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棠听到他这样说,并没有反驳他,而是用探讨的语气询问:“我们花了真金白银将他们买回来,若是直接将卖身契还给他们,岂不是亏钱了?可是你若是让他们出钱赎身,他们也拿不出这份钱,这又该如何?”
“其实我们每个月给他们的月钱不低,若是攒个一年半载,就能给自己赎身,可是却没有人给自己赎身,你确定他们想要赎身吗?”程烨然问他。
“怎么可能会有人不想给自己赎身?怎么会有人想要当奴隶?”程昭不解。
“不如你去尝试一下,那赎身钱就不要了。”程烨然想着反正自家有钱,那点钱根本不算什么,就当做给小朋友上实验课了。
程昭看向沈云棠,沈云棠也点头,“就按照你想的去做,不过不管成功与否,你以后不能强求别人家跟咱们家一样不准买下人,若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会遭人记恨。”
程昭点头,他晓得阿爹做事总是小心翼翼,生怕他遇到危险,他也体谅这份苦心,“我知道了,我一会就给他们开会。”
“你也学我开会?”程烨然揉了揉他的脑袋,“你也当上小领导了。”
程昭下午把家里的下人们都叫了出来,把他们的卖身契发了下去,并且说以后改成雇佣关系,给他们发工资,包吃住,但是他们不想做了,可以随时离开。
底下的下人们听到这话都慌了,以为程昭想要赶他们走。
这里面许多人都是从小被人牙子卖掉了,有些还是从外地被卖过来的,他们进程府之前,过着衣不蔽体、吃不饱饭、每天挨打的生活。
除了这些,每天还要被人牙子领着到处走,鞋子也没有,有些人脚都被磨烂了,还要被带去各个府里被人挑选,像是挑选牲口一样,到了程府之后,他们总算是觉的自己像个人了。
而且程府的待遇又好,工钱高、给发衣裳,饭菜每顿饭都有荤菜,程大人他们对待下人也很客气,从不打骂,他们的卖身契捏在程大人手里头,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安全感,别人就没办法伤害他们,把他们抢走。
他们不敢接程昭手里的卖身契,还求程昭不要赶他们走。
程昭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以后你们想在这边工作,还是一样的,只是你们是自由身了,想走就走,想留下来待遇依旧。”
他们不想走,若是自己干不好,没有了卖身契,主家随时可以开除他们,虽说以前卖身契被人捏在手里头时,也可以随时被卖掉或者打死,但是程大人一家心善,不会这样做。
若是失去这份工作,他们出去一没房子二没地,手里头也没有存下多少钱,怕是要再次被卖掉。
可是留下来就不同了,做程大人家中的下人,出去别人都高看他们一眼,而且沈云棠还说过,以后他们到了年纪,女子和哥儿会给一份嫁妆,让她们自行挑选成亲对象,男子也帮忙娶妻。
不过大部分下人都内部消化了,他们平日里待在府里,相处时间长,难免会产生感情。
别的府上若是有下人跟丫鬟谈情说爱的情况,都会被主家嫌弃,认为他们不检点,好点的就发卖出去,要不然就是直接打死。
沈云棠不仅不嫌弃,还让他们成亲,帮他们安排双人宿舍,生了孩子还给补贴,上外面哪里能找到这样的活。
他们心里没有安全感,所以并不想听程昭的意见,只有少部分家在本地,在本地有亲人的下人接了卖身契,并且以后还想继续留在这边做帮工。
剩下的人都跑去找沈云棠,哭着求沈云棠不要赶他们走,把卖身契当做铁饭碗,不想让程昭把这个饭碗给砸了。
沈云棠看着一旁委屈的程昭,给他们解释了一遍程昭的意思,他们却很惶恐,不愿意恢复自由身,更不愿意出府。
沈云棠只能先让他们回去忙自己的,等以后再说。
等他们走了之后,程昭问沈云棠:“我说的那么明白了,他们为什么那么胆小,好像听不懂我说什么一样。”
“他们从小被打骂怕了,而且在府里生活比以前舒服,跟外面的世界脱节,不知道现在城中的日子也好过了,自然怕换环境。”沈云棠当初在村里买豆干的时候,程烨然说不如搬去县城生活吧,他们卡里有钱,可以收快递,不愁饿死,也不用面对那些讨厌的同村人,自己却推三阻四,怕这怕那,就是不想离开村里的生活,要不是后来程烨然要读书,自己怕是这辈子都走不出那个村子。
沈云棠把之前在老家的生活跟程昭说了一遍,程昭没有体会过那样的生活,他从小就没受过任何的磨难,最大的困难可能就是捉不到自己喜欢的昆虫之类的小事情,不了解沈云棠的想法。
但是他这才知道,原来阿爹小时候受过这么多苦,“是不是受苦受多了,人就变得胆小了,以后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过上好日子,不会有受苦的人,也不会有人愿意当奴隶了。”
程烨然回家时正好听到他说这话,抬手在他脑袋上弹了一下,“口气倒是不小。”
程昭揉了揉脑袋,“爹爹,我经常听人说,你来这边后,让大家过上了好日子,爹爹都能做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
“好,有志气,以后肯定比你爹强。”程烨然夸奖他,把他给夸得不好意思了,板着张脸,装作不在意,其实心里却很开心。
程昭晚上把自己几个弟弟的卖身契交给他们,他们也吓坏了,以为他要赶自己走,他们之中只有三弟还有家,其余几个孩子跟家里人关系都不是很好,早就不联系了,让他们走,他们都没有地方可以去。
“我是真拿你们当做弟弟,我跟爹爹们商量了一下,让爹爹们收你们做义子,你们可愿意?”程昭想要几个亲兄弟,亲兄弟没有,义弟们也可以,总之就是想要几个小弟,他们几个正合适。
几个孩子没想到自己还有这种造化,纷纷点头,“这种好事自然愿意,不过我们只是书童,能做程大人的孩子吗?”
程昭看着他们几个的样子,虽然都是小孩子,可是身上一点书卷气都没有,个个习武,“你们哪里还有书童的样子,还有二弟和三弟,你们不是说长大想做大将军么,奴仆的身份还怎么当大将军?”
他们虽然期待,但是嘴上还是犹豫,其实他们平日里过得也跟少爷差不多的日子,沈夫郎和程大人对他们也非常的好,“就算我们不是奴仆,我们也做不了将军吧……”
程昭将那几张卖身契还给他们,“野狗叔叔就是做大将军的,等以后你们见到他,让他教你们兵法,带你们上阵杀敌。”
“真的?这次他怎么没有一起来?”二弟忍不住问。
“大将军长什么样?威武吗?”三弟忍不住问。
四弟就仰着头,他不善言辞,跟着傻乐。
“得有那么高,”程昭说着垫起脚比划,最后觉得比划的还不够,又站到了椅子上,“得这么高。”
沈云棠听丫鬟们说程昭这么晚了还在小院子里玩闹,便走过来瞧瞧他们在做什么,就看到他们几个在那边聊以后做将军的事情。
几个小朋友看到沈云棠过来,赶忙跑过来问他认他们做义子的事情是真是假。
沈云棠点点头,“自然是真的,我准备找一天,举办个仪式,不能随便,做了我的孩子之后,以后就要叫我爹爹了,你们可愿意?”
几个小家伙拼命点头,“爹爹!”
他们叫的十分积极,声音甜甜的,比程昭这个亲儿子叫的都好听。
沈云棠以前在村里时,看程烨然干活劳累,想着生四个孩子替程烨然干活,现在无痛多了三个孩子,算是捡了个大便宜了。
不过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也用不到这几个孩子帮程烨然的忙。
之前程烨然给他们请了师傅,专门教他们骑马、武术,他们平日里还要去学堂读书,他们活泼好动,更愿意习武,但是读书也没有落下,只有老四学的比较慢,成绩中规中矩,剩下三个孩子成绩是班里前三名。
程昭天赋好,小时候又跟皇子们一起读书,由扬诗名亲自教导,底子打的好,学习成绩比旁人高一大截,二弟三弟很珍惜得来不易的读书机会,刻苦读书。
晚上沈云棠回去跟程烨然说了几个小孩子管他叫阿爹的事,“原本买他们回来,是想让他们做书童,陪着兴兴玩耍,没想到现在却变成了我的孩子,不过我也是有一点私心,看他们武义不错,读书也好,若是以后都进了朝堂,以后可以更好地帮助兴兴,也可以保护兴兴。”
程烨然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们当初只是觉得兴兴离开了京城,少了两个玩伴,就再给他找几个玩伴,正巧看到几个可怜的小孩子。
“我想要个小闺女,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希望了。”程烨然转身搂住沈云棠,不过他不是想让沈云棠再生一个,上次生产的时候他已经担心死了,怕再来一次要了沈云棠的命。
“经过他们两个人的努力,现在城里富裕了,家家都吃的起饭,没人愿意卖身为奴了,你的小闺女怕是没有指望了。”沈云棠想了想,“不过可以收养一个,城中也有无父无母的孤儿。”
“看缘分吧。”程烨然不想强求。
结果他们将那几个小书童收为养子的消息传开了之后,没几天门口就出现了一个小婴儿,程烨然大早上出门差点一脚踩死,还好他视力好,看到了,及时收回了脚,低头将孩子小心翼翼的抱起来。
这个时候天气冷,孩子都冻得快没气了,他赶忙将孩子抱回家中,叫来了大夫帮忙查看一下情况。
他今天也不去上职了,在家看着小孩子。
大夫说孩子受了凉,而且还饿了好几顿的样子,这孩子出生也才没多久,估计爹娘就没怎么喂,直接丢到了他们家门口。
程烨然一开门看到个小闺女,还以为上天听到他的祈祷,给他送来一个小闺女,结果听到大夫的话,又忍不住骂孩子的爹娘不是人。
大夫给程烨然看,“她的右手少了三根手指。”
程烨然还以为那不是人的爹娘给切掉了,仔细一看,手指是有的,只是很小像是长了三个小肉瘤,天生的畸形。
“怪不得会被爹娘给扔了。”大夫忍不住叹气,“不过他们扔到程大人的门前,也算是爱孩子的,想给她找个好人家,以后过好日子。”
沈云棠原本一大早就出门了,听到家里的事,急急忙忙的赶回来,然后就看到了床上的小可怜,“现在城里日子都好过了,即便是乡下,也都是人人能吃饱饭,家里有余量,怎么还能这样狠心将孩子扔出来?我看他们就是怕这孩子以后因为手指原因嫁不出去,才故意将孩子扔了,扔到我们家门口,也只是让他们自己心里好受一些罢了。”
“要不要找出他们的爹娘?”一旁的大夫问。
程烨然给小婴儿盖上小被子,“罢了,这孩子以后就是我的小闺女了。”
他开了这个头之后,后面天天都能在家门口看到小孩子,多出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婴,也有一些男孩子,男孩子数量少,还多数是残疾的。
程烨然有钱养得起也没这么多精力,他干脆叫来师爷,“派人给城里盖一家孤儿院,以后谁想扔孩子,就扔到孤儿院去,只是遗弃了孩子之后,以后孩子长大了出息了,便不能再认回去。”
最初程烨然是想把这些扔孩子的爹娘找出来治罪,但是他听说许多地方生了女孩之后就直接埋了或者淹死,让他们把孩子带回去,那孩子就没命了,若是治罪,其他人便不敢把孩子送去孤儿院,可能生下之后就直接杀了。
几个村的村民很团结,他想要查谁杀了孩子,也不好查出来,不如送去官府办的孤儿院,总好过在家里过苦日子。
等这些孩子长大了,接受新的思想,以后便不会像他们的爹娘那样对待下一代,改变了孩子,也就是改变了这个世界的未来。
沈云棠办了一场隆重的收义子仪式,同时把小闺女的满月宴也选在了同一天,他们把捡孩子那天当做小闺女的生日,还说以后她就是他们的亲生骨肉了,不是养女。
程烨然开心的不得了,还特意写信给扬诗名,让扬诗名帮忙给小闺女起名字。
扬诗名收到信之后忍不住笑着摇头,“你是一个孩子的名字都不愿意起,全部都推给我来做。”
第214章
程烨然在扬诗名给小闺女起名字之前,先给她起了个小名,叫阿珠,说她是自己的掌上明珠。
阿珠年纪还小的时候被他们两个养在家里,这边找不到合适的奶娘,只能暂时给她喂奶粉。
“喝这个可以吗?”沈云棠有些担心,可是这边不比京城,随随便便就能找十个八个奶娘,这边找了一圈,一个都没有找到。
“可以,我小时候都是喝奶粉长大的。”程烨然买奶粉之前还特意查了许多的攻略,甚至还加了个宝妈群,是某购物软件里面的宝妈群,跟着里面看,看看大家都给宝宝买什么,他就给宝宝买什么。
沈云棠看他这样,“你还真是喜欢闺女。”
程烨然回忆起当初兴兴出生的时候,他给兴兴找了三个奶娘,还有两个婆子专门照顾兴兴,元宝柳芽他们也是每天都往他们家送东西,兴兴就是在万千宠爱中长大的。
现在有了小闺女,他也很爱兴兴,对小闺女的事上心,也是因为阿珠就只有他们两个,没有其他人的宠爱。
“我那时候也有加群,要看孩子的,还看了孕妇的产后护理,你看我把你照顾的多好,”程烨然搂着沈云棠撒娇:“委屈死我了,你竟然还怪我更爱小闺女。”
沈云棠拍拍他的背,“没怪你,都两个孩子的爹了,还这样动不动的就撒娇哭,你让孩子怎么看?”
他俩说这话的时候,低头一看,发现怀里的小婴儿正疑惑的看着他们,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
程烨然抬手捂住她的眼睛,“兴兴那时候都没有你这样八卦。”
阿珠咯咯咯的傻乐,把他们俩也给逗笑了。
他们发现阿珠非常的粘着他们两个,睡觉的时候都要揪着沈云棠的袖子才能睡着,不然就会一直哭,但是揪着袖子就乖乖的,不哭也不闹。
他们两个只能把小宝宝放在床中间,倒是晚上很少醒,醒过来也是程烨然赶忙喂奶或者换尿布,轻手轻脚的,尽量不吵醒沈云棠。
沈云棠工厂那边比较忙,他不想吵到沈云棠。
但是这小孩子除了在他们两个面前比较粘人之外,在其他人面前就比较社恐,害怕任何人的靠近,他们两个离开之后就会很不安,房间里宁愿一个人都不要有,也不能有丫鬟婆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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