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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魔王夫夫(穿越重生)——云醉舞

时间:2022-01-10 14:44:03  作者:云醉舞
 
  烈月:……怎么这么蠢?
 
  继续提点:“再看看黑珏和玲儿?”
 
  重华懂了:“你是说,你想让叔父尽快脱单?”
 
  也是,虽然说奔雷以如今地球人的观念来看简直就是年纪正当的钻石王老五,当然在魔界他也是!
 
  但是,连侄子烈月都有对象随时可能结婚了,奔雷还单着,作为侄子的烈月能安心吗?显然不能啊!
 
  傅远那绝对是个正面典型,而黑珏夫妇的遭遇虽然让人唏嘘可是他们之间的感情却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历经沧桑之后,人家也找到了最初的信念重新回到了一起,不也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烈月见重华终于懂了,顿时脸上就高兴起来了:“没错,就我叔叔这条件,找个老婆也没那么难吧,他早该结婚有自己的家庭了。”
 
  小烈月可不是因为自己恋爱了所以就兴高采烈恨不得身边的人全部谈恋爱,他并没有这种脑回路,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这么多年奔雷为了他、为了洛斯城始终把精力和时间都耗费在工作上,却忽略了自己,他早就想让奔雷找个知心人,也能不那么寂寞。
 
  或许,奔雷觉得当个工作狂很不错,或许他也还没觉得成家有什么要紧的,烈月之前一直都不在奔雷的身边,他倒也并不强求,觉得奔雷自己过得好就好了。
 
  可是这次回来见到奔雷,感觉却还是不一样的。
 
  他亲眼看到奔雷的工作有多忙,看到他有多顾不着自己,而在好不容易忙碌结束,又是多么的形单影只,多么的背影寂寥。
 
  也许奔雷自己不在意,因为他习惯了。
 
  但是烈月没法不在意,因为他很清楚,并不是奔雷真的一点都不渴望家庭的温暖和爱人的陪伴,真的对知心爱人的拥有毫不在乎,而是因为他。
 
  在继承上来说,烈月才是洛斯城真正的主人,即使奔雷才是洛斯城真正的负责人,但是从属关系来说,这里是属于烈月的。
 
  烈月如今又是未来的魔王妃。
 
  这门亲事,奔雷其实并不是太乐意。
 
  之前因为重华对烈月的态度,而现在即使对重华改观,也有身份地位的差别在其中让奔雷操心。
  奔雷有自己的担心,他觉得自己就是烈月最坚强的后盾,他的实力越强,烈月的地位越稳固,毕竟对方是重华,魔国的王,如果烈月和重华将来闹翻,有他、有旭阳等撑腰,总不至于太吃亏,奔雷是个谨慎而又理智的人,他不会把事情的希望放在感情上,觉得这种摸不着的东西并靠不住。
 
  而且,将来烈月总会有孩子,封地也算是烈月的孩子将来的一个保障。
 
  但是,奔雷如果成家,总会有孩子,那他的妻儿又能否和他有着同样的想法,愿意为烈月打工?还是觉得付出的都是他们,所以地位权利土地都该给他们?
 
  奔雷不愿意夹在两者中间左右为难,所以他干脆选择单身。
 
  而烈月和重华早就已经达成了一致,烈月并不需要这个保障,他一直都觉得为洛斯城耗费心血付出无数的是奔雷,这个地方也该属于奔雷。
 
  至于未来的事情,他觉得也需要跟奔雷谈谈,比如说,洛斯城独特的地理位置,如果将来不管是他烈月也好或者奔雷也好,想把地盘留给子女都没问题,但是一定要好好的培养好接班人,让他有接班的能力。
 
  这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这件事,在出发之前烈月就跟旭阳提起过,旭阳自然是非常赞同烈月的意见的,他也很无所谓,自己的封地也不小,也还没结婚,不牵涉到更多的利益问题,直接划一半给弟弟也就万事ok了,再说,其实他们也并不看重这些——旭阳的舞台在都城,烈月也是,他们一个掌管内政一个是为重华冲锋陷阵的将军,就算不靠封地的出息也能过得很好,所以也就不是很care。
 
  烈月如今自然也不会瞒着重华,重华听完笑了,他其实觉得挺感动的。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利益二字闹得头破血流,兄弟反目,可是在烈月兄弟和奔雷身上,她却看到了另一种洒脱和干脆。
 
  对于这样的人,重华觉得自己一个俗人,没有办法不高看人家一眼。
 
  再说了,他现在是魔王陛下,有些事也好解决:“旭阳的封地就让他自己保留吧,我记得他封地在中部,旁边的两个郡也都是无主之地,就干脆把那边划分到你的名下,我知道你也没什么意思去打理,我也不可能让你过去,就让旭阳一起打理吧,等我们回都城之后,再专门认命两个官员替你打理地方也就是了。洛斯城,说服了奔雷,就正式转到奔雷的名下。”
 
  “好,就这么办!”重华发了话,烈月很高兴,也不跟他客气。
 
  重华点醒他:“别高兴的太早,你也该知道你叔父的性子,能说服他这个办法才行得通。”
 
  烈月信心满满:“包在我身上。”
 
  重华狐疑:“你有什么办法了?”为什么他不知道?
 
  烈月转转眼珠子:“急什么,他不答应我们就说服他到答应为止呗。”烈月闭上眼睛打了个哈欠,表示困了,有话明天再说!
 
  重华耸耸肩,行吧,他有什么好着急的,搂着烈月,闭上眼睛睡觉!老婆在怀,香喷喷的,还不反抗,老老实实给抱,多幸福的事情啊,管他别人的事干什么呢?煞风景!
 
  两人再次睡到将近中午,赖了会儿床,磨磨蹭蹭的梳洗完毕,用过午饭,都默契地没去打听奔雷在干什么,而昨天聊过了奔雷的婚事,重华如今看这座城主府,也有点寂寥的感觉了。
 
  府中人倒是不少,有仆人、管家、工作人员、护卫、将军、行政人员等等的办公室等等,只是虽然都在一处但是私人住宅和办公用地还是分开了,而奔雷治下,管家仆人都是兢兢业业做事情井井有条,家里倒是收拾的干净整洁,也一点都不杂乱。
 
  只是怎么说呢,过分的安静了。
 
  办公楼那边人多些还好,而这边私宅,奔雷不在的时候安静地简直针落在地上都听得见。
 
  仆人们都是训练有素,在做完手头的活之后绝对不会随意出现、走动,都在自己的地方做事情,你要他们来,就摇铃。
 
  两人吃过饭后一起在私宅里面绕了一圈,发现卧室除了奔雷、烈月的卧室,以及这次他们到来特意收拾出来的几个房间之外,其他地方都上了锁,可见许久都没用过了,而当时用来举办晚宴的大厅,此刻也都已经东西规整起来,一片寂静,平时都是关着门,烈月问过侍女,奔雷平时回家,也主要就是在书房、卧室,用餐也就是在小餐厅,议事厅也还算常用,但其他地方基本都是积灰的,隔段时间收拾打扫整理一番,基本用不上。
 
  而只有烈月的房间每天打扫收拾,哪怕他都不回来。
 
  重华这下更明白了烈月的意思,奔雷这些年,把自己过得太清苦了。
 
  这个家,的确需要一个女主人。
 
  重华看向烈月,歪头问他:“你想要一个怎么样的婶子?”给奔雷找个贤内助?男主外,女主内?
 
  感觉似乎不错,但是却又觉得不是很协调,就奔雷那种性格作风,镇找个主内的妻子,能有共同话题?两人能说到一处去?
 
  烈月却没考虑过那么多:“我喜欢什么样的有什么关系。”他说:“最重要的是我叔叔喜欢。”
  这才是重点好么!
 
  重华表示老婆很开明,然而正是这样,才难搞——简直无法想象工作狂奔雷会喜欢什么样的。
 
  嗯,重华顺便想到了另外一个工作狂,他的大舅子旭阳,也很无法想象那位大舅子将来又会找个什么样的,不会一辈子注孤生吧?
 
  听起来,有点惨……但又好像很合适他?重华不厚道地笑了。
 
  烈月可不知道重华在心里编派他大哥呢,只是耸耸肩表示,难不难的,事在人为嘛。
 
  两人讨论着,一边往外走,虽说洛斯城刚刚经历了一场大风波,但是洛斯城的百姓可不是什么玻璃心,大家都很乐呵,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城主都说了事情都结束了,人族也退兵了,而魔族也恢复了日常的秩序,那还有什么好等的,来啊,来快活啊!
 
  所以,傍晚时分走到外面,夜市什么的也都已经热闹起来,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呼朋引伴的、带着家人孩子出来吃饭的……总而言之,熙熙攘攘、分外热闹。
 
  重华都有点无语,这哪里像是刚刚经过一场战争的地方?这里的人也太心大了点吧?
 
  烈月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意外,他到底是这里长大的,而他小时候,这里的情势可比现在可怕多了,但那时候的大家,只要条件许可,还不是照样该干嘛干嘛?
 
  日子总得要过嘛!
 
  洛斯城的人都是打不死的小强,都是超级乐天派。
 
  烈月没有让城主府的仆人准备两人的晚餐,他们已经恢复了精气神,接下来的事情又不需要他们插手,所以就干脆的出来逛夜市,看看民间的风味和百姓生活,也算是……体验生活?
 
  反正烈月觉得挺好的,重华觉得也挺好的。
 
  尤其是芙蓉还有工作在忙,和光也被奔雷借去干活了,身边少了两个电灯泡,终于两人世界,吃吃喝喝逛逛,就跟普通情侣约会似的,重华当然美。
 
  而且重华还发现,民以食为天这句话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地球上,我们的夜市就热闹繁华;而在魔界,夜市的热闹也不遑多让。
 
  各种小吃、点心、土特产、烧烤……特别有滋有味。
 
  魔界的植物多,各种调料也多,而且原生态保护的比较好,肉类大多都不是集中养殖的,所以更加鲜美,重华都觉得不需要调料他都觉得鲜的可以咬掉自己的舌头,水能拒绝美味的诱惑?重话都觉得自己之前十几年在地球吃的饭都不香了,这特喵的都是什么肉啊,怎么这么好吃!
 
  这一放开了肚子吃,重华吃的肚子圆滚滚,烈月也没少吃,这几日事情多,他们忙着处理这个解决那个也顾不怎么上吃饭,这会儿心情放松美食有让人食指大动,谁能忍受得住?所以吃完了,两人也都快要走不动了。
 
  烈月是个爱护形象的,当即就脸红,觉得自己这回可真是贪吃,以后还是得注意点,否则真的吃成了个大胖子怎么办?
 
  虽然他现在距离胖子的程度还十万八千里。
 
  别说,两口子的思维就是一致,重华不要脸的觉得自己能够把老婆骗到手,脸也功不可没,这要是吃成了个球,以后还怎么哄老婆爱自己?
 
  不行,恋爱中的男人一定要注意形象!这可是个大问题!外貌可是通向心灵的窗户啊,你都不把自己拾掇干净让自己看起来人模狗样的,谁看得到你善良丰富的内心?
 
  毕竟水爷没有透视眼不是?
 
  于是乎,在夫夫默契的心灵里,两人一致决定:既然还站不起来,那就再坐一会儿,一会儿可得出去散散步,不能回去就躺,否则年纪轻轻就发福,实在是……容易导致离婚!
 
  毕竟,还没结成婚就分了,得多惨!
 
  而留下来歇歇腿脚和肚子的同时,耳朵当然也不可能闲着的,而吃饭聊天什么的,简直就是八卦聚集地嘛,这不,两人就听了一耳朵的八卦,还听得津津有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个故事啦~~先铺垫一下
求评论求收藏~~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女将
  男人总是喜欢贬低女人,用什么诸如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之类的话来显示他们是多么的不爱嚼舌根而女人是多么的嘴碎。
 
  然而事实证明,嘴碎只是一种天性,无论男女,只要机会合适,大家都喜欢闲扯讲八卦听八卦,无论是家长里短还是蜚短流长,大家都能听得津津有味,然后在其中找到自我满足感——就是俗称的:听到你过得不好,我就高兴了!
 
  所以,这样的八卦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在夜市这种人员聚集的地方,自然是同样的非常有市场。
 
  之前烈月和重华专注着吃,自然没怎么去注意,但是现在吃完了,注意力转移了,小道消息就顺着耳朵自己爬进来了。
 
  不过烈月和重华的性子,当然也不会真的去注意东家长、西家短的这些事情,让两人注意,或者说让烈月重视的,却是大家提起了一位女将军,她的名字叫素英!
 
  烈月对这个素英没什么印象,应该是他被旭阳接走之后在洛斯城一步步爬上来的人物,上次回洛斯城、以及这次,他都没见到,可是如今听众人这么一说,他好奇心就起来了,就差没竖起耳朵听,觉得还不够,还恨得不直接晃着人家身体让多说一点。
 
  重华见烈月这个样子哪里还有不明白的,看来烈月是又有了当红娘的打算,只不过主意打在了这个素英将军的身上。
 
  根据他们今晚得到的八卦消息总结,这位素英将军,不是出身将门,而是普通人家,和和光一样并没有魔力加持,但是自小喜欢武术,不喜欢绫罗绸缎蕾丝首饰,就喜欢舞刀弄剑、射箭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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