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人犯做出闹鬼的假象确实是为了偷偷翻印那些书。但重点并不在那些掩人耳目的内容上……
卢西安随手抄起不久前才给雷德利安翻过的那本书,指尖轻轻划过书页,指腹立刻被割开了一道小口子。
血液很快滴落在纸上,但奇怪的是书页并没有被染上任何颜色,那一滴血液滴上去宛如被吸收一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伴随着这一奇异现象的产生,书页忽然迸发出惊人的魔力开始流向血滴的主人。
不过不等那些魔力融入体内,卢西安手里便燃起火焰,把书瞬间烧成了灰烬。他捧起那把灰放到鼻尖闻了闻,皱起眉。
错不了,那气味和七年前骑士团在地下马戏团缴回来的、魅魔体液做的药水几乎一样。
作者有话说:
谢谢各位富婆的支持!
大丈夫:日文这个词是“没关系”的意思。
第32章 合体了,黑毛狐狸超进化!
最近弯月村人心惶惶。
因为每到正月十五之时,村里就会被魔兽袭击——那是一只黑色的狐狸,外表上看去人畜无害,但却能轻易将人拦腰咬穿……这些都是一些常去后山玩的孩子亲口说的。他们还说,在山洞里,藏着一具尸体。
“尸体?”
站在屋檐上听见这种传言的温德从鼻子里喷出不屑的气息。
“人类总是这么愚昧。”
经过多年兽体洗礼并完全对自己能成为雷德利安宠物而感到无比自豪的某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接着他抬高尾巴,傲然的迈着猫步从屋脊上走过去,将楼下酒馆的喧嚣抛在脑后。
“天哪!”
结果还没走几步,迎面忽然撞上来一只乌鸦。那乌鸦尖叫着,兽语都被吓出了颤音,温德眉毛都没抬一下,一爪子把乌鸦摁在脚下。
“快滚。”
说完他松开了爪子,乌鸦啪的一下拍着翅膀飞远。
事实上,他现在非常激动,因为日思夜想了好几年的目标终于要达成了,这样的好心情让他可以不那么计较低等生物的冒犯。几年前,当他终于找到雷德利安时,就发疯似的想要赶紧恢复人身对他谢罪,可后来他很快发现,找到这个世界的“自己”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世界线因为他的到来已经产生了改变。原本的他可能已经死了也说不定。这样一来,他就得一辈子当一只狐狸。因为他的灵魂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容器。
但万幸,功夫不负有心人啊,经过疯狂的地毯式搜索,他最终在某处农庄上发现了这个世界上的自己——至于那个女人,早在更早之前就因为偷窃被乱棍打死了。这么一来,那个他身上自然也就不存在被可恶的魔导师发现暗元素力之类的经历。
不过他的日子也并没有因此过得比从前好。失去了女人的庇护,他甚至没怎么学会说话,浑身都是病,腿还瘸了,甚至差点就死掉。
不,确切的说,已经死了。
温德用嘴梳理了一番毛发,确认自己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后,便无声无息的猫在弯月村的后山上等待满月来临。
他太弱小了。作为一只狐狸来说。有限的魔力让他根本无法施展满脑子的咒文和阵法……魔法的本质其实就是等价交换,付出多少魔力,获得多大威力的法术。不过也有例外——那些被世人称为黑魔法的禁术。
发动禁术并非不需要魔力……但可以不付出自身的魔力,而是通过献祭付出别人的。温德当初为了寻找让逝者复生的魔法学了不少禁术,虽然最后也没找到“死者复生”的魔法,但已经探索到了许多接近它的“极限”。
比如让灵魂囚禁在体内,保持肉身不腐烂,做个活死人出来什么的。
当一轮圆月无声无息挂在树梢上之际,树林下原本一处清浅的池塘忽然迅速变得干涸,池低渐渐裸露出那本来的样貌。
温德趴在树丛里看着池低泥土下显露出的那张脸,深深的开始喘息。
“天啊……你,哦不,或者说我,真是太美了。”
潮湿的泥巴里躺着一截男孩。之所以要用“截”这个形容词,是因为那男孩的身体已经残缺得只剩上半身。他有张漂亮的脸蛋,目光无神的直视前方,但胸腔却已经腐烂,露出森森白骨。他的左手毕竟完好,五指并拢安详的搁在自己腹腔里,指缝间还有一朵雪白的野花正在绽放。
黑色的狐狸匍匐在他身旁,金色的瞳孔里只剩一片狂热的喜悦。
四年前,他找到另一个自己时,可怜的他因为已经因为风寒咽气,尸体陈列在一张破草席上,等着和其他奴隶一起被掩埋进乱葬岗。但万幸,尸体里另一个他的灵魂还没有彻底的消散,于是温德便不管不顾的把尸体偷走藏进了附近的小村庄里,并使用了禁术把剩下的灵魂封在了尸体里。
然后便开始四处搜刮祭品为他的转灵法阵做准备。一共需要九十九条生者的灵魂……不过他并没有杀人,倒不是因为他有任何的道德压力,只是滥杀无辜容易被官府的人盯上,于是他专门到那些将死之人身边蹲守,在他们咽气之前把人拖到弯月村后山放进阵法里。
虽然昨天他破例了。
眼看着只差一条人命却迟迟蹲守不到,他便杀了那个关在爱丽丝公学密室里的青年,也顺便替主人报了那被骗进图书馆的仇……当然了,一想到亚历克斯那气急败坏的模样,他会更开心。
现在,转灵阵法终于要完成了。
他终于可以恢复人身了!取代原本的他,回到雷德利安身边。至于原本的他?那个小可怜虫……虽然是他自己,可那么羸弱,那么废物,本就不配活着。温德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是对另一个自己狠毒,能为了达成这个愿望去死,那是他的荣幸!
月光是这种禁术所必备的媒介,但一片乌云却不合时宜的笼罩住了它。温德浑身的毛发都在月光的刺激下开始抖动。他死死盯着那具尸体,等转灵阵法发动的那瞬间便准备一股脑往里钻。快了,快了,他已经感觉到另一个自己的尸体开始吸收魔力了。
当最后一线月光坠落在男孩尸体之上时,温德猛地扑向他。只是在那一瞬间,他忽然看见男孩原本一直盯着天空的瞳孔转动了一下。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当然知道这具身体里还有部分原本另一个他的灵魂,但那么弱小的灵魂温德根本从来没放在眼里过,只要他进入这具身体,就能撕碎了他。可现在,他忽然不那么确定了。
该死……
只听得“嘭”的一声,黑毛狐狸直挺挺倒在了地上。
明亮的光线从男孩那截残破的身体里迸发出来,许多发着光的细线如藤蔓般开始将他缠绕住,九十九条陌生的灵魂开始修补他原本缺失的部分,甚至把他年轻的面容覆盖。这种奇异的光芒甚至吸引来了不少山里的动物,飞鸟、野猪、山兔……它们畏缩的看着这些光芒,但又不愿放弃享受空气中那些浓郁的魔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光芒忽然像玻璃破碎那样熄灭了。
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轻轻一挥,那些被光芒吸引来的动物全都爆体而亡,飞溅的血液染红了附近的树干。
与此同时,月光再度破云而出。泥潭之中,一个身形消瘦但姿态却如野兽一样佝偻着的少年安静的站在那里。他的肌肤很黑,几乎和泥土混为一体,但眼睛却无比明亮,好像积着雪。
他呆滞的看着自己染血的手,然后忽然毫无征兆的倒下,又自己给了自己一拳。
“放开我……你个魔鬼!”
作者有话说:
温德兽进化成功!【bushi】 这个角色的魅力或者说雷点到这里已经完全展现了,他一半是噩梦,一半却如同初生的稚子……但很可惜,除了死亡,没人能将他们分离,所以,小雷要怎么选呢?【谢谢大家的海星嘻嘻嘻!最近抽卡抽得好嗨哟,但是圣遗物一直不出爆伤头,你敢信我他妈刷了几百场本了……】
第33章 救一只小可怜
他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漫长的梦。
梦里,他忽然长成了一个邪恶的坏人,做着一些他不能理解的事……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这个坏人逐渐变成了他的模样。
“你是谁?不要过来!”
他大喊。可是没有用,那人缓缓的走过来抱住了他。
“我是你啊。我是你,你叫温德……”
胡说,他没有名字。
可他无法拒绝他,就像沉溺在一片温暖柔和的池水里。他在他耳边低语,像漆黑的夜色逐渐笼罩住自己。
头痛欲裂。
呆滞的站在桥上注视着护城河水面上倒映出的那个少年,温德咬着手指,不敢相信那是自己。
“……”
皮肤变黑了这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可他手上那些干涸的血迹还在不断提醒他自己半天前在山村里做过的恶。他杀了那么多无辜的小动物。因为太害怕,所以他逃走了。一路光脚踩着石子和藤蔓来到了这里,他已经浑身都挂了彩,身上只披了一件宛如麻布口袋的外套。
“哪来的乞丐,滚远点!”
忽然他身后传来马匹的嘶鸣,温德惊吓之中转过头,看见了一辆金闪闪的马车正从他的跟前驶过,高大的骏马上坐着披着红披风的男人。
温德吓坏了,躲到一旁去,但目光却没忍住追随着那辆马车而去。
他认识这样的阵仗——在母亲还活着的时候,他时不时都会在街上见识到。那是骑士团的人。骑士团,他们总是身披红色的披风,骑着漂亮的大马,威风凛凛的走过街头。他们都是高大、健美的男性,即使是对一切都总是不屑一顾的母亲也会向他们投去惊艳的目光。
骑士团为伟大的王效忠。其实温德不太明白“王”是什么意思,但那不妨碍他崇拜他们。因为人们都会叫他们“英雄”。
“英雄”,深深烙在他的心底,代表着一切光辉的形象。
至于有一天他自己也能成为那之中的一员——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马蹄扬起的尘土弄得他睁不开眼睛,但他仍然努力的死死盯着那红披风,好像这样就能把骑士团的派头吃进肚子里记住……
“闪开!”
就在这时,那拉车的马其中一匹忽然像受了惊一样忽然抬起了前肢长啸,温德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便看见头顶出现马头黑色的阴影。
不过比起这个,更让他无法挪开目光的是随之而来、那在空中散开的金色长发,还有握住自己的那只手。
噗通,噗通——那一瞬间他莫名想到了很多东西,分明他不记得自己见过,可就是那么翻涌了出来。
是海面上流动的阳光,是晚风里缠绵的月色。
他没忍住用手挽起那散落的金发,他想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此刻的温度、气味、触感。他像一盏被随手点燃的灯,心口噼里啪啦的爆开细小的火花,被风吹得摇摇欲坠,但却烧得更旺、更热了。
我可太倒霉了。
明明说好了要调查那件事,但却迟迟想不出办法。
我专门打探了一番之前在图书馆撞鬼的那些人的经历,发现只有我是为了找书进去的,其他人都是因为什么事一直呆在图书馆没走。
我可能是个特例。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但至于为什么对方要这么做,我却根本无法推断出确切的原因——可能性太多了,可能只是单纯的看我不顺眼,也可能是针对公爵府……最可怕的可能性是和我的穿书的秘密有关。
我想了很多办法,但统统不管用;比如换位思考,我是犯人,我会怎么做;比如联想法,如果这件事是搁在上辈子,警察会怎么调查……
最后我发现,要想探寻一件事的真相,证据是必不可少的,而我身为一个爱丽丝公学的普通学生,根本没法过问这件事的细节,即使皇太子跟我关系很好,但我不能崩傻白甜的人设啊!
要是搁上辈子,这事儿调监控就好了——等等,调监控?
我当时想到这里时没忍住直接在课堂上一拍大腿。
虽然收到了文史课老师的冷眼,不过我还是抓住了那一闪而逝的灵光——“回溯魔法”。
“世界上不存在能够变动历史的魔法”——但短暂的回溯一件物品、一个场所曾经经历过的事情是可以办到的!
说实话,我原本也只是听说过这种魔法,并没有见过,于是下课便直奔图书馆查找了这种魔法的资料。
结果有些不容乐观。这种魔法能回溯的东西有很多限制,比如对我的笔记本用了也不能看见谁翻过这本书,只能再现它被翻动时的情形;且必须是精通魔力控制的人才能使用。
对于这个结果,我郁闷了好几天,但还是决定一试,起码能知道到底有没有人翻过我的笔记本,还有看了哪些地方。
我当然不可能亲自上阵施法——于是,趁着周末,我让杰克给我找了一家专业代做法的机构——依然是苔丝妈妈连锁出品。
爱丽丝公学的学生周末是可以通过传送阵外出的,不过一周只能出去一次,没按申请的时间回来还得挨罚。
我不太希望我外出的目的被人知晓,所以外出之后,便变了一下装扮。就跟我六岁时乔装成海格薇那时一样,我喝了生发水。
不过这回我没有再穿裙子,只是换了身长袍。
“走吧,杰克。”
我站在小巷子里拍打了一下身上不存在的灰,想了想又从储物袋里掏出一顶编织帽戴上,对着杰克捧着的镜子照了照。
果然公爵府的基因是无比强大的。这几年我和海格薇的容貌都在往祸水的方向发展——海格薇就算了,她是有名有姓的恶毒女配,可我这是怎么回事?虽然不想承认,但论美貌,海格薇确实略逊我一筹。
虽然五官轮廓很像,但海格薇的眉目带了几分攻击性,而我却越长越和善,即使我没有做表情也像是在笑一样。
这甚至让我怀疑自己穿的其实不是原著中那个草包。
不过容貌好坏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在确定避开Be之前我不会考虑追女孩的事情,这张脸也就毫无用武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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