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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无限电影(玄幻灵异)——栀栀仔

时间:2021-11-08 10:58:00  作者:栀栀仔
  折腾了一晚上,人们显现出明显的麻木,他们蹲坐在自己的小板凳上,呆呆地等待着曙光。
  “覃斯文对你挺好的。”姜霁北倒了一杯热水,加一勺白糖化开,再递给丁慧,“他第一反应是把你推出人群。”
  “是,虽然已经是第三场电影了,但我还是有点怕。”丁慧接过热水,捧着水杯往里吹气。
  热气氲在丁慧的脸上,让她的眼角微微泛红。
  “别害怕,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姜霁北一副好心肠的样子递过纸巾。
  想要迅速获取一个陌生人的好感,首先要找到共同话题。
  赞美对方的伴侣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既能讨对方开心,又潜在地肯定了对方的审美与眼光。
  果然,丁慧非常吃姜霁北这一招。
  她很快便进入到聊天状态中:“陈寂,你一定有很多追求者吧?你看起来不像是有空窗期的人。”
  许多人对姜霁北的第一印象正是如此。
  “我已经很久没有谈过恋爱了。”姜霁北笑了笑,“我已经忘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不会吧?”丁慧露出吃惊的表情,“多久?两个月?”
  姜霁北没有立即回答。
  他从怀中摸出烟盒,颇有风度地问:“介意我抽支烟吗?”
  “不介意,你抽吧。”丁慧觉察到姜霁北似乎要对她敞开心扉了。
  人类对于他人的八卦向来保持着高度的热情。
  晨间风大。
  姜霁北取了支烟含在口中,微微低下头,一只手遮在旁边挡风,另一只手拿着池闲给的打火机点燃。
  他抽了一口烟,待白色烟雾随风消散,才开口回答:“七年。”
  池闲死了七年,他便孑然一身了七年。
  “七年?!这么久……”丁慧吃惊地捂住嘴,“那以前呢?以前谈过吗?”
  “谈过一个,男生。他比我小两岁,我们算是青梅竹马吧。”姜霁北说。
  毕竟池闲被姜霁北从柬埔寨带回来的时候也才十三岁。
  姜霁北养了他整整五年,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整个漫长的青春期,从未分离过。
  “哇,居然是年下!”丁慧来劲了,“给我讲讲呗!”
  姜霁北单手夹着烟,抬起眸,望向远方绵延不绝的青绿色山脉:“我一开始只把他当弟弟。”
  最开始的时候,姜霁北确实只把池闲当作弟弟看待,他们是资助人和被资助人的关系。
  小小年纪就能凭一己之力在混乱动荡的金三角存活下来,除了远高于普通人的智商,池闲身上还有一股饿狼一样的血性。
  正是因为欣赏这一点,姜霁北才选择资助池闲,并为他提供最顶尖的社会资源。
  因为年纪相仿,又聊得来,姜霁北便把他带在身边,同吃同住。
  起初,刚回国的池闲表现得又乖又安静。
  他总是笑眯眯的,整天跟在姜霁北身后,“哥哥”前“哥哥”后地叫个不停。
  “你怎么去一趟柬埔寨,还带了个跟屁虫回来?”
  看到姜霁北身后多了个跟屁虫,聂明简直无语。
  姜霁北答得漫不经心:“又乖又聪明的小孩儿嘛,谁不喜欢。”
  坐在他身边的池闲笑嘻嘻的,乖得不行:“哥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以后只听哥哥的话。”
  池闲只比姜霁北小两岁,姜霁北给他安排了自己念过的学校。
  池闲没上过几天学,姜霁北给他请了家教老师补习,托人把他弄进了私立精英中学读初一。
  一年后,池闲直接跳级到高一,升入高中部。
  池闲几乎在重复姜霁北的成长轨迹——读姜霁北念过的精英中学,在姜霁北曾路过的橡胶跑道跑步,坐在同样的教学楼,同样的教室,有同样的授课老师……
  姜霁北把池闲带进了自己的交友圈子里,让他见识了更广阔的世界。
  池闲情商高成绩好,又有姜霁北家当靠山,很快便混得风生水起,姜霁北的朋友都喜欢他。
  大家都把他当成姜霁北的亲弟弟,在他们面前,绝口不提所谓的“资助关系”。
  姜霁北也逐渐习惯了身边有这个听话的乖孩子。
  殊不知从哪一天起,池闲突然长开了。
  比姜霁北还小两岁的少年,个子变得比姜霁北的高,肩膀比姜霁北的宽,声音也变得比以往更低沉。
  他开口叫“哥”的时候,总多了几分暧昧的感觉。
  变化得最明显的,是池闲看姜霁北时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罕见的蔚蓝色,像海鸥迁徙时展翅掠过的海洋,这样一双眼睛凝视姜霁北的时候,连旁人看了都觉得心跳加速。
  最早发现不对的是聂明,池闲的眼神让他觉得不安。
  “以前他在你面前乖巧懂事,我也不好说什么。可现在他看你那个眼神,就跟狼盯着肉一样。”聂明私下跟姜霁北说,“你小心点,别被狼崽子叼回去吃了。”
  姜霁北还是那么漫不经心,听到聂明的话,也只是挑眉笑了笑:“阿闲就算是狼崽子,也是我亲手养大的。”
  他倒要看看,小狼崽子能怎么把他吃了。
  “我说了你又不信,哪天别后悔。”聂明无语。
  姜霁北太护犊子了,根本容不得别人说池闲一句不好。
  没想到,聂明果真一语中的。
  刚上高中的第一个月,池闲就做了一件轰动学校的事情。
  池闲年纪本来就比同年级的学生要小,看上去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乖孩子。
  私立学校的攀比风气非常旺盛,学生之间有互相比家世的,比产业的,比各种智能机械产品的,自然也有看其他学生不顺眼的。
  池闲一升上高中,就成为了一些高年级学生的目标。
  一个从柬埔寨回来的贫民窟流浪儿,攀上了电影世家姜家的大腿,实现了阶层的飞跃,可以说是完全脱胎换骨了。
  高年级的男生看他不顺眼,便经常来池闲的教室找他麻烦。
  他们说池闲只是姜家捡回来的孩子,蹭了姜家的资源,肯定没安什么好心,以后一定会抢姜家的资源,妄图跟姜霁北平起平坐。
  面对他们的耻笑和诽谤,池闲一开始也只是无所谓地笑笑。
  他不计较,也不反驳,绝不给姜霁北惹麻烦。
  那些人见池闲没有反应,就更加变本加厉地放肆起来。
  “姜霁北是姜霁北,你是你。”为首的人推了一把池闲的脑袋,冷笑着说,“你姓池,就算你改名换姓叫姜闲,你也永远不可能是姜家的第二个孩子。”
  其他人也跟着附和:“姜霁北也真是烂好心,怎么会把你这种白眼狼带回家?”
  “他是不是眼神不好啊?哪天家产被人夺走,连哭的地方都没有喽。”
  “姜霁北也不过如此嘛,哈哈哈哈!”
  没想到,听到他们提起姜霁北的名字,池闲突然抬起头,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
  “惹我可以,我不在乎。”他站起身,面无表情地盯着为首的人,眼神如寒冰一样冷酷,“非要带我哥的话,可以直接告诉我,你们、想、死、多、少、遍?”
  池闲说完,整个教室鸦雀无声。
  他生气时的眼神实在太恐怖了,像是要把人活生生吃掉。
  这群高年级学生被池闲眼神和散发出来的气场镇住,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教室。
  当晚,校长亲自押着这些学生来给池闲赔礼道歉。
  毕竟除了姜家当靠山,池闲自己本身也有过硬的实力——他可是连跳两级的天才少年,一直在外面参加各种科研比赛,给学校拿奖争光。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池闲面前说姜霁北的闲话。
  听说这件事后,姜霁北不但没有怪池闲,反而轻飘飘地笑了:“还真的是头狼崽子。在我面前这么听话,怎么出去就这么横呢?”
  池闲垂着一双眼,眸色沉沉地看着姜霁北。
  那双蔚蓝色的眼睛神色太过专注,以至于与他对视太久的人总有一种要在其中溺毙的错觉。
  “哥,在这个世界上,我只听你的话。”
  …………
  姜霁北隐去了柬埔寨相遇和资助关系的事情,只挑了一些女生爱听的青梅竹马的剧情说。
  “好甜啊。”丁慧被甜得牙疼,捧着脸遗憾地叹了口气,“可你们后来为什么分手了呢?”
  “没分手。”姜霁北顿了一下,没留意到指缝中的烟已经燃尽。
  直到被烫了一下手,他才回过神来,开口道:“他死了。”
  丁慧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按照姜霁北的外貌和条件,绝不可能缺少追求者。
  只是他身边一直有一个池闲,所以没有人敢靠近他。
  池闲去世后,姜霁北料理完后事,白天依旧像个没事人一样跑片场。
  他像一台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一样疯狂运作,每天没有表情地拍片、剪片,甚至一声不吭地退了学,拿到了国外大学的offer。
  大家都为池闲的不幸感到可惜,同时也在私下议论,说姜霁北是个理智到可怕的人,竟然一点伤心都没表现出来。
  只有与他关系最好的聂明才知道,自从池闲死后,姜霁北就患上了严重的失眠和神经衰弱,每个深夜都是在酒吧度过的。
  每晚零点,姜霁北都会准时出现在酒吧门外。
  站在外面的侍者毕恭毕敬地为他拉开厚重的大门,姜霁北和耀眼的光一起出现在门口。
  或者说,他本身就是光,以至于一进门就是全场的焦点。
  在震耳欲聋的电子乐声中,姜霁北环顾四周,随后迎着所有人的注目礼,神态自若地走到聂明的座位对面。
  坐下不到十分钟,端着酒杯前来请他共饮的人不下十个。
  无一例外的是,这些鼓足勇气走到桌边搭讪的人全都眼神躲闪。
  他太耀眼了——无论是发色、相貌还是气场,又或者是轻描淡写的眼神和漫不经心的笑意,全都让人无法直视。
  第一个来邀约的男人甚至连看都不敢看姜霁北。
  他站在桌边,端着酒杯,支支吾吾地问:“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姜霁北那个时候就已经很懂得利用自己的外貌优势。
  他微微仰着脸,在强烈的蓝色霓虹灯光下勾起嘴角,笑得温和:“不可以。”
  “为什么?”被拒绝的男人还是不敢看他,却不死心。
  姜霁北垂下眸,没再看他,而是漫不经心地摇晃着杯子里的酒:“因为我不想。”
  坐在姜霁北对面的聂明笑得整条新装上去的机械手臂都“咔咔”地响。
  一整个晚上,几乎全场的男人都来尝试搭讪,可姜霁北没接过任何一个男人递来的酒杯。
  有人甚至因为被他拒绝了邀请而耿耿于怀,躲在角落里用嫉恨的口吻编派他,然而眼睛却一直实诚地盯着他不放,以伺下一个搭讪的机会。
  那个看起来无比忧郁的年轻男人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烈性的伏特加,就像在尝试着把自己灌醉一样。
  空酒瓶堆满了整个桌面,他看起来醉了,又好像没醉。
  …………
  听到这里,丁慧用指腹抹去眼角的泪光:“那你这辈子都不打算再谈恋爱了吗?”
  姜霁北笑了笑,没有答话。
  聊到此时,池闲、覃斯文和张三寺等人一起走了过来。
  姜霁北和丁慧的聊天,他们刚才也听到了一些。
  “在聊什么?”覃斯文问。
  “在听陈寂说他的前男友。”丁慧挽住覃斯文的胳膊。
  “老弟,你这么好个条件,喜欢男人哪!”张三寺面露惋惜。
  “怎么,你还想给我说媒吗?”姜霁北乐了,嘴里自然而然地接话,视线却往池闲脸上飘,“我家里有人了。”
  池闲一顿,表情如其他辅助员一般平静。
  他转过身,看远方青色的山脉。
  山间的禽鸣变得有些聒噪,池闲看到山风吹得树影摇晃。
  “不错的景色。”耳畔传来姜霁北走近的声音。
  池闲扭过头,姜霁北在他身边停下,与他并肩站在一起,眉目间的神色平静如水。
  池闲忽然想起,离开姜霁北之后,他再也没有这般静静地看过远山。
  七年前,被炸得四分五裂的池闲只有头颅是完好的,其他被阮杜兰捡回来的四肢和部分脏器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在地下黑市接受了人体重组和器官移植后,他重新睁开了眼睛,但也失去了年轻健康的原装身体。
  池闲体内运作的廉价机械器官是倒卖的二手山寨货,由于实在太过陈旧,运转的时候,他几乎能听到从自己身体里传来的齿轮转动的“咯啦咯啦”的声音。
  阮杜兰多年来一直潜伏在贫民窟,收到的定期补助也不多,可以说是一贫如洗。
  他考虑过借高利贷分期购买feb生产的全新人造器官,可是他实在无法负担五十年的高昂贷款,于是只能选择黑市里的二手替代品。
  池闲在阮杜兰家窄小破旧的床上躺了很久,替他做手术的人叮嘱他不要乱动,阮杜兰也警告他不要乱跑。
  一旦被那些制造爆炸的人发现他没死,那一切的付出就白白浪费了。
  等到能下地了,池闲还是偷偷地去见了姜霁北一面。
  那晚他穿着长到小腿的黑色风衣,戴上压低的鸭舌帽和黑色口罩,偷偷溜出贫民窟。
  池闲找到姜霁北常去的那家酒吧,坐在二楼角落的座位上,紧紧盯着大门。
  直到姜霁北进来,他胸腔里那颗属于自己的心脏终于疯狂地跳动起来。
  池闲听到隔壁桌的男人在吹牛逼。
  那男人明显喝醉了,大着舌头训诫同桌的小男生:“那种男的一看就是玩咖,装清高,实际上就是开价高……你们是好男孩,不要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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