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上前问,“在做什么?”
“在看书,这是什么字啊?”沈翎举着手上的书的一个字冲着秦乱问。
“......是看,看见的看。”秦乱说道,这才想起来沈翎应该不识字。
他刚才太紧张把这事情给忘了。
太好了,他清白的名声保住了。
......等等,话说回来,他要清白的名声有什么用?
“哦。”沈翎点点头,把这个字记下了。
“你看这书做什么,你认识上面的字吗?”秦乱放松之后坐在了沈翎的旁边。
“认识几个。”沈翎点头,“认识梨花村,福,账本,丈......”
沈翎说了些字。
确实就几个,而且这些字怎么都是......
“你怎么认识这些字的?”秦乱问。
“村口有块写着字的石头,我问了别人,说是上面就是梨花村,福是因为见过年有的人家门口会贴上福,账本那些字是之前见村长记税的时候瞧见的,看见了就会了。”沈翎说道。
“秦乱,你能不能教我识字啊,我学的很快的,只要你说一遍这些字念什么,我都记得住,不用很长时间,而且我干活很厉害的。”沈翎说道,眼神直直的看着秦乱。
秦乱点头,自然没有拒绝的意思。
沈翎见秦乱答应了,眉眼弯弯,眉目间的冷淡一扫而空,反而显得有几分柔软。
“那这行字是什么意思?”沈翎指着书上的一行字冲秦乱问。
秦乱看了一眼,眼前一黄。
一共十来个字,根本没有能同时两个连在一起读出来的。
秦乱:“......”
秦乱想了想,“这书不适合你,平日用不到的,学了也没什么用的。”
“这样,明日我去给你找本三字经之类的书来给你读,这本就算了吧。”说着,秦乱伸手去把沈翎手上的书抽出来,放在一边。
沈翎有些依依不舍的点了点头,看着那本书被秦乱放在一旁。
他大概还不清楚他这辈子都见不到这本书了。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这本口口小口夫了。
秦乱拿出来了那只熏鸡递给了沈翎,让沈翎垫垫肚子。
一般来说新娘成亲当天,是只有晚上的时候能吃些东西垫垫肚子的。
虽然秦乱在沈翎在花轿上的时候,塞给了他些点心吃,但是沈翎现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那点东西已经被消化的差不多了。
所以他胃口很好的把秦乱给他的那只熏鸡全都吃掉了,并且终于第一次表达了,虽然肉很好吃,但是也不用天天喂。
他最近胖了有十来斤,体重突飞猛进。
他怕自己这么吃下去,就要变成小胖子了。
秦乱倒是不觉得他胖,甚至觉得他还是有点瘦。
不过见沈翎这么说,也没有反驳就是了。
之后秦乱找出来了一个小木柜子,之前就放在床角,看上去比一个枕头稍微大点,上面带着一个小锁。
秦乱把这个小木柜子递给了沈翎,然后从身上拿出来两个钥匙,递给了沈翎。
“之前答应你给你的小箱子,这是钥匙。”
沈翎显然还记得自己的小箱子,眼睛亮闪闪的,把小箱子打开,看见了里面放着的三百两银票,和几十两碎银子和铜钱,还有一些之前秦乱说给他放着的糖果点心。
沈翎还是第一次看见银票。
他之前连银两也就看见过那么一次,还是在别人的手上看见的。
“这是银票?”沈翎问。
秦乱点头,然后带着他认了一下上面的字。
沈翎一下子就记住了,堪称过目不忘,而且看上去对于识字这件事情非常的感兴趣。
不过秦乱却对于教沈翎识字这件事情没什么兴趣。
毕竟识字的时间还有的是,他们今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沈翎觉得秦乱说的有道理,脱下了衣服。
这段时间沈翎身上已经长了些肉,因为经常下地干活的关系,身上有一层浅浅的,非常漂亮的肌肉,骨架比例极佳,腰细腿长,臀部挺翘,身上小麦色的肌肤在烛光的照射下,泛着一层淡淡的暖黄色光。
秦乱的眼神暗了些,然后上了床。
......
一直到了天边已经泛起了白边的时候,两人才终于睡下。
值得一提的是,沈翎成功的挑灯夜读,拜师秦乱,多认识了不少的人体部位。
十分聪慧。
秦乱十分满意。
沈翎觉得秦乱越来越变态了。
不过后遗症是沈翎在第二天早上完全没能起来。
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睡着。
秦乱见他还困着,也没有叫醒沈翎,起身就出门洗漱吃饭了。
早食是玉米馍馍和白菜炒肉以及腌萝卜丝,还有二丫被迫友情提供的辣酱。
至于为什么早上就吃馍馍——他们整个梨花村的人,或者说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都是每日吃两顿的。
一顿早上一顿晚上。
当然,秦家最近是有钱了的,至少绝对够他们天天吃肉,一天吃三顿的。
奈何秦父秦母并不适应这种情况,他们有钱了习惯把钱存起来,防止出现意外。
所以虽然这段时间,因为家里的钱多了些,也只是稍微的做了两件出门的衣服,每顿饭里面做些肉。
今天的白菜炒肉就是出自于此。
别的就没有了。
而秦乱每次都和别人不一样的有一碗鸡蛋羹。
不过今天秦母做的不是一碗,而是两碗鸡蛋羹。
众人有些惊讶,不知道秦母今个怎么多做了一碗。
难不成是因为秦乱昨日成了亲,担心秦乱的身体,想要帮秦乱补补?
这倒是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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