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就感到后怕,韦伯的额角顿时滑落一滴冷汗。
他随即想到了自己。
圣杯为什么会选择自己?圣杯选择七位Master的条件到底是什么,真的只是欲求和渴望吗?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渴望得到力量的人,那个人为什么是魔术实力平平,又没多少魔术回路的自己?
圣杯又为什么会选择肯尼斯,卫宫切嗣,远坂时臣,言峰绮礼,间桐雁夜呢?
鉴于在开始召唤前被干掉的一个备选Master雨生龙之介是个连环杀人犯,韦伯呼吸急促,有点细思恐极。
如果说肯主任夺得圣杯是为了让家族往上爬,远坂时臣是为了追求魔力源头,这还能够理解的话,那么卫宫切嗣这个收钱就能杀人的魔术师杀手又为什么会出现在冬木市,言峰绮礼那身手矫健的模样一看也是见过血的,绝不像什么好人。
至于间桐雁夜……韦伯君根据这几天的闲聊里已经得知这人有个隐秘的愿望是夺□□女了,圣杯选择这些人真的没问题吗?
往年有过非御三家参与的情况,所以御三家也不是绝对的条件,听说间桐家原本还不打算参与的。而且至少心中有所求,才能得到圣杯的回应,得到令咒。
至于韦伯自己……他当时气疯了,满心只想给肯尼斯和时钟塔那些嘲笑自己的同学一点好看的,至于扬名立万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之类的说法,不过是好听的修辞。
韦伯不得不承认,本质上,他是心怀恶念的。
所以圣杯到底是什么,真的是纯粹的力量?
韦伯头一次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来。
以前他从没注意过,对带有神圣和神秘主义的东西都和普通人一样心怀敬畏,连想都不会多想。如今再看,韦伯觉得圣杯简直是浑身充满了bug,并不如书中描绘的那般神圣。
“啊,打完了。”索拉的声音将韦伯发散的思维拉回到现实。
画面中的战斗终于被清晰的人影所取代,神父在和深水利夏的一战中率先落败,随后利夏加入琴酒与Archer的一战,两人配合无比默契,简直心有灵犀,无论是速度还是魔力都能与英雄王势均力敌,最后还隐隐占了上风!
这实在有点可怕。要知道,英雄王是英灵,而他们是货真价实的人类,双方对决,绝不是从二比一的人数差距来看胜负的!
英灵从圣杯中获得能量,和人类魔术师不是一个级别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因为英灵被杀而退出圣杯战争的Master,从古至今都没听说以人类的身躯能够抵挡英灵的攻击,并且还能打赢的!
可这两人偏偏就做到了!见鬼的做到了啊!
韦伯死死瞪着画面,哪怕头再晕,也不愿错过这些人一丝一毫的动作,他身边的索拉也是同样。
画面中的两人加一个英灵都有些气喘,不过琴酒和吉尔伽美什还端着形象,身上仍然戒备,只有深水利夏不顾形象地躺在地上,呈大字状。
韦伯从未见过利夏这么“豪放”的一面,略张了张嘴。
这时,视野里又出现了第四个人。
“虽然趁人之危并不是我的本意,但是为了胜利……”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一步步走向两人,手中握着一颗璀璨的宝石,“我别无选择。”
远坂时臣终于不再旁观,在战斗的最后用上了自己的魔术。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刚刚不小心多发了一章,大家就当没看见吧……
第66章 【六十五·Fate/
每次看远坂时臣用魔术,深水利夏都不禁在心里感慨——这家人真烧钱啊,难怪养不起小樱了!
远坂家的魔术是以宝石为媒介的,真金白银的宝石,用出去之后还不知道能回收多少回来。远坂家不论从装修还是设施上,都还停留在古老的年代,也不知是因循守旧所致,还是穷得买不起现代化设备了。
而且时臣一看就是不通庶务的类型,也不知道他们家的经济来源是什么。
英雄王能被时臣召唤过来,说不定也是看中他们家闪闪发亮的宝石比较多?
看着远坂时臣一步一步朝他们走来,深水利夏非但没有一丝紧张,思维都不知道发散到什么地方去了。
琴酒也好整以暇地看着对方,至于吉尔伽美什,由于他的魔力已经耗得差不多了,这时见到时臣前来收拾残局,只淡淡地看了琴酒两人一眼,就化作金色粉尘消失了。
“时臣,别做愚蠢的事……”金闪闪在消失前只留下了这句话。
在吉尔伽美什看来,时臣想要一人解决这两个人,简直是天方夜谭,哪怕他们和自己一样,剩不了多少力气了。
可他们一个是天生的杀手,另一个也不是好相与的,远坂时臣想要趁其虚弱取其性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不过英雄王向来和时臣这种古董刻板的人性格不合,提醒到这个份上已经够仁义了,他乐于见到时臣吃瘪。
——反正就算Master死亡了,对他这个英灵也没什么特别的影响,大不了回到英灵王座,继续一成不变的无聊生活。
远坂时臣虽说在英雄王面前一贯是礼貌恭敬,对任性的王者是尊敬顺从的,可他也是在某些方面比较固执的人,并不会因为别人的话而改变想法,如果不是此刻吉尔伽美什已经魔力不足,他也不会自己出手,而既然出手,他就要确保成功率。
时臣在距离两人还有几米远的地方停下脚步,毫不犹豫地念咒。
璀璨的宝石在他掌心里几度变化,像打碎重组的某种有生命的物质,几个呼吸后,空中突然迸发出“哧”地一声,一团颜色红丽的火焰在半空中燃烧跃动。
火焰里逐渐透出几个箭模样的形状,箭头倏然指向琴酒和利夏,上面还透着烧红的颜色。
时臣手指一动,几支火-箭嗖嗖地射向了两人。
与此同时,利夏从地上坐起,笑着冲琴酒勾了勾手指。
后者会心一笑,单膝跪地,一手按着少年的后脑,并将自己的双唇贴了过去,一手缓缓朝侧面一抬。
火-箭飞至眼前,距离两人咫尺之遥,眼看就要穿透两人的身体。
而就在这时,一道无形的屏障以琴酒的掌心为中心,向四周迅速扩张辐射,最终彻底将两人的身体裹在其中。
哧哧哧——
所有的箭都折在了透明屏障之上,没有一支能够穿透结界的。
火光散去,时臣的脸色变了。
琴酒还在慢吞吞地加深这个吻,丝毫不介意旁边还有一个中年大叔在围观,直到他觉得差不多了,才慢慢离开利夏的唇,并替利夏抹去唇上多余的水光。
“晚上吃什么了?”琴酒轻挑一眉,“怎么这么甜?”
深水利夏无辜地眨眨眼:“是索拉小姐准备的餐后甜点,你嫌那个草莓蛋糕太甜了没吃,都是我解决的。”
琴酒“唔”了一声,似乎低声说了句“以后换个吃法说不定我能接受”,但是这话只有他们两人能听见,不管是一旁的时臣,还是通过小老鼠的眼睛看现场的韦伯,都只能通过对方的口型来猜测。
反正……也不是太难猜,不是吗?
“再来一次?”琴酒低头看着利夏。
“回去再来吧,你别忘了旁边还有个人呢!”深水利夏看向满脸惊骇不复平静的远坂时臣,以表示自己还没忘记正事。
琴酒不耐烦地啧了下:“真麻烦。”
“快干活去,别偷懒。”深水利夏推了推他男人,他也很想赶快收工回家。
琴酒随手丢了个缠缚术过去,把见状不妙想要先一步离开的时臣定在原地。
魔术师的身体其实并不比普通人要强,有些不注重身体锻炼的人甚至比一般人还要弱,远坂时臣嘛……光就身体强度而言远远比不上言峰绮礼,就更不用说琴酒了。
再加上这位大叔永远穿得西装革履的,运动起来也不方便,一个缠缚术足够了。
此刻的时臣,非常后悔自己刚才惊讶于两人迅速恢复的魔力,首先想到的是离开,而不是使用令咒。
要是使用令咒,说不定还能有一线生机,可是在琴酒用上缠缚术以后,他连开口发声都十分困难。
“还记得那个咒语吗?”深水利夏也同时来到晕过去的言峰绮礼身边,隔着手套抓起他那只有红色令咒纹样的手。
他问的,自然是那条剥离令咒的咒语。
这要感谢从哈利波特世界学来的夺魂咒和摄神取念,原本只有圣堂教会的人才会的咒语,早已被他们掌握。
言峰璃正甚至根本不会记得他曾经被人搜索过记忆。
琴酒也同时把手放在时臣带有令咒的手背上,并抬头看向虚空:“你不出来阻止吗?”
他看的地方,恰好是英雄王所在的位置,尽管英灵状态下的Servant应该是所有人都看不见的。
虽然吉尔伽美什并不清楚怒气这种存在,可他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稀奇的,就如同两个人亲一口就能恢复魔力一样。
身为一个王者,他向来波澜不惊,睥睨天下。
“没必要。”虚空中的人并未显形,只用淡漠的口吻道,“我现在的魔力比不过你们两个加起来的,就算出手,胜算也不大。”
“那可要多谢你送给我们的人情了。”琴酒讽刺一笑。
“所以在我魔力消散之前,你们应该不会拒绝让我从旁观看战斗吧?”英雄王说。
琴酒点头:“请随意,我们无意让任何一个参与者失去性命,包括英灵也一样。”
“看出来了。”吉尔伽美什懒懒地开口,“人类无聊的善心,和无聊的爱情。”
他知道这个金发的男人有能力达成全灭的结局,但也清楚琴酒为什么不会这么做。
深水利夏一直专注于剥离令咒,并不清楚琴酒和英雄王之间的交易,当最后一抹红色从神父的手背上消失后,他松了口气:“琴酒,我这边完成了!”
“我这边也搞定了。”琴酒说。
“现在回去?”
“不然呢,你还想出去逛一圈吗?”
深水利夏立马摇头:“不想,现在都几点了,回去还能睡个囫囵觉呢!”
琴酒瞥了他一眼:“那就别说废话。”
“我是在想……”深水利夏挠挠脸颊,“不知道学长他们那边怎么样了,需不需要帮助。”
琴酒语气淡漠:“不用管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算一算……现在就剩肯主任了
第67章 【六十六·Fate/
也许这就是风水轮流转,原著里除了雨生龙之介以外最先被干掉的肯尼斯,竟然是除了深水利夏这些开了挂的家伙以外,还没有从圣杯战争出局的最后一人。
然而这一点肯尼斯自己是不会知道的,此刻的他还觉得自己十分的倒霉。
自从索拉被绑架以后,她和英灵之间的魔力联系也紧接着中断,供魔的就剩肯尼斯一个人。
在征服王发动对军宝具“王之军势”,解决了卫宫切嗣的英灵后,短时间内,身负重伤的肯尼斯再无魔力去支撑伊斯坎达尔发动一次“王之军势”了。
尽管在仓库街的时候肯主任是躲在暗处纵观全局的,可这不代表他是个喜欢东躲西藏的人,事实上,肯尼斯这么强大的魔术师根本不惧怕走在阳光底下,从来只有别人怕他的份儿,没有他避人锋芒的时候。
这也是为什么他敢打上爱因兹贝伦地盘的缘故。
他魔力高强,有恃无恐。
所以这样骄傲的一个人,要说出“为了恢复魔力和伤口我们先躲起来吧”这样的话,可想而知肯尼斯会有多憋屈。
而更致郁的是,他都躲起来了,还是有人如附骨之疽般找到了他!
肯主任简直要疯了,这绝对可以说是他成名以来,不,是从小到大就没碰到过的最大的挫折和危机!
这个时候还要求肯尼斯保持冷静和风度实在是有些困难。
肯尼斯一向梳得一丝不苟的大背头如今几缕金发乱垂在前额;黑眼圈浓重得跟好几天没睡觉了似的,比烟熏妆还可怕;工整考究的长袍也破破烂烂的,上面还有些不知道是别人的,还是肯尼斯自己的血迹。
在他一路顺遂的人生中,还从未有如此狼狈的时候。
Assassin可不会富有同情心地给肯主任喘气的时间,二三十个精分英灵把肯尼斯和征服王团团围住,他们都作一身刺客打扮,脸上戴着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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