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的白一铭打了个哈欠,慢悠悠的说道,“早就凉透了,他都‘破茧\'跑出来了,还能又把自己塞回去不成,杨乐你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
“不是...”杨乐挠了挠后脑勺,“黄玉海这张皮,他都不要了,肯定要找一张新皮,可这一晚上,黄家安静的不得了,什么都没出现,黄玉海又跑去祸害其他人了?”
那头的白一铭皱起眉,“不可能,破茧之后,在空气里最多存活二十四个小时,一旦寄生,短时间内它是无法舍弃新身体的,黄雨森年轻力壮,又是黄玉海亲自挑选出来的,还能顺理成章的接管黄家,每一个条件都很完美。”
“靠,那你说黄玉海那个衰人跑哪去了,完蛋了,又要全市大排查。”杨乐崩溃了,他已经加了整整一个月的班了。
电话那头的白一铭也有气无力的,“别号丧了,你今天还是确认下黄雨森有没有问题,要是真没问题,就等着继续熬夜加班吧。”
晨光宛如一层薄纱,轻柔的覆在大床上,深蓝真丝薄被像是一汪幽深海水,随着主人的挪动转身,缓缓的流动。
薄被下面钻出一个脑袋,睫毛很长,一颤一颤的,预示着主人即将清醒,而此时卧室房门打开,高挑纤细的少年一步步的走到床边。
“哥哥,起床了,你不是说今天要去学校见老师嘛。”朝桓坐在床边,目光肆意的欣赏青年还带着睡意的面容。
等青年完全睁开眼睛时,少年的目光又变得柔软毫无攻击力。
的确不能懈怠下去,朝歌拥着被子坐直身子,睡意还没完全从他的身体里消除,左摇右晃的似乎又要躺回被窝里。
“哥——”朝桓无奈的将人抱住,“现在已经是九点了,我记得老师约的是十点半,你还得吃早餐呢。”
朝歌猛地坐直,漆黑的眼瞳里满是斗志,“不能迟到,这是对老师的尊重。”
白色的棉质睡衣一点点被剥开,露出一具白皙的躯体,骨架已经是成年人了,但却过分的消瘦,常年不见光的皮肤显得十分苍白,能看到皮肤下细小的青色血管。
而大腿以下就显得更加违和,小腿突兀的纤细,脚踝脆弱的仿佛一折就断,这就是自己的身体呀。
朝歌不自觉的叹了一口气,低头给哥哥穿鞋的朝桓抬起头,琥珀色的眼珠像是两颗宝石镶嵌在白玉的脸庞上。
“要是我能恢复健康就好了。”残疾也好,毁容也好,这都是朝歌一直经历的事情,他的内心并不会因为这些而恐惧胆怯。
他也知道,朝桓也不会因为这些“缺陷”而离开自己。
可朝歌唯一害怕的是自己可能会突然死亡,十岁之前,他的身体一直是健康。
而在被诊断出基因缺失的怪病之后,不能剧烈运动,不能过热过冷,还有无数的忌讳和苦涩的药品,可就是这样保持治疗,朝歌的双腿还是在二十岁的时候出现毛病。
残废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朝歌随时可能某一天清晨再也无法睁开眼睛,死亡阴影无时不刻笼罩在他的头顶。
而朝桓呢,曾经黝黑的海边少年,现在已经蜕变成一个俊美的少年,他智商超群,又体贴懂事,朝歌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活到自己告白的那一天。
“别怕,哥哥要是死掉了,就埋在我身边,还是呆在一起,不会孤单的。”少年无忧无虑就能谈论生死。
青年伸出手指,摸了摸少年的眉眼,线条利落干净,每一寸肌肤都充满了生机,他漆黑的眼眸像是星子揉碎了洒在里面。
“我不害怕孤单。”我只怕把你一个人留在这个世界上。
朝桓没有解释自己的话,他站起身子,一米七的个头,肩膀显得格外单薄,却能稳稳的将哥哥抱到轮椅上。
朝歌就读的正是陵城大学,不过上到大二便办了休学,一方面是由于病情加重,一方面也是因为残疾不愿意面对老师和同学。
大学内绿树成荫,和夏风拂过高树的响声,叽叽喳喳的蝉鸣,唤醒朝歌对母校的曾经的记忆。
“这是我住的宿舍楼,就我们那一届宿舍里才安了空调,谁知道开学第一天晚上太热,空调负担太重,直接把线路给烧坏了,附近的网吧宾馆都爆满了,根本没有房间,我直接热晕送到医院里面了。”
或许是从进入大学的第一天开始,就预示了朝歌和其他人不同的人生道路。
朝桓欢快的说道,“那我也要考这个学校,说不定还能跟住哥哥你睡得那个宿舍。”
“喔?”朝歌忍不住笑了,“想得还挺美的,住一个宿舍楼还可能,怎么可能恰巧住我那个宿舍,不过千分之一的可能性,只要实现了就是百分之一百。”
不管是坐轮椅的人,还是推轮椅的人,在办公楼里都显得与众不同,不由自主的就将目光放在他们身上。
一个高瘦的白衬衣男生从人群里走了出来,小心翼翼的问道,“你是不是朝歌?”
朝歌将眼神从电梯的显示屏上挪开,白衬衣黑西裤,金丝边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俨然是一个成熟社会人的模样。
青年取下自己的眼镜,又遮住自己的额头,朝歌这才恍然大悟。
“周翔宇。”
“认出来了吧。”周翔宇戴上眼镜,“脸上这是怎么了?”
电梯“滴”的一声打开,三人走了进去,朝歌只是稍稍提了下车祸的事情,然后就把话题转到周翔宇的身上。
周翔宇是他的大学室友,是从外地农村考到陵城读书的,在宿舍里不怎么说话,家境也比较清贫,但为人没有什么大毛病,不过朝歌生病休学后,也和以前的同学断了联系。
“工作应该很不错,恭喜了。”朝歌还是很为同学高兴。
周翔宇摆摆手,“工资也就勉强糊口,现在大学生都不值钱,不过公司的同事都很好,我感觉学到很多,对人生也有更多的规划。”
“赚多赚少,主要是活得开心,你的确变了很多。”朝歌说道,“电梯到了,有事电话联系,我有事先走了。”
周翔宇笑盈盈的摆手告别,社会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很多,从前沉默孤僻也变得开朗外向了。
辅导员带着朝歌两人进了院长办公室。
“是朝歌吧,昨天晚上我还和何所长见面了,听他讲你要复学的事情,这是好事呀,年轻人不要闷在家里,多接触接触同龄人总是好的。”
大腹便便的院长十分友好同学生聊天谈心,不过这其中,少不了各种试探朝歌跟何今的关系。
朝歌只推脱是家里的一个长辈,再多他是一个字都不会说,很小的时候,何叔叔代替父亲去参加家长会,他已经遇到过太多次这种试探。
“哎呀,何所长也是生物专业的大专家,手上有许多项目....”一串急促的铃声打断了院长的废话。
朝歌善解人意的说到,“您先出去打电话,我就在这儿等您。”复学文件院长还没签字呢,他怎么会走呢。
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朝歌百无聊赖的左右环顾。
这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风格的办公室,黑色皮沙发,深棕色大书桌,深沉低调的办公电脑,背后墙上挂了一副“诲人不倦”的行书。
柜子里放了一些大头书,还有一个五彩斑斓的动物头部摆件。
这个摆件整体呈玉石质地,但是颜色太杂了,像是一盘颜料打翻混进石头里,格外的扎眼。外形看起来又像是猪又像是猴,反正模样不怎么好看,朝歌看了一眼就觉得不舒服。
他滑动轮椅来到书柜前,这到底像是个什么新书呢。
“你干什么!”院长厉声嚷嚷道,“别碰我的宝贝。”
朝歌轮椅往后滑,本来笑眯眯的院长瞪大一双眼睛,脸颊涨的通红,双手颤颤巍巍的用钥匙打开书柜,嘴巴里含含糊糊的说着什么。
半晌才小心关上柜门,脸上又重新挂上笑容的面具。
“唉呀,不小心吓到你了吧,这可是一个很重要的人送给我的东西,不能弄坏了呢。”
话这么说是很合情合理,不过院长刚刚的状态,那个动物雕塑可不仅仅像个礼物。
不等朝歌回应,院长已经抓过笔唰唰唰的在文件上签完字。
“我还有事要忙,你出去吧。”文件直接扔到朝歌的怀里。
朝歌几乎是被推出去的,他惊魂未定的望了一眼院长大门。
这是中邪了还是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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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脸色怎么怪怪的?”朝桓将冰奶茶轻轻贴了一下朝歌的侧脸,“喊了几声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朝歌接过奶茶,是抹茶味道的,冰凉微甜,还有一丝丝的苦涩的茶味,里面还有一粒粒的芋圆,嚼起来十分Q弹。
“就挺烦人的,问我和何叔叔的关系,还看到一个动物雕塑,反正也很挺奇怪的。”
那个动物雕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亦或者雕塑没有什么问题,不过是朝歌先入为主的偏见,其实是书柜里其他的物品十分重要。
朝歌纠结半天,还是不能得到答案,或许那不过是院长的心爱之物罢了,可能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呢。
按照普通流程,朝歌直接向辅导员提交复学申请就可以了,学校领导商议后通知他即可,这次是因为朝歌情况特殊,特许平日里不用去上课,在家自学,学期末参加考试就可以了,这样才要亲自找院长签字。
“这样哥哥你就可以住在家里啦。”
朝桓跪坐在深黑色的羊毛地毯上,少年人纤细的手掌,轻而易举的就能圈住青年的脚踝,然后身体前倾,带动掌心里的双腿缓缓合拢,圆润的膝盖慢慢抵住青年的肋骨位置。
朝歌仰面躺着,手指紧紧揪住长长的绒毛,白皙的脸上蒸出一层薄汗,颧骨上都晕开出一片少见的红色,漆黑色的双眸一眨不眨的望着少年越来越近的脸庞。
“呼气。”少年无奈的说道。
朝歌全身的劲儿一下子卸掉了,猛地闭上双眼,单薄的胸膛不断起伏,白色棉质T恤衣领都被汗湿了,紧紧贴在平直的锁骨上。
朝桓几乎是贪婪的享受着眼前的画面,他喜欢哥哥冷静稳重狡黠的模样,也喜欢哥哥脆弱逃避羞涩的样子,都是这样的鲜活而美味。
这是每天必备的功课,朝歌的右小腿已经萎缩得很严重了,左腿的情况也不是很妙,药物一天不落,锻炼也必须跟上,不然就算病治好了,双腿也完全残废了。
“三十二次伸腿,比昨天多四次,哥哥,好厉害。”少年总是不吝啬任何赞美。
从朝歌苏醒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快两个月,少年青涩稚嫩的脸庞也逐渐褪去,渐渐露出属于青年的锋利线条,声音不像以前那么奶声奶气,整个人就会越发靠近系统世界里的那几个人的形象气质。
即使,朝歌暂时把朝桓当做弟弟看待,但两人偶尔有一些亲密的举止,脑海里还是会不小心蹦出之前的画面。
“哥,你怎么不说话了?”朝桓担心的凑近,气流吹动青年的轻盈的发丝,“是不是不舒服,让我看看。”
“不用。”毛毯里传出的声音闷闷的,“嗯...我腿有点不舒服。”
乖弟弟从来不问为什么,朝桓从善如流的坐到一旁,细长的手指一寸一寸疏通青年酸胀郁结的小腿肌肉。
夏日盛大的光芒,将客厅的一切照得分毫毕现,阳光灿烂,时光悠然,就是一种简单而朴实的幸福,朝歌的心也渐渐慢了下来。
突然一阵嗡鸣声打断了此刻的宁静,朝桓长腿几步就走到茶几边,将手机递给哥哥。
“是...周翔宇。”朝歌点开信息,一周前他们在母校相遇,只是简单聊了两句,交换了联系方式。
[这周六有时间吗?咱们宿舍里一起聚一聚,大家都很关心你的近况。]
朝歌放下手机,还有些犹豫不定,他天生不是爱热闹的性子,宁愿呆在家里和朝桓看看电影,吃点朝桓亲手做的小吃,也远比聚会有意思的多了。
但是自己病情发作昏迷,也是宿舍的人把自己送到医院的,而且自己休学后跟同学断绝了联系,的确有些不近人情。
[好的,我还要带我弟弟一块来。]
周翔宇那头很快就回复了,言语之中洋溢着开心喜悦,看起来真的很怀念当年宿舍四人在一起的时光。朝桓抱住哥哥的双腿,“我以后就当哥哥的腿,走到哪里就把我带到哪里,这样就可以吃大餐,真好。”
朝歌撇了一眼幼稚的小孩,“就这么一次,过几天你就要开学了,还想到处跑。”
朝桓一挺哭丧着脸,侧躺在哥哥身边,双手双腿都缠着青年,哼哼唧唧哥哥有了同学不要弟弟了。
朝歌被缠得不行,只得说道,“他们今年毕业了,以后哪有时间聚会,我又不是喜欢出门的。”
反正就这么一次,全了同学之间的情分。
周翔宇订的餐厅,就在兆丰大厦的十二层,地址虽然稍稍有些偏远,但大厦的设施一应俱全,人流量还好,倒是挺符合朝歌的喜好的。
知味餐厅占据了兆丰大厦的一整层,电梯门一打开,就能看到红墙绿瓦的仿旧装修特色,各种彩绘灯笼高高挂上,穿着旗袍的迎宾小姐姐友善的领着朝歌两人往里走。
不知道是装修布局的问题,还是朝歌不大适应这种风格,他总觉得空间有种逼迫的挤压感,走廊并不是横平竖直的棋格走向,更是无数个圆弧交叉的奇怪格局。
或许是这里的特色呢。
其他三个人已经早早来到“桃花厅”,朝歌一个个看过去,真的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一段简单的介绍下,大家就各自入座了,朝歌的怪病,宿舍里也都知道一二,现在贸然也不会询问,以免勾起朝歌的伤心事。
周翔宇是前段时间遇到了,但是宿舍另外两个人,朝歌没想到改变也这么大。
段越是陵城本地人,爱打游戏爱看动漫,兴趣爱好十分之广泛,爱说爱笑,只有一个问题,体重已经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而现在竟然变成一个瘦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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