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阵得意中,宋煜在皎洁的月光下,进入了梦乡。丝毫没有注意到,本来无形的月光到了他身边,就变成了有形的光点。比熊毛茸茸的身体像是十分喜欢这些明亮有形的光点,不知用什么方式,竟主动把他们吸收到体内。随着光点不停的被吸收,比熊白色的身体竟逐渐变得透明朦胧起来,最后还会隐隐的发出一些柔和的白光。
早上叫醒狗的不是梦想,而是膀胱里的那泡狗尿。宋煜大清早的,又想要被尿意憋醒,赶忙跑去前面的草地上解放自我。正当宋煜抬着一只后腿尿得正起劲的时候,就听到宋景正起床往阳台走来。宋煜抬头看了下还没有冒出脑袋的太阳,还有什么比每天按时起床睡觉更可怕的事情了么?如果有,那只能是把这个习惯从小就坚持了下来吧。每每想到宋景那让人崩溃的自律,宋煜都要不禁颤抖起来。
拉开厚重的黑色窗帘,宋景就看见葡萄在草地上撒尿撒得正欢,没想到这小家伙还挺聪明,昨天给他讲的话,像是听懂了一样。当然,宋景更加相信这是在宠物店里训练得好的缘故。
看着葡萄撒完尿走过来,宋景蹲下身子,表扬的摸了摸他背和头, 每次小狗做了正确的事情都要表扬他,这样他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葡萄真听话。”
家里的阿姨,只是定期来打扫下卫生和补充冰箱里的食物,宋景平时在北海花苑的时候,都是自己做点东西或者点外卖。昨晚睡得很舒服,早上起来心情很好,宋景打算做点好吃的,享受下生活。
给葡萄倒在狗饭碗里的狗粮葡萄像是一颗都没有动过,宋景刚才和他沟通了好几次,都似乎对狗粮不敢兴趣的样子。倒是看见宋景摆弄冰箱里的食物,发出了贼期盼的眼神,这是想吃好的的节奏?好吧,既然今天心情这么好,就满足下葡萄这只贪吃的小狗吧。
宋景给自己做了个煎牛排和蔬菜沙拉,就用手机上网查这么给狗做自制狗粮,发现十分简单,就用鸡蛋、肉沫、胡萝卜丁给葡萄做了个香喷喷的狗餐。
宋煜闻着香气扑鼻的肉味,迈开双腿就冲到宋景的推下,眼泪汪汪的看着宋景手里端着的狗餐,感动得要留下狗泪,弟弟的手艺还是这么好。
看着尾巴激动得都要摇出重影来的葡萄,宋景起了逗弄他的心思,“葡萄高兴啥呀?这个好吃的可不是给你做的,葡萄怕是要白高兴了。”
宋煜显然不会被宋景的恶趣味作弄到,你不是做给我吃的,难道还是做给你自己吃的,亲爱的老弟,我可不相信你会抢这么一只可爱比熊的食物吃!
“汪……汪……汪……”(“快吧好吃的给我放下!”)
“叫啥呀?叫啥呀?没见过这么活泼一点的小狗!”
“汪……汪……汪……”(“你在不给我好吃的,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才叫活泼的小狗!”)
宋煜一边狂叫,一边疯狂的扒着宋景的裤腿撒娇卖萌,把宋景耳朵快要吵得个外焦里嫩,只得把狗餐放在餐桌傍边的位置上,让葡萄和自己待一块吃早餐。
吃完早餐,宋景准备去书房里看书,顺便研究下从公司带回来的几个项目启动书。葡萄那粘人的姿态,估计把他一只狗留在外面的玩是行不通的,宋景就让葡萄跟着自己进了书房,给他拿了几个狗玩具,让他安静的再旁边玩。
没想到,葡萄还是真是乖的不行,除了偶尔在房间里好奇的走来走去,几乎没有发出一点吵人的声音。宋景觉得这小比熊还真是乖巧听话,。
宋煜之所以这么安静听话,完全时候是小时候两人待一起被弟弟虐待习惯了。知道宋景一但投入的干啥就不喜欢被打扰,否则脾气最好的弟弟生起起来,他这个活泼可爱的哥哥就要首当其冲的承担怒火。为了维持良好的里家庭氛围,懂事的哥哥,就只能不停地承担弟弟的怒火,或者不要作,让他安静的学习。
玩了一会儿狗玩具,宋煜无聊的观察着宋景德书房。哎,还是这么冷冰冰的风格,一点都没有温馨的感觉,唯一让人感觉身心苏畅的地方,就是自己不知道哪次过来看他,带的一个羊毛的地毯。让本来冷冰冰的书房,有了一点明亮的色彩。
说到羊毛地毯,宋煜想到他柔软的触感,情不自禁的买来四只爪子,蹦跶上去尽情的翻滚了几下。
真是太舒服了有没有!当人的时候,踩上去舒服,当狗的时候,躺上去舒服。宋煜不住要感谢自己:宋煜,你的眼光怎么就这么好呢!
看完一份项目启动报告的间隙,宋景抬头看了看小葡萄在干嘛,就发现他正享受的躺在宋煜以前买的玩羊毛地毯上,开心的滚来滚去。这个地毯是有有段时间,宋煜来他这里复习公务员考试,非说书房里冷冰冰的,让人带着没有复习的欲望。于是在网上买了一个舒服的羊毛地毯,就经常坐在上面捧着比他脸大上两倍的复习资料……打瞌睡。后来公务员考试当然挂了。
宋煜自己玩得开心,一点都没有察觉宋景打量目光,还以为他在认真的看报告呢。打滚累了,宋煜就趴在地毯上准备睡个午觉,突然发现一张已经过期了一年的报纸,日期竟然是他行侠仗义之后死的那天。宋煜敢肯定,这张报纸绝对和自己有关,他弟弟可不是一个会收集过期旧报纸的人,而且现在大家都在收集和电脑上看新闻,像他弟弟这么一个讲求效率的人,怎么可能还看纸质报纸。
难道这报纸上报道了自己英勇的事迹,老弟觉得实在太感动,于是破例收藏起来?哈哈,景弟!我就知道你是崇拜你煜哥的!
宋煜像毛毛虫一样一点一点的往报纸的方向移动,希望在不惊动宋景的情况下,找到报纸上为自己歌功颂德的文章。然后宋煜靠近报纸后,睁大了狗眼在报纸上寻找,根本没有发现关于报到勇敢青年见义勇为的文章,唯一有一篇死人的文章写的是什么:“美貌少年为何无辜惨死在街头?”
我去,什么情况,不报到自己的英勇事迹,却去报到什么美貌少年无辜惨死,这个社会道德怎么沦落成这个样子!
宋煜内心吐槽了无数遍,又再来了无数遍,实在想不通自己英勇的事迹怎么就不知道被报到了。我倒要看看,那个无辜惨死的少年有什么值得报到的地方,于是宋煜用狗爪子费劲得把报纸翻到那篇文章被报到的地方。然后就看到了自己血淋淋的躺在大马路旁边的照片。
宋煜:所以,我是美貌少年?这个描述不符合我高大威猛的气质啊……难道不应该是“强壮青年为何无辜惨死在街头?”
好吧,宋煜知道自己的思路又像一匹奔驰野马,跑偏了。
让我来看看,这个眼瞎的胡编乱造的记者是怎么扭曲事实的。
两个男子坐在摩托车上,一人开车,一人抢劫里路边一个美女价值一万块的钻石耳环。没错,当时正是4月天,天气开始变热的时候,宋煜吃着才买的烤串,在路边悠闲的闲逛,就看见一辆摩托车“唰”的一下,从身边开过,在路过前面美女的时候一把抢了她挂在耳朵上的耳环。耳环值多少钱宋煜不知道,但他看见美女的耳朵都裂了口子,血一直掉到美女好看的连衣裙上和地上。
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这些强盗就这么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例子,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宋煜扔掉自己手里的烤串,就骑上自己从老弟那里磨来的摩托就追了上去。不给这些人一点颜色看看,他们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为他们这些坏人准备的!
少年骑着与自己身形相差甚远的摩托车追了上去,要是没有追上这案子也就是一个不涉及人命的抢劫案。但少年身下的摩托显然比抢劫犯的好了不止几个档次,过了几个路口就拉住赶上了抢劫犯的车,和他们纠缠了起来。然后实力悬殊太大,抢劫犯手里竟然还有到,趁少年一个疏忽,就一刀刺到了他左胸,少年人毁车亡。
什么叫与自己身形相差甚远的摩托车,那是他千性玩具磨着老弟给自己买的国内最好的重型机车,宋景都说和自己很搭了,这些记者什么眼观。不过当时确实太冲动了,一个人去个人家两个拼,当然平不过。当时就应该录个像直接报警才对,被刀刺中在那么高的车速下倒在地上,宋煜当时疼得真快哭爹喊娘了。要不是为了在围观群众面前,不能丢脸,他估计真是要嗷嗷大哭了。
看着记者最后警告大家年轻做事不要冲动,要量力而行,不然白白牺牲性命。好吧,自己以为的英勇事迹成了别人眼中的年少冲动,还有比自己更委屈的窦娥么?
宋景发觉葡萄半天没有动静,竟然发现他趴在那张报纸上正忧郁的发呆。
第7章
那张报纸是一年前宋景失魂落魄的从医院出来,坐在旁边公园里的凳子上发呆的时候,在报刊亭里买的。
报刊亭是一对老夫妇自己开的,卖些杂志和乱七八糟的零食,因为离医院很近生意还不错的样子。大中午的,出来买东西的人不多,老头和老太太就自己坐在阴凉的树下闲聊。
老太太手里拿着今天的报纸,看到一页就让坐在一旁逗鸟的老头子转过身来,指着报纸上一个地方说:“我的天啊,多漂亮的小孩,就被两个骑摩托车的抢劫犯给祸害了。现在这个社会,见义勇为的好人没有好下场,害死人的强盗倒是逃之夭夭。”
这样的抱怨,老头子显然不知道已经听过多少次,耳朵都快听生茧子。活到这么老,什么坏事没有见过听说过,只有这个老婆子还对这些事情唏嘘感叹。他就只喜欢自己和老婆子能安安稳稳得把后面的日子过完就行了,别人的事情已经激不起他什么心情波动。不过为了老婆子开心,老头还是装作很认真的回答:“嗯嗯,可惜了,多漂亮的小孩。”
听到两个人老人的对话,宋景就知道他们说的是宋煜,在他看来痛彻心扉,一想到就犹如万箭穿心的事情,在两个老人眼里,也不过是一次随意的闲聊中提到的话题,他们完全不会想到,坐在对面的男子,就是他们谈话中漂亮小孩的弟弟。
宋煜长得像妈妈,自己长得像爸爸,从小第一次见他俩的人,都以为宋煜是弟弟,宋景是哥哥。宋爸爸虽然也长得一表人在,但每次和宋妈妈站在一起,还是许多人忍不住感慨,不知道宋爸爸废了多少力气,花光多少运气,才把这么漂亮的媳妇娶回家。宋妈妈都美得如此让人赞叹,更别提把宋妈妈好基因发挥到极致的洋娃娃般的宋煜。
宋煜和宋景每次一起出现,所有人的目光都会先放到宋煜身上,逗弄半天才回想起旁边还站了一个放在小孩子堆里同样出色的小男孩。每每遇到这样的场景,宋景都会非常生气,生气的不是自己被忽视,而是自己最喜欢的哥哥被一堆人围着,心里非常的不爽。因为不爽而一副面无表情的脸,和活泼可爱的宋煜一对比,大家就更喜欢逗弄宋煜。
宋景从懂事起,心里就有一个梦想,让哥哥属于自己一个人,哪怕爸爸妈妈也不能在没有经过他同意之前,随意的霸占哥哥。
有些念头,长年累月的在心里琢磨,没有人能够倾诉,也不屑于与别人倾诉。于是那本来只是儿时才应该出现的幼稚情绪,一天天的腐蚀内心,融进骨髓血液,让人渐渐的分不清这个念头,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偷偷换了模样,变成了那少年清晨让人面红耳赤的无边梦境。
世俗的压力,让宋景只能把这份在沉默中越来越深的感情,放在更深的沉默中。唯一的期盼,就是能站在一个不被人察觉的角落里,静静的守护自己心爱的人,让他每天都过得开心,让他得到他所有要想的东西,让他所有在别人看起来不切实际的愿望都有能够被实现的一天。这就是别人眼里的天才年轻企业家,对自己唯一的纵容,没想到自己的这份纵容却最终害死了自己心爱的人。
那天宋煜像往常一样带着从杂志上看到的广告来到宋景办公室,希望自己通过好朋友帮他买到这个限量款的重型机车。宋煜的爱好向来都是说变就变的,头一天还说想买新出的限量版跑车,第二天就失去了兴趣只想要静静的骑着自己的小单车在大街上闲逛。这个机车,是宋煜难得喜欢超过半年的东西,他已经去求过爸爸好多次,爸爸每次都以太危险的理由不给他买,宋煜只好想方设法的背着爸爸来磨自己。
宋景本来就喜欢满足宋煜的愿望,心里虽然知道这个车子不适合给身娇体弱的宋煜开,但耐不住他隔几天就来撒娇卖萌打滚,睁着那漂亮的眼睛期盼的看着自己。自己心里的坚持再坚定也被他用一个月的时间给磨翻了,托朋友给他买了机车,当然,也买了全世界安全系数最高的头盔。答应给他买车的唯一要求就是让他每次骑车一定要把头盔戴好,如果违反,后面不管他再怎么卖萌,车子都要没收。
可是没有没想想到,最不安全的不是机车,而是那颗从小就被大家细心呵护的正直善良的心。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宋景宁愿宋煜成为一个被全家人娇惯坏的败家子。
想到这里,一个早上的好心情都烟消云散,顾不上招呼葡萄,宋景径直走到顶楼的健身房,把跑步机的速度直接开到最大,关起门来,像不要命一样的奔跑起来。
看着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突然面色凝重跑去楼上健身房的宋景,宋煜一阵呆滞,他冷静成熟的弟弟,什么时候也这样说风就是雨,不是天塌下来脸色都没有丝毫改变的男子么。问题是,都快大中午的,我又饿了呀,你跑去运动,你家老哥难道要饿死不成,现在的年轻人,还有没有点责任心了。
幸好宋煜知道阿姨平时都把零食放到哪里,否则他这个才死过一次的人,又要饿死一次,太悲催了有木有!
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宋煜就找到放零食的地方,唯一的难题就是放得太高,他用上吃奶的劲蹦跶也碰不到。宋煜心想:我要是想电视里演的那样,能通过修炼变成人就好了,我现在非常的希望变成人!
突然,一阵柔和的白光从小比熊身体里发出,宋煜感觉自己脑袋晕晕乎乎的,有种双腿站不住的感觉,赶紧用手扶住旁边的柜子才好了一些。
嗯?双腿站不住?手? 我不是已经变成只比熊了么,怎么会还有双腿和手。宋煜神奇的看着眼前眼前还泛着微弱白光的手,这个世界要不要这么奇幻。
宋煜觉得自己死了一次变成只小比熊,就已经够奇幻的,现在突然发现还能变成人?不是说建国以后妖精不许成精么,我这不会是偷摸的违法了吧,从小就是遵纪守法好公民的宋煜,好担心突然有个什么神秘部门人员一会儿冲进来, 把自己抓起来。
等到身上的白光完全消失,宋煜才发现自己竟然是全裸的站在径直对着外面人行道的落地窗前,额,这个造型有点猥琐,要是被谁不小心偷拍到……他……他反正也不知道我是谁,哈哈。只能说,宋煜被宋家养得简直太过天真无邪,就这样的长相身材,全裸的站在一个富人区的别墅窗前,完全够广大的热心网友脑洞出一个激情澎湃的狗血豪门故事,更别提宋煜一副茫然可怜的样子,让人不得不想到被人骗了帮人数钱的无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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