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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近代现代)——渔知意

时间:2021-12-04 07:48:13  作者:渔知意
  他抽着烟,后靠在沙发上,吊儿郎当,压根没把面前的人当做长辈。
  “沈淮书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还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是他挑拨小晟来找我麻烦的?哼,没用的东西,连抓自己姐夫出轨都不敢亲自出面。二爷,你这儿子,恐怕除了嘴硬,哪都是软的吧?”
  沈老二有点不耐烦,“别提他,提他我就来气,要不是现在还有点用,我哪里还认他?”
  沈淮书五指放在门上,雨水顺着身子往下滴,脸上也有温温热热的液体往下滑,他冷着脸擦了擦。这地方他住了二十几年,熟悉感是属于身体的,他熟悉这家里的每一个细节,他记得母亲会带着他和姐姐在院子里种花,父亲只会站在一旁对比嗤之以鼻。
  种花是女人做的事,父亲常这样说,不过他小时候很是乐在其中,经常会半夜偷偷跑去看他种的花发芽了没有。
  如今,他种的花早就被家里的花匠给挖了。
  他明明记得这栋建筑的一切,可如今有一种极为陌生的感觉向他冲击而来,他的灵魂对这地方感到很陌生。他不明白,作为一个父亲,怎么会给女婿介绍情人,怎么会把儿子当做构建豪门关系的工具?
  他想不明白。
  索性不想了。
  推开门,在两人惊愕的注视下,他径直走到茶几前,操起桌上的红酒杯,朝着朱向脸上泼去。
  “操!沈淮书你……!”朱向伸手挡脸。
  紧接着一声玻璃碎裂的响声,朱向的喉结处停着酒杯尖锐的一角,只差毫厘就可以刺破他的喉咙,他连咽口水这样的生理性行为都停止了。
  “贝贝呢?”沈淮书的手很稳,但他所能压抑的情绪就快要绷到极点了,他很想就这么一刀下去,用最暴力惨烈的方式完成他的报复。
  朱向想骂人,可喉咙处却传来尖锐的疼痛。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的狗去哪了!”他尖叫道,冲着沈老二喊:“爸!你快阻止他啊!”
  沈淮书哂笑,“不知道?需要我把监控给你看吗?带走贝贝的是你的司机,不是你指使的,还能是谁?!”
  “淮书!你把杯子放下!你这是要做什么!”沈老二吼道,说着就要冲上来夺走玻璃杯。
  沈淮书看过去,目光冰冷彻骨,沈老二吓得后退了一步。
  沈老二年纪也大了,长了皱纹,有着中年男人的臃肿以及猥琐感,他感到恶心,几乎是咬牙切齿说:“滚!这里没你事!”
  他把玻璃杯往前顶了顶,下达了最后通牒。
  “给你一分钟时间,我要知道贝贝在哪。”
  朱向马不停蹄地开始打电话,终于是在一分钟内得到了答案,在感受到剧烈的刺痛感之前,他竭尽全力喊道:“南湖公园,靠近南湖小学的那个垃圾库附近!”
  听到这个地名,沈淮书愣了一下,他的手指微不可见地抖了抖,确认过地名后,他将杯子放下了。
  这一瞬间,朱向以极快的动作夺走了酒杯碎片,而沈老二同时冲了上来,一拳打破了他的嘴角。
  “沈淮书!你疯了!为了一个畜生,连家人都不要了吗!”
  畜生?家人?
  沈淮书擦了擦嘴角的血,他捂着肿痛的半张脸,刚要反驳,忽然间,淅淅沥沥的雨声中传来熟悉的发动机声,宋易晟一脚踹开门,他浑身彻底湿透了,手臂上有一大片擦伤的痕迹,见到朱向手里拿着碎杯子,见到沈淮书嘴角渗出血。
  他一个箭步冲了上来。
  朱向手里的凶器还没拿热,只听啪嗒一声,他和玻璃杯同时倒地,一个屁股墩就坐在了碎片上,没等他叫痛,就被宋易晟骑在身上猛砸了几拳,顿时眼睛就青了。
  “你他妈居然敢欺负老子的人!”又是一拳砸下去。
 
 
第13章 
  等到楼下终于安静,楼梯上缓缓走下来一个穿着睡衣的老人,他打开一扇窗户,默默看着雨中消失的背影。
  “淮书没打伞?”沈同睿问。
  作为当家人,他一生担的上杀伐果断这四个字,即便已经六十几岁,但脊梁依然挺直,带来了一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沈老二大气也不敢出,看了眼躺在沙发上的朱向,他小声回应道:“大哥,朱向都这样了,哪里还顾得上他?”
  沈同睿关了窗户,让人裁了支雪茄,点燃后夹在指尖,深深吸了一口,又放在了支架上。他慢慢走过去,走到沈老二身前,瞥了眼朱向,忽然间抬手啪地一声,沈老二的脸立刻肿了半边。
  “小朱受委屈了,你的开业典我去不了,过几天弄个饭局,我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沈同睿说完,转身上了楼。
  朱向眼睛一亮,但看着沈老二还捂着脸蹲在地上,他也就只好小声道了句谢。
  南湖公园的一檐屋檐下,路灯的光将沈淮书的脸映照地些许苍白。垃圾库的清理工作通常是在早上进行,这时候他能从雨水中闻到垃圾腐臭的气味,他慢慢支起身子。
  “我去吧……”
  “你去个屁。”
  宋易晟将雨衣给他穿好,这是他能在大半夜买到的唯一一件雨衣。这雨实在太大,他连车都不骑了,叫了辆车直奔南湖公园。这个点实在太晚,能买到这一件雨衣已是万幸。
  宋易晟将湿透的额发往后一捋,手心轻轻放在沈淮书的额头上。
  有些烫。
  手心顺着额头摸到了沈淮书的侧脸,没有受到任何反抗和责备。宋易晟咽了咽口水,嗓音微哑道:“你发烧了。”
  沈淮书过了一会儿才说:“是吗?”
  他后知后觉地摸摸额头,迷迷糊糊说:“没有吧,倒是你,骑车摔了?”
  宋易晟的手臂上有一大片擦伤,让人看得心惊胆战,想到小孩现在原本应该呆在山顶上和朋友聚会,现在却因为自己摔了车又淋了雨,一时间鼻尖酸酸的,眼睛红了一圈。
  “小伤,我现在更担心你。”宋易晟说。
  沈淮书摇摇头,“没有发烧,我去找贝贝就是,总之只有一件雨衣,你叫个车,在这里等我。”
  “这雨这么大,雨衣又有多大作用?”宋易晟小声嘀咕,他把沈淮书挡在屋檐底下,轻声道:“我去吧,我年轻,淋了雨没什么,我不想让你再受凉了。”
  沈淮书心中一动,好看的眉头紧紧皱起。他还是不肯让宋易晟代劳,把人推开,刚走出去一步,忽然被拽着手腕给拉了回去。这时候,额头上终于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气息,宋易晟的唇不是那么的软,触觉很明显,让人打了个激灵。
  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他很难把这个吻归结为其他目的,宋易晟吻得小心翼翼,似乎不想被人看出他的小心思,可惜他吻了不止一次,离开了一下又吻了回来。
  沈淮书低着头,死死咬住唇,雨水带走了他的体温,让他觉得冷,偏偏少年的身体是滚烫的,让他产生了想要靠近的想法。
  可他好歹也是有些年纪的人了,不似年轻人那般冲动,冷静总是会高于欲望的。
  “小晟,别这样。”他哑声道。
  宋易晟愣住了一瞬,目光暗淡下去,他淡淡解释说:“这样试温是最明显的,就是发烧了。”
  沈淮书张了张嘴,不再好拆穿他,这样一来,两个人都有台阶下。
  “我去了。”宋易晟说。
  “小晟。”沈淮书叫住他,指着垃圾库的方向,“垃圾库后面有一个小屋子,钥匙放在消防柜里。”
  宋易晟在雨中点点头。
  沈淮书又叫住他,哽咽着说:“麻烦了。”
  他其实知道自己发烧了,甚至到了连站都站不稳的时候,要不是为了贝贝,他可能撑不到现在。他这身体对于天气的反应异常敏感,今天降了温,又下了雨,发烧生病成为了一种必然事件。
  他寻了一个角落坐下,眼皮止不住地打架,连呼出来的气都是滚烫的。
  模模糊糊中,他想到朱向先前那恐慌的神色,眼睛不会说谎,朱向或许真的不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可当他想到另一个答案时,心里却下意识将那个名字屏蔽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和姐姐感情很好,至少是除了母亲外,家里最亲密的两个人。
  只是在提起南湖小学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很早之前的一件事,想起他刚刚上小学的时候,母亲来学校接他,发现他被关在垃圾库后面的小房子,和一堆又脏又臭的清扫工具在一起,他一直以为那是朱向干的,毕竟在前不久的少年宫书法大赛上,他抢了朱向的第一。
  也是在那个地方,他捡到了一只小奶狗。那年他七岁,第一次养宠物,从垃圾库再到家,他一直把狗狗抱在怀里,父亲对狗有些反感,但他从来没让父亲发现过,知道这件事的只有姐姐和母亲。
  直到有一天放学回家。
  他看到父亲举起那个小小的身体,狠狠砸在地上,血淋淋一片。一瞬间,他整个人表情呆滞,空是跪着,把小狗抱在怀里,脑子里一片空白,那时候他不明白什么叫做死。
  “妈咪,鸦鸦他怎么不动了?”他糯声糥气地问道,抬头看向那个身材纤细的女人。
  “你给我滚开!这个家里究竟是谁说了算?难不成还轮到你这个贱人做主了吗?!”
  记忆中,父亲的脸很模糊,沈淮书只记得那张脸很凶恶,口吻也很凶恶。
  父亲抬手,朝女人脸上猛地抡去。
  女人尖叫一声,却在倒下的同时死死将沈淮书护在了怀里。
  沈淮书哭着窝在她怀里,宠物的血迹染红了她的白色纱裙。
  拳头如雨点般落下来,女人浑身颤抖,但仍旧是将他抱住了,温柔地在他耳边道:“淮书乖,不哭。”
  天像是一张漆黑的抹布,乌云浑浊,见不到一丝光。此时大雨倾盆,那雨点像一颗颗黑珍珠,噼里啪啦落下来,砸在脸上疼地要命。
  先前不知道,此时躲在屋檐底下,他这才感觉到疼,身上疼,心里疼。
  他突然想起垃圾库的门缝后看到过蕾丝裙花边,想起父亲发现小狗的那天姐姐请假没去上课,又想起吃饭的时候姐姐一边同他聊天,聊天内容里谈起了他被关在垃圾库时狼狈滑稽的模样,一边不停地在和谁发微信。
  他把头埋下去,雨还在哗啦啦地下,雨水带走了他身体的温度,想到这里,他的肩膀开始微微抽搐,到了最后,他终于是忍不住,崩溃哭了出来。
  雨幕中,一个浑身湿透的男人抱着一个纸箱,不紧不慢得朝着街檐走来。纸箱很容易被淋湿,可他却用自己的身体将纸箱罩住了。
  走到街檐,他缓缓蹲了下去。
  骨感修长的手指轻轻抬起沈淮书的下巴,男人用指腹擦擦他的眼角,将纸箱捧起来,里面是一个蜷缩的小小身体,呜呜地,可怜巴巴地叫唤了一声。
  “我的小叔叔,你哭什么?”宋易晟笑得明艳,手掌突然掌住他的后脑,重重按向自己的怀里,“我有点心疼,可你又不许我喜欢你,该怎么办才好呢?”
 
 
第14章 
  生病总能成为脆弱的借口,总之沈淮书这个老板在花店的作用并不大,索性就直接请了好几天的假,不去上班了。
  只是老板不上班,某位打工仔还是要老老实实去花店照顾生意的。
  宋易晟打了下班的卡,瞧见店里还剩了几朵白玫瑰,走出店门的步子就顿了顿,倒退回来,把那玫瑰盯了半天。
  “贝贝是住院了?”小柒问。
  “家里两个生病的,我哪里照顾得过来,只能委屈它一阵了。”宋易晟说,他用指尖轻轻拨弄了下玫瑰花瓣,忽想起沈淮书生病时候的样子和这白玫瑰一模一样,苍白娇嫩,惹人心疼。
  小柒注意到他的反常,蹑步走过来。
  “有喜欢的人了?”她压低声音。
  宋易晟倒吸了一口气,赶紧将手指从花瓣上挪开,目光闪烁不定,“不是,哪有……柒姐你别乱说。”
  他语无伦次,仓促将围裙解下来,动作立刻就变得慌乱了。
  原本喜欢那个人就不被允许,若是让旁人知道了,以沈淮书那个性子,还不知道要生多大的气,或许到时候会为了杜绝流言蜚语,将他赶出家门也说不定。
  “我要去检查供货单,你不急着下班的话就帮我处理下这些花,学了这么多天,该会的都会了对吧?”小柒隐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
  宋易晟微怔,瞧见货架上的一摞包装纸,轻轻嗯了一声。
  “嗷,对了!”小柒突然转过身,晃着圆珠笔,冲那条围裙点了点说道:“带回去吧,老板不会做饭的,你或许用得到?”
  说完就去了仓库。
  满天星配白玫瑰,这是宋易晟能想到的最好搭配。满天星清雅,白玫瑰纯洁,二者结合,却似乎有一种压抑着的欲望呼之欲出。
  他按耐住兴奋,尽量使自己不去想收到花的那个人会是惊讶还是生气。
  夏日的黄昏下,通体漆黑的摩托车上束了一捧白玫瑰,左边把手吊着一袋猪肝,右边把手挂了一袋葱,宋易晟从菜市场里骑着车嚣张离去,惹了一大堆老太老大爷侧目,对着他指指点点。
  “这些机车党都是些惹是生非的,我家里那孙女还觉得他们帅得嘞。”
  “就是就是!”
  卖猪肝的婆婆探出头来。
  “又买菜又做饭的还是坏小子?你们可闭嘴吧,人家可礼貌得很嘞!”
  宋易晟抱着花叼着菜,艰难地把手伸向指纹锁。
  “叮——欢迎回家!”
  他侧身挤开门。
  门后餐厅,沈淮书耷拉着眼皮,脸色苍白,鸡蛋拨了半颗,碎屑掉了满桌。
  “你干嘛呢!”
  宋易晟叼着菜袋子将花往鞋柜上一放,冲过去一把夺了他手里的鸡蛋。
  “不知道感冒不能吃鸡蛋啊!”
  咕噜——
  沈淮书勉强撑起眼皮,沾着鸡蛋壳的手指虚虚将肚子捂住,一脸窘态。
  宋易晟咬住唇,最终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饿了?”
  沈淮书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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