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王耀忽然感到不安起来。因为一想到自己就要住进这样一栋美丽的房子里,他便觉得不可思议,而更不可思议的是,租金又是那么低廉,还是半年一付。房门开启,王耀跟着走进房子里,心中又开始啧啧赞叹,房间里大多都是木质家具,看上去朴实而自然,墙上的壁纸都是养眼的淡绿色,随处都可以看见别致的小盆栽点缀其间——尽管之前看见过实景图片,但当身临其境时,又完全是另一种感觉——而其中最令王耀最心动的,莫过于那间独立的厨房了!他从小最大的爱好就是做饭,所以一直梦想着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设备齐全的厨房,之前那个廉价小公寓是三四个人合用一个厨房,里面杂乱又脏污不堪的样子,实在令他难以回首,但现在,一个独立的厨房就摆在自己眼前!王耀围着那张椭圆形的大理石岛台转了两圈,眼睛又被料理台前的窗户吸引,在得到房子主人的许可后,他掰下卡扣,推开了窗户,一股清新怡人的空气扑面而来,刚才进门前看到的花园在眼前展开,在花园的树篱后还有一棵高大的榆树在风中微微摇头。——如果以后把花园里种满花,每次推开窗,该有多美啊!王耀情不自禁地畅想起来。
“喜欢吗?”亚瑟跟着走到他身边,低头问道。
“喜欢,太喜欢了。”王耀难掩激动的神情,欣喜了片刻,神色又变得不安起来,“可你真的不后悔吗?”
“后悔什么?”
“这么漂亮的房子,你就这么租给我真是可惜了,这要是挂到中介上,肯定有不少人来租。”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
“所以,你真打算租给我了?没有别的条件?”王耀还是半信半疑,不相信这样的好事能降临到他头上。
“我还能要求你什么呢?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当是为我看房子,正好也省去我每周请人来打扫的钱。”亚瑟淡笑着回答。
说的也对,他的话彻底打消了王耀的疑虑,自己是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对方是大老板的儿子,样样都不缺,还需要自己为他做些什么吗?可能在自己眼里这是天大的恩惠,但在他眼里,这和救助一只小猫小狗没有什么区别。就这么样,他说服了自己心中那一点不安,在仔细检查过亚瑟递来的租赁合同后,大笔一挥,在下面签了字。
“耀,我们去吃顿饭吧,就当为你庆祝找到新房子。”签完合同,亚瑟主动提出了邀约。
“可是我的行李还在旅店。”
“没关系,我可以让我的秘书帮你取回来,”顿了顿,亚瑟又温和地对他说,“别紧张,这不是命令,而是请求。我们很久没见面了,可以一起叙叙旧吗?”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加上对方又刚帮了自己大忙,王耀怎么也不可能出口拒绝,于是便点头答应下来,两个人又坐上那辆黑色宾利车离开了。
而王耀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和亚瑟去餐馆吃饭的途中,一个戴着墨镜,身穿黑色呢子大衣的男人,风尘仆仆地走进王耀住的小旅店。他将近一米九的身体刚一出现,就令狭小的旅店前厅一暗,几乎全部的光线都被阻挡在外,男人宽阔的肩头,则把身上的呢子大衣穿得像一面黑色旗帜,步步生风,吸引周围所有人的侧目。他看起来很着急,疾步走到前台,指名道姓问前台服务员王耀在哪个房间。
然而服务员小姐正摆弄着自己的长指甲,耸耸肩,表示自己不知道。
男人的眼睛隐藏在墨镜之下,看不清此时他的表情,但也不难猜到他对这种怠慢的态度感到不满。他伸手掏出自己的钱包,掏出一张大额面值的英镑,推到她面前。“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吗?”他问。
服务员小姐瞟了一眼,嘴角露出隐秘的笑容,但开口却还是保护客户隐私之类的空话。
男人呵了一声,低沉富有磁性的嗓音,听起来格外性感。他取下自己的墨镜,露出脸的那一刻,服务员小姐当场停下了漫不经心的念叨,眼睛微微睁大,流露出惊艳的目光。
“怎么不说话了?我喜欢听你的声音。”男人歪嘴笑了一下,刻意压低嗓音,上翘的诱惑人心的语调更是令人两腿发软,“小姐,我现在心跳得好快,可以借你的手摸摸它吗?”男人没给对方考虑的机会,一把抓住她纤细的手腕,让那只手探进自己呢子大衣里,注视着对方的表情从心潮澎湃再到猛然一白,笑容完全僵在脸上——他的嘴角弯起一个弧度,重新戴上墨镜,然后一个手肘撑在柜台的台面上,托着脸颊,眉毛一高一低挑起,再次问道:“小姐,现在你能收下我的钱,发发善心,告诉我王耀住在哪个房间了吗?”
女人猛地抽回自己的手,表情就像活见鬼一样,点了点头,在电脑上输入了名字,“抱,抱歉先生,你找的人早上就退房离开了。”
“离开了?”男人声音陡然提高,吓得女人浑身一颤,此时她再也不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性感可口,反而因为他怀里藏着的那个东西,而心生忌惮。“去哪儿了?”他又大声质问。
“不,不知道。”女服务生磕磕巴巴地答道,突然脑海中想起一件事,“不过,不过他的行李还放在这里,应该还会回来取。”
“哪个是他的行李?”
“这个就是。”
找到王耀的行李,这个急躁的男人似乎才稍稍被安抚,打算就在这里等到要找的人来取。然而他万万没想到,最后来取这个行李的人不是王耀,而是一个陌生男人。他本想冲过去问清楚,但转念间又有了新的念头,于是一声不吭地跟在那人后面,在对方上车之后,也招手打了一辆出租车,一路尾行到了一处安静的别墅区,并在对方停车之后,也隔着一百米左右的距离让司机停车。付过钱后,他疾步跟上去,正好撞见对方从一栋房子里走出来。他以极快的反应速度,闪进旁边的小巷里,避开了对方视线,当那辆车驶离后,才小心翼翼地从暗中走出来,抬头打量着眼前的小别墅,不禁皱起眉头。
——难道他住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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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期而遇
在王耀的刻板印象中,像亚瑟这样的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日常肯定是高级会所的常客,吃顿饭也要去某某高级餐厅,每一餐都是米其林水准,所以一路上他都惴惴不安,担心自己卡里那点仨瓜俩枣够不够一会儿AA的。当车子停下后,王耀向车窗外望去,隔着嘈杂拥挤的人流,他看到餐厅的广告牌竟然是一个火锅的形状,定睛一看招牌上的字,还真是一家火锅店!他狐疑地探头问:“我们在这儿吃?”
“我记得你以前喜欢吃辣,”“亚瑟停稳车,一边收起自己的安全带,一边回答,“不过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再找找别的。”
“不用了!”王耀连忙打断他,他的钱包刚逃过一劫,可不能再遭大难了,“我就喜欢吃火锅,咱们走吧。”
看他迫不及待地跳下车,仿佛生怕自己后悔似的,亚瑟不由低头一笑,打开自己这一侧的车门也下了车。两个人并排走进火锅店,一股火辣辣热腾腾的气息扑面而来,引得人口水直流。此时还没到饭点,店里人不是很多,不用排队,两个人顺利找到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没等拿到菜单,王耀就挺直腰板,放下豪言,说为了表达感谢之情,这顿他来请,毕竟火锅再贵又能花几两银子。亚瑟刚要张嘴说些什么,服务员正巧拿着两份菜单过来了。王耀接过菜单,刚一打开,笑容立刻在脸上僵住了,一双乌黑的眼睛也瞪得溜圆,脸上既震惊又尴尬,这帝国主义的物价是不是有点离谱了?他缩了缩脖子,不自然地咳嗽了一声,心中痛悔刚才口出狂言,恨不得撤回自己两分钟内的所有言论。
察觉到身边人的状态不对,亚瑟隔着菜单,瞄了他一眼,又不动声色地收回,可要是有人恰巧经过,很可能会因为看到他嘴角露出的笑容,而心生疑惑——看个菜单有什么好笑的?亚瑟当然不是在笑菜单,而是坐在自己对面的人,此时蔫头巴脑又懊悔不已的样子,实在很像一只被偷家的小仓鼠。他放下手里的菜单,表情恢复如初,说道:“耀,你来点吧,我对这些菜色不熟悉。”
王耀脸上闪过一丝如蒙大赦,连忙点头接过大任。对着服务员先点了一个鸳鸯锅,之后指着便宜的几个素菜,末了翻到肉类,发现竟然不是很贵,于是也慷慨地点了两盘。
服务员走后,王耀终于暗中松了口气,端起茶水喝了一口,润润嗓子。
“我记得我走之前也是和你吃的饭。”
王耀喝水的动作一顿,倒不是因为吃惊于他说的话,而是这句话是他用非常流利且没有口音的中文说的。王耀朝他竖起大拇指,赞叹他的中文越来越好了。“我记得你上学那会儿学习就好。”他又补充了一句恭维的话。
然而亚瑟听到后,脸色却沉了几分,“耀,我们以前不在一个班,而且我没有参加过期末考试。”
“你为什么没参加?”
“我去美国了。”
“哦,哦,我想起来了。”王耀恍然大悟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终于把回忆和人对上了号。“不,不好意思啊,时间有点久了,记忆有点混乱。不过我的确记得你走之前,我请你去夜市上吃饭,然后你就突然不见了,我当时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后来听辅导员说,才知道原来你是退学了。”
“抱歉。”亚瑟垂眸,“当时事出紧急,没来得及和你打声招呼。”
“没关系,都过去了。而且我们这不是又见面了,有缘分嘛。”
王耀冲他乐观地嘿嘿一笑,亚瑟心中却五味杂陈,注视了他一阵,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点的鸳鸯锅和菜都端上来之后,王耀主动站起来服务,往火锅两边下菜,青菜一烫就熟,趁亚瑟去洗手间的间隙,王耀已经勤劳地从牛油锅里拣了豆腐皮、青菜和海带丝,小山似的摞了一堆,自上而下都滴着红油。亚瑟刚回到自己位置,就看到自己碗里通红一片,不由脚步一顿。“都是你给我夹的?”他犹疑地抬起头。
“当然,哎呀别客气,坐下吃。”王耀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心里还觉得他这话说得奇怪,就他们两个人吃饭,不是他夹的还能是鬼不成。
亚瑟面色古怪地坐下来,在对方殷勤的注视下,拿起筷子,夹起一根看起来没多少辣椒的青菜,放在嘴边,轻轻吸了口气,咬下一口——“咳!咳咳!咳咳咳!”一滴辣子油不小心溅到嗓子眼,亚瑟立刻捂住嘴,弯腰剧烈咳嗽起来,咳得面色通红,眼泪直流,下意识抓起面前的茶水,毫无形象地一饮而尽,但喝完仍然在不停咳嗽。
“你你你好点没?还要不要啊?我这杯也给你。”王耀也有些手足无措,慌乱之下,将自己喝到一半的茶水也递给了亚瑟。
对方接过喝下后,又低头平息了一阵,直到那种耳朵里都要冒火的感觉消退,才用王耀递来的纸巾擦掉辣出来的眼泪,慢慢平静了下来。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不能吃辣。我吃火锅都吃辣的,习惯了,就也给你从——”王耀站在原地又愧疚又着急,话都一时说不利索。
“没关系,”亚瑟打断了他,红着眼眶,朝他微微笑了一下,“下次记得就好。”
除去这个小小的插曲,这顿久别重逢的聚餐,总体还算得上怡人。吃过饭后,亚瑟还开着车载他去市区兜风,带他见识了不少当地的景点,直到傍晚时分才将人送回小别墅门口。相比于早上相见时的拘谨,到分别之时,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已经无形中拉进了许多,至少王耀再开口叫对方“亚蒂”已经不再觉得别扭。
王耀下了车,又回头和坐在驾驶位上的人招了招手,这才转身走进自己的新家。
可他殊不知,这一切都被人从二楼的窗户前看得一清二楚。
从王耀的别墅小楼离开后,亚瑟就开车直奔公司,有一场会议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开始了。今天如若不是要陪王耀看房子,这场会议本应该在一个小时之前就结束。虽然亚瑟顶着一个高贵的姓氏,但在工作方面,却矜矜业业,勤勤恳恳,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劳模,从不耍公子哥的脾气。这还是他第一次以个人原因推迟会议。
在别人眼中,他从总公司调到这家子公司,是老爷子对儿子的锻炼和栽培,等资历攒够了,自然就调回去升任高管,可亚瑟心里却十分清楚,同样身为家族继承者之一的斯科特,此时却好端端地坐在柯克兰集团的高管办公室,和股东们谈笑风生,而自己实际上是被那些不看好他的人,排挤出权利核心层的。
要想达成心中一直以来的夙愿,他就必须想尽办法回到伦敦去。这是他在接到调任通知时就下定的决心。然而王耀的提前出现,是他计划之外的变数——不过他并没有在实现夙愿和接触王耀之间纠结——或者说在某种意义上,王耀就包含在他的夙愿之中,是构成一切的原动力。只是他出现得太早了,亚瑟常常在忙完工作后,就坐在办公室的监视器影像前,注视着他的身影,神情深沉又复杂,深埋在潮湿肮脏泥土里的种子,没等破土冒芽,太阳却已经高悬空中。——可他会停留多久呢?一年?半年?一个月?或许明天他就会消失不见,可种子还没发芽,难道要他一抬头就是无边的黑夜吗?每每想到这里,亚瑟就会感到气闷,多年前分别的一幕在眼前闪现,无形的手臂勒住他的脖颈,令他喘不过气来。让自己再失他一次?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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