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囚一
这厚重的铁链是你赠予我的囚牢,铜墙铁壁下的折磨,我哭的撕心,笑的癫狂。你笑着,亲手为我斩断铁链,我却早已忘了如何逃走。为了留下,我毅然决然重拾起枷锁,并将它镶入我骨肉之下。再次低头,我才发现我的手早已沾满鲜血…
我爱上了一个罪犯,所以我也要成为罪犯。
时间恍恍惚惚就到了初春,频繁降雨的潮湿气候总容易影响人的心情。然而对于一向讨厌下雨的森予来说,这无疑不是个段难捱的时光。
他感觉自己正生活在一片汪洋中,周身一切都浸泡在湿气中,空气里满是厚重粘稠的霉菌滋生的味道。
刘玉琨案子结束后,他已经暗自派人调查有关刘玉琨口中那个神秘组织。遗憾的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进展。这些天,陆凌风的电话依旧不定时的打过来,不过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候。
没有案子,这段日子他几乎没出过门。他每天除了看书,就是躲在自己地下实验室里做实验。要不然就被林葳拉着一起去超市购置生活用品。
日子好像归于平静。
当然,最近有件事成了他当下最重要的生活调剂。甚至可以说,能取缔破案给他带来的乐趣和快感……
想着,森予的视线不由自主落在了面前那扇落地窗的位置…林葳正坐在电脑前,专注于自己的事情。
从吃完午饭后,两人就这样,在同一空间里,彼此互不打扰地做着各自的事情。森予抬腕看了看时间,随即又不动声色地合上了手里的书。
林葳正全神贯注的敲击着键盘,不一会他停下,将一则网页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接着又切换页面,进入私人邮箱,点开一封邮件。
那是国内某家著名企业内部人员发来的,他简明扼要的回复过去。他其实早就察觉到了身后人的气息,他立刻关掉网页,一副兴致盎然的模样。修长的手指轻轻叩响桌面,发出一段不规律的声响。林葳并没回头,而是透过电脑显示屏,冲那上面倒映出来的面孔付之一笑。
他知道,森予一定懂得他的意思。
果不其然,森予淡淡的开口:“看样子林葳先生也很无聊。”
“最近新学的,怎么样?听懂了吗?”
其实,适才林葳用手指在桌面上敲击,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暗藏了一串摩斯密码。
森予站在他身后,眸色加深了几分,他回应道:“H-I-S-I-M-Y。hiSatan,Imissyou。”他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简单的一句英文从他口中念出来,颇有股异国风情的味道。
林葳加深了笑意,将椅子调转方向,面朝森予,别有深意道:“这是我学会的第一句…”
森予无视他的话,问:“你刚才在做什么?”
“有家企业系统遭到黑客恶意入侵,找我帮个忙而已。”
森予挑眉:“解决了?”
林葳双手环于胸前,朝椅背上一靠,眼底划过一丝讥讽:“只是个小角色罢了。”
森予又向他走进了一步,直视着他的目光,却没再说话。
林葳重新将面前的人审视了一遍,沉思片刻开口问:“你好像有话想说?”
“林葳先生,你现在想接吻吗?”
问出这句话时,森予依旧持着平日那淡漠的口吻。他很绅士的在征询对方同意。没错,这就是他突然从沙发那里走到林葳身边的原因。
林葳无声一笑,笑得异常勾人。他从座椅上起身,一步并作两步来到森予近身出,两人默契相拥,立刻投入一场热吻之中……
自从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后,这段日子,“接吻”已经成了他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在这个三百多平米的空间里,没有时间,没有地点,只要他们想要对方的吻,便会异常默契,也彼此配合,随时随地便投入到一场游戏中去。
没错,对森予和林葳而言,这是一场游戏。
玩家只有他们二人。在游戏的过程中,无论是他们的“身”亦或者是“心”,都能从这场游戏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快感。
他们在沙发上接吻、在冰箱敞开的厨房接吻、在楼梯上、玄关、卧室门口甚至是阳台上……忘情专注的吻着对方。
甚至有次跳闸停电,他们就在烛光摇曳的客厅地板上接吻。整个过程十分和谐自然,似乎和他们彼此对视一般简单、没有任何杂念。
最重要的是,他们二人都沉溺其中。
结束了这个吻后,二人走到沙发边坐下。
说实话,这段时间没有案子,林葳偶尔也感觉到了枯燥,坠入蛮荒之境一般。虽然他没有森予那般热衷于查案、破案。但他还是很享受能与森予并肩作战的那种感觉。
有案子发生就等同于生命的逝世。遗憾的是,森予和林葳都没有这样的意识。即便有,他们也更热衷于案件本身给他们带来的乐趣。
用森予的话来说,他们只是介于‘好人’和‘坏人’之间,为寻找猎物而活的猎手。
林葳慵懒的躺着,将手搭在沙发的扶手上。“亲爱的罪犯先生们,难道你们也讨厌下雨天?”
森予捧着书,头也没抬道:“有项犯罪心理调查结果显示罪犯更喜欢选择在雨天的夜晚作案。不光是因为雨水能冲刷掉他们遗留在现场的证据,以及黑夜能掩护他们踪迹。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原因,那就是潮湿黑暗的环境能激起罪犯的犯罪欲*望,更容易让受害人对罪犯产生一种神秘感以及恐惧感。这样一来,罪犯也会在杀人的过程中产生一种自我陶醉的快感。”
“下雨的夜晚…”林葳沉思片刻,又道:“呃…如果我是罪犯,我更愿意选择晴朗的白天。越是看似安全的环境,更容易让目标掉以轻心。温水煮青蛙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说着,他露出一个十分惬意的笑容。
***
这天,难得的好天气。
晏城西边一处农家大院好不热闹,这家主人特意选了今天,在大院里摆了桌酒席,请了村里四五个朋友以及邻村一位风水先生。
午饭后,外头暖阳当头,大伙扛起锄头铁锹往村旁野郊外走。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走到一处坟头,风水先生先是摆上贡品,然后要求主人烧了黄纸冥币。不大一会,风水先生叫人开始动土挖坟。挖了约摸半小时,其中一人再次将铁锹嵌入土堆坑,用力一提挖走一大块泥,一块异物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看上去是破旧的衣服布料。
坟头里怎么会有衣服布料?逝者安葬都是一把骨灰,哪里还有什么衣服。大伙儿都觉得奇怪,于是几铁锹下去,这才看清了那土里埋着的究竟是什么。
几十分钟后,几辆警车出现在野郊。
陆凌风从车上下来,几名经过的警务人员朝他简单敬礼打招呼。陆凌风对他们一一摆摆手,走到警戒线内,立刻看到不远处有个土坑。
坑不算深,一旁堆积着大片泥土,徐谨言和助理袁雨笙就蹲在上面,从坑里清理上来一块一块人骨。
这时,孙弈博走过来,向他汇报大致情况。
“报案者叫李长青,就住在前面那个村子里,据他所说,今天是他家迁坟的日子,于是他带了一帮人在风水先生指导下来挖坟迁坟。结果他父亲坟墓才挖了一半,就挖到了一块旧衣服。他们都好奇坟墓里怎么会出现人的衣服,于是就接着挖,没两下就挖到一个头骨。给他们吓得不轻,之后他就报案了。”
陆凌风的目光转向距离土坑不到三米处的一堆红砖瓦片上。“那些砖头从哪里来的?”
孙弈博:“噢,那里是李长青母亲的坟墓,那些旧砖原本是修葺坟头用的。这个村一直有个风俗,如果年纪大的女性比丈夫后走,骨灰不能直接入土,而是将骨灰盒或者棺材用砖瓦堆砌成一个临时坟头,三年后才能同丈夫合坟下葬。”
陆凌风点头,“很多地方的确是有这样的风俗,我曾经从老人那里听到过。”接着,他又问:“李长青父亲是什么时候下葬的?”
孙弈博打开手里的一个小本子,翻了两页后道:“五年前,李长青的父亲是五年前下葬的。”
陆凌风不假思索道:“死者很可能是在李长青父亲下葬后被害,接着被凶手埋进去的。这些坟包都很明显,常人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是坟墓。凶手也不可能蠢到把坟墓看成了土包,于是将死者埋于此地。
我推测他很可能故意选择坟墓来藏尸的。将死者的尸体埋进去别人坟墓里,因为他知道一般人是不会轻易掘开别人坟墓的,这样尸体就不容易被人挖到。只是他忽略了逝者家属会‘迁坟’这一举动。”
“我的天,这个凶手也太变态了吧。”孙弈顿觉头皮有些发麻。
陆凌风露出一个冷笑,继续道:“而且,凶手只可能是在晚上埋尸。这里虽然是野郊,但离村子算不上远。况且这片坟地地势明显比村子低,要是白天在这里掘人家亲人坟墓,村里的人只要抬头往这里瞧一眼,凶手就会暴露。
所以这个凶手很可能是提前踩点,恰巧选中了李长青父亲的坟,然后在深夜将尸体运到这片坟地里来,等村里差不多都熄灯了,开始动手埋尸。由此可见,这个凶手心理素质极高,很可能是个惯犯。”
作者有话要说: 来新案子啦。
不知道大家有木有听过陈奕迅那首《斯德哥尔摩情人》。真的超级喜欢这首歌,于是就打算写这个案子。
感兴趣可以去听一下,我每次听都能把森予和林葳带入进去。哈哈哈。
这几天给好多小天使给我砸雷,实在太感谢了。爱你们。会多多撒糖的。
第61章 囚二
法医花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才将一副完整的人体骨架从坭坑中清理出来。
陆凌风将后续收尾工作交给了孙弈博,自已则是坐上法医部的车,跟徐谨言等人一起回了市局。警车刚开到市局大门口,一辆黑色轿车抢先开了进去。
陆凌风认得,那是森予的车。
下车后,陆凌风见森予一人从车上下来。
“小林呢?”陆凌风问。
森予有些心不在焉,“很显然,他并没来。”
“我有眼睛,当然看得出来。我只是好奇,平时你们都跟连体的一样,今天怎么没带他一起来?真不像你。”
森予斜睨了他一样:“有什么问题吗?”
陆凌风四下看了看,见没人往他俩这里来,于是熟练的从外套内侧一处夹层里掏了掏。
森予正有些好奇他在做什么,结果他的手已经从衣服内侧伸了出来,同时,两指间不知何时夹了根烟。陆凌风熟稔地点上,猛吸了两口。接着悠然道:
“没问题,就是连着这么多天没看到他了,怪想的。”
森予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解剖室内……
解剖台上赫然摆放着一具骨骸,森予也加入到徐谨言的尸检工作中来。等徒弟袁雨笙将尸骨拍照固定后,徐谨言才正式展开尸检工作。
徐谨言从解剖台上拿起一块人骨,即便是没了皮肉组织,骨头拿在手里依旧很有分量。
“尸骨骨头粗重,盆骨狭小耻骨狭长,初步可判断死者为男性。”
徐谨言挑出长骨,测量了下长度。接着道:“根据长骨的长度可以估算出死者身高大约在170到175厘米之间。”
袁雨笙在一旁认真记录着……
“另外,考虑到埋尸现场的环境,泥土适度以及气候影响,再从骨盆腐败磨损程度可推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有五年左右,不超过六年。”
陆凌风道:“应该是五年。挖出死者骨骸的那座坟头的逝者家属,李长青说他家老人是五年前过世的。死者应该是在老人下葬后不久…”陆凌风停下,想了想又接着道:“我估摸着是四天内…在此期间,即便是挖开坟头,由于土坟在老人下葬时就翻新过,短期之内再次翻新,也不会被察觉出什么异常。也就是说,死者应该是五年前的三月二十二到三月二十五号,这段时间左右,被凶手杀害再移尸埋进坟头里去的。这样也就能大致推测出死者死亡的年份日期。”
森予眼底掠过一抹异色,他说,“四天?你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陆凌风回道:“我让阎王跟孙子问了李长青以及他村上的一些村民,从他们那里打听到了村里一条世代不变的习俗。就是家里要是有人过世,一定要三天后下葬。在已故人下葬后的第四天,家属还会去坟头再次烧纸拜祭。”
“那也不一定刚好就在这四天里,”徐瑾言不以为然道。
“这位老人是在清明节前十天过世的。”陆凌风道,“众所周知,清明节当天,农村里每家每户都会去坟头祭拜亡者。李长青家也不例外。据他家人所说,当天去坟头祭拜,并未察觉出坟头有什么异样。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判断依据,能证明死者时在李长青父亲下葬后四天被埋进去的。”
徐瑾言巨细无遗地检查着尸骨,问:“什么依据?”
“墓园旁有几棵树,你今天也去过现场,你应该看到了。”
徐谨言稍作回忆,点了点头。“确实有几棵侧柏树。”
“我特意问过李长青,那是他哥在老父亲入土一个月后种下的。随后这家人每隔十天半个月就会去老父亲坟头,给树浇水喷药,留意树的长势,一直持续了大概有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死者是在老人下葬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被凶手杀害移尸至此,家人隔三差五来墓园,一定会察觉到坟头有被人挖过的痕迹。所以我才断定,死者是在那家老人下葬后的四天内,被凶手埋进坟墓里的。”
这就是去现场的好处。很大程度上,刑侦人员能问到或者发现到许多被忽略掉的线索。而这些线索,可能就是今后破案的一个突破口或者关键性证据。
森予单手拿起头骨,仔细观察了片刻后,替徐瑾言补充道:“通过牙齿磨损程度可推测死者死亡时的年龄,大约在三十六到四十岁之间。”说着,他从一旁的托盘里拿起镊子,夹住一颗牙齿,前后左右晃动着,接着道:“死者有几颗牙存在松动迹象,很可能是他生前遭受过外力击打导致的。”
一旁的陆凌风问,“能查出死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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