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绎觉得这样反而自在些,如果让他演个不像他的人,那才累呢。
晚上回家,张绎看到林澍在院子里种花,几只小动物围在他脚边打转,时不时发出舒服的哼哼声。
“回来了?”林澍抬头,朝张绎招招手。
张绎走过去给他一个拥抱,两人亲密地吻了吻,张绎便问:“你今天不忙了?”
“还好,其实也没什么事情要忙,不过是做了点准备。”
张绎没在院子里看到林宝儿,问他跑去哪儿了,林澍指了指后山,“在山上泡温泉,最近他好像特别喜欢呆在水里,也不知道什么毛病。”
张绎开玩笑说:“你的种你都不知道什么问题他肯定也不知道,也许是秋天太干燥了缺水。”
林澍刮了刮他的鼻子,没有反驳,不过还是让一只小动物上山将林宝儿叫下来。
两人一起进门,张绎感慨道:“说起来宝儿也已经很久没出去了,也不知道你呆在这里会不会无聊。”
最近外头不太平静,张绎不敢再把林宝儿带在身边,而且他长高了许多,也没有哪个演员拍戏还带一棵树去的,解释不了。
“没关系,我该部署的也部署好了,可以带他出去转转。”林澍如是说。
张绎听他这么说,兴致勃勃的把那个节目告诉林澍,问他愿不愿意跟自己去乡下吃苦,不过他看着林澍这张过分俊秀的脸,真到了乡下,谁信他是农民?
林澍哈哈大笑起来,“这个好,去山里对我来说可不算是吃苦,而是休假才对,你放心,我一定配合你,不会给你丢脸的。”
张绎嘀咕道:“丢脸是不会,但节目组估计会疯的,你哪像个农民啊?”
“去了就像了。”
张绎此时还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等去了那地方后才明白林澍为了配合他可以做多大的改变。
很快,林宝儿冲进来了,他现在已经是棵正常的小树了,枝繁叶茂,张绎一个人都很难将他抱起来。
“爸爸……”稚嫩的童声在张绎脑海中响起,他现在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交流,也不会突然被吓一跳了。
“你跑去泡温泉了?你很喜欢温泉?”
林宝儿点点头,“喜欢。”
张绎有点发愁,以林宝儿现在的体型和这么爱动的性格,如果真带出去会不会暴露在人类面前,他可没办法跟别人解释为什么一棵树会跑会跳。
林澍走过来弹了弹林宝儿的树叶,自从上次林宝儿能发出声音后,他的生长就变快了,叶子越来越厚实,树叶边缘隐隐有灵光包裹着,林澍身为母树,却完全无法理解他这样的生长速度。
张绎把自己的忧虑告诉林澍,“等我们都去了外地,总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吧?”
林澍弹了弹他的脑袋,笑着问:“你忘了我的结界并非死的,而是我去哪就到哪,不要担心。”
“对哦,我竟然忘记了这个。”张绎恍然大悟,然后欣喜地抱着宝儿,“那这样就没问题了,只要你出去的时候避着人一点,那就不会发现了。”
林宝儿传递了一个问号给张绎,问:“爸爸,我不能出去吗?”
张绎委婉地解释:“也不是不能,只是不能让别人看到你跑来跑去,会把人吓到。”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其他妖看到这样的林宝儿,否则他们就该发现他的身份了。
林宝儿树叶耷拉下来,显得有些伤心,然后自己跑到二楼,在张绎他们的卧室里扎根下来了。
那地方是林澍有时候待的,平时林澍不允许他住在他们的房间里,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扎根在他们房间不肯走了。
张绎宠孩子,也没当一回事,只是两人晚上的健身运动没办法进行了。
两人相拥着一夜好眠,第二天张绎醒来的时候没看到林澍,听到浴室里有水声,便以为是林澍在洗澡,说起来林澍其实并不是很喜欢洗澡,经常都是一个法术清洁自身,他喝水也很少喝外头的谁,要补充水分都是自备,活的非常精致。
张绎拥着被子坐起来,抓了抓长了许多的头发,准备找个时间去剪了,等去了乡下,他最好理个板寸头,这样会更像一些。
他见宝儿不在原先的位置,以为他下楼去玩了,然后推开卫生间的门进去洗漱,卫生间里有割断,洗澡和洗脸台是分开的,倒也不怕尴尬。
他边刷牙边问:“你今天怎么一大早起来洗澡了?还洗这么久。”
回应他的是一阵水花声,林澍并没有出声,张绎奇怪地瞥了一眼,割断是毛玻璃,看不到人,但他记得平时是能看到人影的。
“你不会是泡浴缸里了吧?”张绎叼着牙刷走过去,脑袋刚伸出去,顿时吓倒了,浴缸里放满了水,但里头并没有他的男朋友,而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小婴儿。
张绎没有照顾过小婴儿,不知道这样大小的孩子大概几个月,但肯定没有满一周岁,吓得三魂六魄都飞散了,“啊啊啊啊……林澍,你怎么变小了?”他以为自己的爱人从成人变成了婴儿。
一时间,张绎脑子里闪过的是自己要和一个小婴儿谈恋爱的悲催?然后是自己难道以后要玩养成?
片刻后,一道人影冲了进来,抱住张绎问:“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天知道林澍在厨房里听到张绎的尖叫声吓得心跳都停了。
张绎回头看了一眼完好无损的男朋友,指着浴缸问:“你……你……他……他是谁?”
这种时候,张绎只能想到林澍瞒着他养了个孩子,否则为什么会出现在他们房间的浴缸里。
林澍皱着眉头看向浴缸,浴缸里的小婴儿估摸着五六个月大,正舒舒服服地泡在水里,还正反面翻来翻去的游动,看着像一条小美人鱼。
林澍走过去拎起小婴儿,左看看右看看,怀疑地问:“林宝儿?”
林宝儿嘻嘻一笑,咧开的嘴里没有一颗牙齿,他双眼是全黑色,嘴巴有点大,看着像是恐怖电影里的孩子,皮肤薄到能看到血管,而且通体是绿色的,张绎这才发现这个孩子与普通人类的孩子不太一样。
“这……这是宝儿?”张绎听到这话震惊无比,他记得林澍说过,林宝儿化形起码要几十年起步,不可能短短几年就化形的。
这是怎么回事?
林宝儿用两条粗粗的腿踹开林澍,朝张绎伸出胳膊,口齿不清地喊道:“粑粑……”
张绎用疑惑的目光问林澍:“这么大点的孩子会说话吗?”
林澍摇头,但林宝儿肯定不是人类孩子,不一样的。
他检查了一下这个婴儿,皱着眉说:“这并不是他化形成功了,只是他变幻出来的假象。”
“什么?这也行?”
林澍将小东西丢回水里,瞬间,婴儿变小树,刚才那个古怪的孩子不见了。
“这怎么回事啊?如果是变幻出来的,那是不是说宝儿以后也能变成孩子的模样跟我们出门?会被人看出来吗?”
“不会,灵树本身就带致幻能力,他估计是太想变成人了,所以学会了幻象,不过能维持的时间应该不长。”
“这样啊。”张绎还是惊喜居多,他把林宝儿从水里抱出来,拿浴巾帮他擦水,“但你也太调皮了,这样很吓人的知道吗?万一你突然在外面变成这样,会被当成妖怪的。”
“妖……怪……”林宝儿欣喜地拍手。
“不过你能不能在变的时候稍微控制一下外表,说实话,你变的小孩挺奇怪的,带不出去啊。”
林宝儿抖了抖身上的叶子,突然又变成了小婴儿,这次是照着张绎的脸变的,完全就是缩小版的张绎,皮肤白皙,一双眼睛圆熘熘的,十分惹人怜爱。
张绎忍不住抱着他亲了一口,“真可爱啊,这就是我儿子没跑了!”
林澍不知道该酸哪个,抱住张绎看向他怀里的婴儿,“这要是被狗仔拍到,你隐婚生子的新闻瞬间就能传遍全国。”
张绎笑着说:“无所谓啊,我就说我未婚生子了,哈哈……”张绎太高兴了,抱着孩子走来走去,可惜没多久,林宝儿就维持不住人形变回了一棵树。
第122章 颁奖典礼
百花奖是国内含金量较高的影视剧奖项,分了电影和电视剧两块评选项目,上一个能同一届拿到电影电视最佳男主角的人是袁耀坤,当之无愧的影帝。
这几年,顶流的明星基本每年都在换人,这些顶流们也基本能挤入电视剧奖项的提名,但想更进一步拿到电影的奖项,就得看后期的转型发展了。
百花奖在南方的一个城市举行,张绎提前一天抵达,他坐的那辆车是一辆功能性齐全的房车,没人知道他在车上还带了一棵树。
幺寰在这个城市也有房产,提前准备了一栋别墅给张绎住,因为林澍也在,其他人便没有跟张绎同住。
第二天吃完午饭,张绎洗个澡开始做造型,他头发昨天才偷偷理掉了,骁途看着他那一头没比猪毛长多少的头发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原本给你选了一套带绣花的墨绿色西装,准备配个卷发来着,现在这发型再配那套西装就不合适了。”
张绎一脸心虚,他就是怕今天要做头发,又是染又是烫,人得坐几个小时太难受了,男人嘛,平头怎么不行了?他就觉得很帅啊。
“不行,我挑不出合适的衣服了,怎么办?”骁途一脸崩溃,他把每一套礼服拿出来比划了一下,最后都被那一个接近光头的脑袋给打败了。
“我猜你今晚一定会是最亮眼的男明星!”骁途气唿唿地说。
孙一凡咬着吸管问:“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他脑袋最亮啊,闪光灯一照,无所遁形。”
张绎抹着扎手的脑袋说:“那不是挺好?”
门被推开,林澍拎着一套礼服走进来,递给骁途,“穿这套吧。”
骁途毕恭毕敬地接过,也没敢问是什么牌子的,反正绝对比他挑选的任何一套都昂贵。
这是一套全黑色的燕尾服,骁途理智上知道这样的礼服与张绎的发型也不太般配,不过他没敢说,帮着张绎把衣服换了,领结是镶钻的,戴上去后最亮眼的就不是脑袋了。
骁途退后两步端详着张绎,感觉也没想象的那么差,尤其是在张绎戴上耳钉和戒指后,居然多了几分西方吸血鬼魅惑的感觉。
张绎照着镜子点头,“不错,不愧是我男朋友的眼光。”
林澍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枚胸针,替他别在衣领上,说实话,很少有男明星穿礼服戴这么多首饰的,不过因为这些首饰都很古朴,倒是不让人觉得艳俗,反而很有韵味。
为了让张绎看起来更适合这套礼服,骁途今天给他画了个浓一点的妆,原本的阳光男孩突然换了一种味道,让几个助理都看得有些出神。
妖族里最不缺的就是帅哥美女,不过张绎真的一点不逊色,尤其是和林澍在一起后,不知道受了什么影响,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质提升了一大截。
“来,笑一个,右手插在口袋里。”骁途迫不及待地拿起摄像机,给张绎拍照。
别墅的客厅就是最好的背景,张绎随便换了几个姿势,很快就完成了今天要营业的照片。
林澍今天不陪着张绎出门,林宝儿也不去,张绎带着经纪人和助理一起上了车。
别墅里,林宝儿变幻成了人形,问林澍:“我们为什么不跟爸爸去?”
林澍把他拎起来放在大腿上,虽然才人类孩子五六个月的大小,但并不影响这个假小孩说话爬行,他捏了捏林宝儿的脸,说:“当然是因为你不方便出门。”
“为什么?”
“张绎今天晚上的活动至少要五六个小时才会结束,你人形能维持多久?”
小婴儿对了对手指,委屈地回答:“不知道啊。”
林澍插着他的胳膊抱起来,和他对视,问:“你很想去?”
林宝儿点头。
“那行,我带你去当观众,不过最好别让你爸爸看到,否则他会生我气。”
林宝儿笑了,抱着林澍亲了一口,平时他总看两个爸爸亲来亲去,这还是他第一次亲林澍。
林澍脸色僵了一下,然后恢复正常,让人送了一套婴儿用品来,穿好衣服推着婴儿车出门了。
林宝儿扒着婴儿车的边缘问:“我为什么要坐这种车?”
林澍戴着墨镜,一脸冷酷地说:“因为你还小。”
到了别墅外,林澍拦了一辆的士,然后将婴儿车折叠放在后备箱,抱着儿子坐上车,然后报了目的地。
司机是本地人,人很健谈,见林澍戴着帽子和墨镜,怀里还抱着个小孩,问道:“先生不会也是去看颁奖典礼的吧?”今天全城最轰动的事情就是这件了,几乎满城的年轻孩子都跑到体育广场去了。
“是的。”林澍点点头。
“吼,看不出来啊,您也追星?您看着比那些男明星有气质多了。”
林澍嘴角微微翘起,“是就是普通人,我有个很喜欢的男演员,他叫张绎,你认识吗?”
“张绎啊,知道啊,我平时穿的衣服就是他代言的牌子,我家闺女买的,她以前可从来不会给我买衣服,哈哈,还说我穿上他男神代言的衣服年轻了十岁呢。”
林澍很给面子地点头:“确实如此,您闺女很有眼光。”
“听说还是个大学生呢,我闺女高中,只要能奋发向上,我也不制止她追星,不过我怎么听说这个男明星有点不太好的嗜好啊。”
“什么嗜好?”
“听同事说了一嘴,说是他喜欢的是男人,那不就是同性恋了嘛,还好我家的是闺女,否则还真怕被他拐弯了。”
林澍扯了扯嘴角,笑容没那么好看了,他沉声问:“喜欢男人或是女人有什么关系呢?性别哪有那么重要,他踏踏实实谈恋爱,总比那些乱搞男女关系的明星好。”
司机想想也有道理,“你说的对,现在全球化了,我们也不是老古董,知道同性恋没什么,何况没发生在自家孩子身上,也不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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