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迟到了十分钟,被管事的经理骂了一顿。
上班的时候他还在想昨晚做的那个梦,太真实了,他现在还能想起梦里那个男孩长什么样子,而且觉得特别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赵蓝田一直在想这件事,所以庄思年的车开过去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注意。
反倒是庄思年经过的时候特意瞄了他一眼,发现他眼神呆滞,明显在走神,很是不满,到了办公室后,第一件事就是给人事经理打电话,问他门口站岗的那个高个保安叫什么名字。
人事经理以为这个保安又惹到他了,“他叫赵蓝田,庄总,您是要辞退他吗?”
“不是,把他的简历拿到我办公室,还有他的劳动合同也一起拿过来。”
“好的,您稍等。”
很快人事经理把简历跟合同送了过来。
庄思年先看了一眼合同最后一页赵蓝田的签名,每个字都是一笔一划写的,工整但幼稚,好像小学生的字迹,跟庄海明遒劲飘逸的字迹天差地别。
庄思年有些失望,接着翻了翻他的简历。
赵蓝田,四十五岁,未婚,初中学历,老家在A市某个没听过的村子,初中毕业后去过很多城市打过工,做过建筑工人、外卖员、快递员、保安,两年前来到C市,光看履历和庄思年从小长大的S市没有任何交集。
庄思年放下简历,不死心地打开电脑,在网页搜索栏打下庄海明三个字。
搜出来排在第一位的是一条新闻,新闻是今天早上刚发布的,内容大概是庄海明昨天带着妻子高调出席了一场慈善拍卖会,豪掷几百万为妻子拍下数件艺术品和字画,不过没有配图。
庄思年觉得自己魔怔了,他怎么会认为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庄海明放着好好的总裁不做,千里迢迢跑来给他做保安,还为此专门整了个容,他怎么会有这么滑稽可笑的想法?
人家现在忙着和妻子秀恩爱,早都忘了还有他这个儿子了。
庄海明的现任妻子贾倩庄思年认识,甚至可以说是熟悉,她是庄海明高中同学贾强的亲妹妹。
贾强就是当初和庄海明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后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副总,现在还在任。
贾倩和他们也是一个高中的,比他们低一年级,她从高中起就暗恋庄海明,庄海明离婚后,她对庄海明父子嘘寒问暖,贾强也各种明示暗示想跟庄海明亲上加亲,但是庄海明只把贾倩当妹妹,加上庄思年极力反对他给自己找后妈,所以庄海明还是明确拒绝了兄妹俩。
贾倩异常执拗,不管家里怎么催就是一直不肯结婚,最后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庄思年其实不讨厌她,因为她性格温柔善良,又对庄海明一片痴情,就是有些没主见,什么都听她哥哥的,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缺点。
庄思年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和庄海明成不了,只是没想到庄海明会做得这么绝情,自己真就那么不可原谅吗?
不过他对庄海明从没有过怨恨,始终都只有感激,庄海明含辛茹苦把他养大,又当爹又当妈,还为他忍受了十几年单身生活,庄海明不欠他的,他有权利趁着还算年轻追求自己的幸福。
他在前十八年里得到的父爱是别人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所以他挺知足的,只是以后没机会为他尽孝,还是有些遗憾。
第三章 互相暗中观察
庄思年中午一般不回家,午饭都是在公司吃,公司有食堂但他很少去,也懒得去外面的餐厅,一般都是点外卖。
今天他不顾四十度的天气,不顾外面烈日当头,特意出了趟公司去外面吃饭,不过只是去街对面,因为距离比较近,他就没有拿遮阳伞,只戴了个超大号墨镜。
出来的时候正好赶上门口的保安换班,只见赵蓝田端着一个铁饭盒拎着一个大号塑料水杯走到阴凉处,庄思年特意观察了一下他走路的姿势,他不像庄海明那样大步流星,他的步幅要小一些,走得也慢,而且姿势有些怪异,仔细一看好像是右腿有点跛,不知是否和脸上及右臂上的伤疤出自同一场事故。
赵蓝田坐在台阶上打开饭盒,庄思年看到里面只有两个馒头和一份青菜,但他吃得狼吞虎咽的。
庄思年光顾着看他差点撞上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余光瞥到赵蓝田往他这边看了一眼,庄思年尴尬了扶了扶墨镜,快步离开。
扑面而来的热浪让庄思年有种窒息的感觉,脸上的皮肤被毒辣的阳光烤的有些刺痛,他快速穿过马路,随便进了一家快餐店,对着空调吹了一会儿,虽然不那么热了,但是没什么胃口吃饭。
店里有卖甜品的,他顺手买了个冰激凌,他小时候很爱吃冰激凌,每次出门只要看到有卖冰激凌的就让庄海明给他买,长大了就很少吃了,今天可能是太热了,突然有点想吃。
店里人很多,空气不太好,他没在店里吃,拿到外面边走边吃。
迎面刮来一阵风,没刚才那么热了,他不慌不忙地过了马路,慢悠悠地走到公司门口。
赵蓝田已经吃完饭了,正站在树荫下喝水,他仰着修长的脖子,喉结看着很明显,这点也和庄海明一样,庄思年以前就爱盯着庄海明的喉结看,觉得很有男人味又很性感。
庄思年无意识地舔了一口冰激凌,经过赵蓝田面前的时候,赵蓝田突然扔了水杯,抓住他的胳膊用力往自己身前一拽。
庄思年猝不及防跌进他的怀抱,撞在他硬邦邦的胸口上,然后听到身后传来一道刺耳的刹车声。
“不好意思啊。”
应该是外卖小哥,这个点很多人点外卖。
庄思年感到自己紧贴的胸腔传来一阵有力的震动,耳边响起一道异常沙哑的声音:“下次注意点。”
庄思年有些失望,这个声音明显和庄海明不像,虽然都很低沉,但是庄海明的声音没这么哑,他的声音有点像烟嗓,但是他身上又没有烟味。
“你没事吧庄总?”
庄思年一愣,他认出自己了?
其实庄思年刚出公司大门的时候赵蓝田就认出他了,高挑的身材和雪白的皮肤很容易让人注意到他,虽然墨镜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是那精致的脸型和优美的下颚线,一万个人里也就能出一个,所以认出他并不难。
他比赵蓝田想象的要高不少,目测一米八左右,因为比例好,所以看着格外修长,这么热的天他穿了一件长袖的白衬衫,袖口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的,下摆扎在黑色的西裤里,腰身显得不盈一握。
他看着过于瘦了,好像风一吹就能把他吹跑,赵蓝田想,这要是自己的孩子,肯定想方设法把他喂胖一点。
看到他鼻尖上的痣后,赵蓝田愣了一下,他清楚地记得昨晚梦里的宝宝鼻尖上也有一颗痣,然后他茅塞顿开,原来梦里的宝宝长得像庄思年,简直就是他的幼年版,怪不得觉得熟悉,但是庄思年不可能是他的宝宝,一来他跟庄思年八竿子打不着,二来年龄也对不上。
大概是因为昨天见过庄思年,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才会梦到他,但是有一点很奇怪,昨晚他第一次见到庄思年的时候,隔得远加上光线又暗,当时他并没有注意到庄思年鼻尖上有颗痣,那么梦里的他脸上为什么会有一颗痣呢?而且位置分毫不差?
算了,这不重要,赵蓝田感到很失望,他还以为自己想起了宝宝的模样,本来打算去公安局碰碰运气,这下又白高兴了。
他记着李保国的叮嘱,不敢明目张胆地盯着庄思年看,只是用余光瞄着他,看到他差点被送外卖的车撞到,本来想提醒他一下,这个点楼下全是送外卖的,一定要小心,但是这样无事献殷勤,说不定会惹他讨厌,还有被他炒鱿鱼的风险,就放弃了。
他饭早就吃完了,但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去休息室休息,而是在外面磨蹭了一会儿。
这个点庄思年八成是出去吃饭了,但是才过几分钟他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个冰激凌,这是把冰激凌当午饭了?怪不得这么瘦。
他戴着墨镜本来酷酷的,一边走一边吃冰激凌有种反差萌,虽然他有二十多岁,还是堂堂总裁,但是这都不妨碍赵蓝田觉得他这个样子可爱,甚至想以后有机会给他买冰激凌吃。
庄思年快要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赶紧拿起杯子假装喝水,余光看到一辆疾驰的电动车从他身后驶来,眼看着就要撞上他,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做出反应,等回过神来,庄思年已经在他怀里了。
这些年他一直在苦苦寻觅,却不知道要找什么,总觉得心里缺了一角,空空荡荡的,这一刻突然有种充实而又满足的感觉,好像失去了很久的东西又回到身边一样。
和想象中的汗臭味不同,赵蓝田身上是一种混合了阳光和洗衣粉的味道,以及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让庄思年一瞬间想起了庄海明,并因此而心跳加速,但他很快意识到这并不是庄海明,恼怒地一把将他推开。
赵蓝田意识到自己唐突了,糟了,庄思年不会以为自己是故意占他便宜,一气之下炒他鱿鱼吧?
他赶紧道歉:“对不起庄总……”
庄思年不是不讲理的人,赵蓝田刚才帮了他他不至于恩将仇报,“不用道歉,应该我谢谢你。”
他看到赵蓝田胸口的衣服上粘了一大块冰激凌,从兜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递给他,“用这个擦一擦。”
赵蓝田低头看了看胸前,“没事,我用纸擦一擦就行了。”
“拿着。”
赵蓝田先把手在衣服上蹭了蹭,才接过手帕,“谢谢庄总。”
庄思年没再多说什么就走了,赵蓝田松了一口气,庄总人明明很好,哪像他们说的那么可怕。
回到休息室,他扯了张纸巾把衣服上的冰激凌擦掉,看休息室没人,从兜里拿出庄思年给他的手帕,墨蓝色的,闻了闻,一股檀香的味道,刚才庄思年撞到他怀里,他闻到庄思年身上也是这种味道,不知为什么,闻着有种熟悉又温馨的感觉,眼眶莫名其妙地泛酸。
庄思年回到办公室,感觉手背和脸上有些痒,一看果然又过敏了,赶紧涂了点药膏上去。
通过刚才的观察,他进一步确认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赵蓝田和庄海明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个人,虽然他们身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中国十几亿人口,出现相似的两个人也不稀奇,只是碰巧让他遇上了而已。
就这样吧,庄思年不打算再继续观察下去了,纯属浪费时间。
但是晚上下班经过公司门口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依然期待见到那个相似的身影,于是他明白,他只是想找个慰藉罢了。
已经快十一点了,另一个保安困得不住打呵欠,赵蓝田依旧站得笔直,两眼目不斜视。
庄思年从后视镜看了他很久,他始终一动不动,像一棵挺拔的松,庄思年怀疑他是不是也当过兵。
赵蓝田十一点半下班,住的地方离公司比较远,到家已经十二点多了。
他是跟人合租的,不到五十平的一居室用玻璃隔成了两个单间,中间装了个简易的推拉门,室友住外间,他住里间。
室友叫刘建峰,也是个四十多岁的光棍,靠打零工维生,工资全用来喝酒和做大保健,他几乎每个礼拜都会去足浴城做一两次大保健,还想拉着赵蓝田一起,赵蓝田从来不去,时间长了,刘建峰怀疑他准是那方面不行。
到了家之后,赵蓝田照例先洗了个澡,再把衣服洗干净晾上,然后打开风扇,躺到铺着凉席的床上。
今天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倒头就睡,而是头枕着胳膊,另一只手拿着庄思年的手帕端详,电风扇吹来的风带上了檀香味,吹走了身体的疲惫,给内心注入一股安宁。
今晚刘建峰又是喝完大酒顺道做了个大保健,回来已经一点多了,平时这个点赵蓝田已经睡了,今天他的房间意外地还亮着灯。
刘建峰怀疑他在做那档子事,心想终于被我逮到了。
他悄悄地靠近赵蓝田的房间,轻轻拉开推拉门,踮着脚走进去,想吓他一跳。
赵蓝田的床头是背对着门的,加上他正在出神,没有发现有人进了房间。
和刘建峰想象的画面不同,赵蓝田只是规规矩矩地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条深蓝色的手帕,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发呆,八成是女人送的,这是老树开花了?
手帕突然被人抢走,赵蓝田一个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一看是刘建峰,一想到他刚从脏地方回来,手都没洗,不由地皱紧了眉,“还我。”
刘建峰没有还给他,反而拿到鼻子下面闻了闻,一股香味,真是女人送的,“告诉我哪个相好送你的,我就还你。”
赵蓝田懒得跟他废话,直接抓住他的手腕一拧,刘建峰惨叫一声松开了手,赵蓝田抽走手帕,警告他:“下次再不敲门进我房间,或者乱动我东西,我拧断你的手。”
刘建峰呲牙咧嘴地揉着手腕,纳闷他平时挺好说话的,怎么突然这么较真,为了个娘们至于嘛。
赵蓝田把他推出房间,自己进了洗手间,拿出一块新香皂,仔细地把手帕搓洗了一遍,然后拿回房间,晾在床头的栏杆上。
第四章 完美的代餐
第二天早上经过公司门口的时候,庄思年刻意低着头没有看窗外,可是到了中午,他又克制不住在昨天同一时间出了公司,果然又看到赵蓝田坐在台阶上吃饭,吃的还是和昨天一样的馒头青菜,水杯上贴了一块白色的胶布,可能是昨天掉地上摔裂了。
庄思年去了昨天那家快餐店,几口解决了一个汉堡,然后又买了一个冰激凌,边往回走边吃。
到了公司门口,赵蓝田又和昨天一样在树荫下喝水,庄思年经过的时候,他突然叫了一声:“庄总。”
庄思年停下脚步,透过墨镜看着他。
赵蓝田从兜里拿出一方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这个还给您,我洗过了。”
“不要了,帮我扔了吧。”
庄思年说完大步流星地走了,通过拐角的广角镜看到他又把手帕塞回了裤兜里,但是明明旁边就有个垃圾桶,哼,偷偷藏着他的手帕,这人并不像他看起来那么老实。
庄思年回到办公室第一件事是涂药膏,第二件事是打电话给后勤经理,让他马上采购一批质量好点的保温杯发给全体公司员工,特意强调包括保安在内。
涂了药膏脸上还是痒的厉害,庄思年突然灵光一闪,又给后勤经理打了个电话,“咱们公司的保安中午在哪吃饭?”
“食堂是不允许保安和保洁一类的蓝领进入的,所以他们一般都是自己带饭,怎么了庄总?”
“为了体现公司一视同仁,以后所有员工都可以去食堂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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