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喜欢女的……。
“朕还没有考虑过,要知道,十四阿哥头上还有九阿哥、十阿哥、十二阿哥和十三阿哥还没定下来,轮到他,怎么着,也得晚几年。”康熙疼爱的摸一摸十四阿哥的头:“何况他还小呢,你们也看到了,十四啊,一喝醉了就闹腾,哪像个大人了。”
十四阿哥狂点头:“对,我还小呢,皇阿玛,儿子再玩个五七八年的都没问题,何况我太子哥哥都没成亲呢,对吧?”
管他有多少女人?古代没有娶妻的男人,哪怕有一百个小妾都还是个未婚。
康熙更满意了,不是谁都能拒绝蒙古部落的联姻的,何况这几个蒙古人,不是亲王就是台吉,都是大权在握,兵甲过万的人,能跟沙俄死磕多年不落下风,可见蒙古人之彪悍。
看看直郡王跟皇太子,就知道他们有多想要蒙古人的支持了。
但是又不敢做的太明目张胆,实际上,康熙太知道他们俩的情况啦!
十四阿哥不知道啊,他特别感激康熙这个皇阿玛,给他挡下了麻烦。
这个时候的人要是再提此事,可就不美了。
偏偏又过来一位喀尔喀部车臣汗部落的郡王,这位滚臣郡王乃是乌默客的长子。
乌默客乃是诺尔布的孙子,伊勒登阿喇布坦汗王的儿子,在康熙三十年的时候,下诏留车臣汗号,但是后头的就只是郡王,而不是汗王了。
在蒙古,成为大汗那可是亲王的级别,但是车臣汗部落可是个大部落,别看降级了,但是他们一旦去世,就会追封为亲王,赐封号大汗。
这也是一种手段,生前不给高位,死后谥号上升一个台阶,也就可以了,再说了,死人怎么追悼都无所谓,反正又不费什么功夫,活人的品级却要压一压,尤其是漠北蒙古,亲王少,郡王多,台吉无数个。
但是他们之间也有差别,贫穷还是富贵,刀兵的多少,控弦之士的数量,打了胜仗之后战利品的多寡,都是参考的数值。
他来了之后,多少都让其他人有些侧目,这位以前可是汗王世家,现在成为了郡王,能服气么?
何况车臣汗部落也不是什么好鸟儿。
可他来了之后,也带了自己的女儿!
“万岁爷,这是奴才的女儿琪琪格,乃是奴才与奴才的王妃嫡出长女。”滚臣郡王是个实力派,长得粗狂又勇武,他是地道的蒙古汉子,身材高大健壮,穿着蒙古袍子也三分像马匪的架势:“琪琪格是奴才的掌上明珠,车臣汗部落的珍宝。”
康熙的脸就黑了,他十四儿子太受欢迎了,连滚臣这家伙都要跟他结亲吗?
十四阿哥也一脸的不高兴,那个琪琪格是个好女孩儿,当然,在他眼里就没有不好的女孩子。
十三四岁的年纪,全身穿的金灿灿,一看就是蒙古部落的豪装。
脑袋上的金子大概有二三斤重,手腕子上的金镯子七八个,脚下一双靴子还绣着金线边儿,这金灿灿的哪儿像个花儿了?哦,像,像是一朵大金花!
琪琪格这个名字,在蒙古语里的意思,就是花儿。
“琪琪格的确是很好。”康熙能说什么?这位滚臣郡王第一次参加多伦会盟,上次是他父亲来的,现在父亲去世了,他就来了。
用来就给康熙出了个难题!
第081章 精神胜利法
其他人也在看着康熙呢!
这会儿康熙却笃定不给十四阿哥找个蒙古媳妇儿了,别说蒙古媳妇儿了,十四阿哥这几年都别想找媳妇儿了。
想嫁女儿给他的都是蒙古有实权的王公贵族,十四阿哥娶了哪个都会有人不如意,甚至会觉得自己家闺女不如旁人的吗?
对朝廷有怨怼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不知道……。”滚臣郡王一开口,也是这个开场白。
结果被康熙粗暴的打断了:“十四阿哥的婚事,朕五年之内都不予考虑。”
滚臣郡王的女儿,都这么大了,五年肯定是等不得,何况五年的时间,变数太多了。
谁也不会冒这个险,拿女儿一生的幸福做赌注。
嫡女联姻是慎重的大事情,若是个庶出女儿,还可以考虑一二。
“万岁爷,奴婢不是……不是想要问姻缘!”琪琪格却大方的开口:“奴婢也是我阿玛的掌上明珠,自幼喜欢歌舞,不怕您笑话,奴婢昨日听到了十四阿哥的琴声,就觉得非常好听,很欢快的感觉,十四阿哥的歌声就……但是歌词意境很好,奴婢十分喜欢。”
十四阿哥鼓腮帮子,什么叫“歌声”和“歌词意境”啊?他的歌声是跑调了很多,但是你们一群古人听过原版么?没听过,他唱的就是原版!
爱咋咋地,这就是精神胜利法!
当然,也有人管这个叫“阿Q精神”。
通俗点说这叫掩耳盗铃……。
但是琪琪格的话,让康熙一愣,旁边的人也都傻眼了,原来不是竞争对手!
“你喜欢歌舞啊!”康熙有点脸红,他太想当然了。
“是,奴婢很喜欢歌舞。”琪琪格乐呵呵的道:“所以想请教一下,清醒时候的十四阿哥,他喝多了奴婢也不敢靠上去。”
十四阿哥喝多了跟正常的时候,是两个人!
康熙干咳一声:“十四阿哥,琪琪格要跟你探讨一下乐舞啊。”
“皇阿玛,儿子在这个歌舞上就是兴之所致,那个,不太擅长。”十四阿哥可不敢说自己喜欢唱歌跳舞,这在皇子里头可不是什么好的爱好。
大阿哥好武器,太子爷喜欢美好,就是美女,俊男,他就是个颜控。
三阿哥好文,文学上的事情,他最爱了。
四阿哥好佛,嗯,亲哥是个无欲无求的样子。
五阿哥喜欢蒙古风情,七阿哥喜欢骑马,因为骑在马上就没人发现他的跛脚了。
八阿哥喜欢温文尔雅,和气生财的样子。
九阿哥爱财,十阿哥喜欢痛快的处事风格。
十二阿哥喜欢直来直去,爽快得很,同样喜欢蒙古,因为他是苏麻喇姑养大的嘛!
十三阿哥也好武艺,射箭最好,他能射连珠箭!
十四阿哥喜欢钱,非常直接的就是金银铜钱,其他的什么琴棋书画啊,古董工艺品啊,他都不爱,就非常简单直接明明白白的喜欢钱!
这事儿康熙最清楚,儿子们性格和爱好他都知道,虽然对老九跟十四的爱好有些不明所以,但是总比喜欢唱歌跳舞强啊!
古代的艺人地位可不如现代,古代的艺人就归属到戏子的行列里去,那是属于下九流的行当。
可以喜欢听戏,但绝对不会下场去唱。
可以高兴捧角,但绝对不会亲自扮上!
虽然蒙古歌舞跟汉人的歌舞不一样,但是在康熙看来,估计都差不多吧?
反正十四阿哥不承认自己喜欢歌舞,他以前就不是个麦霸,去唱歌也抢不过人家,后来在旅游的时候倒是喜欢蒙古风情,去过好几次蒙古旅游,住在蒙古包里头,还学人家蒙古长调,前世没学会,今生有机会,就去学了。
“奴婢只是喜欢歌舞,十四阿哥不用介意,蒙古人不讲究什么男女之别,打仗的时候,蒙古女人也会骑上战马,挎起弯弓,为万岁爷去征战沙场,奴婢并不是有什么那方面的想法,说实话,奴婢已经定亲了,是漠北扎哈伦部台吉的长子,他病了没来多伦,但是我跟图鲁班的感情很好,等我在过三五年就会嫁给他。”琪琪格有着蒙古女人的爽朗大气:“奴婢很想跟您请教一下歌舞,尤其是昨天您吼的那一首歌儿!还有《赛马》的曲子。”
十四阿哥一个头两个大:“赛马?”
“是啊,您用马头琴,拉了一个曲子,曲调欢快,您说叫赛马,是您这几日赛马的心得。”说起歌舞,琪琪格十分开心:“还有那首歌。”
“我那天唱了几首歌?”十四阿哥可怜兮兮的看向了康熙。
“朕怎么知道?”康熙恼羞成怒:“你过去跟琪琪格好好说说那些东西,这段日子你在草原上不是老练习马头琴吗?朕看你拉的挺好。”
这是要儿子去解决麻烦么?
十四阿哥都要哭了好么!
“儿子一共唱了几首歌啊?”他喝多了都不知道自己唱了几首歌,琪琪格说的又是哪一首啊?
“您一共唱了八首。”琪琪格给他报数:“第一首是”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您还记得吗?”
十四阿哥脸一红:“哦哦,记得这个。”
然后就是琪琪格唱两句,十四阿哥自己去认一下歌曲。
一边认歌儿一边心里感叹,自己还有“跨界歌王”的潜力呢。
不仅是唱歌,还有马头琴,拉了好几首曲子,把琪琪格喜欢得不得了。
大概是看十四阿哥有点不乐意,但是依然满足了女儿的要求,滚臣郡王之后送给了十四阿哥一份厚礼。
牛一百头,羊一千头,美女两位,都是来自沙俄的战俘,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净,大眼睛,蓝汪汪的,可惜不是十四阿哥的菜!
只好送回给了那位滚臣郡王,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知道了十四阿哥爱吃牛肉干,俩美女回去之后,换了五百斤牛肉干给十四阿哥。
别人都是跟蒙古人交好,可十四阿哥还不乐意,把人家送的美女给送了回去,然后得了五百斤牛肉干,这都什么事儿啊?
可是蒙古人就是看好十四阿哥,以至于很多蒙古人都给十四阿哥送礼。
让太子爷嫉妒非常。
大阿哥也嫉妒的不得了。
最后还是柳絮给太子爷出主意,请十四阿哥吃饭,打猎,跟十四阿哥交好,他们有天然优势,四阿哥是十四阿哥的亲哥哥,叫来吃几顿饭,连带着跟蒙古那些王公贵族不就有联系了么?
太子爷同意了。
四阿哥为难了,但是他还是去找了十四阿哥:“太子爷请你去吃烤乳猪。”
“哥……。”十四阿哥拉长音,满脸的不情愿:“我去合适吗?”
“不管合适不合适,都得去!”四阿哥摸摸他的头:“谁让你太惹人眼了,皇阿玛是想干什么?这样将你捧在台前。”
其实他更想说是的是,架在火堆上烤。
“不关皇阿玛的事情。”十四阿哥自己站起来:“是我不好,喝多了惹事儿。”
他要不喝多了,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
“不是你的错,喝不喝酒,全看皇阿玛的心意。”四阿哥却道:“太子爷那里有哥在还好,可是直郡王那里……就要多多当心了。”
“放心吧,你弟弟不是傻瓜!”十四阿哥看得出来,他哥也不想他去吃饭,但是太子爷的宴请无法推却。
其实,十四阿哥更喜欢这样,太子爷越是为难他,他就越高兴,早晚把他哥从太子爷那里拉走。
现在四阿哥虽然还是太子党,但是太子爷这么作死下去,四阿哥早晚跟他离心离德。
越早越好啊!
十四阿哥去赴宴,是四阿哥带着他去的,太子爷的帐篷,就在康熙的帐篷旁边,虽然是挨着的,但是离得很远。
不过太子爷这次请客倒是有些真心实意,草原上的野猪羔子,烤的乳猪,脆皮不说,还咸香扑鼻,除了烤小野猪外,还有各类烤菜。
这草原上并没有人种植蔬菜,全都是远道运来的,茄子、尖椒、韭菜等等,能吃到烤菜的人可不多。
奴才们更喜欢吃烤野韭菜、野葱、蘑菇等等就地取材的烤菜。
另外就是太子爷这里伺候的人,太监不说了,英俊成度有限,但是伺候的宫女却各个貌美如花,有满人的宫女,有汉人的小妾,以及……蒙古人送来的美人!
穿花蝴蝶一般在席宴间来回走动,上菜,倒酒。
太子爷恰到好处的走进来,四阿哥带着十四阿哥再次见礼,太子爷叫起了之后,众人落了座,十四阿哥眼巴巴的看着烤乳猪。
他吃过烤乳猪,但是没吃过烤的野猪!
一般的乳猪都是小香猪为主,但是烤野猪崽子,倒是第一次吃。
他很想知道是什么味道,于是不顾太子爷的媚眼儿,就那么直愣愣的看着烤乳猪,一副馋鬼的样子。
四阿哥尴尬了,太子爷更尴尬。
“行了行了,切了烤乳猪。”太子爷只能宣布开席。
烤乳猪切好了,给十四阿哥端了过去,十四阿哥立刻拿起筷子吃了两口:“嗯呢,烤乳猪,肉不柴不嫩,口感正好,咸香可口,嗯嗯,还有点麻辣口,好!”
他是来吃饭的,一顿饭吃的各种赞不绝口,太子爷的在吃食上待遇优厚,比一般的皇子阿哥可要强多了。
一顿饭下来,十四阿哥吃的肚子熘熘圆儿,被四阿哥带着出门去消食儿了,太子爷没有心情跟这么一个吃货计较,回头就朝柳絮发脾气:“看看你的设计,那些美人儿,十四阿哥一眼都没看,全在吃上了!”
“我的太子爷啊,您想啊,十四阿哥不爱美人,爱美味!”柳絮点头哈腰笑的开心:“下次我们就用美味佳肴,拿下十四阿哥,别的不说,除了万岁爷那里,谁那里的吃食有咱们这儿全乎?大阿哥就知道打猎,殊不知,有些东西,十四阿哥还是少吃为妙,例如鹿肉,这种大补的东西,十四阿哥可还没初精呢!”
“不能伤了十四阿哥,不然老四那里孤可没脸见人。”太子爷在有些时候,还是会照顾四阿哥一二的。
“咱们不会主动去坏十四阿哥,但是大阿哥那里可就保不齐了。”柳絮也知道,伤害一个皇子阿哥的罪名有多大,就连后宫早逝、夭折的小阿哥,身边伺候的人全都没有好活儿可以干,有些甚至还受到了波及。
柳絮再是太子爷贴身伺候的人,那也没胆子敢挑战天威。
“大哥那里我们不用管,人家是直郡王。”太子爷心里舒服了很多。
十四阿哥那里刚应付完太子爷,转天大阿哥就来约他去喝酒,还是跟一群蒙古摔跤手喝酒。
一个个膀大腰圆的不说,还贼拉能喝!
十四阿哥尽管喝的是马奶酒,最后还是醉酒了,不等大阿哥借着他醉酒干点什么,康熙派人来把他十四儿子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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