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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近代现代)——渔知意

时间:2021-12-04 07:48:13  作者:渔知意
  “俞佳路退出后就自己开了家俱乐部,只不过没什么人就是了,这次看到我们关门就立刻换了个好场地,看来是样全方位碾压我们?”宋易晟苦笑道。
  源子听到这话突然不再低沉下去了,宋易晟在话里说的是我们,他顿时有些感动,眼睛骤然红了,哽咽着说:“宋哥,这怪我,要不是因为我,咱们现在也不至于弄得没地儿去。你放心,只要你打算从头开始,兄弟几个一定全力以赴,怎么可能让那小子得意?”
  “我没打算从头开始。”宋易晟说。
  源子立刻哑然。
  沈淮书心想,若是他继续留在国内读研,自然是有时间有资本的,以前宋家不太愿意资助他做俱乐部,现在有自己,他就算是想在市中心开俱乐部,那也是没有问题的,可惜,他不愿意了。
  听到宋易晟的话,大家各怀心事,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来。
  身处夜市的热闹当中,然而这种热闹似乎与他们没有什么关系。
  曾宇妃咬了咬唇,将传单又拿来看了看。在传单的背后写着,下月五号,将举办一场友谊赛,欢迎车手前往,费用自理。
  她眼睛一亮,将传单一把拍在桌上。
  “源儿!易晟!虽然俱乐部不开了,但是比赛还是可以去的啊!俞佳路这个比赛明摆着就是为你办的,上次你输给他,这不去报仇?你忍得下这口气?”
  压抑的气氛瞬间被打破,源子马上说道:“上次是意外!咱宋哥连续三年是学院赛的冠军,他姓俞的算什么?也敢跟我们叫板?!去!这必须去!”
  宋易晟没有立刻答应打下来。
  他招手从冰饮摊上买了两碗冰沙,送到了这两人面前。
  他们看着这冷飕飕的天气,又看看冰沙,一时有些疑惑。
  “让你俩冷静冷静,源子你上次大半夜出去炸街,把车摔坏不记得了?妃姐的车改的不是赛道型,而且你跑过几次赛道?这次比赛是团队赛,就算我赢了,又有什么用?”
  源子想说可以把俱乐部其他几个人召集起来,然而他在群里发了消息后,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去。大家原本是群炸天炸地的主,然而俱乐部解散后,一个个不是被家里提回去实习,就是在临时抱佛脚准备考研。
  “不止是这些,我听说他爸现在是赛道的投资人,他既然是专门为我办的局,肯定有不少东西等着我,去了指不定有什么幺蛾子。大家是大四了,谁不忙?你俩就别头脑一热就要去了,看不出是个鸿门宴吗?”
  宋易晟这么一说,俩人顿时冷静下来,不再提了。
  吃饭的时候,沈淮书注意到他一直用余光看那张传单,眼里明显是不甘。颈项间的姻缘珠带着丝丝凉意,他想到初见那天晚上宋易晟不甘的神色,二十几岁的男孩好胜心最强,第一次输了,第二次还要从根本上就直接认输吗?
  “距离比赛开始还有多长时间?”他问道。
  曾宇妃微怔,翻开手机上的日历看了看,“不到半个月。”
  “改车的时间够吗?”
  “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够的,只不过还要一些适应的时间。”源子回答道。
  沈淮书点点头,他把传单拿起来,上面关于比赛的文案倒是热血得很。他把传单放到宋易晟的眼前,支着下巴笑道:“还没看过你比赛,平时吹地那么厉害,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曾宇妃立刻附和道:“就是嘛!沈总没看过你跑赛道,这不是你证明自己最好的时候吗!宋易晟你行不行啊!”
  宋易晟眉头一皱,好胜心立刻被激了出来。
  “我虽然有些事不太熟练,但是这个肯定没问题的好不好!”他刚一说完,对上沈淮书眉眼间的笑意,知道自己是中了计。
  “就是……人不够啊,除非把黄毛他们找来。”
  宋易晟的电话响了起来,上面写着黄毛的名字,沈淮书示意他接。
  三两句之后,他挂了电话,抿了抿有些干燥的嘴唇。
  源子激动地凑上来。“怎么样!他说什么。”
  宋易晟将手机放下,夹了一块烧烤放进嘴里,他犹豫的神色让大家以为是被拒绝了,一时又开始唉声叹气。
  “他们以为是源子叫的人,听说我也要去,说是不上班也要去给我撑场子。”
  曾宇妃高兴得尖叫起来。
  源子一面哭一面笑,“得,感情是因为我是吧。”
  他一挥手,装作洒脱,“没事,对我有意见无所谓,只要他们肯来,怎么对我无所谓!咱们人齐了,还怕他姓俞的不成,到时候我给你展示一下我新学的……”
  “他们还提了一点,这次团队赛,你可以去,但你的位置只能在观众席上。”
  源子脸上的笑意缓缓僵住。
  “什么!我不能上场?”
  宋易晟和曾宇妃齐齐点头,“有人还是要对自己的实力有点清楚的认知,连出门炸街能摔车的人,能有什么技术。”
  源子叹了口气,只能认命,“那我就在观众席,好好替你照顾好嫂子!”
  “我的人我自己能照顾!”
  几个人商量好练习的时间,眼看着时间也不早了,于是准备各自回家,走出夜市前,曾宇妃和宋易晟悄悄说了些什么,他回头看了一眼,目光很是暗淡。回去的路上,原本是可以绕个远路去看看路佳俱乐部的新场地,然而到了路口,宋易晟还是走了以前回家的路。
  原本要说的事情没有说,沈淮书心里一直压着一块。路灯把他的影子拉的老长,宋易晟悄悄牵了他的手,附耳笑道:“小叔叔在想什么?”
  沈淮书回过神,摇了摇头。
  “听他们说,你很早就在知名学术杂志上发表过论文了。我这些年一直在玩车,虽说学业没有落下,但其他的一概没有做什么。”
  沈家身为书香世家,这方面肯定比别人要用功得多,而且资源好,想在杂志上发表论文并非是什么难事。
  和做学问相比,沈淮书倒觉得自己过去的人生缺了很多,那些少年时期的青春热血,他一样没体验过,就像宋易晟觉得自己什么没做,他也觉得自己什么没做。
  “学问什么时候能做,但有的事情一过了年纪,就做不成了。”沈淮书说道。
  就像是小时候喜欢的玩具,大人不给买,等到了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再买,意义就不一样了,兴许还觉得没什么意思。
  “别人一直觉得我就是个纨绔子弟,光有一个聪明的脑子,仗着姓宋的身份在学校横行。以前不喜欢听别人这么说,现在想想,他们也没说错。小叔叔,我太喜欢你了,但是我又怕我配不上你。”宋易晟站在路灯下,手指轻轻摸了下沈淮书眼下的泪痣。
  宋易晟很少露出这样的神色,自从认识以来,这个人从来是自大的。你或许可以把这种自大称为无知,称为轻狂,然而少年轻狂才是本色。
  若是一步一步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来,从小当一个无聊的大人,有什么意义?
  沈淮书想要安慰他。
  “我的论文快要发表了,可能下个月吧。你有自己的事业,有优秀的学历,我不想再原地踏步安于现状了,我想追上你一点,哪怕只有一点点。”
  宋易晟捧住沈淮书的脸,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我问了曾宇妃,原本她是让我晚一些再告诉你的,但我仔细又想了想,其实已经瞒你很久了。小叔叔,等下学期毕业,我就要去国外读研,大概率还会读博。你会支持我的,对吗?”
 
 
第41章 
  他能说什么呢?一个人有上进心是好事, 想要走更远的地方去进一步充实自己更是好事,难道要让他说不行,要让他凭借着喜欢二字把对方绑在这里吗?
  沈淮书觉得自己做不到,他无法也不能让自己成为宋易晟的绊脚石。
  可他也无法笑着说出好。
  他想到那天的烟花, 又想到星期天的白玫瑰。
  他觉得母亲去世后自己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不会再被感情牵绊了,在苏暮舟告诉他这件事后, 一直到现在, 他脑子里其实已经想了很多遍, 他觉得宋易晟出国进修是件好事。
  凭借宋氏如今的地位, 宋易晟有必要让自己的能力更具说服力, 要不然, 以后怎么服众?董事会那些人一个比一个精明, 巴不得看到他是个没本事的小纨绔。
  沈淮书觉得自己不能用感情来拖累他。
  他以为自己能够洒脱地说一句好。
  可事实上, 当宋易晟捧着他的脸, 目光里映着星辰, 他突然就舍不得了。他很想自己现在不是三十岁,而是二十岁, 这样一来, 他就可以‘不懂事’地说一个不字,用吵架, 用分手,用无理取闹来阻止这场看似肯定的分别。
  结果到了最后, 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回了家,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他习惯了一个人, 前两天说就好了还是按照之前的房间睡觉。
  换了衣服坐在床边,负责玻璃花艺坊的员工给他留言,说是已经可以开始动工了,他定了时间,明天去公司开会。
  再打开邮件,他发现这段时间堆积起来需要处理的事情已经有很多了。下半年以来,和其他企业的合作在不断增多,需要他出面的场合也在增加,这样一来,以前的清闲时间就不复存在,他也要每天穿着西装去公司处理事情了。
  上半年他在公司提过,今后主要发展国内项目,至于国外还没有相应的准备,贸然进驻只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想到这些,他愈发感觉到头疼。
  他打开卧室的窗户,倚着飘窗点了支烟。
  他对自己说,或许应该往好的方面看,周玦说的对,如今交通发达,去哪都是几个小时的事情,不存在见不到面。可他越是这样安慰自己,越是感觉到不安。
  床头的玫瑰花香四溢,他把手伸过去,轻轻抚摸着花茎。
  世界上没有不会败的玫瑰,也没有不散的宴席,我爱你三个字的保质期或长或短,月老的红线扯地太长也会断掉。
  他不小心折断了一支玫瑰,想起小时候母亲过世之后,一个人呆在偌大的家里却始终感觉到孤独无助。他只是想,不想再一个人了。
  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门边,他的手放在门把上,宋易晟就在门后的客厅。只要他拧下门把,走到宋易晟面前对他说一个不字。
  如果你要出国,我们就不要再一起了。
  宋易晟一定会妥协的。
  他的手指凉地可怕,止不住地微颤。
  想了好久,他最终还是没能打开这扇门。
  就在他刚刚回过头,却听门后传来咚咚的敲门声。
  “小叔叔,你睡了吗?”
  他愣愣地盯着门,过了好一会儿才打开。
  宋易晟敲门的手还停留在半空中,看到门开了,眉眼间低低露出笑意,把一杯牛奶递了过来。
  “不是说了吗?睡前喝一杯牛奶才好睡,三十岁的人了,非常需要补钙,你别忘了。”
  捧着那碗温热的牛奶,他鼻子一下酸了。这人要走了,没人会记得这些事情,凭他自己,完全是记不住的。
  或许他记得住,或许这只是给自己说出那个不字增加了一个理由。
  “最近天气变化大,冷的话被子多加一层,我给你放在上面的柜子里的,如果拿不到,可以叫你男朋友来帮你。”
  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钻进来,沈淮书立刻把牛奶喝了,塞进他手里,闷闷地去推他,“好了,我要睡觉了,明天要去公司,今晚别折腾了。”
  牛奶只喝了半杯,宋易晟看了一眼,眸光微合,将门一下子抵住。
  “敷衍谁呢,我辛辛苦苦给你热的奶,赶快给我喝,不然我就捏着鼻子给你灌下去。”
  他真要想进来,以沈淮书的体格,怎么都挡不住,最终被拦腰搂着按上了床,宋易晟把玻璃杯递到他嘴边,不由分说地就开始灌。
  多余的奶渍沿着嘴角流下来,眼看着就要流到下巴了。
  宋易晟嗓音干哑地说:“别吧衣服弄脏了。”
  他把杯子放下,从下巴开始往上吻,一直把奶渍吻了个干净,意犹未尽地舔了下小虎牙。
  “我想每天都可以吻到你。”他低声说道。
  对上他的目光,沈淮书知道了,其实他也舍不得,他只是一直在等,等那句挽留的话。沈淮书一直以为他要的是那句好,现在仔细想想,虽说自己已经是三十岁的成熟大人,但宋易晟不一样,他才二十出头,感性从来高于理性,只是他也不小了,他知道什么是对的,知道什么是对未来最好的选择。
  他有的不仅是男朋友的身份,他还有宋家太子爷的身份。
  “我希望每天都能够见到你,就算是没有和你在一起。”他扯着笑,眼里却是难过的。
  “我喜欢每天早上晨曦照在你身上的模样。”
  “如果可以,我还想每天都给你做饭,每天给你热牛奶,我想缠着你,虽然可能会被你打。”
  沈淮书轻轻掩住嘴角。
  那句,那你就留下,不要离开,几乎已经到了嘴边了,只要他说出来,他们两个人都好受。
  “我还想早晨陪你去遛狗,晚上陪你去散步,我还没带你吃完学校附近的小吃,玫瑰星云还没能带你去看,也还没有带你去游乐场玩,去年开的水族馆我还没去过,我还有很多事情想和你一起做。小叔叔,我已经开始舍不得你了,怎么办?”
  他半趴在床上,头枕着沈淮书的腿。
  沈淮书摸着他的耳朵,他的狼崽子现在太温顺了,或许他的情绪再高一点,只要他再失去一点点理智,他就可以真的把那句挽留的话说出来。
  若是早一点认识……那时候宋易晟又太小了,他实在下不去手。
  “说到底,阿晟还是太年轻,不够了解我。”
  宋易晟抬眼看他。
  “我不会说挽留的话的,你若是真的铁了心要留下,或许从一开始就直接放弃申请了,而不是到了现在才把这件事情告诉我,才渴望让我来挽留。”
  “明明是你自己已经做出来的决定,为什么要让我来当这个恶人呢?”
  “你好不真诚。”
  “挽留是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我已经三十岁了,我只会让你去追求应该追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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