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2

炮灰他总是崩人设[快穿]——名为低调

时间:2023-03-15 11:25:36  作者:名为低调
  曹国庆忍不住了,着急地吼道:“这能说明什么?就凭迟悼知道我每月的进账、凭他在日记里写的两个字,就能证明这钱是他交给我的吗?”
  面对曹国庆的失控,楚律师冷静反驳:“被告,既然你否认这笔钱是由我的当事人交给你的……那么请问,这笔每月2300元的进账你是在什么时候、从谁的手中、通过什么方式获取的?”
  被这么一质问,曹国庆吭哧了半天,眼珠一转就想随便编个理由,楚律师立刻警告道:“请被告如实回答,我方将就你陈述的事实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核实,还请被告不要有侥幸心理!”
  楚律师这么一说,曹国庆立刻蔫了,不服气地嘟囔道:“那也不能证明这钱是迟悼给的……”
  把证据交给工作人员核验后,楚律师继续质问道:“既然被告拒不承认,那么我想请问被告,作为原告的舅舅,你会把每月赚的特定一笔钱,不厌其烦、分毫不差的告诉给你的外甥吗?这不合常理。迟悼没有查询银行流水的渠道,如果不是你亲口告知,他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
  楚律师说完这话,旁听席上顿时响起一阵轻微的哄笑声。有人暗暗偷笑:迟悼又不是曹国庆的媳妇,还要每月给他报账,想也知道不合理啊!
  楚律师随即又出示了一系列证据,证实迟悼的生活用品开支、学杂费均由自己支付,而曹国庆却拿不出证明自己为迟悼花钱的证据。
  综合各种证据后,法院初步认定:被告在抚养关系存续期间未履行对原告的抚养义务,原告“撤销与被告抚养关系”的诉求应当予以满足。
  紧接着,楚律师又提出了“要求被告返还侵占的原告继承自父母的房屋”且追究“被告侵占他人财物的法律责任”的诉求。
  楚律师陈述完毕,曹国庆又忍不住跳出来:“我是迟悼的监护人!我有权对他名下的财产进行管理处置,而且那套房子迟悼已经主动赠与我并且过户了!”
  楚律师并不理会他,转头对审判长提出请求:“审判长,我申请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我怀疑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系被告伪造!”
  审判长当即点头:“可以。”
  工作人员当即对被告提供证据进行勘验,初步鉴定纸张和墨迹均有做旧的痕迹,且原告签名系他人伪造。法院当堂宣布被告提供的证据无效。
  被告律师见状都快气死了,曹国庆找到他后信誓旦旦说协议是真的,搞得他现在一点准备都没有。连自己的律师都不说实话,这种人真是活该败诉!
  楚律师立刻穷追不舍,转头对审判长提出请求:“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将名下房屋过户给被告时尚未成年,我申请撤销我的当事人对被告的房屋赠与行为。”
  审判长表示同意后,楚律师又继续道:“被告收养原告后,不到一个月就办理了房屋过户,事后又伪造合同妄图瞒天过海,我方有理由怀疑:被告主动收养原告,其目的是以合法手段非法抢夺原告的房产——我方要求对被告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曹国庆立刻又坐不住了:“我是迟悼的舅舅,我们还有收养关系。房子的事最多只能算家庭纠纷吧?怎么就追究刑事责任了!”
  楚律师不为所动:“被告,首先我要澄清一点,法律上的家庭成员指的是父母、配偶和子女,舅舅舅妈不属于家庭成员。且你和我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你也未履行收养义务。你处置他房产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也不可能因为和原告的血缘关系减轻处罚!”
  又是一番唇枪舌战,法院认定被告有侵占原告财产的故意和行为,具体量刑将综合被告的行为表现在庭审的最后进行判定。
  --------------------
  【1】我知道法院开庭是有点快哈,正常至少要一个月,为了情节需要我把它缩短为一周,就当是架空世界行政效率神速吧-_-||,法律知识作者也不太懂,所以肯定有bug,大伙看个乐子就好,不要当真!
 
 
第19章 小可怜逆袭(18)
  楚律师随即又提出了一个让曹国庆暴跳如雷的诉求:因原告在被告家居住时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劳动,申请法院判定被告支付原告五年的劳务费共计15万元。
  被告律师当即提出异议:“原告律师,即使原告在被告家居住时承担过家务劳动,但晚辈帮助长辈做家务只能算义务劳动,怎么能因此索要报酬?这不符合我国的公序良俗的一般要求。”
  “况且,原告在为被告提供劳动时,双方并未就劳动获取报酬有过提前的约定,并未形成正式的雇佣关系。因此,我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请求!”
  曹国庆听到这里,立刻得意地附和道:“就是!外甥帮家里干活还好意思要钱?再说了,家务活从来都是我老婆做,迟悼什么时候沾过手?空口白牙就说做了家务,拿出证据来啊!”
  被告律师听了这话,差点翻白眼:你就承认他做了家务又能怎样,他们既然敢提出这点,你当他们一点证据都没有?撒这么明显的谎,被揭穿了还败坏法官的好感。
  楚律师深深看了一眼曹国庆,确认道:“被告的意思是,我的当事人从未承担过家务劳动,所有家务均为甄美凤女士承担。甄女士也认同这一点吗?”
  不出被告律师所料,待曹国庆和甄美凤都确认过这一陈述后,楚律师当堂就拿出了一系列证据。
  有菜市场老板、邻居的证言、小区门口迟悼进出买菜的监控录像、甚至还有曹国庆喝醉了酒,和朋友吹嘘自家白捡了个免费劳动力的视频——那个朋友原本打算用这个从曹国庆那讹点钱。
  曹国庆得知自己酒后吐真言被录下就已经够上火了,等到看到儿子同学的证言,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迟悼每天中午都会给曹国庆的儿子送饭,曹小宝曾多次当着同学的面抱怨当天的菜色不好,要求迟悼下次做点他爱吃的。
  “这些都是假的,伪造的!”曹国庆怒不可遏的咆哮道:“那些学生懂什么!他们的话也能当证据?姓林的请他们吃个饭就能当着媒体胡说八道!法官,我怀疑他们花钱贿赂证人!”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