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僵持下来。
在葛同看来,英国公的做法和龙城侯卢景山显然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卢景山固守不出的时候,是真的不出,就算鬼戎军队驻扎在了家门口,他们也不知道,但是英国公是有在积极地迎击的,只是因为鬼戎狡猾,所以难得成果。
但换种角度看,也杜绝了鬼戎入侵的可能。
其实这种事,葛同也不是很懂了,只是当兵久了,多少能感觉出差别来,但对他来说,最大的区别是,英国公替换龙城侯之后,他们逢年过节,也能吃上块肉了。
特别是跟在霍平生手下,别看霍平生只是曲军候,她和左将陈宴,还有北梁侯甚至英国公都交往甚密,若上头有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便会赐下来,而霍平生很大方,不爱藏私,很爽快就把这些东西都分给下面的人了。
平日里,对方也没有什么架子,和他们同吃同睡,一起训练,训练也很拼命,没过多久,军中都知道有位年轻的小霍将军,天生神力,不苟言笑。
所以虽然她年轻也没军功,但大家都很服她。
葛同拿着羊肉,很快就找到了在边上的房间闭目养神的霍平生,他矮身过去,将羊肉放在霍平生身边,却突然听见霍平生道:“葛同,明日
和我一起去探路吧。”
“探路”是霍平生自己的说法,实际上就是每日出去,去大漠里走一走,每次她都会带上一两个人,但是那一两个人回来,也说不清霍小将军在大漠里做什么,若说起来,就是——
“嗅嗅沙子,捡几块石头看看,再抬头看看天色,就挺奇怪的。”
这不算是个苦差,就是起得太早,不过是长官命令,哪有不同意的,葛同满口应下了。
次日天还未明,葛同便起来等在了门口,不多时霍平生也从房间出来,看见葛同,略有些惊讶:“起得比我还早,你是第一个。”
葛同点头哈腰:“哪有让小将军等的。”
霍平生道:“我还不是将军。”
葛同:“是,是,军侯。”
霍平生微微点头,直接走了。
霍小将军什么都好,就是不爱说话。
推了门出去,天空还是雀蓝色,只是在遥远的天际,泛出了一些鱼肚白。
葛同牵马跟在霍平生身后,脑子里不禁想起几个月前的晚上,他至今没敢说,那天晚上,他是真的想做逃兵——他是想去投奔霍征茂的。
知道霍征茂没死这件事不算曲折。
某个晚上他就偷偷在城墙根纪念霍征茂呢,有个小石块就砸在了他头上,他是被欺负惯了的,还以为是队里的人故意砸他,立刻歪到靠在墙根闭上眼睛,结果就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你是不是葛同?”
葛同就睁开了眼睛。
对方叫袁凤来,是救了霍征茂的人,如今生活在一个小的部落里。
袁凤来除了带来霍征茂没死的消息,还告诉他,霍征茂伤了腿,站不起来了,再有就是,柯蓝微的队伍在附近游荡没走,可能还准备攻塞。
这才是葛同那日,能带着霍平生找到柯微兰队伍的原因,过去几个月,无论怎么被调查,他都没敢说出这件事,只说是偶然。
他正想到这事呢,霍平生突然开口问:“那天你是怎么找到柯蓝微的军队的?”
葛同讪笑:“好多大人都问过了,就是偶然,撞了大运了。”
霍平生突然扭过头看他,眸子又黑又亮,像是一眼能看穿他的心:“这话骗别人可以,不可能能
骗我,那天晚上我和你一起走的这段路,你是目标明确地走过来的。”
葛同一愣,环顾四周。
他们正在走同一条路?
沙丘一天一变,天上的星星也已经淡了,葛同分辨不出来。
“你今日认不得这条路了,那晚却记得,是因为那晚之前,有人带你走过么?”
葛同瞪大眼睛,忍不住后退了半步,下意识想跑。
霍平生伸出手,牢牢抓住了他的手臂:“是谁!”
不知怎么,霍平生只是平静问出这句话,然后牢牢盯住他,葛同便觉得脑子空了,脱口而出:“是袁凤来。”
霍平生瞪大了眼睛。
她记得袁凤来,这人是大哥的朋友。
她正想继续问,葛同又慌忙道:“霍将军还活着,是霍将军让她告诉我这件事的。”
霍平生在这一刻只觉得嗡鸣的风声都静止了,心跳声盖过了风声,鼓噪耳膜,咚咚作响。
但她的语气却是冷峻的:“霍将军?”
葛同道:“你哥哥,你哥哥还活着!”
若是两个月前,霍平生听到这个消息,会惊喜得跳起来。
但如今她只说:“这几个月你总偷偷摸摸看我,却为何不早点和我说这件事?”
葛同欲哭无泪:“原来小将军……不,军侯都发现了,小的一直想说,只是、只是怕军侯听了不高兴,而且,若是对逃兵知情不报,是要……是要连坐全军的……”
霍平生能保持冷静,实际上也是想到了这件事。
她无法理解,若是最开始因为卢川在,所以大哥不敢回来,后来卢川都已经被抓,为何他还是不回来呢?
是因为打听不到塞内的事么?
“他们在哪,带我去见他们。”
“小的也不知道,从前,都是他们来找小的的,这两个月,许是因为巡逻的人多了,他们才不敢来的。”
霍平生有点焦躁。
但她很快压下了这焦躁,问:“你完全没有联系他们的方法?那那天晚上,你原本准备去哪?”
她在一瞬间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那天晚上,葛同不可能是去探查柯蓝微的军队的,只是
因为被自己撞上,他才转了个方向。
葛同也像是突然想到了,忙道:“之前是说,只要在七里开外的沙柳上绑一根布条,第二天晚上,就会有人来接我。”
“那棵沙柳在哪?”
葛同望向天边。
太阳正从东边升起,红日如烈焰般穿破云层,缓缓从沙丘的尽头升起。
“是那个方向。”
葛同指向西北方。
霍平生却皱眉:“你当初走这个方向,是从龙首塞走起的么?”
葛同忙不迭点头。
霍平生便道:“那就不对了,我们已经从龙首塞向东北方向走了二里地,你所说的位置,应该是更偏西一些的方向。”
葛同面露茫然。
霍平生道:“你跟着我走吧。”
葛同也不懂,为何自己一个走过这段路的人,反而要跟着一个没走过的人让她带路,但是约莫一个时辰之后,他真的看到了那片沙柳林,看到了那棵熟悉的沙柳树。
他在心中惊叹,霍平生虽然年轻,但细心和老练程度,都超过一些老兵。
两人走近,葛同到了那棵沙柳树边上,发现上面自己绑的布条,已经不见了。
“布、布没了。”
话音刚落,边上“嘶拉”一声。
霍平生干脆利落地从袖口扯下了一块布条,系在了这棵沙柳树上。!
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么做完之后的接下来三天晚上,霍平生都带着葛同过来,结果布条仍然绑在沙柳上,根本没有人发现。
霍平生难免有些失望。
次日便是过来检阅士兵的日子,校尉通常领五曲兵马,算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一大早他们便领兵列队,在校场集合。
英国公顶替龙城侯控制漠北之后,定了一些新的军规,其中便有在每月的检阅中,若拿到优等的,可以多拿一斛粮食,这足以让所有人眼睛发亮。
当然,到英国公那的竞争,一般是以一营五曲为单位了,但因为有这竞争,平日训练,校尉也认真了许多,比如今日,便是这个月突然增加的一次检阅。
检阅内容包括气质、号角、击鼓、鸣金,再是简单的阵型,使用兵器防具进行互相操练。
霍平生观察着自己手下的士兵,发现他们表现的相当不错,正满意点头,边上传来一个轻慢的声音:“霍军侯,你这手下的兵,差点意思啊,没吃饱么?”
霍平生皱眉,望向来人。
却正是她的顶头上司校尉田季。
对方姓田,但应当不是魏京那个田家的人,因为若是那个田家人,便不可能在如今这四五十岁的年纪,还在边塞当一个校尉。
霍平生早就发现对方看不惯自己,但听到他没有来由地批评自己手下的士兵,还是有些不高兴:“有哪里不足,但请田校尉指教。”
田季指着正拿着长矛和别曲士兵对战的葛同:“这人是你部下吧,怎么回事,病恹恹的。”
葛同果然看起来很吃力,这自然也有对手比他高上一头,看着就强壮许多的缘故,但他本人看上去,也确实有些疲惫。
霍平生顿时有些尴尬。
她想葛同可能是因为连续几晚都陪她去那沙柳林,所以没睡好。
田季见霍平生不说话,顿时带着教训的语气道:“按我的经验,这人一看就是晚上不知道去哪浪去了,你可是没看管好?你年纪小,手下的士兵难免不听劝,实在不行,就由我来替你教训教训。”
霍平生道:“不用了,属下会自己解决的。”
田季皱眉,还想找找霍平生这一曲的问题,
但看来看去,发现对方的队伍中的其他人,竟然都表现得堪称完美,比起其他的曲部,霍平生手下的士兵虽然年纪也都还小,但每招每式,看上去都更有章法一些,而且神情冷静,气息也不乱。
霍平生也不是出自什么世家大族,难道真有什么特别的练兵方法不成?
哼,想来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若是田季询问霍平生,霍平生一定会告诉田季,练兵的方法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无非是每日练习站军姿、跑步、不间断地练习,练习士兵的服从力罢了。
但是田季显然没有什么不耻下问的意思,他只为自己居然不能从别的地方挑出毛病而感到不快,看了半天,又看回葛同。
然后冷冷道:“练习不精,态度也不好,训练完,罚十军棍。”
就算真的态度不好,也绝不至于到罚打军棍的程度,霍平生道:“田校尉不觉得这惩罚过重了么?”
田季道:“十五军棍。”
霍平生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田季便假笑道:“霍军侯要是心疼,要不替他领了。”
霍平生直直看着他,半晌道:“有何不可?”
田季笑不出来了。
他没想到霍平生还真愿意为了个小兵去领这样的刑罚。
他不知怎么更不快了,嘲讽道:“霍军侯爱兵如子呢,真有名将之风。”
训练结束,霍平生果然不卑不亢领了军棍,葛同得知只自己的缘故,便连忙拦下,说还是由自己领接下来几棍,于是霍平生领了五棍,他领了十棍,霍平生看上去没啥,葛同皮开肉绽,丢了半条命。
霍平生不知道这是身体素质的差异还是在打她的时候施刑人手下留情了,她让别的士兵扶着葛同先走,自己去房间找伤药,刚拿了伤药出来,便听见外面传来田季的声音——
“……也不是对她有意见,就是看不惯她那个样子,不就是拿了哥哥拿命换来的赏赐么,要不然她一点军功都没有,怎么可能升上来。”
另一人道:“也不能这么说,听说她也算是个世家子弟呢。”
“能有多厉害,她要是真厉害,就直接去中军了,偏生她还一副清高的样,平日里也不知道孝敬孝敬咱,估计
也是觉得攀上中军那边的人了,看不上咱们这些泥腿子……”
霍平生靠在墙后,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远,仰头默默叹了口气。
不知怎么,也生不起气来。
她突然就想起从前大哥对她说过一句话:“咱们就好像是一个有了瑕疵的檀木妆奁,材质用料都是好的,但是上不得台面了。”
过去她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如今却渐渐懂了。
在魏京的时候,那些世家子弟瞧不上他们,觉得他们家是不知从哪个野地里钻出来的黔首,舔着脸够上了丞相的门庭。
如今到了边塞,别人竟然开始嫉妒起她有背景,想来也是,比起他们,自己确实更有背景些。
总之,往上走和往下走,似乎都没有她的位置。
像他们这样的人,难有归属之地。
这天晚上再去沙柳林,便没有葛同陪伴了。
葛同这会儿正趴在席子上,饭都得别人喂,霍平生在出发前去看望了他一下,坐了一会儿之后,才拉了一匹马,迎着夜风走进荒漠。
霍平生没有同其他人说过的一件事是,她其实很喜欢漠北。
到达漠北的第一天,她最大的想法就是,漠北的天空可真蓝啊。
她是抱着一种仇恨来到的漠北,按照道理来说,不会对漠北有什么太好的看法,但是她还是不受控制地飞快地爱上了漠北。
漠北的空气中飘荡着各种香料的气味,耳边总是传来或欢快或高昂的乐声,他们用土石垒空旷的院子,房子里用木头支起架子,种各种瓜果,酿各种果酒,没有一个果子是不甜的,没有一口酒是不香的。
她在家中根本从不喝酒,但在这里飞快地爱上了,第一次感受到那醉酒后晕乎乎的感觉时,她久违地忘记了悲伤与痛苦,醒来之后她只记得自己大哭了一场,但心情却久违的轻松。
这漠北的城池叫她想起自己在西市的那些日子,与这儿相比,魏京虽然繁华,却太一本正经。
若说唯一的缺点,便是这儿没有絮絮叨叨教导她的陈松如,也没有一脸娇气地指使她干这干那的沈卓君。
独自走在这夜晚的荒漠之上,她披星戴月,脚踩砂砾,感到一种畅快和放松,天空好像就在很近的地方
,抬起手来,星辰触手可及。
只一转眼的功夫,她被来到了沙柳林,远远的,她看见四日前她扎在树枝上的那根布条,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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