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有人举着火把走上前点燃前面的柴火垛。四周的人群激动地大喊“烧死他,烧死他。”
不知被绑在柴火垛上的那人是晕了过去还是死了。
直到火烧到身上,才挣扎着发出渗人的惨叫声。
安康几人简直惊悚了。此地村民竟然滥用死刑!
闹的这么大,官府竟然也不管。
偷孩子那人就这样被活活烧死。剩的一把骨灰,都被直接扬了。
“哎呀。”人群中传来小声惊叹。
安康顺着声音望过去,只见一个穿着青衣的读书人,用扇子遮着口鼻,轻叹一声,“作孽。”
听他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安康便上前小声交谈道,“听兄台的口音不是齐平人,不知兄台可知道此地为何民风如此彪悍。”
那书生拿开扇子,拱手作揖,“齐平人原本乃是边疆迁移过来的,信奉杀神白起。此地服饰花纹多用刀叉剑戟。是以民风彪悍。”
“民风再彪悍也不能不报官府,滥用死刑。”
青衣书生摇摇头,“此地民风凶悍,不容宵小之辈,尤其是偷孩子罪。官府从来都是默许百姓可以动死刑。这事,放到别的地方也是一样。只是别的地方百姓不会直接把人打死。这儿就不一样了。”
安康在齐平镇听着传说。安仲华在余阳县饱受出名的困扰。
自从杂志刊登了县衙里主簿的那篇文章,余阳县的人就知道了他们的县令是个一边带孩子,一边勤劳工作的父母官。
文人看了文章,多要写些诗句,文章,跟着附庸风雅,赞美一番。于是,最近赞美本地县令的文章如雨后春笋般,一下子多了起来。
田间地头不识大字的农民、走街串巷的小贩,他们觉得县令一手抱着孩子的样子很亲民。原本他们以为的县令是高高在上,让人跪拜的,没想到竟然也是个会抱孩子的普通男子。
看到图片的女人们,大多会赞叹一句,县令真是个好男人。
甚至有未出阁的姑娘,脸上蒙着纱,堵在安府门口,扬言宁愿嫁给县令大人做妾室。
整的安仲华苦不堪言。
卫氏紧皱着眉头,抱着平安,眼下垂泪,哀哀怨怨道,“夫君何时在外面与那些人有了苟且。”
安仲华:......苟且......“夫人,你且听我说,那都是误会。”
“误会?”卫氏抬眸看他一眼,眼神里流露出哀伤,“那些人都堵着我安府的大门了。以前你我恶人海誓山盟,现如今却......夫君这样,让我如何活我不如带着我儿......”
“夫人。”卫氏这样说,安仲华顿时急了,“夫人。我安仲华对天发誓,在外面绝没有做过对不起夫人的事。如有违誓,天打雷劈。”
和安仲华生活了十多年,卫氏自然知道安仲华的为人。
此时见他赌咒发誓,心里便信了大半。唤来一旁的香兰吩咐道,“去联系陈轩、徐立,查查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是谁在找安府的晦气。”
平安坐在卫氏的怀里,好奇地看着爹一脸着急的模样。
他冲着安仲华张开小手,“啊”了一声。
安仲华把他接过来,平安照旧小手一指门外,他又想出去玩。
“好平安,好平安。现在爹可出不得门。”安仲华抱着他在屋内来回走,边走边念叨,“那些母老虎在门外堵着爹呢。平安,爹可不能出门。”
可惜,九个月大的平安并不懂他爹口中的母老虎是个什么玩意。他只是想日常出门转悠。
于是他继续指着门外,看一眼安仲华,啊一声。
眼见着儿子要闹起来。安仲华便哄道,“爹带平安去哥哥院子里看看,去看看哥哥有没有回来。”
哥哥这个词,平安已经能听懂了。他兴奋地拍打安仲华的肩膀,啊啊地叫了两声。
可惜哥哥才出门不久,不可能现在回来。
院子里只有花花安静地趴在松树下乘凉。
平安认识花花呀。花花也认识他。
花花直起身,摇着尾巴在安仲华脚边转。
平安就跟着转头瞧。
于是一个时辰之后,平安被安仲华抱在怀里,手里攥着花花的狗链,开心地笑眯了眼。
从此,花花易主了,他成了平安的小狗。
香兰找到陈轩说了家里的情况。陈轩一拍脑门,苦笑道,“哪有什么人要对付安府。都是杂志惹的祸。唉,香兰,你等等。”
陈轩小跑着进屋,揣了本杂志出来,“走,我随你一起去安府给夫人解释。”
平安让安仲华带走了,卫氏这才得了空细细思索整件事。这事虽然有益于安仲华的名声,但是完全不利于他们家庭内部的和谐。一定是有小人针对安府,不想让他们安生过日子。
卫氏心中发狠道,要是让她揪出幕后黑手,一定要此人付出代价。
陈轩和香兰火急火燎地跑进卫氏的院子,将罪魁祸首交给卫氏。
卫氏看完杂志一愣,这,原来没有小人作祟啊。县衙里主簿的画功还真不错,瞧瞧把老爷和平安画的多好。
作者有话要说:
彪悍的民风和小人作祟。
第42章 千金镇
卫氏一哂,给陈轩出了个主意,“我看你们杂志不如开一个征婚的栏目。效果应该不错。”
陈轩垂着头,应了一声。
待香兰送走了陈轩,卫氏让她找了几个粗使婆子,搬了张椅子,在安府大门口坐下。
那发癫的女子们还三三两两地站在安府门口,时不时喊上一句,“安仲华,我愿意嫁给你为妾。”
周围还围了一圈看热闹的闲人。多是老头老太太,这些实在没什么事的人。
卫氏嗤笑一声,语带嘲讽道,“你愿意为妾?好好的小姑娘不在家学女工,多读书,跑来着我安府门口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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