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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综武侠同人)——一只贝壳

时间:2021-07-08 09:11:24  作者:一只贝壳
  沈百终不解地看着他,“你的手……受伤了?”
  楚留香立马摇头,飞快地展开信纸,一目十行地读完。
  “看来你可以不用急着去了。”楚留香说,“你听这琴声还在响,不如和我一道去看看,正好让你的马多休息一会儿。”
  “好。”
  沈百终放下胳膊,鹰很快就飞走了。
  若是楚留香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他要去湖边,定然是直接跳下去游的,可现在加上一个沈百终,他就犯了难。
  他知道沈百终是不在乎跳进湖里去的。
  可是楚留香却实在想不到沈百终和自己一起跳下水去然后湿淋淋的样子,最后他只能去揪树叶,揪了一大把以后,用掷暗器的法子扔在了湖中。
  “我知道江湖上一直有传言,说天下轻功第一只能从三个人里选,一个说的是我,还有两个就是你和司空摘星。”
  “现在我也知道司空摘星是不如你的,他已经被抓去扫地了。”楚留香幸灾乐祸地笑了一下,“只剩下我们还未比过。”
  “谁先去到湖中有琴的船上,就算谁赢,如何?”
  “嗯。”沈百终答应了,他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尽全力去做,所以他现在的样子认真地不得了。
  “我喊一声走,我们便开始比如何?”
  “好。”
  “走!”
  话音刚落,楚留香和沈百终便冲了出去,湖面上漂浮的叶子随着水波和微风起伏,在漆黑的夜晚,能发现这些叶子已是不易,更别提踏叶而行。
  一眨眼的功夫,两个人就如同烟雾一般飘进了湖中,岸边已被远远抛在身后,被这两人踩过的叶子竟只是轻轻浸入水中,很快就又浮上来,可见他们轻功之高绝。
  楚留香已经用了十分的功力,即便这样,他也逐渐落在了后面,只能看着沈百终的背影,不由苦笑道,“其实你也不必这样认真的。”
  坐于船上抚琴的无花只觉得眼前一晃,就发现一人站在了船舷边上,又是一眨眼,那里就又多了一个人。
  “贫僧想不到这么晚了也是会有客人的。”
  这时刚巧有风吹来,吹散了遮住月亮的乌云,月光一洒下来,无花就看清了沈百终的飞鱼服,他再一看,又看清了绣春刀,脸色不由变得苍白。
  能有这样的轻功,这个人除了是沈百终还能是谁?
  所幸两个人没注意他的脸色。
  “我却想到了月下泛舟弹琴的一定是妙僧无花。”楚留香跳进船里,看见沈百终还安静地站在那里,于是又转身去拉他。
  “我猜你一定已经知道这是谁。”
  “自然是无人不知的锦衣卫指挥使沈百终。”无花叹口气,“你们来找我做什么?我记得自己没犯什么罪的。”
  “我和沈百终来找一个和尚,当然只能是劝他还俗来的,如果他不肯,就抓进北镇抚司的诏狱关个十几二十年。”楚留香笑道,“这样不论什么和尚都是会哭着喊着要还俗的。”
  无花也笑,“你说的和尚总不会是贫僧这样的和尚,哪怕你杀了我,我也还要做和尚的。”
  楚留香咳嗽一声,避开这个话题,“你有没有见到一个人影冲进湖里?”
  “有。”
  “是谁?”楚留香惊喜地问道。
  “我不但见到了人影,还见到了两个。”无花笑着说。
  楚留香不免有些失望,他知道这是一句玩笑话,无花在指自己和沈百终。
  “我其实也不是什么会半夜来湖边看风景的风雅之人,只不过时在不久前追着一个蒙面的男人来到这里的,他跳进了水里,我正要去追,却突然有一大团烟雾冒出来,随后他竟消失不见了。”楚留香说,“你在这湖中应该已有段时间,所以我才来问问你有没有见着他。”
  无花摇头,“我未曾见过,不过听你的说法,他用的也许是东瀛的忍术。”
  “忍术?”楚留香问。
  站在船边安静地盯着湖中游鱼的沈百终闻言看了过来。
  “东瀛似乎有一群人学了武功,自己创立了门派,他们擅长用一些武士刀和暗器。这种人在中原是极不常见的,我只听说过二十年前,有一位叫做伊贺的忍者渡海来此,若是有人用了忍术,定和他有关。”
  “不愧是妙僧无花,见识果然广博。”楚留香得到了新的线索,自觉有了进展,心情顿时好了很多。
  “香帅过奖了。”
  听到无花叫他香帅,楚留香只能笑笑,“连你也开始消遣我了。”
  一直安静的过分的指挥使大人突然说话了,他一说话自然是没人能忽略他的,“伊贺的消息,你还有吗?”
  无花一愣,随后摇头。
  沈百终道谢,接着没有再开口。
  楚留香思索了一会儿,决定回城里去看看,呆在这里不是法子,他总得找找别的线索,见见别的人才行。
  “如此我们就告辞了,明月清风,倒是叨扰你了。”楚留香一笑,歉意十足,如果你这样的礼貌,别人多半不会生气的。
  无花当然也没有生气,他巴不得楚留香和沈百终早点走。
  因为就算是他,被沈百终那样看着,也已开始心虚了,不仅心虚,还差点要冒汗,失了“妙僧”的伪装和颜面。
  无花一向以为自己母亲石观音的武功即使不是天下第一,但也绝差不了多少,可今日一见,他才明白以前的想法实在是肤浅。
  沈百终上船来时,他若不是有眼睛,就绝对不会知道船上多出一个人来。
  光是这样的轻功,无花自觉已经可以死百八十次了。
  ———————————
  “你为何要问他伊贺的消息?”
  两个人返回岸边,楚留香陪着沈百终去取马,走在小路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记得你不是一个好奇心重的人,怎么会对东瀛忍术感兴趣?”
  “我听说过伊贺的忍者。”沈百终说,“几十年前,曾有一个忍者找到北镇抚司去,要和我的父亲比试。”
  楚留香愣住了,“我记得你的父亲是上一任指挥使。”
  “没错。”
  “他的武功虽不及你,在当时也是顶尖的高手。”
  “是。”
  “这个忍者又为什么要去找你的父亲比武?”
  “我不知道。”
  “我想一定是沈老前辈赢了。”
  “当然。”
  “你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楚留香又问。
  “以前不敢保证,自我接任指挥使一职以来,所有的外邦人士必须全部在北镇抚司登记造册。”
  “你这倒是抢了户部的活了。”楚留香笑到,笑完了他才反应过来,“等等,你莫不是也要和我一起查这件事?”
  “是,最多可留五日。”
  “你能留一天就已经帮大忙了。”楚留香说,“我这个被官府追捕的人也可以试试狐假虎威的感觉了。”
  楚留香说完这句话,好像真的抛下一块大石头,案子当然要查,那些死去的人究竟遇见了什么,楚留香一定要搞清楚。可若是没了神水宫那座大山压着,他当然轻松下来。
  沈百终罕见地笑了笑,转身走向系缰绳的那棵树。
  只是那里却并没有马。
  霍香给的包袱掉在一旁的草地上,缰绳断了一半,马似乎早就没了。
  还有人敢偷御马吗?
  楚留香绕着树转了几圈,“这药难道是北镇抚司的霍老爷子配的?”
  “是。”
  楚留香笑了。
  “这小偷还真没眼力,这些药放到江湖上,有人愿意为之倾尽家财也是正常的,他却偏偏不要。”
  一边说着这样的话,楚留香一边偷偷去用眼角瞟沈百终,如果他的好马被人偷了,也是要生生气的。
  可沈百终半点生气的样子也没有,他看起来在思考问题。
  楚留香以为他发现了什么线索,站着不动也陪他想。
  过了有一会儿,沈百终突然说话了。
  “马是吃饱了才被偷的吗?”
 
 
第4章 大漠明珠
  清晨的春风穿过窗户吹拂进来,清新而干净,火红色的太阳在群山的遮掩中缓缓升起,路边梧桐树的叶子上落下一滴露水。
  有鸟飞上枝头。
  这样的早上,如果坐在窗边喝上一壶茶,吃几块早点,一定能叫人心情舒畅。
  沈百终在天边微亮的时候就起床了,他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提刀下楼,向厨房里忙碌的师傅要了一壶热水,接着就坐在大堂里给自己泡茶。
  到了他这样的地步,已不需要早起练功,养成这样的习惯只不过是因为早年间想要刺杀皇帝的刺客多半在夜深与凌晨时动手,沈百终需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以至后来竟成了一种本能。
  在别人睡得最熟的时候,他反而是最清醒的。
  这样早的时候,大堂里只坐着沈百终,昨日在这里喝酒的江湖人醉得七倒八歪,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来的,说书人也只在下午人多时来,至于普通百姓,自然是什么时候要吃饭,什么时候才会踏进客栈。
  胡桃木做的桌子光滑平整,在窗外微弱红灯笼光的映照下映出指挥使的影子来,好像他一直坐在那里似的,这辈子也没有离开过。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很轻很轻的脚步声,来的人必然有不俗的轻功,要听到这样小的声音自然也要不俗的武功。
  沈百终当然能听到。
  进来的人是个少年,他穿着一身黑斗篷,斗篷是红色的缎里,斗篷里的衣服也是黑色的,配着黑腰带、黑靴子还有黑牛皮手套,除了苍白的脸色,这个少年就像是从墨里提出来的。
  不过他确实十分俊朗,尤其是那双眼睛,格外明亮冷漠,如同冬夜里的寒星。
  少年一进来就去了厨房,看来是要了早饭。
  沈百终注意到他鞋上的尘土,他肯定已经赶了很久的路,才会又累又饿。
  昨日马丢以后,除了因为很重而落下的药袋子,李全给沈百终收拾的换洗衣服也跟着一并丢了,他身上这件自然不再是飞鱼服,只是把一件临时买的普通衣服套在了身上。
  沈百终不说话不动手的时候真的非常安静,他没有杀气,也很有礼貌,看起来竟还有些呆,完全不似是天下第一该有的模样,因此少年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他把手摸向腰间,摘下了一个六尺长的软鞭,将其放在了桌上,这就要告诉别人他不好惹。
  过了一刻钟,沈百终起身进后厨去要了粥和小菜,端到桌上开始吃。
  大堂里安静得可以闹鬼,明明坐着两个人,却活像是假的,一点声音也没有,沈百终不打算说话,少年也不打算理沈百终。
  直到外面飞来一只鸽子。
  翅膀拍击的声音一下打破寂静,少年忍不住看了过去。
  那只鸽子的羽毛雪白光滑,脚上竟还缠了明黄的带子,更像是观赏的宠物。
  少年的脸色变了,他即使再久没有入过中原,也知道这颜色不是普通人能用的。
  鸽子当然是皇帝养的,平日里就养在御花园里,简直是紫禁城中的大爷,太监宫女都得小心伺候着,喂最精细的谷子,喝玉泉山的水,睡在贡棉做的窝里,就连这窝也是尚衣监手最巧的绣娘做的。
  这位大爷唯一的工作就是在皇帝和沈百终中间来回飞。
  它当然也飞得很快,你很难找出比它还要快的鸽子,也许只有在江南花家才可以找到一两只。
  皇帝把明黄色的带子放在鸽子身上,就好像是站在太和殿顶上朝下面喊似的——你可明白这颜色意味着什么?你可明白这是谁的鸽子?
  若是不明白,称早撞墙死了拉倒。
  也许办法确实管用,鸽子大爷还没有被谁射下来过,要知道江湖中最耗费的除了马可就是信鸽。
  ——李卿进贡艾草三小箱,快马送来,有冰。
  意思是青团有着落了。
  纸是皇帝常用的宣纸,墨也是他常用的墨。
  这当然是皇帝写的信,沈百终一离京,他总要写点什么给他的,那鸽子也是一种证物——和旁人证明这人是皇帝的锦衣卫。
  鸽子一放下信就飞走了,皇帝从来不要沈百终回信,他只要沈百终看。
  看着飞走的鸽子,少年终于忍不住了,“你是谁?”
  他的声音和人一样冷漠,语气也有些暴躁。
  “沈百终。”
  少年脸色立马变了,变得更苍白一些。
  “你的飞鱼服呢?”
  “丢了。”沈百终乖乖回答。
  “衣服也会丢?”
  “因为马丢了。”
  少年的表情又变了,他的表情这次有些奇怪,说不上是什么神色,过了有一会儿,他才又开口,“你的马是什么颜色?”
  “白色。”
  少年不说话了。
  又过了有一会儿,他才出声,好像做了很重大的决定,下了不得了的决心。
  “你是不是锦衣卫的指挥使?”
  这样的问题人人都知道,不过沈百终还是认真点头,没有不耐烦的意思。
  少年既然认真问了,他也会认真回答。
  “你的消息是不是也很灵通?”
  “他的消息大约没有我灵通的。”楚留香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楼,嘴里也不知什么时候啃上了一个包子,一边吃一边坐在了沈百终对面,“他的锦衣卫虽然消息灵通,可他这个人却很笨的,你有什么事倒不如问问我。”
  少年打量他一番,冷冷道,“你又是谁?”
  “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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