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软硬适中,搭配的酱汁酸中带甜,又有着恰到好处的咸味,更妙的是还有微微的辣味刺激舌尖,让不爱吃辣的白谦易都拒绝不了。
夏日午后来上一口面,整个人的精神都来了,食欲大振。
白谦易随即又吃了一口,这一次他还搭配了溏心蛋与配菜,半熟蛋黄为面条增添了浓厚风味,而切成细丝的配菜则各有口感,却又同时与酱汁完美结合。
“我也不晓得哥哥原本想用那些食材煮什么,只好简单煮一下。”骆凡羞赧道,“第一次做,如果不好吃,哥哥不要笑我。”
“你第一次做?”
骆凡点头,紧张地问:“难吃吗?”
白谦易由衷赞叹:“怎么可能难吃?你简直是天才,太合我的胃口了。”
白谦易又尝了那三道小菜,三文鱼煎得恰到好处,而秋葵和豆腐做的都是凉拌,但淋的酱汁不同,风味也不一样,各有各的滋味。
白谦易无法相信这是在短短一小时内煮出来的,更别提骆凡还同时打扫和搬行李,甚至出门一趟买了香油和木鱼花。
“以后嫁给你的人有福了。”白谦易发自内心道,“不知道谁这么好福气。”
“别开玩笑了。”骆凡道,又给白谦易倒了杯水,“才没人要嫁给我。”
饭后,骆凡给白谦易上了水果和蛋糕,并且飞快把碗洗了。
“要顺便做晚餐吗?”骆凡从厨房里探出头问。
“不用了,我带你出去吃饭吧。”白谦易忙道。
明明骆凡是来作客的,怎么变成骆凡做家务呢?白谦易疑惑地吃着骆凡刚洗好的冰镇葡萄。
甜甜的真好吃,等等……这葡萄怎么没有皮?骆凡什么时候剥皮的?
白谦易看着面前生机盎然的插花,听着骆凡不知道何时播上的古典乐,隐隐发现……这与他梦寐以求的少奶奶生活,似乎有点像?
*
接下来的日子,只要骆凡来到家里,白谦易便会过上少奶奶般的生活。
以前薛赢双的手艺也不错,奈何口味实在重,让偏爱清淡的白谦易有些苦恼。
骆凡则不只手艺惊人地好,且口味淡,完全符合白谦易的胃口。又不仅如此,骆凡还讲究食物色香味俱全,摆盘极美,配色和谐,吃个饭像在欣赏艺术品。
白谦易一开始还会带骆凡出门吃饭,后来干脆等着骆凡给他做饭了,想吃什么点什么,反正也不比餐厅差。
又不只是做饭,骆凡还把漏水的屋顶给补了,白谦易连工人都来不及请,心也还来不及操,问题就结束了。
“我不是让你来做家务的。”好几次白谦易这么和骆凡道。
然而每当白谦易这么一说,骆凡便会垂头丧气,委屈巴巴地说些“是不是我让哥哥困扰了,对不起”“如果哥哥不喜欢,我以后不做了”“哥哥对我这么好,我也想要报答哥哥”“我只是心疼哥哥一个人很辛苦”的话,听得白谦易心软得快化了。
为什么世界上有这么单纯善良的男孩子……
*
“你要小心,这是陷阱!”办公室里,刑云紧握钢笔,殷重朝白谦易道。
今天原本是白谦易和骆凡固定见面的日子,然而骆凡临时帮室友打工去了,白谦易闲着也是闲着,便干脆来探刑云的班。
他告诉刑云这些天骆凡给他做饭的事,不料刑云却是这样的反应。
白谦易不解:“什么陷阱?”
刑云道:“用食物驯服你的陷阱!当初薛赢双就是用好吃好喝来驯服我,我还没意识过来人就陷进去,离不开他了。”
白谦易无语:“能别用‘驯服’这个字眼吗?我又不是什么小猫小狗。而且骆凡对我来说就像你和双双一样,是重要的好朋友。他是很单纯的孩子,不要用你阴暗的思想去揣测他。”
“单纯?呵,你确定?”刑云不以为然地笑笑,“你知道他在哪学的装修吗?在陆严那里学的。”
陆严是刑云的生意伙伴,开了家室内设计公司,白谦易也见过他几次。因此白谦易也晓得,陆严的另一个身份是A市某建设公司的二代,一个隐藏的土豪。
刑云这么一提,白谦易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等等,骆凡那个太子爷室友叫什么?
陆朗?陆严的弟弟?
刑云见他的表情,知道他肯定想明白了。刑云道:“他最先在陆严那里打工,后来陆严发现他聪明能干,专业也对口,干脆介绍回自家公司实习,打算把他培养起来,以后给陆朗搭把手。”
那天刑云问了骆凡工作的公司,回头便问陆严去了。
骆凡到陆严那里打工时高中刚毕业,虽然年纪尚小,又是个学生,干活做事却都已十分利落。陆严最看重他的地方,就是他脑子动得快,学东西容易上手,而且说得少,做得多,非常有责任感。
陆严自己的弟弟多少有点傻缺,若是弟弟身边有这样一个可靠的助手,他便能放心不少。
果然,骆凡之后的实习表现也正如他想象般的出色。
听了陆严的描述,刑云虽不想承认,但若是让他发现这样的人才,肯定也会想把人留下来,而且越早越好。
“等他毕业了,要么直接进公司,要么读研后,等陆朗之后留学完回国一起进公司。如果愿意配合公司安排,他们也肯培养他出国留学。”刑云笔一放,总结道,“总之我要告诉你的是,能被这么培养的人,你觉得他会是什么傻白甜吗?他精明的很。”
刑云想让白谦易明白骆凡没那么天真无邪。然而他才说完,就见白谦易一脸欣慰,脸上的自豪藏不住,尾巴翘得老高:“我就说他是最棒的,果然没错。不过……”
白谦易表情一变,眉头微蹙,尾巴垂下,沉沉叹了口气:“他好辛苦,小小年纪就这么努力,心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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