应该就是这种异于人类的独特气质,当他穿上西装站在人类面前时,这种气质会被隐藏起来。
沈峰是看着这份画稿成型的,啧啧有声:“真是看不出来啊,这个男人换一身装束会是这种模样,话说起来,他人挺不错的,既没有用金钱收买你,也没有用权势压迫你,到真像是要跟你处朋友的样子。”
“别,我高攀不上。”张绎实话实说,他一个普通的人类,对方是妖界大佬,中间隔着的不止是鸿沟而是天堑啊。
“不过话说回来,好几天没看到他了,别是离开神农架了吧?”
“你想他了?”张绎打趣道,那树妖这会儿说不定就在山上哪寸土地里立着呢。
被他俩惦记着的妖界大佬确实没在神农架,他沿着自己那年下山的路线走了一遍,想看看能不能找回自己的种子。
当年他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峭壁上发现了一口灵泉,也是这口灵泉促使了他开花结果,算起来,从他开花到结果整整花费了一百年,可他连自己的种子都没看一眼就丢了。
李玉蛟三人自然是昼夜不分地跟着灵树,他们能感受到离开神农架后灵树低落的心情,还以为他是舍不得那个人类。
杨鹰抱胸看着矗立在崖边飘飘欲仙的身影,对李玉蛟说:“你公司里的美人不少,带出来给主子看看,免得他为了一个人人类费神。”
李玉蛟白了他一眼,捋了捋长发,问:“我不够美吗?”论长相论身材,李玉蛟绝对是一等一的大美人,哪怕放在娱乐圈也少有对手,可灵树正眼看过她一次吗?
熊健冷哼一声,嗤笑道:“你们就别异想天开了,主子懂得什么是感情吗?他不过是看那个人类顺眼而已,一个人类而已,等他老了丑了,主子还会多看他一眼吗?”
“这倒是,人类寿命短短几十年,那张绎就算能一直得主子的青眼,也有终结的时候,何况,这与我们何干?只要不影响我们追随主子就行。”
杨鹰却没他们想的那么简单,也许是做惯了决策者,凡是他都会多想一层,“万一主子爱上那个人类呢?”
“爱?呵,开什么玩笑,你曾见过灵植化形后爱上人类的吗?”妖怪圈里也是分族群的,灵植化形最难,也最稀少,他们所见过的树妖花妖基本都是性情冷淡的家伙,别说爱人了,就是和人类正常沟通都难。
杨鹰提醒道:“你们可别忘了,主子与别的树妖不同,他有七情六欲,只是不为所动罢了,这些年你们可曾见他对谁特殊过?”
他们三个,说好点是追随者,可实际上是他们硬要赖在灵树身边的,灵树很少会搭理他们,之前更是没有需要用上他们的地方,直到遇见了张绎。
他会想要了解这个人,他会关心这个人,会在意他的事情,甚至开口让李玉蛟帮这个人公关,所做的一切已经不能算是关注了。
李玉蛟转头看他,“那你说怎么办?”
杨鹰在周围下了个隔音结界,压低声音说:“既然是变数,还是除去比较好。”
“你疯了!要是让主子知道了呢?”熊健第一个不赞成。
“废话,当然不是我们自己动手,他是天一道那张老头的小徒弟,这个消息传出去,应该会有人感兴趣的。”
“借刀杀人是不错,可想要在主子的眼皮子底下杀他在意的人,我想你是疯了。”熊健一点也不看好这件事。
“试试又无妨,正好也试试那个人类在主子心目中到底有多重的分量。”李玉蛟舔着嘴唇娇声说,眼神透着一股疯狂与狠戾。
第28章 身陨
远处的身影一动不动,仿佛在崖边生了根,很多时候,他们看不懂这个树妖,不知他的寿命,不知他的原形是什么树种,更不知他的力量有多强大。
现如今,存于世的妖怪很少超过五百岁的,没人知道这棵灵树的来头,要不是他们偶然遇上,怕是一辈子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存在。
林澍在崖边站了三天三夜,这里就是当初他丢了种子的地方,他的元神将这座山的每一寸土地都勘察过了,并没有找到他的种子。
难道因为没有足够的灵气他已经枯死了?想到这种可能,林澍胸口闷闷的,花草树木并不像动物那般注重子嗣繁衍,但毕竟是千辛万苦结成的种子,如果真的不在了,还是会觉得遗憾的。
三天后,林澍离开这座山,漫无目的地走在各座城市的街头上,他许久不曾好好看过这个世界了,日新月异,变化大的他都快认不出来了。
张绎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原着里,他是死在慧师姐手中的,为了嫁祸给魔女,激起大师兄对魔女的恨意,但如今慧师姐已经被编剧提前安排死亡了,紧接着出现了另外一个女配替代了她的位置。
馥蓁蓁身边有几个得力大丫鬟,个个身怀绝技、武功高强,也都是她的心腹,但其中一个和男二勾搭上了,两人暗度陈仓、私定终身,甚至在那丫鬟怀孕后开始悄悄密谋如何取代馥蓁蓁的教主之位。
元启无意中偷听到了他们二人的谈话,这时候,他大师兄和馥蓁蓁已经由仇敌变情人,两人摒弃世俗偏见在一起了,元启虽然不赞同,但也尊重大师兄的选择,甚至在大师兄被逐出师门时选择跟他下山。
两人一起住进了魔宫,元启和魔宫众人接触的越来越多,也渐渐明白大师兄为什么会偏袒魔教。
虽然他们当中不乏十恶不赦之徒,但也有些豪放讲义气的好汉,结交上几个新朋友后,元启在魔宫也就越来越放松。
听到这样的阴谋,元启心神不宁,第一反应是尽快告诉大师兄,可在离开时不小心踩到了枯叶,一点细微的声音足以引起那二人的注意了。
“谁?”一枚毒箭从竹林中射出,元启灵活地避开,转身就跑,很快,一男一女从林中追了出来。
“不用追了,我知道是谁?”男二阴森森地笑了起来。
“是谁?”
“你闻闻,这弥漫在空气中的是什么味道?”
那丫鬟也是经常和元启打交道的,自然知道他独爱一种冷香,这种冷香全魔宫只有他一人有,此时微风拂过,确实还能闻到一丝这样的香气。
“居然是他,现在怎么办?”丫鬟问道。
“他肯定是要去报信的,你不是说宫主今日不在宫中?”
丫鬟垂下眼帘,眼中闪过一抹厉色,“是,宫主今日与曾公子踏青去了。”
一只手掐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起来,男二冷哼道:“看来你对姓曾的余情未了啊,可惜了,他怎么可能看上你一个小丫鬟?”
丫鬟曾经确实对男主动过心思,那样豪气云天、清风月朗的大侠哪个女子不爱呢?可她知道自己不配,会与左护法勾搭成奸,未必没有嫉妒馥蓁蓁的原因。
“别废话了,还是尽快把人杀了,可他若死在魔宫,我们也不好交代。”
“听说元启在剑宗很宗主宠爱,如果他死在曾元白手里,那曾元白就是浑身长嘴也说不清了吧?”男二阴险地笑了起来。
“你要嫁祸给曾公子?”
“怎么?舍不得?”
“没有,但这要如何做?”
“很快你就知道了。”男二精通易容之术,他一边派人去阻拦曾元白回宫,一边假扮成他去找元启。
元启正是焦灼忐忑的时候,他不敢留在魔宫里等大师兄回来,于是直接跑出去找人了。
这魔宫附近全是男二的眼线,他去了哪只要问了人就知道。
等元启顺着问来的路线抵达大师兄所在的青麓山时,就看到大师兄独身一人在湖边垂钓。
他没有多想,立即冲上前将自己偷听到的话转告大师兄,“大师兄,那左护法与青莲狼狈为奸,你得尽快告知馥姐姐!”
大师兄听完他的话,神色一变,丢下鱼竿站起来,“这是真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偷听到的啊,哎,馥姐姐呢?你们不是在一起吗?”
“哦,她啊,她去山上采果子去了。”大师兄突然转身,背对着元启,说:“那我们赶紧山上找她。”
元启不疑有他,跟在他身后走着,从湖边上山要过一座铁索桥,走到一半时,大师兄忽然转身,朝元启笑了笑,“小师弟,你觉得这个地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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