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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犬(ABO)——雁一夏/一雁不成夏/害人精M

时间:2023-10-30 11:01:09  作者:雁一夏/一雁不成夏/害人精M
  说罢,转身到了书架前,快速的找到了书籍排列放置的顺序,利落的将书籍一一插入。
  女生红着脸呆站在原地看了封骋好一会儿,而后娇羞慌张的转身跑走了。
  封骋摆放好了手里的书籍后,又主动的开始整理起地上摞的那些书籍。
  阮霄看着闷头干活的男人并未制止,本来天下就没有白给的午餐,自己和封骋形同陌路,如今又是给他施舍衣服又是给他包扎,他相对的付出点劳动力也是应该的。
  封骋到也不见外,甚至还越干越起劲,把地上借阅的书籍整理好后又开始整理之前新进的还未拆封的书籍,之后甚至开始扫地拖地,擦书架擦桌子,一上午的时间把整个书店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个遍。
  阮霄已经把刚刚被抱的插曲忘到脑后,看着那被擦的锃亮的桌面和书架上整齐的书籍,心中不免有些意外,毕竟封骋这种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大少爷身边伺候的人那么多,根本不需要做这种琐事,而他此时却做的这么顺手。
  不由看了一眼正在给书架顶端扫灰的男人,不得不说他此时左手抹布右手鸡毛掸子的样子要比之前西装革履高傲自负的样子顺眼的多。
  干的起劲的封骋似乎感受到了阮霄打量的目光,停下手中动作转头看向他,两人的目光对视个正着,封骋似乎很高兴阮霄的目光在他身上,嘴角轻挑露出白灿灿的牙齿冲着阮霄笑了笑。
  看着那柔情蜜意的笑,阮霄只觉得一阵恶寒,有些受不了的收回目光继续低头整理店里的账目。
  并不是说封骋笑起来不好看,实在是如今的封骋和阮霄认知里杀伐果断冷酷阴狠的封骋相差太大,他真的是接受不了,不止自己,要是让封骋身边的人看到他现在拿着鸡毛掸子肆无忌惮的冲别人傻笑的样子,估计也会震惊到晕过去。
  突然有阴影压下,阮霄抬头,就看到了靠过来的封骋。
 
 
第10章 蛋炒饭
  阮霄浓眉微挑,“怎么了?”
  封骋拿着手里的鸡毛掸子轻轻晃了晃,好看的眼睛看着阮霄,表情有些无辜,“阮阮,我饿了……”
  阮霄这才意识到这个男人应该从昨晚被送到医院后就没有吃过饭,这期间又是追车又是淋雨还干了一上午的活,不饿才怪。
  想了一下家中形同虚设的厨房,阮霄不动声色的掏出手机,“想吃什么,自己点。”
  封骋虽然失忆,但对这个世界的基本认知还没有忘,他还知道阮霄把手机递给他是要他点外卖,却并没有伸手接过他的手机,而是道,“不吃外卖行吗?”
  阮霄忍不住挑了封骋一眼,心想这小子还挺难伺候,不过看在他是病号又干了一上午活的份上便耐着性子问,“那你想吃什么?”
  却没想到封骋却反问道,“阮阮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阮霄只是腿残了,又不是手残了,在自己的地盘哪有让别人动手的道理,便让封骋看着店铺,自己去了厨房做饭去了。
  捣鼓了好一阵后,端出了两碗还算看的过去的蛋炒饭。
  不能怪阮霄苛待封骋,实在是做饭技术有限,当总裁的时候这方面都有别人打理根本不用操心,独自生活的这几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更是能糊弄就糊弄,所以家里的灶台常常十天半个月也不开火。
  封骋看着阮霄亲自做的蛋炒饭,并没有嫌弃寒酸,反而很高兴的样子,当场就干了一大碗,吃完之后还明显没饱的样子,阮霄只能把自己的那碗也给了他。
  “好吃吗?”
  阮霄看着专心扒饭的封骋,忍不住询问。
  封骋回答的表情很真诚,“好吃,阮阮做得饭最好吃了。”
  阮霄没想到自己平平无奇的厨艺竟然被这样认可,心中不由一软,看着封骋那大块头又饿了那么久估计两碗蛋炒饭也不够,给他倒了一杯热水,说道,“慢点吃,不够的话我再去做份……”
  封骋捧着碗抬起头眉眼带笑的看着阮霄,“阮阮对我真好……我真的%¥#%¥……”
  之后的话封骋发音开始含糊,阮霄也没听清,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封骋开始冒泡的嘴里。
  谁能想到,严重的车祸和一晚上的风雨交加都没有被放倒的封骋竟然被阮霄的一碗蛋炒饭给彻底放倒了。
  因为阮霄把洗碗机用的洗碗盐当成了食用盐加到了蛋炒饭里,而封骋又因为吃了太多蛋炒饭导致了食物中毒。
  就这样,封骋在那连小腿都放不下的小沙发上躺了两天,有力气下床后,封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托着虚弱的身体进了厨房,简单的为两人炒了三个菜,然后又恹恹的躺回了小沙发上。
 
 
第11章 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第三天,又睡了一觉的封骋基本上完全恢复了,看他生龙活虎的样子阮霄本想让他离开,可恰巧之前补的货又到了。
  在店员还没有招到的情况下,封骋又十分自觉的担任起了这项体力劳动,搬货规整整整又用了一天时间。
  第四天,封骋一大早跟阮霄要了一百块钱,打听着去了就近的菜市场买了鱼和菜回来,中午炒了两道青菜又做了一道色香味俱全的油泼鲤鱼。
  阮霄一直不喜欢吃口味太重的食物,但封骋做的着油泼鲤鱼味道不是一般的好,本来只想象征性的夹一筷子尝尝味道,却没想到竟然就停不下来了。
  他一个人就吃了大半条,封骋见他喜欢吃,就把最大最肥的鱼肉细细的挑了刺后都夹到他碗里。
  相处的这段时间里,封骋完全颠覆了阮霄往日对他的认知,温柔体贴,贤惠勤快,这些原本绝无可能出现在这个顶级Alpha身上的词,如今却被他用行动一一体现。
  阮霄看着碗里的鱼肉,又看着坐在对面的封骋依旧乐此不疲的为他挑着鱼刺,忍不住说道,“我没想到有一天你会是这个样子。”
  封骋又夹了一块鱼肉放到阮霄碗里,“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没有人比阮霄更清楚封骋的冷酷恨绝,也清楚如今的封骋这样的表现也只是因为失忆后将他误认成阮锦的原因。
  封骋确实是将阮锦放在心尖上的,那么呵护宠爱,似乎为此付出再多都是值得的。
  阮霄便想,或许封骋确实有着温柔体贴贤惠勤快的一面,但这样柔软的一面他只会在最喜爱的人面前展现。
  可惜他失忆了,把许多事情都忘了个干净,坐拥千亿资产万人之上如今却心甘情愿的窝在这个简陋的书店为他一个残疾人做饭,还真是风水轮流转。
  封骋见阮霄没有再动筷,便不由开口道,“阿霄在想什么?”
  这几天阮霄一直否认自己是“阮阮”,可不管他怎么说,封骋都是意外的坚持,一口一个“阮阮”叫个不停,到最后阮霄发了火,封骋这才委屈巴巴的改口唤他“阿霄”。
  被封骋提醒,阮霄这才回过神来,和面前的男人对视了一眼,才发现就连吃饭的时候着男人看他的目光都含情脉脉,不由轻笑一声,“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封骋看着阮霄,神情认真,“想一直陪着你。”
  阮霄看到封骋眼底的柔情,一瞬间竟觉得恍惚,好像多年前也有人用这样的眼神注视着他,口口声声说着“想一直陪着你”这样的话,也同样那样认真那样深情温柔,好像自己真的是他深爱的人一样。
  可只有他知道一切都是假的,不管记忆中的那个人,还是面前的这个人……
 
 
第12章 多了一个人
  从回忆中走出,阮霄只觉得讽刺,他放下手中筷子,正颜道,
  “封骋,我今年三十四了,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大你六岁,你是S极Alpha,有着强大的精神操控能力和威慑力,你要是执意留下来我对你也无可奈何……”
  阮霄面无表情地指了指自己的双腿,“如你可见,我车祸受伤颈椎受损,这辈子可能都站不起来了,你待在我身边我什么都给不了你,你还要反过来照顾我……”
  在今天之前,让封骋离开的心一直很坚定,可如今他突然有些动摇了。
  暑假就要结束了,新学期开学那段时间店里是最忙的,新店员一直没找到,封骋是他现下能找到的最好的劳动力,有力气还勤快,做饭也好吃,最重要的是他在失忆这段时间会全心全意的对待自己……
  两人对视着,封骋眼眸幽深如墨,只是短暂的对视根本让人看不透任何情绪,就见他美好的薄唇轻启,声音沉稳好听,“我不需要你给我什么,我只想待在你身边。”
  多动听的表白,但阮霄清楚的知道这忠诚的态度和浓烈的爱意是属于另一个人的。
  当年封骋为了阮锦害他沦落至此,也算是欠了他的,过了这么多年,他本是看开了,也差不多已经把之前的恩怨渐渐忘却,可这个男人却突然出现,还一反常态对他关心备至,就好像是老天爷给他安排的补偿机会一样。
  如果自己不抓住,那岂不是很可惜。
  S级Alpha身体各项机能都异于常人,自愈能力更是不用说,封骋失忆的状态估计最多也就维持个十天半个月,到时候他恢复记忆,想起自己这段时间的种种,脸上的表情肯定很精彩。
  反正是他自己赖在这里心甘情愿伺候他的,就算恢复记忆后气急败坏也只能忍气吞声。
  幻想到封骋那总是意气风发的脸难得吃瘪的好笑表情,阮霄多多少少竟有些期待了……
  就这样,阮霄没有再提让失忆的封骋离开,封骋也就这样如愿以偿的住了下来,窝在阮霄的小店里,一届总裁竟成了小书店里最廉价的劳动力。
  不忍看封骋那接近一米九的大个儿整日缩在那一米六的小沙发上凑合度日,阮霄把平日里堆放杂物的房间收拾了出来,又买了一张床,用来给封骋暂时居住。
  封骋有了自己的房间和床,但显然和他之前奢靡的生活相差甚远,阮霄本以为对这样简陋的生活封骋肯定多有不适,搞不好回头就逼着自己恢复了记忆,却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就这样十分适应的住了下,还住的那叫一个乐此不疲,整日喜滋滋的守着这个小店和他这个腿脚不利索的废人,傻的要命……
  阮霄磕磕绊绊生活了三年,一直都是一个人,而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最开始抵触不适应,到后来却渐渐的习惯了。
 
 
第13章 两全其美
  他不是意志力不坚定的人,相反一直以来他的认质清晰,有着准确的判断力,经历过那么多,他当然不会傻到被一点点的好就轻易蒙蔽动摇。
  一直以来他的态度很明确,封骋赖在这里不走,自己正巧缺一个帮自己干活的店员,所以给他开工资供吃供住,他便力所能及的干点活,也算是两全其美。
  当然他不会忘记封骋对他的热情和关切都是因为失忆的原因,所以本来就不指望封骋能在他这里待太久,更不指望他一个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大少爷能为自己干多少活,却没想到转眼过了一个月,封骋失忆的现象没有半点恢复的迹象,照顾起阮霄和照看起店面来却越发顺手。
  他会勤勤恳恳的在店里干活,换着花样给阮霄做喜欢的饭菜,会带着阮霄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阮霄的腿依旧无法站立,但有了封骋在身边,就像是又多了一双更结实有力的腿一样。
  对于封骋的照料阮霄很受用,落魄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样细心的照料过了,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他懒得去想其他,只想着趁机会多多享受。
  但如果阮霄能提前知晓之后发生的一切……那些刻骨铭心的欺骗和磨难,就算此时再贪恋封骋的温柔体贴,他也绝对不会将这个男人留下……
  开学之后店铺里就忙了起来,原本平平无奇的店员突然换成了外形惹眼英俊的优级Alpha,虽然封骋很少笑,给人的感觉又拽又凶,穿着再便宜的地摊货也遮不住他那强悍的气势,但依旧惹得那些刚刚分化成Beta或者Omega的学生们春心大动,一放学就争着抢着来店里瞧他。
  也是托他的福,原本岌岌可危的书店,营业额直接翻了好几倍,让阮霄越发觉得留下封骋是正确的决定。
  生意好了开店的时长就被迫一拖再拖,等到最后一波晚自习结束的学生光顾完基本上已经要十点了,再趁着没客人抓紧时间整理一下店面,等真正要关门的时候通常要十点半往后了。
  当年的车祸让阮霄的身体留了病根,就算痊愈了身体也大不如前,店里很久没有这么好的生意了,忙忙碌碌到晚上,在前台一坐做一天的他就有些扛不住了。
  通常连轮椅都懒得操纵一下,通常这个时候,封骋会利索的收拾好店铺卫生,摆好书籍,然后关上店铺把他推回家。
  之前为了操作轮椅方便,家里的布置很简洁,只有一些必需品,但自从封骋住下来之后,他就很少在家里用轮椅了。
  因为只要封骋在的情况下都会热衷于直接上手抱着他去想去的地方,一开始阮霄显然很不习惯,自己好歹也是个一米八的Alpha,虽然这几年瘦了许多,但也属于标准的男性体格,又不是那些瘦弱的Omega,被当孩子一样抱来抱去多不合适。
 
 
第14章 坐享其成
  但封骋坚持,也从来不会问阮霄的意见,通常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被抱了起来,等到自己想要生气发飙的时候就已经被放到了目的地上。
  时间一长阮霄发现被人抱着代步,要比用轮椅简单轻松的多,不但省时还省力,渐渐的他也就习惯了,反正他一个Alpha被抱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洗完澡后简单的裹了件浴袍就被抱到沙发上,封骋拿过吹风机站在沙发后面细心的帮阮霄吹干头发。
  手指穿过发丝轻轻蹭着头皮的感觉很舒服,封骋动作轻柔仔细,阮霄头微仰的半倚在沙发就有些昏昏欲睡了。
  封骋看出阮霄的疲惫之意,头发吹干之后也并未离开,而是修长有力的手顺着阮霄细长的脖颈缓缓滑下,去捏那酸痛僵硬的肩颈和手臂。
  阮霄双腿不能用,所以所有事情都要由他手臂来完成,忙了一天下来长时间劳累的手臂和肩颈就会很难受,肩膀上按摩的手劲不轻不重刚刚好,阮霄顿时就舒服的叹息了一声。
  阮霄一直很诧异封骋那熟练的照料他人的技能,但后来仔细想了想,身为劣质Omega的阮锦身体一直不好,或许之前封骋经常照顾阮锦所以才会做到如今这样顺手。
  阮霄并不会因为占了本该属于他人的宠爱而感觉到愧疚不安,毕竟当年阮锦抢了他的身家,住着他的豪宅,坐着他的豪车也同样没有表现出半点愧疚不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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