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别多想,维乔莱尔。他把我从棺材里拉出来,我还他三个愿望,公平公正。”
“还带一颗吸血鬼的心脏方便他作为功勋挂在血猎展览厅?”
“消息真灵通。”安德烈“啧”了一声,“那只是个意外,没有人比我更懂人类的虚伪,不用太操心。”
“反倒是你,陛下,”安德烈的眼瞳里埋藏着深海,带着笑意地看向维乔莱尔,“德里克身后的人觊觎血族的繁衍,你可要小心别把自己玩进去了。”
第一百零三章
维乔莱尔最终留给古堡的只有半杯被嫌弃的热红酒与一个冷淡的眼神。安德烈把半杯红酒倒掉,带着小锅走出小厨房。
去阁楼避嫌的猎人此时优哉游哉已经坐在沙发上,一副主人的做派,正拿着酒杯与卷耳对峙。
莱恩斯身形健硕,将单人沙发挤占得一点空间不剩,又大刀阔斧地坐着,一只胳膊占据一边扶手,完全不给弥撒攻破“城楼”的机会。
酒杯里肉桂棒叮啷乱撞,澄黄的柠檬片渗入丝丝酒红色,看起来诱猫极了。
“咳。”安德烈打破这个僵持得有些幼稚的局面,“弥撒,过来。”
弥撒回头看了看安德烈手中的小锅,登时用鼻子“嗤”了一声,迈着优雅的猫步,胜利者般走向安德烈。
“猫的舌头尝不到甜味,食用过多会造成危害。弥撒以前的用食习惯很不好,需要花很长时间纠正……”
安德烈弯腰的动作顿了片刻,抬眼看着冠冕堂皇祸害弥撒的探长先生。对方心安理得地抿了一口热红酒说:“所以不建议你给弥撒喂热红酒。”
弥撒乖巧地蹲在安德烈身前,毛茸茸的大尾巴晃来晃去,两只漂亮的猫眼盯着悬在半空中冒出香甜味道的锅子,“喵——喵——”地叫着。
卷耳柔顺的金色长毛配上瞪大的眼睛显得可爱又甜美,比锅里的热红酒都要腻一些。安德烈沉默地端着小锅,在弥撒期待的眼神中露出一个温和的笑意,果断转身回了厨房。
眼瞅着红酒到嘴边的弥撒愣了片刻,颠着小步子一路尾随主人跑去厨房,却被“砰”的一声无情地关在门外。
“喵!!”长毛炸起,弥撒不可置信地看着那扇冷漠的门,一双眼睛恶狠狠地扭头盯住在它的地盘上为非作歹的四脚兽。
“不是我不给你喝。”莱恩斯晃酒杯的动作停了一下,解释道。
然而弥撒再聪明,也理解不了甜甜的东西四脚兽能吃它吃不了的原因,并且只知道它的主人都已经把锅端来了,就在眼前这个“鸠占鹊巢”的人类说了一句话后,把食物端走了!
标记了的地盘里被这么对待,简直不是猫能忍的,至于肉干鸡胸之恩,已经被弥撒视为狡猾人类麻痹它的计谋,瞪着莱恩斯犹如瞪着敌人。
据说猫会把主人当做自己照护的所有物,所以安德烈那副为难的样子再加上莱恩斯的得意洋洋,在弥撒眼里直接成了有入侵者占它的地盘,抢它的事物还欺负它的人。
“哈嘶——”炸毛的弥撒去掉一层可爱,紧皱鼻头与外露的獠牙展现出属于猫科动物的野性。
莱恩斯的红酒杯僵在手中,惹毛一只猫不是什么好事情,尤其是一只平日里“茹毛饮血”,不修剪指甲,还被惯坏的猫。
腰腹部因为枪伤扔在隐隐作疼,即使一只猫的战斗力不会强过吸血鬼,但莱恩斯依旧不想在现下这种情况和一只猫打架。
“我没对你的主人做什么。”莱恩斯放下酒杯,摊开双手。
弥撒踏着步子,匐下神,竖直瞳孔冒着危险的光。
莱恩斯放下叠起的双腿,小腿用力,随时准备躲避攻击,他的反应在弥撒看来就是退缩与破绽,它后爪蹬地,“嗖”的一声冲了出来。
“啪!”
飞出的弥撒没有英勇地解决掉入侵者,而是被掂住后颈然后一整只扑在了坚实怀抱里。
“喵…喵呜!!”
“热红酒而已,不至于吧。”安德烈挠着四脚朝天的弥撒,在柔软肚皮上撸了好几把。
“喵!!喵呜!”弥撒四处扭着反抗,极力像他“善良单纯”的主人提出警示,控诉入侵者的卑鄙与狡猾。
“怎么这么暴躁。”安德烈安抚弥撒,喵喵喵的叫声不绝于耳,不得已回到厨房准备找点吃的堵住弥撒的嘴。
危机解除,莱恩斯不动声色地松了口气。
大厅安静下来,古堡外树叶摇晃,投射过高层的窗户掩映在地板上,一团黑影落在树梢阴影处,停止不动。
莱恩斯抬头望去,一只鸽子用喙啄敲玻璃窗,小眼睛四处搜寻。
小厨房里翻找东西,安抚弥撒的声音低浅地响着,看来一时半会结束不了。
莱恩斯扔下凉掉的热红酒,走上楼梯,在窗户前的走廊停下。
“咕咕——”鸽子来回转着脑袋,似乎在确认他的身份。红色鸟爪旁绑有细小信筒,信筒上印着一个奇怪的字符,有些像字母“N”。
莱恩斯取下信筒,抽出纸条,快速浏览后将纸条折起,轰走鸽子,合上窗户,转身时空荡荡的楼梯口多了一道抱着猫的身影。
安德烈满目笑意,一边给怀里的弥撒喂肉干,一边说:“我的古堡好像没有养过鸽子?”
吸血鬼拥有野兽般敏锐的直觉,莱恩斯直到此时才有所体会。
“诺德写得。”莱恩斯倒是没有隐藏,大方地把折好的纸条拿出来,“他接到了一位老友的委托,托他调查有关血族的事情,并希望能保护委托人的生命安全。”
安德烈:“血猎的会长什么时候开始做赏金猎人了?”
“这位委托人说他的夫人近日有些奇怪,似乎颇爱食用生食,并吸食血液。同时整日呆在屋子里不愿出门,即使出去也要戴着宽大的帽子打着洋伞,并且情绪急躁。”莱恩斯继续说,“这位委托人的名字叫做马修,在密林附近拥有一座图书馆。”
安德烈:“……”
“赏金猎人淘到宝了。”莱恩斯把纸条递过去,示意安德烈随意查看。
纸条悬在半空中,没有被接过去。
面色古怪的吸血鬼喂完了最后一口肉干,优雅果断地转身下楼,放下一脸餮足的卷耳,躺进庄严阴森的棺材。
“轰隆隆——”
沉重的木材摩擦声中透露着一丝急迫与拒绝。
莱恩斯挑眉,收起纸条,在弥撒的低吼下靠近棺材,好心提醒道:“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偏差,我们离开古堡时很匆忙,所以没有及时清理。这里面应该还有不少血污,外加几块放了些时日的脏布。”
大厅里一片寂静,猎人瞳孔“温柔”地看着漆黑棺材,吐露出绝美的字句:“顾问先生,不觉得味道有些难闻吗?”
作者有话说:
今天有些事先更2k,下次更新会写长一些!
第一百零四章
吸血鬼一项注意形象,巢穴必定干净漂亮,所以棺材内的味道不至于难闻,但的确算不得干净。
安德烈若无其事地推开棺材,弯腰抱起弥撒窝回沙发里。
血族狡猾,卑鄙,但不会违背契约。
莱恩斯曾对安德烈许愿,要他帮忙调查有关神血的一切事宜,马修坐拥密林的图书馆,很可能与德里克有联系,按道理来说安德烈没有理由拒绝这件差事。
“马修是南区的老贵族,也是诺德的老朋友。在我加入血猎时他们就认识了许多年,大战结束,马修因为醉心与研究宗教与咒法,才离开血猎。”莱恩斯说,“如果他与神血有关系……很有可能牵扯皇室,事关重大,你真的不想去看看?”
安德烈倚着沙发背,向后仰头,金发随着动作悬在半空,露出一双带着红色影子的瞳仁。
“你的每一件事,对我来说都是麻烦。出于契约,我会帮助你。”安德烈眨着眼睛,暗藏的血线似浮出水面的怪物,在平静的眼底添上一道难以控制的暴躁。
“在我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安德烈补充。
德里克是不速之客,他的到来在安德烈和莱恩斯的意料之外。
如果不是德里克想要拿安德烈的命当做夺权的垫脚石,此时安德烈应该躺在棺材里安眠以抵抗如洪水般袭来的欲望。
杀掉德里克并不解决血族本身的缺陷,血脉里的基因催促着安德烈,要么沉睡,要么顺应本能。
“你不会想带一只失控的血族去人类家里办案的。”安德烈手指尖挠着弥撒的下巴,淡然地说。
在前往密林图书馆这段时间,安德烈控制地很好,或者说杀戮缓解了他部分欲望,以至于莱恩斯已经忘记了他的顾问离开的原因。
“我不接受动物血。”安德烈开口,打断了莱恩斯张开的口,“家里那头老鹿你让管家养着吧,本来就活不多久,少折腾人家。”
在一只活了一千岁的吸血鬼面前,多长的寿命都不算长寿。
安德烈语气挑剔,高傲的眉眼,下沉的嘴角,似乎表露着对鹿血的嫌弃。
莱恩斯皱起眉,却不是为吸血鬼的繁琐要求而不满,他几乎在看到安德烈那种漫不经心的嫌弃表情的瞬间,就认定了这只血族在说谎。
动物血不是血族的最佳食粮,不仅仅是味道一般,还因为动物血永远不可能和人血相比,饱食的血族仍旧会渴慕人血,即使肚满肠圆,也会选择捕猎。
所以安德烈对鹿血的拒绝,压根不是心疼被抽血的鹿,而是制止莱恩斯做无用功。
永远不要小瞧欲望对血族的影响,这是在莱恩斯看到失控的安德烈后得出的结论。
“如果食用人血,你需要多久进食一次。”莱恩斯问。
在漫长沉默中把脑袋摆正的安德烈闻言也沉下脸色,转头打量起站得笔直的猎人。
“无论你在想什么,收起侥幸心理。”安德烈严肃无比,怀里的弥撒失去主人的抚摸,登时叫了一声,扒着沙发探出脑袋恶狠狠地看着莱恩斯。
“对长期不接触血液的血族来说,人血就是磨成粉的罂//粟壳。会上瘾,会变本加厉,最后回到最初的情况。”安德烈冷冷地说,“我忍了几百年,才勉强克制本性的欲望,你的每一次‘仁慈’,‘理解’都是对恶魔的撩拨……”
“但你不能永远沉睡下去。”莱恩斯打断安德烈,“血族的血奴就是你们固定的食物,贵族从不需要为了饥饿而捕猎。血奴的存在让每一个人类的利用率达到顶峰,减缓了杀戮。”
安德烈愣了片刻,扬起嘴角:“一个猎人说出这种话,真令人惊奇。”
“事实而已。”莱恩斯回答。
虽然显得冷血残忍,但莱恩斯的说法并不算错误。
家养血奴使得血族的贵族们随时都有新鲜血液,血族不会一次性吸干血奴的血液,而是充分的利用血液的可再生性。
除此之外,贵族们有时还会选择最美味的血液载体,用最美味的食物和红酒供养血奴,不同贵族还会拿血奴来攀比。
对于血液质量上等的血奴,吸血鬼会给予他们极好的待遇,性//欲,求知欲,征服欲,人类的欲望是决定血液味道的重要因素。
因此有部分血奴甚至是自愿的。只是定期被抽些血,就能换来精致的食物,华丽的住房。所有上等的待遇都尽收囊中,何乐而不为。
对于这些事情,安德烈比莱恩斯要更清楚,吸血鬼贵族之间对血奴的研究几乎是一大潮流。他们会探讨什么年龄区间的人类血液最甘甜,什么样的娱乐活动能缓解血奴的情绪从而培养出更美味的血液。
血族中最长寿的血奴活到了四十岁,随后被他的主人转化成了吸血鬼,永远的存活与世间。
“所以,你是想我养一只血奴?”安德烈对这个提议感到有趣极了,挑眉看着莱恩斯。
一位猎人建议吸血鬼抓捕人类作为口粮,听起来实在荒唐至极,尤其还是从莱恩斯这种刻板正义的人嘴里提出。
“我不认为吸血鬼可以通过远离血液来抵制本能,你的生命大半在沉睡,即使醒来也永远有一块空虚着,这不是正确的方式。”莱恩斯说。
血族对血液的欲望到底和令人上瘾的毒药不同,后者可以逃开,前者却是终生跟随的“沉疴”,甩不掉,治不好,唯有死亡才能消除。
“越拒绝就会越渴求。你需要一个稳定的血液来源。”莱恩斯有不少话想要说,但出口后就显得十分单薄。
逃避不解决问题,但面对更加无效。种族的本性不是能够改变的恶习,你可以要求赌徒不去赌博,但不能要求一个人类不饮水。
所以再高深的道理都是无用的高谈阔论,莱恩斯不认为应该在此时讲这些话。
安德烈沉默片刻,那种对猎人语出惊人的好奇也消失了,苍白的脸颊隐没在阴暗里,显得病态且烦躁。
“不错的提议。”安德烈说,他的嗓音仿佛沁了冰棱,无奈地承认,又拒绝地表达。
“那么探长先生想选取谁做这个倒霉鬼呢?”安德烈回过头,用背影面对莱恩斯,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抚弄弥撒长长的尾巴,“我对血液的要求可不低,你需要找一个年轻的,优秀的生命,并告诉他他的余生都要和一只吸血的怪物渡过,并且定时要感受血液流逝的痛苦……”
“很遗憾,我不是喜欢堕落者血液的血族,所以你要牺牲的,必定是个正直坚韧的年轻人。”安德烈歪着脑袋,挑衅又自嘲地为难莱恩斯,“有人选吗?探长先生。”
空气凝滞起来,猎人和吸血鬼无声地对峙,只是此时拒绝引用血液的是吸血鬼,想要抓捕人类作为口粮的成了猎人。
莱恩斯并不算在对峙,只是有些走神。体会情绪从来不是他的强项,他迟钝,死板,冷血,却在刚刚的一瞬间从安德烈的背影中看到了一丝颓丧的倔强。
“有一个。”莱恩斯说,“他比人类有着更漫长的寿命,耐受度与身体机能也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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