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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恋爱(近代现代)——匹老板

时间:2021-12-21 16:23:18  作者:匹老板
  肖旗被这样的秦宇激起了一声鸡皮疙瘩。
  在元义卧室里待了没几分钟,肖旗越来觉得自己像个多余的电灯泡,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他终于忍不住了,“我去客厅坐会儿,你有事就叫我。”
  听秦宇嗯了一声,他立马逃了。
  旁边没了走来走去不消停的肖旗,秦宇感觉清净了不少。
  他注视着床上的元义,手里一刻也没停下,好不容易眉头舒缓了,秦宇怕自己一停,他又皱起来。
  床上的人没有什么变化,一样又白又嫩的皮肤,一样俊朗的五官,但秦宇知道他真的变了很多,他不会再耍赖,不会再撒娇,不会再折腾人,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地大笑,尽管如此,他还是喜欢他,甚至比以前更喜欢。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动作,元义晕晕乎乎的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十年前,每次自己发烧秦宇都守在旁边的日子。
  他不自觉地喊出声,“秦宇……”
  秦宇僵住了,以为元义发现了是自己在照顾他。
  床上的人就像是说梦话一样,之后好长时间都没有动静。
  秦宇放下心,但取而代之的全是震颤和苦涩,他不知道元义是出于什么唤出的这一声,但他害怕,怕他让自己燃起一点点希望。
  他伸手将元义额头上的毛巾拿了下来,无论换多少次,拿下来的毛巾都是热的。
  他想了想,去客厅拿了酒精,重新换了一盆温水,打算用酒精给元义降温。
  肖旗说是去客厅坐会儿,不知不觉就自己睡着了,秦宇看了他一眼,没叫醒他。
  回了卧室,秦宇把东西放在床头柜上,走到床边把元义的睡衣扣子打开了。
  元义的身上泛着不自然的红色。
  秦宇没有多想什么,用加了酒精的温水把毛巾打湿,为元义擦拭身体。
  擦身体是个体力活儿,擦喜欢的人的身体更是,秦宇擦完之后,额头上、鼻尖上都有了汗水。
  他把元义的衣服穿好,出去叫了肖旗。
  秦宇:“你去叫醒他,给他喂杯水。”
  肖旗迷迷糊糊的,看见秦宇都出汗了,忍不住嘴欠,“你这是对我义哥干什么了?满头大汗的……”
  秦宇疲惫地瞥他一眼,他立马噤声了。
  秦宇:“别让他知道我在这。”
  肖旗进去叫醒了元义,元义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肖旗?”
  肖旗把他扶起来坐着,“是我,义哥,你又发烧了。”
  元义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他哑着嗓子说:“……嗯,退烧药我放在客厅的桌子上。”
  肖旗知道他的意思,“你之前已经吃过了,现在再吃一回,不见得会有多大的作用,而且是药三分毒,吃多了也不好。
  肖旗把水递到了他手里,“你放心,我已经给你物理降温了,忍一忍,等会儿退烧了就好了。”
  怪不得一直觉得有人在照顾他,原来是肖旗。
  身上的丝丝凉意袭来,元义心情很复杂,晕晕乎乎的,潜意识里居然还会觉得是秦宇在照顾他,真是没救了。
  元义喝了水,把水杯递给了肖旗,“谢谢。”
  肖旗接过了水杯,“那你好好休息吧义哥,我先出去了。”
  元义点点头又躺下了,发烧让他整个人很乏力。
  迷迷糊糊地睡着,他感觉又有人走了进来,站在他的床边注视了他很久,他很想开口,但没有力气。
  很久之后,他感觉到什么东西放在自己的额头嘀了一声,脑袋里懵懵的,反应了半天,才想出来那是电子温度计。
  旁边的人好像确定了温度计上的数字,终于松了一口气,弯腰温柔地扒了扒他额前的碎发。
  凑过来的人浑身都是熟悉的味道,连碰到他额头的手都是熟悉的温度,元义晃然回到了高中的那个出租屋,他无力地抓住秦宇还没有离开的手,声音沙哑但全是撒娇意味,他说:“秦哥,再让我睡会儿,就,一小会儿……”
  然后沉沉睡去。
 
 
第27章 聚餐(一)
  元义是在阵阵饭香味里醒来的,外面下了好几天的雨已经停了,天气很好。
  下床去了客厅,肖旗正在往餐桌上摆碗筷。总是冷秋秋的家,突然多了点人气儿,元义还有些不习惯。
  听见动静,肖旗转过头来看他,发现元义气色比昨晚好了不少,已经不怎么看得出病容,他忍不住在心里啧啧两声,看来秦宇照顾人还真有一套。
  收起脑子里的乱七八糟,肖旗对他说:“我正要叫你呢你就醒了,不过刚好,快来吃饭吧。”
  元义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几点了?”
  肖旗:“快十一点了吧。”
  元义点点头,“你先吃着,我去洗漱。”
  看元义进了洗手间,肖旗想想,把桌上的青菜粥放在了最远的地方。
  元义洗漱完坐到了餐桌上,发现肖旗还没有动筷。
  元义:“不是说不用等我吗?”
  肖旗嘿嘿笑着,“一个人吃饭不香。”
  肖旗指指桌上好几样卖相很好的菜,“这些都是我让玉仙厨送来的,很清淡,你看看合不合胃口。”
  玉仙厨是海城很有名的餐厅,味道好,价钱也合适,元义不用尝都知道差不到哪儿去。
  为了不浪费肖旗的心意,他每一样都尝了一遍,都说不错。
  最后,他将目光定在了最远处的青菜粥上,“那也是玉仙厨做的吗?”
  肖旗愣了一下,又笑着回答:“是啊,你要吃吗?我帮你端过来?”
  元义:“嗯,我想尝尝。”
  元义接过了肖旗递过来的青菜粥,用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味道很清不油腻,青菜还带着一丝甜味,是他喜欢的味道。
  见元义自从尝了青菜粥后就不再动筷夹其他的东西,肖旗忍不住问:“好吃吗?”
  元义点头,“挺好吃的,你要吃点吗?”
  肖旗:“不了,你吃吧。”
  话是这么说,但一会儿之后,眼看元义碗里的青菜粥越来越少,肖旗按捺不住了,他拿起手边的勺子迅速地伸进元义的碗里挖了一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粥喂进嘴里。
  随后眼睛一亮,脸上是出乎意料的表情,“居然还挺好吃?”
  元义被肖旗做贼一样的动作逗笑了,“玉仙厨的东西不都挺好吃吗?”
  肖旗嘿嘿两声,“只是没想到这么好吃。”
  元义把面前乘着粥的碗挪到了肖旗面前,“那你都把它吃了吧。”
  肖旗看了一眼面前的粥,有些蠢蠢欲动,“你不吃了吗?都给我?”
  元义:“我没什么胃口,你吃。”
  肖旗没再推辞,几口下去就把粥吃了个一干二净。
  吃过饭后,肖旗和元义一起收拾了碗筷,见家里没有什么需要照顾的,元义也好得差不多了,肖旗打算去趟酒吧。
  肖旗:“义哥,你今天还去酒吧吗?”
  元义:“不了,今天打算休息。”
  肖旗点点头,“你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了,每天忙成这样,身体都累垮了,说不一定这次生病也是你身体太过劳累的预警。”
  元义笑了笑没说什么。
  肖旗叹了口气,“那你好好休息吧,我走了。”
  元义点头,“路上小心。”
  肖旗换好鞋准备出门,元义又叫住了他。
  肖旗转过头来。
  元义:“昨晚忘了问你,你怎么知道我家住这儿的?”
  元义的表情很微妙,好像在试探什么。
  肖旗没有任何异常,回答得很自然,“你告诉我的啊。”
  元义:“我?”
  肖旗点头,“嗯,在车上的时候,你当时头晕,可能没太注意我们的对话。”
  元义观察了他一会儿,没再多问,“昨晚谢谢你了。”
  肖旗:“义哥,你不用……”
  元义打断了他,“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该说的我还是要说。”
  肖旗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嗯了一声,转身走了。
  肖旗离开之后,元义也换了身衣服出了门,之前一直在忙工作,也没注意到家里很多生活用品都快没了,冰箱也是空荡荡的。所以他打算去超市买点东西,顺便洗洗病气。
  元义家小区附近就有一家大型连锁超市,里面的东西很齐全,走路到那儿也只要十多分钟。
  从超市采购完回来,元义手里大包小包提着很多东西,洗发水、沐浴露、可乐、薯片、卫生纸,生活用品、度日零食,应有尽有。
  尽管手里的东西有点儿重,元义还是没有先回家放东西,径直路过自家的单元楼去了后面。
  户外停车场里的车很多都被罩上了雨棚,一辆还带着水汽、泛着光泽的雷克萨斯停在里面,还是那么显眼。
  元义把袋子挂在了停车场外的栏杆上,从里面拿出新买的擦车专用毛巾进了停车场。
  元义这次直接大大方方地来到了雷克萨斯的车位,因为上次是偷偷摸摸地扔小纸条儿,而这次他是做好事。
  元义摸摸雷克萨斯的车身,湿漉漉的,“小可怜,还好你遇上我了。”
  说完就拿起手里的毛巾,开始擦拭它车身上的水渍。
  一辆车的运动量,还是一辆大型suv,这对刚刚生过病的人来说还是不小的,擦完之后元义的后背不可避免地蒙上了一层薄汗。
  虽然身体很累,但面前焕然一新的雷克萨斯让元义充满了成就感。
  这才是霸气黑武士本该有的样子啊。
  元义:“要不你跟我回家吧?我一定好好把你供起来。”
  雷克萨斯不会说话,只会什么都感受不到地停在那儿,供他观赏。
  元义在心里叹了口气,要是真可以带回家就好了。
  元义拿起手里的毛巾,没再多加逗留,回了家。
  之后的好几天元义都在家里工作,直到整理完最后的一点东西,元义才又去了61路酒吧,做最后的收尾和道别。
  这天,彭致远也去了。
  他拍拍身旁元义的肩,“你发给我的材料我看了,做得不错。”
  元义点点头,也没跟他客套,要是辛苦了这么久做出来的东西还只是一般,那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辛苦什么了。
  彭致远:“听说你最近生病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
  想到肖旗那八卦样儿,元义一听就知道是他说的,“不是,只是不小心淋了点雨,小病,已经好了。”
  彭致远:“还是要多注意身体。”
  元义嗯了一声,“一直都注意着。”
  “你要是一直都注意着就好了……”彭致远说,“拿回去的那几盆白兰花怎么样了?”
  提到白兰花,元义还算有点兴致,“挺好的,还没死。”
  彭致远:“没死就算好了?”
  元义点头,“对我来说是这样。”
  彭致远盯了他一会儿,发现他没有任何开玩笑的痕迹,没忍住笑了,“这么惨?”
  元义也笑了,“是啊,著名的植物杀手。”
  彭致远跟元义又在酒吧门口聊了几句,直到肖旗凑上来。
  肖旗:“义哥,你们聊什么呢?”
  元义转过头来看他,“没什么,随便聊聊。”
  彭致远也转过头来看他,“小旗。”
  肖旗撇嘴,“叔,我叫肖旗,不叫小旗。”
  彭致远无奈地笑了笑,“你都叫我叔了,我还不能叫小旗?”
  自肖旗见到彭致远以来,每次一遇到他必叫叔叔好,态度之诚恳,毫无调侃之意,弄得彭致远每次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有个走失的侄子。
  肖旗以为彭致远在怪他把他叫老了,“可你不就像我叔吗,其他的称呼我老感觉怪怪的……”
  彭致远:“我看着这么老?”
  肖旗:“脸不老,心老。”
  彭致远叹了口气,对元义说:“果然是你小弟。”
  元义忍不住笑了,“我可没这样的小弟。”
  肖旗惊了,“义哥,你怎么突然不认我了呢?我做错什么了?”
  元义摸摸他的头,人都比他高了,还是一样的傻,“没有不认你,侄子乖。”
  说完,旁边的彭致远也跟着笑起来。
  肖旗终于反应过来,他叫彭致远叔,元义叫彭致远哥,这样的辈分算下来,自己还真算是元义的侄子。
  肖旗哇哇大叫,“义哥!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为了占点小便宜,小弟都不要了!”
  元义笑够了停下来,“要的要的,这么好的小弟怎么能不要呢。”
  说完,就看见孙染就从酒吧里小跑出来,气喘吁吁的。
  孙染:“呼,等久了吧?不好意思啊,突然有点肚子疼,去上了个厕所。”
  元义发现孙染换了条裤子,应该不是她的,有些短,衬得露出的脚踝很好看。
  瞬间明白了一切,元义安慰她,“没事,上车吧。”
  彭致远也点点头,“上车。”
  想着今天是元义他们结束工作的最后一天,彭致远作为合作方代表打算请酒吧管理人吃个不算散伙饭的散伙饭。
  对于公司和酒吧来说,这算是官方饭局,毕竟这是签过合同的合作,但因为参加饭局的人都是熟人,这次的饭局显得很随意,他们没有选择昂贵的高级会所,而是去了可以吃得很畅快的烤肉店。
  点好菜,把菜单递还给服务员,孙染问:“秦宇真的不来吗?”
  肖旗:“啊?啊,好像是吧。”然后很微妙地瞥了一眼坐在旁边的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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