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灵类过来将正在自我zhi解的妇人拉开,这么一拉扯,惨嚎的妇人当即碎落一地。
胡志一和火凤凰被浓烈的血腥、恐怖的画面吓得脸色苍白,直到前者被一只大手拉走。火凤凰下意识去追,脑袋突然一痛,晕了过去。
“凤凰!”胡志一这几个月见过许多血腥场面,这时候勉强能忍住,可他被人反手押着,根本无法救火凤凰,“你们是什么人,不要伤害我同学!”
“我们当然不会伤害无辜的灵类,不过你最好配合点!”
阴沉却尖利的男音从前方传来,几乎让胡志一头皮炸裂,这个声音,他听过!
“抓到你了!”
第143章 狼来了
双臂反剪,后脖颈被死死捏住,胡志一无法变身。
勉强抬头,果然看到了那个曾经想抓叶啸的人类仇灵者。
他记得,那些人叫他‘教授’,还都听他的。
上次帮助火凤凰的父亲找周家村那边的实验基地,要抓的主犯也是这个‘教授’。
居然敢来主城?
“把车炸了!”
祁连山冰冷的手指如同爬行动物的触须,捏着胡志一的下巴抬了起来,“抓到你了,最完美的实验体!”
“不要伤害她……”
“砰!”
胡志一剩下的话,淹没在近在咫尺的爆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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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祺商已经很多年没有战斗过,在过了一百岁之后,甚至很少再化回巨狼形态。
他这个年纪比未成年更虚弱,每化形一次,都可能永远都变不回来。
但……那群调查员还在埋伏,太蠢了!
废弃的工厂里,几道灯光聚集在一起,就像林子里的鬼火。
调查员没日没夜地调查,追踪,今夜终于找到了金英,也就是叶吟的导师金教授。
八月末,离风季还有许久,可今夜的风很大,吹拂树林,躁动不安。
废弃的工厂在河边,附近的路杂草丛生,林子里没有动物活动的声响。
金英坐在灯下,仅剩的几个手下在附近把手。
大家都感觉到了空气中那一丝异常和紧张,于是,更加沉默。
或许就在今夜了。
手下看向灯光下的金教授,一个多月的逃亡让他的头发几乎全白,双颊凹陷,干枯的手指不断在笔记本电脑上敲打。
唯有那一双眼睛,依然是让他们追随的炙热。
进度条满格,发送成功。
金英拔下笔记本上的外部储存器,合上了电脑。
动作并不大,但就是这夹杂在风声中的轻微响动,依然让手下都看了过来。
金英将储存器放进外套口袋,电脑随手扔进杂草,站了起来。
那道目光,带着热烈的温度,一一扫过每一个灵类,“谢谢你们跟随我,无论首领看法如何,在我看来,你们都是主最纯粹的战士!”
“感谢我主!”
几人低声且整齐地回答,眼里上是困兽的决绝。
“好,”金英抬手,双指指向斜上方,“一切为了灵类!”
“一切为了灵类!”
站立的位置不同,他们做出了同样的手势,只等待最后的命令。
“狼来了。”
金英语气平淡,如同谈论今夜的风,“行动吧。”
几个灵类瞬间化形,金英脸部变形,露出的皮肤冒出羽毛,身体骨骼摩擦变化,下一瞬,已经变成一只黑褐色的金雕。
就在他们化形的同时,林子里传来一声略带焦急的狼嚎。
宋明握枪的手一抖,暗咬后槽牙,“所有单位,行动!”
即便已经见过无数次灵类混战,也深刻地明白灵类的战斗方式与人类有着本质区别,可血淋淋的撕咬、搏斗,依然让他无法细看。
“巨狼族?”
宋明没有灵类那样灵敏的听觉,无法分辨出普通狼与巨狼的嚎叫有什么不同,刚才那一声,他还以为是林子里有狼群。
当看到巨大的灰白色身影冲进废弃工厂时,才明白来了帮手。
跟随他的手下则是一开始就听出了是巨狼,可队长没有解释,直接就让行动,他们还以为是宋明请来的外援。
当然,这个误会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
宋明握着手枪,并没有加入拼杀,而是朝河边跑去。
既然有巨狼来帮忙,那么陆地上的围捕圈不用担心,唯有朝向河流这边,很可能有漏网之鱼。
金英的手下掩护他离开,可他刚刚展翅飞起,头顶一道巨大的阴影落下。
废弃厂房空间不小,金英反应也极快,在空中变换姿势,本来已经躲开,可下一秒,翅膀剧痛。
躲过了狼口,锋利的狼爪只一击,便扯下了一条翅膀。
金雕的身体立刻失去了平衡,朝着厂房的墙壁冲了过去。
半空转化,只来及保住头,身体在墙壁上砸出个洞。
蜷缩在碎砖里的身体,被巨大的痛楚击垮。
“金雕是猎手,不是猎物!”
年幼时,养父金猎给了他严苛的训练。
可是,“爸,看来我真的老了。”
常年的实验室工作,接触不同药剂,早已经摧毁了金英的健康。
今天的结局,他早有预料,可,他不后悔!
他已经掌握了最终进化的秘密,会有灵类延续他的理想。
“我要死了吗?”
金英听到沉重的脚步,是那头巨狼,挣扎翻身,鲜血从他的五官中涌出来,
“你还是来了,咳咳,哈哈哈哈,老狼,我们都老了。
“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我们这种些老东西,你们什么都阻止不了!”
咳血的灵类视野血红,只能勉强看到巨狼模糊的身影。
可他在笑,张狂地,肆意地,嘲笑着眼前的巨狼,以及属于他们的谋划!
“你如果及时收手,我们根本不会要你的命。”
叶祺商狼眼里有悲伤,眼前的金雕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
当年他跟随金猎在绝望要塞与人类厮杀,在一片石林中捡到了还是雏鸟的金英。
他们一家都死在了人类的轰炸中,当时的他也如现在这般,全身是血,虚弱挣扎,
本来不想管,可金猎说只要他能活下来。
他真的活了下来……
“收手?”金英像是听到什么愚蠢的笑话,吐出的血里夹杂着内脏碎片,“我为什么要收手,我做的才是为了灵类永存!
“而你们,打着她的旗号,口口声声保护灵类,不过是群委曲求全的懦夫!
“咳咳咳咳,你们以为人类,人类真的能接受,接受跟一群动物平等?
“他们只会说……
“咳咳,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金英剩下的一只手缓缓伸开,掌心掉落一块皮肉,露出金属光泽,“你们想要这个吧?”
他知道叶祺商也老了,巨狼族的天赋已经在他身上退化了。
叶祺商视野确实有些模糊,刚才的攻击已经耗费了他大半体力,缓缓靠近,想要看清楚,“你把储存器放进了身体?”
确实是金英这样偏激的灵类能做出来的事。
“想要吗?”金英喉咙吞咽,痛觉麻木了神经,结局已经注定。
“你们也想要,最终,进化……”
巨狼距离足够近,本来已经奄奄一息的金英,将手掌前伸,眼神突然变化……
叶祺商疏忽了,金英翅膀断了,内脏碎了,可他还有一双有力的腿,以及控制它们的大脑。
飞扑过去的金英抱住了狼头,而他手臂里植入的也不是什么数据储存器,而是自杀的炸弹。
第144章 阳光开朗大男孩
爆炸声响时,宋明刚击中一个扑杀安全员的灵类。
枪声被爆炸掩盖,他立刻意识到了什么,按下耳麦大喊,“撤离!他们要自爆!”
基于信仰的自杀式袭击在人类的世界十分常见,可他忘记了,他一直追逐的也是一群有着极端信仰的灵类。
爆炸一旦开始,便是信徒们献祭自己的信号。
一声接一声,宋明被翻卷的热浪推了出去,落入河中。
他没有昏迷,甚至没有受多重的伤。
挣扎出水面时,废弃厂房在火光中倒塌……
行动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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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失踪那天,父亲问叶啸为什么要带胡志一去湖边小屋。
他当时并不想说两人的关系,起码那个时间不是好时机。
可坏就坏在,爷爷离开之前给父亲留了一封信。
信上,老糊涂的前狼王明确说,无论叶啸选择什么样的配偶,他都会支持。
就这一句,立刻引起已经失去一个儿子的狼王注意。
城堡的斗室内,叶啸跟父亲搏杀红了眼。
狼王叶阑脸上伤口外翻,皮毛被鲜血打湿,看着被他一爪子拍到墙上的儿子,“服不服!?”
“不服!”叶啸爬起来,几乎没有一瞬停顿,呲牙又冲了过来。
那力道并没有减少,反而更多了几分凶狠!
叶阑到底多几分理智,一个闪身,躲过狼爪的同时,后腿狠狠蹬开叶啸脑袋。
叶啸扑空,回身,巨大的头颅转动,脖子发出咯吱声响,身体再次伏低。
两头狼的体型已经相差无几,若不是叶啸尾巴上有一撮白毛,几乎看不出分别。
即便是儿子要挑战他的地位,叶阑也不得不承认,所有的孩子里,叶啸得到的巨狼族传承最优秀。
扑杀一触即发,惊心动魄的厮杀还在继续。
斗室的玻璃墙后,叶寻死死盯着搏斗的父亲和四哥,不过十四岁的年纪,几乎无法控制体内沸腾的狼血。
“安静点!”旁边穿着时尚的女子,毫无形象地坐在沙发内,一双大长腿搭在茶几上。
叶甜甜并不看玻璃后的搏杀,这种场景每年都要上演几回,她作为族群里的雌性,根本没兴趣参与。
要不是父亲要求,她甚至不会浪费时间来看,都什么年代了,还以武力决定头狼。
最讨厌的还是身边的未成年弟弟,围观打架都能激动到露出尾巴,没出息的小变态。
叶寻不满地朝叶甜甜呲牙,换来脑袋被扇了一巴掌,“三姐!”
“再敢冲老娘呲牙,现在就拔了你的狗牙,小傻逼!”叶甜甜拥有跟她名字毫无关系的脾气,说这句话的时候,长腿一伸,把最小的弟弟踢到了墙角,“不准过来!”
叶寻不敢过去,整张脸布满阴郁,愤怒,不满,可他……谁也打不过!
不管叶甜甜多么瞧不起巨狼的做事方式,可她最擅长的还是武力镇压。
当然,叶啸不行,她已经打不过了!
“又输了!”叶甜甜把手机一扔,恼火大吼,“他们到底打什么?烦不烦,我派对都要赶不上了!”
叶寻默默低头,想要掩盖眼里的阴郁,可叶甜甜根本不给他机会,“说啊!一天到晚跟个鬼似的,就知缩墙角,丢人现眼!”
也不想想可怜的弟弟是怎么被赶到墙角的。
“叶啸结印了,”叶寻不想说,声音低得像蚊子。
“大点声!”
“叶啸跟狐狸结印!”叶寻突然抬头,吼出来的时候,稚嫩的眼里有泪光,“要走了,跟大哥一样,要背叛我们了,你们都走好了!”
叶甜甜被吼得一愣,错愕道,“叶啸跟……跟谁?妈的,老娘现在就去杀了那女人!”
“是男的,”叶寻惧怕,后退半步,嗫嚅,“不是女……”
“什么?”叶甜甜情绪激动,一拳锤烂了大理石的茶几,风一般冲到叶寻面前,美甲断了的手掐住小狼的脖子,把他举了起来,“说清楚!是谁,哪个族群的,住在哪里!?”
叶寻小脸瞬间通红,几乎听到脖子骨头变形的恐怖声响,张了张口,根本发不出声音。
“说啊!废物!”叶甜甜失去理智,当年大哥叶吟为了离开,几乎被打成残废。
她虽然不喜欢叶啸,也不认为后者是狼王的合适人选,可……父亲绝对会杀了他!
意识到这点,叶甜甜松开手,视线回到一墙之隔的斗室,声音冰冷,“你说……跟他结印的是谁?说清楚!”
……
……
叶甜甜看到那个叫胡志一的狐狸走出转化中心,身边还有个容貌十分出众的雌性。
两人有说有笑,跟以为她以为的妖艳贱货想去甚远。
“哼,笑什么,不怕出门被车撞死吗?”做了一寸长黢黑美甲的手几乎将方向盘捏变形,见他们走过来,压低了头上的鸭舌帽,“妈的,还是个阳光开朗大男孩!”
她已经跟了胡志一两天,开始怕被发现,离得远。
今天见他来大哥工作的地方,才靠了过来。
看清楚了长相,心里就更不爽了。
好好的男孩子搞基,有病!
发动跑车,远远跟在公交车后。
叶甜甜也说不清楚她具体想做什么,那天没看到父亲是不是杀了叶啸,就冲了出来。
这几天她不敢回去,怕回去就要面对丧父,或者死弟弟。
杀灵类不至于,但她必须先找个人出气,把人拖进巷子里揍一顿是最轻的!
对,狠狠揍一顿,让他知道勾引巨狼族的后果有多严重。
傻逼狐狸,要不是主城杀灵类犯法,她早冲进狐狸家,把他们全吃了!
事发就在一瞬之间。
先是公交车被拦,车上的灵类劫持走了胡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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